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采挖設備,尤其是一種檳榔芋采挖設備。
背景技術:
現(xiàn)在,檳榔芋也叫荔浦芋,主產(chǎn)于廣西、福建等沿海地區(qū),外皮粗糙,剖而觀之,內(nèi)呈檳榔紋,具有補氣養(yǎng)腎、健脾胃之功效,因而享有“皇室貢品”之稱,是是福建很多芋類小吃的原材料,如芋泥,芋包等。但是檳榔芋的母芋全部在表土層以下生長,長達30至40厘米,其直徑12至15厘米,如今檳榔芋種植者依舊是通過人工采挖檳榔芋,這樣不僅費事費力,而且經(jīng)驗不足或一時大意都會導致鋤頭損傷母芋。
申請?zhí)朿n201420532323.0公布了一種芋頭挖掘拍土采摘收獲機,通過使挖掘鏟將芋頭從土地中挖取出來,但由于檳榔芋個頭太大,使用機械直接采挖容易導致母芋斷裂破碎,極大的降低了檳榔芋的價值。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缺點,提供一種檳榔芋采挖設備。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了以下技術措施:
一種檳榔芋采挖設備,包括夾持機構、松土機構、抬升機構以及手推車本體,所述抬升機構設置于手推車本體上,所述夾持機構設置于所述抬升機構上方,所述松土機構設置于所述抬升機構與所述夾持機構之間;所述夾持機構用于夾持檳榔芋桿,所述松土機構用于前后移動所述夾持機構,所述抬升機構用于抬升或降低所述夾持機構的水平位置。
本發(fā)明還可以通過以下技術措施進一步完善:
作為進一步改進,所述松土機構包括曲柄搖桿單元以及第一電機;所述曲柄搖桿單元包括移動平臺以及搖桿組件,所述搖桿組件用于在所述第一電機的驅動下前后往復移動所述移動平臺;所述夾持機構固定設置于所述移動平臺上。
作為進一步改進,所述夾持機構包括夾鉗手單元以及控制所述夾鉗手單元的手動控制器,所述手動控制器上設有手動控制桿,所述手動控制桿用于前后移動使得夾鉗手夾緊和松開;所述手動控制器上還設有多條橫向卡板,所述手動控制桿向左或向右移動卡入所述多條橫向卡板之間的卡板間隙,所述卡板間隙用于限制所述手動控制桿前后運動。
作為進一步改進,所述抬升機構包括上基板、下基板、電動推桿、第一支撐桿組、第二支撐桿組以及第一連接桿;所述第一支撐桿組以及第二支撐桿組的上下端對稱鉸接于所述上基板以及所述下基板;每一支撐桿組包括第一支撐桿以及第二支撐桿,所述第一支撐桿與所述第二支撐桿相互鉸接;兩個第一支撐桿之間通過第一連接桿連接,所述電動推桿一端設置于下基板,另一端與所述第一連接桿鉸接。
作為進一步改進,還包括設置于所述手推車本體兩側的第一收集箱和第二收集箱,所述第一收集箱與所述第二收集箱的遠離所述車身底盤的表面與所述底盤所在的表面形成100°~120°夾角;所述第一收集箱與所述第二收集箱的遠離所述車身底盤的表面包括多根水平設置的圓柱桿,相鄰的圓柱桿的間距為50mm~60mm。
作為進一步改進,所述第一收集箱以及第二收集箱的底部與車身底盤的外側部鉸接,所述車身底盤上鉸接有第一固定桿以及第二固定桿;所述第一固定桿與所述第二固定桿的頂端分別用于固定所述第一收集箱以及所述第二收集箱的上半部,并分別與所述第一收集箱以及所述第二收集箱的上半部可拆卸連接。
作為進一步改進,所述手推車本體上設有驅動單元,所述驅動單元用于驅動所述手推車本體的腳輪前進或后退,所述驅動單元的控制開關設置于所述手推車本體的手柄位置。
作為進一步改進,還包括連接所述第一電機以及電動推桿的第一控制器,所述第一控制器用于根據(jù)所述第一電機的功率或轉速發(fā)出啟動所述電動推桿工作的命令。
作為進一步改進,還包括壓力指示燈以及設置在所述夾持機構的夾持部的壓力傳感器,所述壓力指示燈用于表示壓力傳感器受到的壓力。
作為進一步改進,所述夾持機構的夾持部使用橡膠材料,所述橡膠材料用于使所述夾持部更具柔性。
作為進一步改進,還包括設置于所述手推車本體兩側的第一收集箱和第二收集箱,所述第一收集箱以及所述第二收集箱的底面設有多個通孔,所述通孔的直徑為25mm~30mm。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較,本發(fā)明具有以下優(yōu)點:
1.通過夾持檳榔芋桿拔取檳榔芋的方式將檳榔芋從土地中取出,避免了現(xiàn)有技術中挖土采挖檳榔芋導致檳榔芋受損傷的缺陷。
2.通過使用松土機構將檳榔芋母芋周邊的泥土先進行松土,再利用抬升機構拔取,可以針對母芋與土地之間結合過密的問題。
3.使用手推車作為本采挖設備的載體,使得本設備可以靈活移動在檳榔芋種植地。
4.松土機構采用前后移動的軌道,可以輔助所述夾持機構夾持檳榔芋。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整體結構圖。
圖2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夾持機構示意圖。
圖3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松土機構示意圖。
圖4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抬升機構示意圖。
圖5是本發(fā)明實施例部分機構示意圖。
主要元件符號說明
夾持機構100、松土機構200、抬升機構300、手推車本體400、夾鉗手單元110、手動控制器120、手動控制桿121、橫向卡板123、殼體122、夾鉗基塊111、夾鉗手112、推拉桿130、連桿組件114、自鎖導軌124、第一電機210、移動平臺221、基準機座220、原動件222、從動件223、線性導軌224、球型軸承225、滾輪226、上基板311、下基板312、電動推桿320、第一支撐桿組330、第二支撐桿組340、第一連接桿341;手推桿401、車身底盤402、腳輪403、第一皮帶輪411、第二皮帶輪412、驅動電機413、第一收集箱510、第二收集箱520、圓柱桿530、第一固定桿511、第二固定桿521。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如圖所示,一種檳榔芋采挖設備,包括夾持機構100、松土機構200、抬升機構300以及手推車本體400;所述抬升機構300設置于所述手推車本體400上,所述夾持機構100設置于所述抬升機構300上方,所述松土機構200設置于所述抬升機構300與所述夾持機構100之間;所述夾持機構100用于夾持檳榔芋桿,所述松土機構200用于前后移動所述夾持機構100,所述抬升機構300用于抬升或降低所述夾持機構100的水平位置。
使用本檳榔芋采挖設備工作的步驟為,s1:利用手推車將本檳榔芋采挖設備帶入檳榔芋種植區(qū),停在檳榔芋處;s2:控制所述夾持機構100夾緊檳榔芋桿;s3:所述松土機構200工作,檳榔芋桿隨著所述夾持機構100前后移動,起到松土的作用;s4:所述抬升機構300進行抬升,檳榔芋桿隨所述夾持機構100上升,檳榔芋母芋隨之出土;s5:所述夾持機構100松開檳榔芋桿,所述抬升機構300下降歸原位。
特別說明的是在步驟s2中,由于檳榔芋種植地本身凹凸不平,因此所述手推車本體400的移動及停放會受到限制,碰到受限情況時,所述松土機構200可以將所述夾持機構100前后移動,輔助所述夾持機構100夾持檳榔芋。
所述夾持機構100由夾持部分和控制部分組成,可以通過電動開關控制,也可以使用半智能控制即于所述夾持部設壓力感應器以及控制部分設自鎖機構,當壓力超過預定閾值時,所述夾持機構100自鎖以維持原先的夾持狀態(tài)。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夾持機構100使用手動控制方式。其包括夾鉗手單元110以及控制所述夾鉗手單元110的手動控制器120,所述手動控制器120上設有手動控制桿121,所述手動控制桿121用于前后移動使得所述夾鉗手單元110的夾鉗手112夾緊和松開;所述手動控制器120上還設有多條橫向卡板123,所述手動控制桿121向左或向右移動卡入所述多條橫向卡板123之間的卡板間隙,所述卡板間隙用于限制所述手動控制桿121前后運動。使用者通過操作所述手動控制桿121卡入不同的橫向卡板123之間,從而調節(jié)并固定所述夾鉗手112的不同夾緊力度。
在本實施例中,手動控制單元包括殼體122、手動控制桿121、固定桿、變向推桿、推拉桿130、自鎖導軌124以及與所述自鎖導軌124相應的導軌滑塊;所述自鎖導軌124橫向穿過所述殼體122底部,所述固定桿水平縱向設置于所述殼體122內(nèi)上部,所述手動控制桿121從豎直方向與所述固定桿交叉,所述手動控制桿121從豎直方向與所述固定桿交叉,所述手動控制桿121于交叉部相對所述殼體122轉動;所述手動控制桿121末端與所述變向推桿鉸接,所述變向推桿與所述導軌滑塊頂部鉸接,所述變向推桿用于當所述手動控制桿121相對所述殼體122轉動時,推動所述導軌滑塊沿著所述自鎖導軌124前后移動;所述推拉桿130一端固定設置在所述導軌滑塊上;所述殼體122以及所述自鎖導軌124固定設置在所述松土機構200上。
所述殼體122上表面設有作為所述手動控制桿121移動軌道的第一通孔,所述手動控制桿121穿過所述第一通孔,所述第一通孔包括長條形通孔以及相對應的e字形通孔兩部分,所述e字形通孔內(nèi)設有多個橫向卡板123,所述長條形通孔用于作為所述手動控制桿121前后移動的軌道,所述e字形通孔用于作為手動控制桿121左右移動軌道,當所述手動控制桿121從長條形通孔向左或向右移動進入e字形通孔時,所述手動控制桿121被所述橫向卡板123卡住,無法進行前后移動。
所述推拉式夾鉗手112包括固定設置于所述松土機構200上的夾鉗基塊111、連桿組件114以及設置于連桿組件114上的夾鉗左手和夾鉗右手,所述夾鉗左手以及夾鉗右手的夾持部使用橡膠材料,剛性材料容易導致檳榔芋桿的纖維斷裂,而所述橡膠材料可以使所述推拉式夾鉗手112更具柔性,對檳榔芋桿起到保護作用。
所述連桿組件114與所述夾鉗基塊111左右端鉸接;所述推拉桿130的一端固定設置于所述導軌滑塊中,另一端與所述連桿組件114連接,所述手動控制器120通過所述推拉桿130控制所述連桿組件114變形,從而控制所述夾鉗左手與夾鉗右手的相對張合,起到夾持效果。
在其他實施例中優(yōu)選的,所述夾持機構100還包括壓力指示燈以及設置在所述夾持機構100夾持部的壓力傳感器,所述壓力指示燈用不同的顏色表示壓力傳感器受到的不同壓力,以此來輔助使用者判斷是否進一步加大夾持力度。
所述松土機構200使用不同結構,從而達到攜帶所述夾持機構100前后移動的效果;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松土機構200包括曲柄搖桿單元以及第一電機210;所述曲柄搖桿單元包括移動平臺221以及搖桿組件,所述搖桿組件用于在所述第一電機210的驅動下前后往復移動所述移動平臺221;所述夾持機構100固定設置于所述移動平臺221上。使用曲柄搖桿結構制作所述松土機構200,可以極大的節(jié)約能量的消耗,使本采挖檳榔芋設備的使用時間更長。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曲柄搖桿組件包括基準機座220、原動件222以及與所述原動件222鉸接的從動件223;所述基準機座220的左右兩端設有側壁,所述側壁頂端設有線性導軌224,所述移動平臺221上設有與所述線性導軌224相對應的導軌組件;所述原動件222設置于所述基準基座上方,所述從動件223與所述移動平臺221連接,所述移動平臺221在所述從動件223的作用下沿著所述線性導軌224做往復運動;所述第一電機210設置于所述原動件222下方,用于驅動所述原動件222。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原動件222為半邊t字形結構,所述第一電機210驅動所述原動件222做旋轉運動。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基準機座220上設有通孔,所述動力機設置于所述基準平臺下方,所述動力機的傳動軸穿過所述通孔與所述原動件222結合。通過此方式減小松土機構200占用本設備的豎直方向空間,使得設置其上的所述夾持機構100能夠夾持檳榔芋桿的更底部。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移動平臺221上設有球型軸承225,所述球型軸承225用于球鉸鏈連接所述從動件223。球鉸鏈由于選用了球型軸承225結構,能靈活的承受來自各異面的壓力,具有控制靈活、準確、扭轉角度大的優(yōu)點,能夠在本實施例的曲柄搖桿結構中起到更好的將力傳遞給移動平臺221并使其沿線性導軌224運動的。
所述線性導軌224與其相應的組件可以采用互為線性凹槽/凸脊結構,也可以使用滑塊,滑塊下設滾輪226,滾珠等結構減少滑動摩擦的阻力,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導軌組件為設置在所述移動平臺221側面的滾輪226,所述滾輪226沿所述線性導軌224做往復運動。
所述抬升機構300可以直接垂直抬升方式,也可以通過特殊結構進行抬升,使得抬升時省力;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抬升機構300包括上基板311、下基板312、電動推桿320、第一支撐桿組330、第二支撐桿組340以及第一連接桿341;所述第一支撐桿組330以及第二支撐桿組340的上下端對稱鉸接于所述上基板311以及所述下基板312;每一支撐桿組包括第一支撐桿以及第二支撐桿,所述第一支撐桿與所述第二支撐桿相互鉸接;兩個第一支撐桿之間通過第一連接桿341連接,所述電動推桿320一端設置于下基板312,另一端與所述第一連接桿341鉸接。通過使用支撐桿組分擔來自抬升機構300上端的壓力,電動推桿320只需用少量的力就能將抬升機構300的上下基板312撐開。
所述電動推桿320的推程可以根據(jù)實際更情況設置,也可以設置在550mm到650mm之間,本實施例中,所述電動推桿320的推程為600mm,也就是上升平臺最高可抬升600mm。
在本實施例中,電動推桿320的控制開關設計在手推車的手柄上,電動推桿320的開關可控制電動推桿320上升下降,可停留在任意位置。
在本實施例中,第一連接桿341中部設有對稱的兩個鉸接塊,所述鉸接塊中部設有一通孔,所述兩個鉸接塊用于鉸接所述電動推桿320。這種鉸接方式可以增大鉸接時的承受能力和所述電動推桿320與所述第一連接桿341的靈活度。
所述手推車本體400上包括手推桿401、車身底盤402以及腳輪403,在本實施例中還設有驅動單元,所述驅動單元用于驅動所述手推車本體400的腳輪403前進或后退,所述驅動單元的控制開關設置于所述手推車本體400的手柄位置。
所述驅動單元可以使用多種方式,在本實施例中,所述驅動單元包括第一皮帶輪411、第二皮帶輪412以及驅動電機413;所述腳輪403設置于所述車身底盤402下方,所述第一皮帶輪411與所述腳輪403同軸設置,所述第二皮帶輪412套設于所述驅動電機413輸出軸,所述第一皮帶輪411與第二皮帶輪412通過皮帶連接。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驅動單元還設有帶輪防護罩,所述帶輪防護罩為一殼體122,所述帶輪防護罩用于防止驅動機驅動皮帶輪部位進入雜物。此驅動結構簡單不占空間,適用于行走在種植田地手推車使用。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手推車本體400的腳輪403包括三個活動腳輪403與一個固定腳輪403,所述固定腳輪403設置于所述車身底盤402的后部并與驅動單元相連接,通過活動腳輪403的配合,使得所述手推車本體400能夠能方便的專向。所述手推車本體400的后部腳輪403上設有自鎖機構。所述自鎖機構用于手推車本體400停放時,對腳輪403進行鎖定。
在本實施例中還包括設置于所述手推車本體400兩側的第一收集箱510和第二收集箱520,所述第一收集箱510與所述第二收集箱520的遠離所述手推車本體400的表面與收集箱底面所在的表面形成100°~120°夾角;所述第一收集箱510與所述第二收集箱520的遠離所述手推車本體400的表面包括多根水平設置的圓柱桿530,相鄰的圓柱桿530的間距為50mm~60mm。使得在手推車在檳榔芋種植地移動時,收集箱里的檳榔芋隨著所述手推車本體400顛簸而泥土脫落。
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收集箱510以及所述第二收集箱520的收集箱底面設有多個通孔,所述通孔的直徑為25mm~30mm。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收集箱510以及第二收集箱520的底部與車身底盤402的外側部鉸接,所述車身底盤402上鉸接有第一固定桿511以及第二固定桿521;所述第一固定桿511與所述第二固定桿521的頂端分別用于固定所述第一收集箱510以及所述第二收集箱520的上半部,并分別與所述第一收集箱510以及所述第二收集箱520的上半部可拆卸連接。當需要取出收集箱里物品時,可以將所述第一收集箱510以及第二收集箱520上半部的固定桿拆卸,使收集箱繞車身底盤402的鉸鏈旋轉放下來。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固定桿511以及所述第二固定桿521上設有對應的卡扣結構,所述卡扣結構用于當?shù)谝还潭U511以及第二固定桿521從收集箱上拆卸出時,將第一固定桿511與第二固定桿521相互卡扣固定。
在其他實施例中,還包括連接所述第一電機210以及電動推桿320的第一控制器,第一電機210設定恒定功率,所述第一控制器用于根據(jù)所述第一電機210的轉速上升到一定閾值時,發(fā)出啟動所述電動推桿320工作的命令。這是由于隨著松土機構200的工作,檳榔芋所在土塊,此時第一電機210承受的扭矩降低,轉速上升,第一控制器可以根據(jù)轉速信息判斷松土工作完成,進入下一步抬升動作。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