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增效除草組合物的制作方法
增效除草組合物本申請是中國發(fā)明專利申請200580046935.2的分案申請,其申請日是2005年12月16日,發(fā)明名稱是“增效除草組合物”。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增效除草組合物,含有下式⑴化合物N-[[(4,6_ 二甲氧基-2-嘧啶基)氨基]羰基]-2-[2-氟-1-(甲氧基甲基羰氧基)丙基]-3-吡啶磺酰胺或下式⑵化合物N-[[(4,6-二甲氧基-2-嘧啶基)氨基]羰基]-2-[2-氟-1-(羥基)丙基]-3-吡啶磺酰胺和具有與式(I)或(2)化合物不同的生理功能或不同的除草活性的其他除草活性物質,其特征在于與單一試劑相比,除草活性增加,除草譜拓寬,節(jié)省了活性成分的用量。特別是,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除草組合物,含有式(I)或(2)化合物,和一種或多種選自光合成抑制劑滅草松、原卟啉原IX氧化酶抑制劑唑酮草酯和生長素型除草劑的其他活性成分,其特征在于對多年生雜草和磺酰脲除草劑-抗性雜草的除草活性協(xié)同增強,避免對禾本科雜草特別是稗屬防治的拮抗作用或使之降至最小,以及提高了對稻葉施的安全性。
權利要求
1.一種除草組合物,含有下式(I)的化合物,即除草活性成分(Al);
2.一種除草組合物,含有下式(2)的化合物,即除草活性成分(A2);
3.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中的活性成分Al或A2與活性成分B的重量比是 1:200-200:1。
4.按權利要求3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中的活性成分Al或A2與活性成分B的重量比是 1:100-20:1。
5.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除草組合物,進一步含有一種或多種選自殺蟲劑、殺真菌劑、安全劑和植物生長調節(jié)劑的成分。
6.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除草組合物,還含有一種或多種選自載體、表面活性劑和添加劑的成分。
7.一種雜草防治方法,包括向作物田或非作物區(qū)施用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除草組合物。
8.一種防治雜草的方法,包括向稻栽培施用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除草組合物。
9.一種防治雜草的方法,包括向谷物栽培施用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除草組合物。
10.一種防治雜草的方法,包括向草地或牧場施用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除草組合物。
11.按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的除草組合物通過葉施進行處理。
12.按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的活性成分(B)是一種或多種選自(B3.1)滅草松,(B4.3)唑酮草酯,(B8.2)氟草煙及其酯,(B8.3) 2,4-滴及其酯,(B8.4) 2甲4氯及其酯,(B8.5)2甲4氯丁酸及其酯,(B8.6) 2甲4氯丙酸和2甲4氯丙酸鹽,(B8.7)稗草胺和(B8.8)麥草畏的成 分。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增效除草組合物,含有N-[[(4,6-二甲氧基-2-嘧啶基)氨基]羰基]-2-[2-氟-1-(甲氧基甲基羰氧基)丙基]-3-吡啶磺酰胺或N-[[(4,6-二甲氧基-2-嘧啶基)氨基]羰基]-2-[2-氟-1-(羥基)丙基]-3-吡啶磺酰胺和其他除草活性物質作為活性成分。由于混合兩種具有不同的生理功能或不同的除草活性的除草活性成分而產生的協(xié)同作用,本發(fā)明的除草組合物可增加對大多數(shù)雜草的除草效力,并且可降低單位面積的有效成分用量。
文檔編號A01N47/36GK103081936SQ20121053511
公開日2013年5月8日 申請日期2005年12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12月17日
發(fā)明者金都淳, 李鐘南, 黃基煥, 具石鎮(zhèn) 申請人:株式會社Lg生命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