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抑制馬鈴薯發(fā)芽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控制和抑制馬鈴薯發(fā)芽的方法,更具體地說,是用長殺草(Carbetamide)對馬鈴薯發(fā)芽進行化學抑制。
長殺草是下述化學式的化合物
其又稱為D-N-乙基-乳酰胺氨基甲酸苯酯或N-苯基-1-(乙基氨基甲酰基)乙基氨基甲酸酯(D-異構體)。
馬鈴薯(Solanum tuberosum)由收獲到消費間的貯藏期間應加以延長,但這期間它們有發(fā)芽的趨勢,這種發(fā)芽可導致一定程度的腐壞,這是要求避免的。已知有大量的化學制劑可抑制馬鈴薯的發(fā)芽(例如氯苯胺靈、苯胺靈、四氯硝基苯),但它們均存在著各種缺點?,F(xiàn)在我們發(fā)現(xiàn)長殺草是一種有效的發(fā)芽抑制劑(可以減少水份損失和保持飽滿度),比現(xiàn)時所用的材料擁有更多的優(yōu)點。除了抑制貯藏期發(fā)芽外,還發(fā)現(xiàn)長殺草可用來延遲種子馬鈴薯在播種前的發(fā)芽,而一旦播種,貯藏期發(fā)芽的抑制作用即得以解除。
發(fā)芽的抑制是指減少每個塊莖上的芽數(shù)和/或降低芽長。
為此,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抑制馬鈴薯發(fā)芽的方法,該方法包括用一定量的長殺草使之足以抑制馬鈴薯的發(fā)芽,例如,可以在貯藏前或貯藏期間施用長殺草來抑制貯藏馬鈴薯的發(fā)芽,而最好是挖出該作物后于貯藏前在常規(guī)用藥處理期間或之后施用。在用長殺草處理之前最好不清洗塊莖(但用仔細控制溫度的水清洗也是可行的)。
長殺草是一種已廣泛用于草料、田間作物以及蕓苔科種子和豆科以及其它多種農(nóng)作物載培的已知的選擇性除莠劑。它還可用于控制休閑耕地、果園、葡萄園和苗圃中的雜草。
長殺草還具有植物生長調(diào)節(jié)活性,可作為一種有效的煙草植物的根出條抑制劑,其中長殺草改變了分生組織的活性,從而阻滯或抑制了腋生萌芽的生長。但是,目前已知的作用方式與抑制已經(jīng)收獲的農(nóng)作物的發(fā)芽是完全不同的,在煙草中,主要的作用是選擇性抑制仍在生長的植物中的特定(即非頂生的)萌芽的生長。
本發(fā)明處理馬鈴薯的方法可以采用任何已知的長殺草組合物,適用于本發(fā)明方法的組合物包括長殺草與稀釋劑或載體的組合物,這些組合物可以制成諸如可濕性粉末、揚撒粉末、溶液、乳化性濃縮物、乳濁液、濃縮懸浮液和煙霧劑等形式,一般來說,包含有1-95%(重量)的活性材料;可以出現(xiàn)的其它成份包括表面活性劑和其它可接受的輔料,如吸收劑,粘合劑,滲透劑和穩(wěn)定劑以及其它活性組分,例如殺菌劑和殺蟲劑?!拜d體”指的是有機的、無機的、天然的或合成的材料,長殺草與之結合是為了使其便于使用,運輸、處理或粘合到馬鈴薯上。載體可以是固體的(如粘土或者天然的或合成的硅酸鹽),或者是液體的(如水或有機溶劑,有機溶劑包括酮類、如丙酮、苯乙酮和環(huán)己酮之類的環(huán)酮;二甲基甲酰胺,低級鏈烷醇,如甲醇或變性乙醇,氯化烴,如二氯甲烷,芳香族溶劑,如甲苯和二甲苯,石油分餾物)。優(yōu)選的固體載體是水溶性的和食品級的載體,如聚烯醇(PVA)和糖基產(chǎn)品。
表面活性劑可以是一種乳化劑,分散劑或吸濕劑,并且可以是離子或非離子型的,適用的乳化劑包括普通使用的陽離子、陰離子,非離子或兩性離子的材料,例如,聚丙烯酸的鹽,木素磺酸以及環(huán)氧乙烷與脂肪醇、酸和胺的縮合物。
可以包含在組合物中同時應用的其它輔料有殺菌劑和殺蟲劑,可以與長殺草一起施用的殺菌劑的實例是imazalil和二氯苯基甲乙基二氧咪唑烷羧酰胺。
典型地,分散在液體或固體介質上或其中的長殺草的濃度最好是0.01-80%(重量),例如0.5-50%(重量)。
長殺草在水中的可溶程度是大約3.5克/升,在液體介質中,長殺草最好以乳化的水分散液形式使用,可以采用一種適當?shù)娜軇﹣砣榛瘽饪s的溶液。長殺草還可以由可濕性粉末形成水懸浮液后施用,溶劑、活性劑和表面活性劑可以制成可乳化的濃縮物形式,該濃縮物在使用前用水稀釋到適當濃度。液體濃縮劑最好是制成噴霧用的分散液,當然,這類濃縮劑可以根據(jù)分散液的應用,通過氣溶膠,煙霧而加以改進,這些改進技術是已知的。
施用長殺草液劑可以采用手工方法,如手工噴啉、用噴水壺,浸漬等,但是也可以采用大型常規(guī)操作設備(如安置有輥臺的設備)。還可以用霧化器分散液體。
施用長殺草的最好方式是噴啉其可濕性粉末的水分散液或懸浮液,對于馬鈴薯,采用安裝有輥臺的設備是很容易進行的;重要的是要確保塊莖上的所有芽眼完全覆蓋住。
長殺草還可以按固體形式施用,即通過可濕性粉末、粉塵或顆粒施用。例如借助粉末顆粒分散器將必要量的固體通過揚撒或分散在欲處理的貯藏農(nóng)作物上??蓾裥苑勰┗蝾w粒最好是以固體劑型使用。
濃縮的組合物、液體、固體或半固體在使用前需稀釋以確保分布均勻,所需稀釋的程度取決于使用的方式,當采用水分散液或懸浮液這類液體形式噴啉長殺草時,活性組份的濃度可以為0.01-80%(重量),例如4.5-50%(重量)范圍內(nèi)。
優(yōu)選含有大約65%(重量)長殺草的可濕性粉末即制成含有100-300克/升長殺草的長殺草溶液。
使用固體組合物,其中活性組份的濃度與液體組合物是相同的。
如上所述,長殺草與其它活性物質,如殺菌劑和殺蟲劑是兼容的,因此,可以把它與之結合起來施用于貯藏的農(nóng)作物,使用時可以分開進行,先后進行或同時進行。
長殺草的使用量一般是每噸馬鈴薯17-200克(指活性成份的量)。
種子馬鈴薯種植后臨時抑制發(fā)芽時,最好采用17-50克活性成份/噸的量。可以確信長殺草在土壤中被降解了使用的長殺草量越大,延遲發(fā)芽的時間越長。
對于抑制貯藏的馬鈴薯的發(fā)芽,優(yōu)選用量為17-200克活性成份/噸,最佳的是30-70克活性成份/噸。
一般說來,溫度越低、抑制發(fā)芽所需的長殺草量就越少,長殺草用量還依土豆品種而變化,某些品種比另一些品種更易發(fā)芽。
舉例說明,下面的組合物可用于本發(fā)明的方法可濕性粉末(重量百分比)
長殺草 70 5017-乙氧基壬基酚(潤濕劑) 2 2聚羧酸酯(分散劑) 2 2二氧化硅(載體) 26 25碳酸鈣(載體) 0 21乳化濃縮物長殺草 300克苯乙酮(載體) 180克7-乙氧基壬基酚 200克環(huán)己酮(載體) 1000立方厘米 液體長殺草的急性致死劑量(LD50)是11000毫克/公斤動物體重,實踐證明沒有慢性毒性。在兔子眼睛(5毫克)和兔子皮膚(5%膏箱)上進行的典型應用也表明沒有刺激作用。
因此,對哺乳動物來說,長殺草比以前所用的發(fā)芽抑制劑毒性或刺激性要低,對非技術工人使用就更安全。此外,由于沒有明顯的毒性,塊莖上的殘留物對加工者和最終消費者的健康和環(huán)境的損害也就明顯的降低了。
長殺草還減少了處理過的塊莖的腐壞,對消費者更容易接受了。
另外,長殺草比目前所用的發(fā)芽抑制劑不易揮發(fā),因此,可以作選擇性處理,并能防止交叉感染,因為處理的作用面積不會擴展。這樣就無需將處理的塊莖與不處理的塊莖或其它貯藏的農(nóng)作物隔離開,或者在處理過程中采用復雜的分離程序,而該程序對目前使用的抑制劑是必需的。非常低的揮發(fā)性還可以使馬鈴薯貯藏中操作人員免于蒸汽暴露的危險。
按照本發(fā)明的處理方法還可以比常規(guī)處理中的重量損失小得多。
下面的實例將詳細說明按照本發(fā)明長殺草的應用。
實例用不同量的含長殺草65%(重量)的可濕性粉末處理四個品種的馬鈴薯,貯藏三個月后,與未處理的馬鈴薯進行比較以確定抑制發(fā)芽的程度。
結果如下
馬鈴薯品種組合物的施用量(克/噸) 抑制率(%)3個月5個月Squire50069 9910096 9915099 9930099 99Romano50 * 75100* 93150* 96300* 97Desiree 50 71 9810097 9815099 99300100 99Cara 50 88 8710098 98150100 99300100 99
*晚發(fā)芽品種在比較實驗中,作類似的試驗,但按1300克/噸的比率用BYG RAN S(一種以四氯硝基苯為基料的商購組合物)處理馬鈴薯,結果如下馬鈴薯品種抑制率(%)3個月 5個月Squire78 98Romano* 75Desiree9383Cara 8582還測定了不同處理情況下的馬鈴薯重量損失,并與常規(guī)處理的結果及未經(jīng)處理的對照組進行比較,試驗的所有品種的平均值如下所示處理情況重量損失3個月5個月空白(對照組)1.8 3.3長殺草50克/噸1.4 2.8長殺草100克/噸 1.5 2.8長殺草150克/噸 1.3 2.2長殺草300克/噸 1.5 2.3Bygran S 1300克/噸 1.9 3.權利要求
1.一種抑制馬鈴薯發(fā)芽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將一定量的長殺草施用于馬鈴薯使之足以抑制發(fā)芽。
2.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貯藏前或貯藏期間施用長殺草以抑制馬鈴薯在貯藏期間的發(fā)芽。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馬鈴薯挖出后且用藥處理期過后施用長殺草。
4.根據(jù)權利要求1,2或3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施用長殺草之前,馬鈴薯不進行清洗。
5.根據(jù)上述權利要求任意之一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長殺草的施用量為每噸馬鈴薯17-200克。
6.根據(jù)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長殺草的施用量為每噸馬鈴薯30-70克。
7.根據(jù)上述權利要求任意之一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噴撒長殺草的水分散液或懸浮液來施用長殺草。
8.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種植前,將長殺草施用于馬鈴薯上以延遲發(fā)芽。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8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長殺草的用量是每噸馬鈴薯17-50克。
10.一種用于抑制馬鈴薯發(fā)芽的組合物,該組合物包括長殺草和一種可接受的稀釋劑或載體。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用長殺草抑制馬鈴薯的發(fā)芽,例如貯藏期的發(fā)芽。
文檔編號A01N47/20GK1048784SQ9010666
公開日1991年1月30日 申請日期1990年6月26日 優(yōu)先權日1989年6月27日
發(fā)明者戈爾頓·英格拉姆 申請人:羅納-普朗克農(nóng)業(yè)化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