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固定型陸地果蔬牽引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自固定型陸地果蔬牽引架,包括材料為金屬的支撐桿,在支撐桿上還設置有牽引鋼索與固定裝置,同時在該支撐桿內部還設置有加固結構;支撐桿包括牽引支撐桿與中部支撐桿;牽引支撐桿和中部支撐桿的底部設置有破土錐,同時在該牽引支撐桿與中部支撐桿的頂部還設置有限位槽,在該限位槽相鄰位置還設置有環(huán)繞桿體設置的纏繞槽。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自固定型陸地果蔬牽引架,避免了使用水泥底座,加強了支撐桿的強度,防止在使用過程中牽引架發(fā)生坍塌,還降低了支撐桿所需的數量,節(jié)省了其存放所占的空間大小。
【專利說明】自固定型陸地果蔬牽引架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果蔬種植裝置,具體的說是涉及一種農業(yè)中使用的自固定型陸地果蔬牽引架。
【背景技術】
[0002]目前,果蔬的種植中使用的牽引架是將一排根竹竿插入田中,在竹竿之間設置牽引繩來維持竹竿的平衡,果蔬藤蔓沿著竹竿向上生長,并最終掛果。現有技術中使用的方式主要有兩種:(1)每隔一段固定距離將竹竿直接插入泥土之中,然后將牽引繩綁在竹竿頂端將竹竿連接在一起;(2 )在牽引架兩端設置水泥底座,將竹竿插入水泥底座中孔之中,并將中部的竹竿插入泥土之中,然后將牽引繩綁在竹竿頂端將竹竿連接在一起。在使用的過程中,若直接將竹竿插入泥土中,由于其本身的強度較低,所能插入泥土的深度有限,在掛果時若果實的重量過重,很容易造成牽引架的坍塌,如果將牽引架兩端的竹竿設置在水泥底座上,水泥底座的重量導致了其在使用時難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位置,同時目前的牽引架所使用的竹竿的數量較多,當使用完畢后收庫存放所需占用的空間也較大。
【發(fā)明內容】
[0003]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自固定型陸地果蔬牽引架,避免了使用水泥底座,加強了支撐桿的強度,防止在使用過程中牽引架發(fā)生坍塌,還降低了支撐桿所需的數量,節(jié)省了其存放所占的空間大小。
[0004]為解決以上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
[0005]自固定型陸地果蔬牽引架,包括材料為金屬的支撐桿,在支撐桿上還設置有牽引鋼索與固定裝置,同時在該支撐桿內部還設置有加固結構;該固定裝置固定在支撐桿的上端,并將其與地面相連,牽引鋼索水平設置在支撐桿的上端,加固結構設置在支撐桿的底端處,并通過加固結構將支撐桿固定在地面上。
[0006]作為優(yōu)選,所述支撐桿包括牽引支撐桿與中部支撐桿。
[0007]進一步的,上述牽引支撐桿和中部支撐桿的底部設置有破土錐,同時在該牽引支撐桿與中部支撐桿的頂部還設置有限位槽,在該限位槽相鄰位置還設置有環(huán)繞桿體設置的纏繞槽。
[0008]再進一步的,上述加固結構包括成倒“L”型的卡子,以及設置在該卡子下端的成蓮花形的卡位錐,該卡子的上端延伸出支撐桿,且下端成錐形,同時在卡位錐的中部還設置有坡度與卡子下端錐形相匹配的斜邊。
[0009]作為優(yōu)選,所述牽引鋼索的兩端分別設置于兩個牽引支撐桿的限位槽內,且該牽引鋼索的端部固定在纏繞槽內,牽引鋼索的中部還設置于中部支撐桿的限位槽內。
[0010]更進一步的,上述固定裝置包括固定繩以及固定錐。
[0011]作為優(yōu)選,所述固定繩的一端設置于纏繞槽內,另一端固定在固定錐上。
[0012]作為優(yōu)選,所述固定裝置至少有兩個,分別設置于兩根牽引支撐桿與牽引鋼索相背的方向。
[0013]另外,所述牽引鋼索上還設置有塑膠帶,每根塑膠帶的設置間距與實際種植的果蔬之間的間距相同,該塑膠帶的一端固定在牽引鋼索上,另一端系于果蔬幼苗之上。
[0014]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5](I)本實用新型的牽引支撐桿與中部支撐桿的制造材料為金屬,擁有較高的強度,能夠很好的深入泥土之中,在支撐過程中更加穩(wěn)固,避免了發(fā)生坍塌所帶來的損失;
[0016](2)本實用新型在支撐桿上設置有由固定繩與固定錐組成的固定裝置,使得支撐桿在使用的過程中更加的穩(wěn)固,進一步避免了牽引架的坍塌事故發(fā)生;
[0017](3)本實用新型利用牽引鋼索來承擔果蔬的重量,大大提高了其承載能力;
[0018](4)本實用新型在支撐桿內設置有加固結構,使得支撐桿插入泥土中時能夠更加的穩(wěn)定,進一步的簡化了結構,達到了良好的效果,降低了地表之上所需占用的空間,使得地表上的空間能夠更加充分的得到利用;
[0019](5)本實用新型利用塑膠帶將幼苗與牽引鋼索連接在一起,利用塑膠帶來引導幼苗的生長方向,選擇材料簡單,使用方便,效果較為顯著,避免繁雜的插桿與收桿過程,能夠很好的推動果蔬種植業(yè)的發(fā)展;
[0020](6)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生產跟加工的成本較低,能夠很好的進行大規(guī)模的生產與使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1]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22]圖2為本實用新型支撐桿頂部結構示意圖;
[0023]圖3為本實用新型支撐桿的剖面圖。
[0024]圖上附圖標記為:1 一牽引支撐桿;2—破土錐;3—中部支撐桿;4一塑膠帶;5—牽引鋼索;6—固定繩;7—固定錐;8—纏繞槽;9—限位槽;10—卡子;11—卡位錐。
【具體實施方式】
[0025]本實用新型的核心思路是,提供一種自固定型陸地果蔬牽引架,避免了使用水泥底座,加強了支撐桿的強度,防止在使用過程中牽引架發(fā)生坍塌,還降低了支撐桿所需的數量,節(jié)省了其存放所占的空間大小。
[0026]為了使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更好地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0027]實施例
[0028]如圖1、2、3所示,自固定型陸地果蔬牽引架,包括材料為金屬的支撐桿,在支撐桿上還設置有牽引鋼索5與固定裝置,同時在該支撐桿內部還設置有加固結構;該固定裝置固定在支撐桿的上端,并將其與地面相連,牽引鋼索5水平設置在支撐桿的上端,加固結構設置在支撐桿的底端處,并通過加固結構將支撐桿固定在地面上。
[0029]作為優(yōu)選,所述支撐桿包括牽引支撐桿I與中部支撐桿2。
[0030]上述牽引支撐桿I和中部支撐桿3的底部設置有破土錐2,同時在該牽引支撐桿I與中部支撐桿3的頂部還設置有限位槽9,在該限位槽9相鄰位置還設置有環(huán)繞桿體設置的纏繞槽8。
[0031]上述加固結構包括成倒“L”型的卡子10,以及設置在該卡子10下端的成蓮花形的卡位錐11,該卡子10的上端延伸出支撐桿,且下端成錐形,同時在卡位錐11的中部還設置有坡度與卡子10下端錐形相匹配的斜邊。
[0032]作為優(yōu)選,所述牽引鋼索5的兩端分別設置于兩個牽引支撐桿I的限位槽9內,且該牽引鋼索5的端部固定在纏繞槽8內,牽引鋼索5的中部還設置于中部支撐桿3的限位槽8內。
[0033]上述固定裝置包括固定繩6以及固定錐7。
[0034]作為優(yōu)選,所述固定繩6的一端設置于纏繞槽8內,另一端固定在固定錐7上。
[0035]作為優(yōu)選,所述固定裝置至少有兩個,分別設置于兩根牽引支撐桿I與牽引鋼索5相背的方向。
[0036]另外,所述牽引鋼索5上還設置有塑膠帶4,每根塑膠帶4的設置間距與實際種植的果蔬之間的間距相同,該塑膠帶4的一端固定在牽引鋼索5上,另一端系于果蔬幼苗之上。
[0037]使用時,先在選擇好的位置將兩根牽引支撐桿深深插入泥土之中,同時向下按下卡子,使卡子向下壓迫卡位錐水平伸出刺入牽引支撐桿兩側的泥土中,并在兩根牽引支撐桿之間的適當位置以同樣的方式設置適量的中部支撐桿,然后將牽引鋼索的兩端固定在牽引支撐桿上,并使其穿過各個中部支撐桿的限位槽,接著將固定繩的端部固定在支撐桿的纏繞槽上,接著將固定繩拉直并將固定錐深深頂入泥土之中,如此變完成了陸地果蔬牽引架的安裝。在果蔬出苗之后,在其幼苗正上方的牽引鋼索上固定好塑膠帶,并將該塑膠帶系在幼苗的根部位置,如此幼苗藤蔓在生長時便沿著塑膠帶向上生長。
[0038]以上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的是,上述優(yōu)選實施方式不應視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當以權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圍為準。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內,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自固定型陸地果蔬牽引架,其特征在于,包括材料為金屬的支撐桿,在支撐桿上還設置有牽引鋼索(5)與固定裝置,同時在該支撐桿內部還設置有加固結構;該固定裝置固定在支撐桿的上端,并將其與地面相連,牽引鋼索(5)水平設置在支撐桿的上端,加固結構設置在支撐桿的底端處,并通過加固結構將支撐桿固定在地面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固定型陸地果蔬牽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桿包括牽引支撐桿(I)與中部支撐桿(2)。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固定型陸地果蔬牽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牽引支撐桿(I)和中部支撐桿(3 )的底部設置有破土錐(2 ),同時在該牽引支撐桿(I)與中部支撐桿(3 )的頂部還設置有限位槽(9 ),在該限位槽(9 )相鄰位置還設置有環(huán)繞桿體設置的纏繞槽(8 )。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自固定型陸地果蔬牽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固結構包括成倒“L”型的卡子(10),以及設置在該卡子(10)下端的成蓮花形的卡位錐(11),該卡子(10)的上端延伸出支撐桿,且下端成錐形,同時在卡位錐(11)的中部還設置有坡度與卡子(10)下端錐形相匹配的斜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固定型陸地果蔬牽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牽引鋼索(5)的兩端分別設置于兩個牽引支撐桿(I)的限位槽(9)內,且該牽引鋼索(5)的端部固定在纏繞槽(8)內,牽引鋼索(5)的中部還設置于中部支撐桿(3)的限位槽(8)內。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自固定型陸地果蔬牽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裝置包括固定繩(6)以及固定錐(7)。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自固定型陸地果蔬牽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繩(6)的一端設置于纏繞槽(8)內,另一端固定在固定錐(7)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自固定型陸地果蔬牽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裝置至少有兩個,分別設置于兩根牽引支撐桿(I)與牽引鋼索(5)相背的方向。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自固定型陸地果蔬牽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牽引鋼索(5)上還設置有塑膠帶(4),每根塑膠帶(4)的設置間距與實際種植的果蔬之間的間距相同,該塑膠帶(4)的一端固定在牽引鋼索(5)上,另一端系于果蔬幼苗之上。
【文檔編號】A01G9/12GK203505189SQ201320470574
【公開日】2014年4月2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2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8月2日
【發(fā)明者】李軍 申請人:樂至縣恒豐農牧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