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奶牛養(yǎng)殖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奶牛養(yǎng)殖自動化加料喂養(yǎng)裝置。
背景技術:
奶牛養(yǎng)殖過程中大多使用干飼料,其中這些干飼料主要包括各種粉碎之后的干草料或者其他的糧食粉碎料,由于奶牛每天的進食量較大,所以需要大量干飼料進行喂養(yǎng),傳統(tǒng)的喂養(yǎng)方式采用人工在養(yǎng)殖廠的養(yǎng)殖大棚兩側的地面上添加干飼料,由于養(yǎng)殖大棚面積較大,養(yǎng)殖奶牛的數量較大,單純的采用人工進行喂料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的缺陷:(1)喂養(yǎng)人員的工作量大,加料不方便;(2)放置飼料的地面不衛(wèi)生,容易造成飼料的二次污染;(3)傳統(tǒng)的加料方式容易造成飼料的大量浪費;(4)無法實現自動化喂料。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就是針對上述技術缺陷,提供一種奶牛養(yǎng)殖自動化加料喂養(yǎng)裝置,主要解決了現有奶牛養(yǎng)殖場奶牛喂料上料不便的問題,此加料喂養(yǎng)裝置能夠方便實現奶牛飼料添加,節(jié)省大量人力,減輕工作人員的勞動量,保證了飼料的安全衛(wèi)生,避免了飼料的浪費。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設計方案是:奶牛養(yǎng)殖自動化加料喂養(yǎng)裝置,它包括側面圍欄,側面圍欄與正面圍欄相連,側面圍欄和正面圍欄都固定安裝在養(yǎng)殖廠地基上,正面圍欄的外側設置有喂料槽,喂料槽的上方設置有沿喂料槽布置的兩條滑軌,滑軌上安裝有自動下料裝置,水槽設置在正面圍欄的內部。
所述自動下料裝置包括漏斗,漏斗下方連接有方形筒,方形筒的兩側面設置有滑輪,方形筒的前表面設置有玻璃窗、把手和活動鎖扣,方形筒的底部通過合頁安裝有底板,底板上焊接有鋼筋,鋼筋與活動鎖扣相配合實現底板的開合。
所述滑輪與滑軌的滑槽構成滑動配合,實現自動下料裝置的左右滑動。
本發(fā)明有如下有益效果:
在使用時,首先將滑軌通過支架固定安裝在地基上,然后將自動下料裝置通過滑輪安裝在兩條滑軌上,將喂料槽固定安裝在自動下料裝置的正下方,需要喂料時,將飼料通過漏斗,裝入到方形筒中,通過玻璃窗觀察飼料添加的量,當需要加料時,通過手動滑動自動下料裝置使其移動到喂料槽的正上方,然后打開活動鎖扣,使底板打開,此時干飼料就會沿著底板落下,自動到達喂料槽里,實現自動下料,同時還可以滑動自動下料裝置沿著滑軌滑動,從而將整個喂料槽都加料,加料完畢后通過關閉底板即可。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自動下料裝置結構示意圖。
圖中:喂料槽1、自動下料裝置2、滑軌3、側面圍欄4、正面圍欄5、地基6、水槽7、漏斗201、滑輪202、方形筒203、玻璃窗204、把手205、活動鎖扣206、鋼筋207、底板208。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做進一步的說明。
參加圖1,奶牛養(yǎng)殖自動化加料喂養(yǎng)裝置,它包括側面圍欄4,側面圍欄4與正面圍欄5相連,側面圍欄4和正面圍欄5都固定安裝在養(yǎng)殖廠地基6上,正面圍欄5的外側設置有喂料槽1,喂料槽1的上方設置有沿喂料槽1布置的兩條滑軌3,滑軌3上安裝有自動下料裝置2,水槽7設置在正面圍欄5的內部。通過側面圍欄4與正面圍欄5圍成封閉的區(qū)域,實現對牛的圈養(yǎng),通過正面圍欄5的柵格能夠使牛的頭部穿過,便于牛能夠在喂料槽1內部進行吃食飼料,設置的水槽7內裝有水供牛的飲水。設置的喂料槽1能夠對牛飼料進行盛放,有效的保證了衛(wèi)生,避免二次污染,同時還可以防止浪費的發(fā)生。
參加圖2,所述自動下料裝置2包括漏斗201,漏斗201下方連接有方形筒203,方形筒203的兩側面設置有滑輪202,方形筒203的前表面設置有玻璃窗204、把手205和活動鎖扣206,方形筒203的底部通過合頁安裝有底板208,底板208上焊接有鋼筋207,鋼筋207與活動鎖扣206相配合實現底板208的開合。通過漏斗201能夠方便的實現牛飼料的添加,方形筒203能夠一次盛放較多的飼料,從而能夠減輕工作人員的工作量,避免了重復加料,透過玻璃窗204能夠觀察到方形筒203內部的牛飼料的添加情況,以及下料情況,從而及時的加料。
進一步的,所述的把手205能夠方便實現自動下料裝置2在滑軌3上的左右滑動,從而方便在較長的喂料槽1內部進行加料。
進一步的,所述的活動鎖扣206和鋼筋207之間的配合能夠,實現蓋板的開啟和關閉,進而實現自動下料。
進一步的,所述滑輪202與滑軌3的滑槽構成滑動配合,實現自動下料裝置2的左右滑動。
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作了詳細說明,但是本發(fā)明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技術人員均可在不違背本發(fā)明的創(chuàng)新點及操作步驟,在權利要求保護范圍內,對上述實施例進行修改。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應如本發(fā)明的權利要求書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