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釣餌技術(shù)領(lǐng)域,特別是一種膨化魚餌配方。
背景技術(shù):
目前,人們在釣捕草魚時,大部分的釣魚者都是采用較為傳統(tǒng)的釣餌,如蚯蚓、紅蟲、青蝦等,以此來獲得更多的魚,由于大部分釣草魚的愛好者經(jīng)驗不足,對配制的打窩餌與釣餌缺少一定的特殊香味,所以在釣捕草魚時效果不佳。本發(fā)明解決了這一問題,集魚快、誘魚、釣魚效果好,香味濃,特別適合釣草魚的一種釣草魚餌的配制方法,解決傳統(tǒng)釣餌存在的釣草魚少,草魚吞鉤慢,釣捕草魚效果差的缺陷。
技術(shù)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設計了一種膨化魚餌配方。
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技術(shù)方案為,一種膨化魚餌配方,所述配方中按重量組分為:芝麻7-20%、紅棗8-25%、干紅薯9-30%、干青蝦5-20%、大麥5-30%、大豆10-20%、玉米15-35%。所述配方中:包括芝麻10%、紅棗12%、干紅薯10%、干青蝦18%、大麥10%、大豆12%、玉米28%。
一種膨化魚餌配方的制作方法,包括如下工藝步驟:
步驟一:取芝麻10%、紅棗12%、干紅薯10%、干青蝦18%、大麥10%、大豆12%、玉米28%放入攪拌機中攪拌;
步驟二:將步驟一攪拌的混合料放入食品粉碎機中粉碎成粉末;
步驟三:取雞油100-500%高溫炸至沸騰,倒入步驟二獲得的粉末中,攪拌均勻;
步驟四:將步驟三獲得的混合料放入炒茶機中文火慢抄,直到聞到香氣為止;
步驟五:將步驟四獲得的混合料放入烘干機中烘干;
步驟六:將步驟五獲得的烘干混合料放入膨化機中膨化。
所述飼料攪拌機的型號是立式攪拌機。
所述食品粉碎機的型號是cr氣流沖擊磨。
所述炒茶機的型號是滾筒式炒茶機。
所述烘干機的型號是5hg-300。
所述膨化機的型號是dgp-60飼料膨化機。
利用本發(fā)明的技術(shù)方案制作的膨化魚餌配方,本發(fā)明集魚快、誘魚、釣魚效果好,香味濃,特別適合釣草魚的一種釣草魚餌的配制方法,解決傳統(tǒng)釣餌存在的釣草魚少,草魚吞鉤慢,釣捕草魚效果差的缺陷。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jié)合附圖對本發(fā)明進行具體描述,如圖1所示,一種膨化魚餌配方,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技術(shù)方案為,一種膨化魚餌配方,所述配方中按重量組分為:芝麻7-20%、紅棗8-25%、干紅薯9-30%、干青蝦5-20%、大麥5-30%、大豆10-20%、玉米15-35%。所述配方中:包括芝麻10%、紅棗12%、干紅薯10%、干青蝦18%、大麥10%、大豆12%、玉米28%。
一種膨化魚餌配方的制作方法,包括如下工藝步驟:
步驟一:取芝麻10%、紅棗12%、干紅薯10%、干青蝦18%、大麥10%、大豆12%、玉米28%放入攪拌機中攪拌;
步驟二:將步驟一攪拌的混合料放入食品粉碎機中粉碎成粉末;
步驟三:取雞油100-500%高溫炸至沸騰,倒入步驟二獲得的粉末中,攪拌均勻;
步驟四:將步驟三獲得的混合料放入炒茶機中文火慢抄,直到聞到香氣為止;
步驟五:將步驟四獲得的混合料放入烘干機中烘干;
步驟六:將步驟五獲得的烘干混合料放入膨化機中膨化。
所述飼料攪拌機的型號是立式攪拌機。
所述食品粉碎機的型號是cr氣流沖擊磨。
所述炒茶機的型號是滾筒式炒茶機。
所述烘干機的型號是5hg-300。
所述膨化機的型號是dgp-60飼料膨化機。
本實施方案的特點為,釣魚已經(jīng)成為一種生活方式,人們在釣捕草魚時,大部分的釣魚者都是采用較為傳統(tǒng)的釣餌,如蚯蚓、紅蟲、青蝦等,以此來獲得更多的魚,由于大部分釣草魚的愛好者經(jīng)驗不足,對打窩,釣餌的合理配制缺少一定的配制經(jīng)驗,又對草魚的生理生活習性、活動規(guī)律、采食習性及條件反射等方面了解較少,加之配制的打窩餌與釣餌又缺少一定的特殊香味,所以在釣捕草魚時效果不佳。集魚快、誘魚、釣魚效果好,香味濃,特別適合釣草魚的一種釣草魚餌的配制方法,解決傳統(tǒng)釣餌存在的釣草魚少,草魚吞鉤慢,釣捕草魚效果差的缺陷。
在本實施方案中,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步驟一:取芝麻10%、紅棗12%、干紅薯10%、干青蝦18%、大麥10%、大豆12%、玉米28%放入攪拌機中攪拌;
步驟二:將步驟一攪拌的混合料放入食品粉碎機中粉碎成粉末;
步驟三:取雞油100-500%高溫炸至沸騰,倒入步驟二獲得的粉末中,攪拌均勻;
步驟四:將步驟三獲得的混合料放入炒茶機中文火慢抄,直到聞到香氣為止;
步驟五:將步驟四獲得的混合料放入烘干機中烘干;
步驟六:將步驟五獲得的烘干混合料放入膨化機中膨化。
上述技術(shù)方案僅體現(xiàn)了本發(fā)明技術(shù)方案的優(yōu)選技術(shù)方案,本技術(shù)領(lǐng)域的技術(shù)人員對其中某些部分所可能做出的一些變動均體現(xiàn)了本發(fā)明的原理,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