平剎式雙排輪滑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平剎式雙排輪滑鞋,在本平剎式雙排輪滑鞋的鞋底開設一個剎車孔,在所述剎車孔的下邊緣有一個與其共軸的筒形滑道;在所述筒形滑道內有一個可沿滑道滑動的剎車柱,所述剎車柱的下端由橡膠構成,所述剎車柱的上端延伸至腳趾關節(jié)下方;在所述筒形滑道的外周裝置一個一端固定在所述鞋底下表面的拉簧,所述拉簧的另一端固定在所述剎車柱上;這種輪滑鞋可以使穿著者以相對安全、穩(wěn)定的身體姿態(tài)實現(xiàn)剎車;在減速過程中更安全。
【專利說明】平剎式雙排輪滑鞋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鞋子,特別的,是一種雙排輪滑鞋。
【背景技術】
[0002]娛樂中常見的雙排輪滑鞋的剎車柱位于鞋體的前端,當需要減速時,踮起腳后跟使剎車柱與地面接觸,從而實現(xiàn)減速;對于初學者來說,在學習輪滑的過程中,重心很難自由掌控,在遇到危急情況時,身體不易調整,再利用傳統(tǒng)的方法,踮起腳后跟,使得重心前傾,身體結構會變得更加不穩(wěn)定,因此非常容易摔倒。
【發(fā)明內容】
[0003]針對上述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平剎式雙排輪滑鞋,這種輪滑鞋可以使穿著者以相對安全、穩(wěn)定的身體姿態(tài)實現(xiàn)剎車;在減速過程中更安全。
[0004]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fā)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在本平剎式雙排輪滑鞋的鞋底開設一個剎車孔,在所述剎車孔的下邊緣有一個與其共軸的筒形滑道;在所述筒形滑道內有一個可沿滑道滑動的剎車柱,所述剎車柱的下端由橡膠構成,所述剎車柱的上端延伸至腳趾關節(jié)下方;在所述筒形滑道的外周裝置一個一端固定在所述鞋底下表面的拉簧,所述拉簧的另一端固定在所述剎車柱上。
[0005]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在滑行過程中,腳趾保持向上彎曲狀態(tài),腳趾關節(jié)不會對所述剎車柱產生過大壓力,由于拉簧對所述剎車柱的牽拉,保證剎車柱與地面不接觸;當需要剎車時,用力彎曲腳趾,用腳趾按壓所述剎車柱,所述拉簧形變伸長,所述剎車柱向下滑動并接觸地面實現(xiàn)剎車;當不需要剎車時,放松腳趾,拉簧恢復彈性形變將所述剎車柱復位;同時,該輪滑鞋可根據(jù)剎車的需要自行控制剎車力度。
[0006]相較于傳統(tǒng)的雙排輪滑鞋,本平剎式雙排輪滑鞋操作更安全、簡單;在剎車時只需腳趾按壓剎車柱,鞋子始終保持水平狀態(tài),身體的重心也基本不會偏移,因此剎車更穩(wěn)定,有效減小摔倒的可能性。
[0007]作為優(yōu)選,所述剎車柱的上端側面設有一個橫向彈珠,所述剎車柱在非剎車狀態(tài)下,所述橫向彈珠卡住鞋底的內表面;當剎車柱受到的下壓力大于臨界壓力時,所述橫向彈珠縮入剎車柱內部,所述剎車柱向下移動;從而避免在正?;袝r腳趾處的輕微壓力觸發(fā)剎車機構。
[0008]作為優(yōu)選,所述滑道向后下方傾斜,從而利于腳趾回撥時對剎車柱的上端形成較大的沿剎車柱軸向的壓力。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圖1為本平剎式雙排輪滑鞋的一個實施例示意圖。
[0010]圖2為圖1實施例剎車部件的剖視圖?!揪唧w實施方式】實施例
[0011]在圖1、圖2所述的實施例中,在本平剎式雙排輪滑鞋的鞋底開設一個剎車孔,在所述剎車孔的下邊緣有一個與其共軸的筒形滑道1,所述滑道I向后下方傾斜;在所述筒形滑道I內有一個可沿滑道I滑動的剎車柱2,所述剎車柱的下端21由橡膠構成,所述剎車柱2的上端延伸至腳趾關節(jié)下方;所述剎車柱2的上端側面設有一個橫向彈珠22,所述剎車柱2在非剎車狀態(tài)下,所述橫向彈珠22卡住鞋底的內表面;在所述筒形滑道I的外周裝置一個一端固定在所述鞋底下表面的拉簧,所述拉簧的另一端固定在所述剎車柱2上。
[0012]在滑行過程中,腳趾保持向上彎曲狀態(tài),不會對所述剎車柱2產生過大壓力,此時剎車柱2受到的下壓力小于臨界壓力,所述橫向彈珠22卡住鞋底的內表面;又由于拉簧對所述剎車柱2的牽拉,保證剎車柱2與地面不接觸;當需要剎車時,用力彎曲腳趾,由于所述所述滑道向后下方傾斜,更符合人體力學,因此可以對剎車柱2的上端產生較大壓力,剎車柱2受到的下壓力大于臨界壓力,所述橫向彈珠22縮入剎車柱2內部;所述拉簧形變伸長,所述剎車柱2向下滑動并接觸地面實現(xiàn)剎車;當不需要剎車時,放松腳趾,拉簧恢復彈性形變將所述剎車柱2復位,同時所述橫向彈珠22復位;該輪滑鞋可根據(jù)剎車的需要自行控制剎車力度。
[0013]相較于傳統(tǒng)的雙排輪滑鞋,本平剎式雙排輪滑鞋操作更安全、簡單;在剎車時只需腳趾按壓剎車柱2,鞋子始終保持水平狀態(tài),身體的重心也基本不會偏移,因此剎車更穩(wěn)定,有效減小摔倒的可能性。
[0014]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平剎式雙排輪滑鞋,在本平剎式雙排輪滑鞋的鞋底開設一個剎車孔,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剎車孔的下邊緣有一個與其共軸的筒形滑道(I);在所述筒形滑道(I)內有一個可沿滑道(I)滑動的剎車柱(2),所述剎車柱(2)的下端由橡膠構成,所述剎車柱的上端延伸至腳趾關節(jié)下方;在所述筒形滑道(I)的外周裝置一個一端固定在所述鞋底下表面的拉簧,所述拉簧的另一端固定在所述剎車柱(2)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平剎式雙排輪滑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剎車柱(2)的上端側面設有一個橫向彈珠(22)。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平剎式雙排輪滑鞋,其特征在于:所述滑道(I)向后下方傾斜。
【文檔編號】A63C17/02GK104225905SQ201410507774
【公開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請日期:2014年9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9月28日
【發(fā)明者】林允杜 申請人:林允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