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農業(yè)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鏟頭可調節(jié)的農田耕作裝置。
背景技術:
在農作物種植過程中,需要對農田進行耕土,經過翻土之后的農田適合于農作物的生長。而一般耕作裝置前置的鏟頭高度不可調節(jié),導致翻土的程度單一,不能根據(jù)不同農作物的需求,進行適當程度的翻土,從而影響農作物的生長條件。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鏟頭可調節(jié)的農田耕作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鏟頭可調節(jié)的農田耕作裝置,包括車體,所述車體的底部連接有底板,車體內設有固定箱,并且固定箱內固定安裝有主動輪,所述主動輪的一側與固定箱內第二電機的轉軸連接,并且主動輪通過皮帶與車體兩側車輪的轉軸傳動連接,所述車體內腔的頂部固定安裝有第一電機,所述第一電機底部的轉軸與絲杠的頂端連接,所述絲杠上套設有螺母,并且螺母的底部兩側均連接有推桿,并且兩個推桿的底端依次貫穿車體和底板,并且延伸至底板內與鏟頭的頂部連接,所述鏟頭的底部貫穿底板,并且延伸至底板的下方,所述底板內設有兩根固定柱,并且鏟頭位于兩根固定柱之間,且鏟頭的兩側分別與兩根固定柱內側開設的第二滑槽滑動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底板內設有五組呈等距離排布的減震裝置,所述減震裝置包括套柱,所述套柱的頂部與底板內腔的頂部連接,并且套柱內腔的兩側壁上均開設有第一滑槽,所述第一滑槽內滑動連接有滑柱,所述滑柱的底端貫穿套柱,并且延伸至套柱的下方與底板內腔的底部連接,所述滑柱上套設有彈簧。
優(yōu)選的,所述車體的一側設有連接桿,并且連接桿與水平面呈45度傾角,所述連接桿的一端與把手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絲杠的底部和頂部均設有限位塊,并且限位塊和絲杠均位于兩個推桿之間。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鏟頭可調節(jié)的農田耕作裝置,可根據(jù)不同農作物的生長需求條件,調節(jié)鏟頭的高度,使翻土作業(yè)達到適宜的效果,從而促進種子的生長發(fā)育。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正面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結構減震裝置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結構主動輪連接示意圖。
圖中:1車體、2螺母、3絲杠、4第一電機、5限位塊、6主動輪、7固定箱、8把手、9連接桿、10減震裝置、101套柱、102第一滑槽、103彈簧、104滑柱、11皮帶、12車輪、13固定柱、14第二滑槽、15鏟頭、16底板、17推桿、18第二電機。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鏟頭可調節(jié)的農田耕作裝置,包括車體1,車體1的底部連接有底板16,底板16內設有五組呈等距離排布的減震裝置10,減震裝置10包括套柱101,套柱101的頂部與底板16內腔的頂部連接,并且套柱101內腔的兩側壁上均開設有第一滑槽102,第一滑槽102內滑動連接有滑柱104,滑柱104的底端貫穿套柱101,并且延伸至套柱101的下方與底板16內腔的底部連接,滑柱104上套設有彈簧103,車體1的一側設有連接桿9,并且連接桿9與水平面呈45度傾角,連接桿9的一端與把手8連接,車體1內設有固定箱7,并且固定箱7內固定安裝有主動輪6,主動輪6的一側與固定箱7內第二電機18的轉軸連接,并且主動輪6通過皮帶11與車體1兩側車輪12的轉軸傳動連接,車體1內腔的頂部固定安裝有第一電機4,第一電機4底部的轉軸與絲杠3的頂端連接,絲杠3的底部和頂部均設有限位塊5,并且限位塊5和絲杠均3位于兩個推桿17之間,絲杠3上套設有螺母2,并且螺母2的底部兩側均連接有推桿17,并且兩個推桿17的底端依次貫穿車體1和底板16,并且延伸至底板16內與鏟頭15的頂部連接,鏟頭15的底部貫穿底板16,并且延伸至底板16的下方,底板16內設有兩根固定柱13,并且鏟頭15位于兩根固定柱13之間,且鏟頭15的兩側分別與兩根固定柱13內側開設的第二滑槽14滑動連接,該鏟頭可調節(jié)的農田耕作裝置,可根據(jù)不同農作物的生長需求條件,調節(jié)鏟頭15的高度,使翻土作業(yè)達到適宜的效果,從而促進種子的生長發(fā)育。
工作原理:使用時,先啟動第一電機4,第一電機4通過絲杠3帶動螺母2轉動,從而使螺母2帶動推桿17移動,從而調節(jié)鏟頭15與底板16之間的距離,然后關閉第一電機4,啟動第二電機18,第二電機18通過皮帶11帶動車輪12轉動,便可進行耕作。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