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飼養(yǎng)器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鴕鳥飼養(yǎng)器。
背景技術:
目前,市場上沒有一款針對鴕鳥的飼養(yǎng)器,養(yǎng)殖戶在對鴕鳥進行飼養(yǎng)時用其他家禽飼養(yǎng)器代替,一般的飼養(yǎng)器體積較小,不適合鴕鳥的喂養(yǎng),且一般飼養(yǎng)器沒有固定的放料裝置,流出的食料在鴕鳥不進食時造成了極大地浪費,在鴕鳥的整個生長過程中由于鴕鳥體積增大需要不斷地更新飼養(yǎng)器來滿足喂食的高度需求,在對鴕鳥進行喂食時需要實現攪拌好飼料,不能減少養(yǎng)殖戶的勞動量。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鴕鳥飼養(yǎng)器,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集拌料和供食為一體,方便用戶使用,在使用時不會造成飼料浪費,減少用戶經濟損失。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鴕鳥飼養(yǎng)器,包括攪拌棒、儲藏箱、加強肋板、紅外感應器、電動機和撥料棒,所述攪拌棒設置在拌料桶內部,且攪拌棒通過轉軸與電動機相連,所述拌料桶底部設置有電動放料門,所述拌料桶固定在儲藏箱上,且拌料桶底部與儲藏箱相通,所述儲藏箱前端面固定有透明玻璃板,所述儲藏箱右側面安裝有開關,所述開關右側設置有攪拌調速鈕,所述開關下方固定有升降開關,所述儲藏箱前端固定有供食槽,所述紅外感應器安裝在供食槽前端面,所述儲藏箱底部固定在升降桿上,所述儲藏箱前端面底部設置有放料口,所述放料口上安裝有電動升降門。
優(yōu)選的,所述升降桿底部固定有腳墊。
優(yōu)選的,所述供食槽內部設置有隔板。
優(yōu)選的,所述供食槽兩端通過加強肋板與儲藏箱固定。
優(yōu)選的,所述放料口內部設置有撥料棒。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設備在儲藏箱頂部新增了拌料桶,可以減少養(yǎng)殖戶的勞動量,采用電動攪拌增加了攪拌速率,節(jié)省拌料時間,儲藏箱前端面采用透明玻璃板在鴕鳥進行時可以很方便的觀察食料的多少,方便養(yǎng)殖戶及時添加食料,供食槽前端設置的紅外感應器能夠實時檢測機器前端有無鴕鳥,當鴕鳥取食時通過內部線路打開電動升降門進行放料,在放料的同時撥料棒轉動以便食料能夠順暢流出儲藏箱,增加了飼養(yǎng)器供食種類,同時可以根據鴕鳥的食量大小調節(jié)撥料棒的速度,使撥料量達到鴕鳥進食速度,不會造成食物浪費,隨著鴕鳥的體積增大可以很靈活的調節(jié)升降桿的高度,避免因為高度較低使得鴕鳥容易攀爬上飼養(yǎng)器造成食物浪費或者飼養(yǎng)器損壞。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外部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拌料桶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儲藏箱結構示意圖;
圖中:1-攪拌棒;2-拌料桶;3-攪拌調速鈕;4-開關;5-升降開關;6-儲藏箱;7-透明玻璃板;8-加強肋板;9-升降桿;10-腳墊;11-紅外感應器;12-供食槽;13-隔板;14-電動放料門;15-電動機;16-放料口;17-電動升降門;18-撥料棒。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圖3,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鴕鳥飼養(yǎng)器,包括攪拌棒1、儲藏箱6、加強肋板8、紅外感應器11、電動機15和撥料棒18,攪拌棒1設置在拌料桶2內部,且攪拌棒1通過轉軸與電動機15相連,拌料桶2底部設置有電動放料門14,拌料桶2固定在儲藏箱6上,且拌料桶2底部與儲藏箱6相通,儲藏箱6前端面固定有透明玻璃板7,儲藏箱6右側面安裝有開關4,開關4右側設置有攪拌調速鈕3,開關4下方固定有升降開關5,儲藏箱6前端固定有供食槽12,紅外感應器11安裝在供食槽12前端面,儲藏箱6底部固定在升降桿9上,儲藏箱6前端面底部設置有放料口16,放料口16上安裝有電動升降門17,升降桿9底部固定有腳墊10,供食槽12內部設置有隔板13,供食槽12兩端通過加強肋板8與儲藏箱6固定,放料口16內部設置有撥料棒18。
工作原理:使用時,打開升降開關5,根據鴕鳥的高度調節(jié)升降桿9高度,往拌料桶2內加入待攪拌的食料,并按配比調配好,打開開關4,電動機15轉動帶動攪拌棒1旋轉對食料進行攪拌,待攪拌完成后電動放料門14打開,食料進入儲藏箱6,待鴕鳥前來進食時,紅外感應器11感應鴕鳥位置并通過內部電路打開電動升降門14和撥料棒18,食料進入到供食槽12內,可根據鴕鳥進食量調節(jié)撥料棒18轉速以達到供食需求。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