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農作物種植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種植水稻的方法。
背景技術:
水稻是我國三大主糧之一,其耕種面積已達到4.38億畝,年產量達2億噸以上,我國65%以上的人口是以大米為主食。水稻的產量和品質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重要問題。
由于我國在種植水稻時長期大量使用化肥和農藥,造成水稻的營養(yǎng)價值下降,農殘含量高,存在食品安全和環(huán)境安全的隱患;另一方面,造成土壤板結、肥力下降,以及害蟲抗藥性增加,進入加大化肥和農藥用量的惡性循環(huán)。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領域也嘗試通過使用有機肥,減少或不使用化肥和農藥的方式種植水稻,但普遍存在肥效不夠、稻米品質不高且容易遭受病蟲害等缺陷。
因此,本領域亟待提出一種新的水稻種植方式,提高稻米品質并減少病蟲害。
有鑒于此,特提出本發(fā)明。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第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種植水稻的方法,所述種植方法可以在減少甚至不適用化肥和農藥的同時,提高水稻的產量和品質。
本發(fā)明的第二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根據(jù)上述方法獲得的大米,所述大米中含有刺五加的成分,養(yǎng)生保健功效好。
為了實現(xiàn)本發(fā)明的上述目的,特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種植水稻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在水稻移栽前,通過埋入到稻田的土層內的方式和/或施加在稻田表層并加水泡田的方式向稻田施加刺五加;
(2)、將水稻移栽到稻田中并進行培養(yǎng);
(3)、在水稻種子灌漿期,向稻田表面施加經過煎煮后得到的刺五加提取物。
刺五加,又名五加皮或刺拐棒,屬于五加科植物。刺五加是我國傳統(tǒng)中藥,《神龍本草經》中記載刺五加為上品,無毒,久服可以輕身,延年益壽而無害;《本草綱目》記載刺五加治風濕,壯筋骨,其功良深,寧得一把五加,不用金玉滿車。而現(xiàn)代科學研究表明,刺五加中富含紫丁香苷、刺五加苷e和異秦皮啶等活性物質,具有提高免疫力、防老抗衰和調節(jié)植物神經的作用,另外,刺五加中還含有豐富的纖維素、維生素、鈉、鉀、鐵、鎂等礦物質以及揮發(fā)油、鞣質和亞麻酸等成分。但現(xiàn)階段,刺五加一直作為中藥材被加以利用,并沒有將其用于種植農作物,更沒有用于種植水稻。
本發(fā)明上述方法首次將刺五加用于種植水稻。具體而言,本發(fā)明所述方法在水稻種植期間,將刺五加埋入稻田的土壤層中或施加在稻田表面,刺五加在稻田中逐漸腐敗,形成腐殖質,并釋放其中的營養(yǎng)物質以及活性成分。一方面,腐殖質的形成能夠改善稻田土壤板結、透氣性差的缺陷,另一方面,刺五加在逐漸腐敗的過程中將其含有的營養(yǎng)成分和活性物質釋放到土壤中,為水稻的生長提供養(yǎng)分,同時還有殺滅稻田中的病蟲的作用。根據(jù)本申請說明書實驗例1-3可知,本發(fā)明所述種植方法能夠改善土壤肥力,減少稻田中越冬害蟲的數(shù)量,提高水稻的產量,并且根據(jù)本發(fā)明所述方法種植獲得的稻米富含紫丁香苷、刺五加苷e和異秦皮啶,稻米的品質得到顯著提升。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為了加速刺五加有效成分的溶出,增強水稻對刺五加的吸收利用率,步驟(1)中,施加的刺五加為粉末,優(yōu)選地,所述粉末的直徑小于1cm。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步驟(1)中,埋入到土層中的刺五加的用量為60-100kg/畝,或70-70kg/畝,或75-95kg/畝,優(yōu)選地,60kg/畝,或80kg/畝,或100kg/畝。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步驟(1)中,施加在稻田表面的刺五加的用量為15-30kg/畝,或者15-25kg/畝,或者17-20kg/畝,優(yōu)選地,15kg/畝,或者,20kg/畝。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步驟(3)中,刺五加提取物的制備方法為:
刺五加與水按重量比5-7:1,優(yōu)選地,6:1,進行煎煮和濃縮,得到在20℃下,相對密度為0.6-1.0,優(yōu)選地,相對密度為0.8的刺五加稀膏;
優(yōu)選地,刺五加提取物的施加量為5-15kg/畝,更優(yōu)選地,所述步驟(3)中刺五加提取物的施加量為10kg/畝;
更優(yōu)選地,在施加所述刺五加提取物之前先將其稀釋,例如所述刺五加提取物與水按重量比1:8-15,優(yōu)選地,1:10,進行稀釋。
本發(fā)明上述方法對步驟(1)中埋在稻田土層中的刺五加用量、溶解在稻田表層的刺五加的用量,以及步驟(3)中刺五加提取物的用量進行優(yōu)選,使刺五加的用量更為合理,充分滿足水稻生長的需要。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在本方法的步驟(1)中,將刺五加埋入到稻田的土層內的方式具體為:在收割水稻后,將刺五加施加到稻田表層,經翻耕后將刺五加埋入土層內越冬,優(yōu)選地,刺五加埋入土層的15-20cm處。通過本發(fā)明上述方式,可以將施肥與稻田冬季翻耕相結合,不但節(jié)省另行將刺五加埋入稻田中的人力物力,同時,由于埋入位置深,埋藏時間長,刺五加的有效成分能夠充分釋放和發(fā)揮作用,且其作用區(qū)域深廣,因此可以有效殺死稻田深處的病蟲,也利于水稻根部對刺五加活性成分的吸收。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在本方法的步驟(1)中,將刺五加施加在稻田表層并加水泡田的方式具體為:次年春天,在整地時,將刺五加施加到稻田表面,并加水泡田;優(yōu)選地,稻田內的水不外流。
本發(fā)明上述方法在整地的同時將刺五加施加至稻田的表面,稻田表面因為整地而表面疏松,有利于稻田刺五加成分溶解進入土壤。其次,加水泡田能夠促進刺五加的有效成分的釋放,并隨水進入土壤中,有利于水稻移栽之后對刺五加有效成分的吸收。而稻田內的水不外流則能夠避免刺五加成分的流失。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本發(fā)明上述方法中的所述刺五加為生長年限在3年以上的野生刺五加,優(yōu)選地,所述刺五加產自完達山山脈。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本發(fā)明上述方法在整個水稻種植過程中不使用任何農藥和化肥。
另一方面,本發(fā)明還提供根據(jù)上述方法獲得大米。由于種植過程中可以少用甚至不使用化肥和農藥,因此,本發(fā)明所述大米具有無農藥化肥殘留,綠色健康的優(yōu)點。另外,由于在種植過程中吸收刺五加有效成分,因此,本發(fā)明所述稻米富含刺五加中的有效營養(yǎng)成分紫丁香苷、刺五加苷e和異秦皮啶,稻米的養(yǎng)生保健功能高,能夠提高人體免疫力、抗衰老和調節(jié)植物神經。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為:
1)、在本發(fā)明所述方法中,刺五加的成分溶入水稻生長的土壤及水中,通過水稻植株吸收,貯藏于種子內,達到水稻具有刺五加的保健功效。
2)、在本發(fā)明所述方法中,刺五加能夠改善土壤結構、增強土壤肥力,和減少土壤中病蟲數(shù)量的作用,從而在水稻種植過程中減少、甚至完全不使用化肥和農藥。
3)、根據(jù)本發(fā)明所述種植方法獲得的稻米具有無農藥化肥殘留、綠色健康且含有紫丁香苷、刺五加苷e和異秦皮啶的優(yōu)點,具有營養(yǎng)保健功效。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具體實施方式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具體實施方式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1所述大米的薄層層析圖譜(日光下),其中,泳道1為實施例1所述方法種植獲得的稻米,泳道2為刺五加對照藥材,泳道3為紫丁香苷對照品,泳道4為刺五加苷e對照品;
圖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1所述大米的薄層層析圖譜(紫外光下),其中,泳道1為實施例1所述方法種植獲得的稻米,泳道2為刺五加對照藥材,泳道3為異嗪皮定對照品。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實施例對本發(fā)明的實施方案進行詳細描述,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會理解,下列實施例僅用于說明本發(fā)明,而不應視為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實施例中未注明具體條件者,按照常規(guī)條件或制造商建議的條件進行。所用試劑或儀器未注明生產廠商者,均為可以通過市售購買獲得的常規(guī)產品。
實施例1
參照以下方法種植水稻:
1、將刺五加的莖粉碎成直徑1cm的粗粉,在每年10月份水稻收割后撒在稻田地表層經深翻后將其埋入土層15-20cm越冬,每畝地撒刺五加粗粉80kg。
2、將刺五加的莖粉碎成直徑1cm的粗粉,次年春天稻田整地時繼續(xù)按照20kg/畝的標準撤入刺五加粗粉,然后再加水泡田,使刺五加的成分浸入到水中和土壤中,過個過程中注意稻田內的水不要外流,防止刺五加成分流失。
3、將水稻移栽到稻田中,按照以下方法對水稻進行田間管理:水稻插秧后,立即建立水層,一般灌至苗高的1/2~2/3深水,秧苗栽下二十天后,開始人工除雜草。在水稻抽穗揚花期間,田間保持2~3cm的淺水層,經常檢查加固田埂,防止漏水。在種子灌漿期,強化施加刺五加提取物,水量適中,待其自然落干,防止刺五加成分流失。(本試驗的水稻品種為東北常種的長粒香)。
4、將刺五加地上莖粉碎,按照刺五加:水=6:1的質量比加入水,煎煮3小時,放出藥液;藥渣再按上述比例加水煎煮3小時,將兩次煎煮液合并濃縮成相對密度為0.8(20℃)的稀膏。
5、在水稻生長過程的種子灌漿期,按以下方式強化施加刺五加提取物,刺五加提取物的用量為10kg/畝:稻田內留取少量水,取刺五加提取物,按照1:10的比例稀釋成液體,均勻加入稻田內,之后待水分自然落干,防止刺五加成分流失。
6、待生長成熟后,收割水稻。
注意,在整個種植過程中,不使用任何化肥和農藥。
實施例2
參照以下方法種植水稻:
1、將刺五加的莖粉碎成直徑1cm的粗粉,在每年10月份水稻收割后撒在稻田地表層經深翻后將其埋入土層15-20cm越冬,每畝地撒刺五加粗粉60kg。
2、將刺五加的莖粉碎成直徑1cm的粗粉,次年春天稻田整地時繼續(xù)按照15kg/畝的標準撤入刺五加粗粉,然后再加水泡田,使刺五加的成分浸入到水中和土壤中,過個過程中注意稻田內的水不要外流,防止刺五加成分流失。
3、將水稻移栽到稻田中,按照以下方法對水稻進行田間管理:水稻插秧后,立即建立水層,一般灌至苗高的1/2~2/3深水,秧苗栽下二十天后,開始人工除雜草。在水稻抽穗揚花期間,田間保持2~3cm的淺水層,經常檢查加固田埂,防止漏水。在種子灌漿期,強化施加刺五加提取物,水量適中,待其自然落干,防止刺五加成分流失。(本試驗的水稻品種為東北常種的長粒香)。
4、將刺五加地上莖粉碎,按照刺五加:水=6:1的質量比加入水,煎煮3小時,放出藥液;藥渣再按上述比例加水煎煮3小時,將兩次煎煮液合并濃縮成相對密度為0.8(20℃)的稀膏。
5、在水稻生長過程的種子灌漿期,按以下方式強化施加刺五加提取物,刺五加提取物的用量為5kg/畝:稻田內留取少量水,將刺五加提取物按照1:10的比例稀釋成液體,均勻加入稻田內,之后待水分自然落干,防止刺五加成分流失。
6、待生長成熟后,收割水稻。
注意:在整個種植過程中不使用任何化肥和農藥。
實施例3
參照以下方法種植水稻:
1、將刺五加的莖粉碎成直徑1cm的粗粉,在每年10月份水稻收割后撒在稻田地表層經深翻后將其埋入土層15-20cm越冬,每畝地撒刺五加粗粉100kg。
2、將刺五加的莖粉碎成直徑1cm的粗粉,次年春天稻田整地時繼續(xù)按照25kg/畝的標準撤入刺五加粗粉,然后再加水泡田,使刺五加的成分浸入到水中和土壤中,過個過程中注意稻田內的水不要外流,防止刺五加成分流失。
3、將水稻移栽到稻田中,按照以下方法對水稻進行田間管理:水稻插秧后,立即建立水層,一般灌至苗高的1/2~2/3深水,秧苗栽下二十天后,開始人工除雜草。在水稻抽穗揚花期間,田間保持2~3cm的淺水層,經常檢查加固田埂,防止漏水。在種子灌漿期,強化施加刺五加提取物,水量適中,待其自然落干,防止刺五加成分流失。(本試驗的水稻品種為東北常種的長粒香)。
4、將刺五加地上莖粉碎,按照刺五加:水=6:1的質量比加入水,煎煮3小時,放出藥液;藥渣再按上述比例加水煎煮3小時,將兩次煎煮液合并濃縮成相對密度為0.8(20℃)的稀膏。
5、在水稻生長過程的種子灌漿期,按以下方式強化施加刺五加提取物,刺五加提取物的用量為20kg/畝:稻田內留取少量水,將刺五加提取物按照1:10的比例稀釋成液體,均勻加入稻田內,之后待水分自然落干,防止刺五加成分流失。
6、待生長成熟后,收割水稻。
注意:在整個種植過程中不使用任何化肥和農藥。
對比例1
采用與實施例1-3基本相同的方式種植水稻,區(qū)別僅在于,在整個水稻種植過程中不施加任何刺五加成分至稻田中。
對比例2
采用與實施例1-3基本相同的方式種植水稻,區(qū)別僅在于,在整個水稻種植過程中,步驟1-2,4-5中的刺五加均用水稻秸稈替代。
實驗例1
記錄實施例1-3以及對比例1-2整個水稻種植過程中的病蟲害情況,檢測結果參見表1。根據(jù)表1所示數(shù)據(jù)可知,使用刺五加種植水稻能夠明顯遏制水稻細菌性條斑病、水稻白葉枯病、水稻枯心或白穗等病蟲害的發(fā)生,刺五加具有殺滅水稻病蟲害的作用。
表1不同處理條件下,稻田土壤的病蟲害情況
實驗例2
收獲實施例1-3和對比例1-2所述方法種植的水稻,并比較水稻的畝產量,具體檢測結果參見表2。
根據(jù)表2所示結果可知,實施例1-3所述種植方法的水稻產量顯著高于對比例1-2,表明,相較于不施加任何肥料,或者只施加秸稈作為肥料相比,刺五加作為肥料可以顯著提高水稻的產量。
表2不同種植方法下水稻的畝產量
實驗例3
對實施例1所述種植方法獲得的稻米進行薄層層析,具體檢測方法如下所示:
取實施例1所述方法種植獲得稻米粉碎成細粉,取粉末20g,加75%乙醇100ml,加熱回流1小時,濾過,濾液蒸干,殘渣加甲醇1ml使其溶解,作為供試品溶液。領取刺五加對照藥材5g,同法制成對照藥材溶液,另取紫丁香苷對照品溶液、異嗪皮啶對照品和刺五加苷對照品溶液,吸取上述各溶液各10μl,分別點于同一硅膠g薄層板上,以三氯甲烷-甲醇-水(6:2:1)下層為展開劑,展開,取出,晾干,置紫外光燈(365nm)下檢視,供試品色譜中,在與對照藥材及異嗪皮啶相應的位置上,顯相同顏色的熒光斑點(見附圖圖2)。噴10%硫酸乙醇溶液,105℃加熱后檢視,紫丁香苷和刺五加苷e(見附圖圖1)。
結論:按照上述標準檢驗,實施例1所述方法種植獲得的稻米中含有與刺五加藥材相同的5種成分,其中,明確的成分有三種:紫丁香苷、異嗪皮啶和刺五加苷。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但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fā)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