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用足量的水先配好一種單劑的藥液,再用這種藥液稀 釋另一種單劑;而不能先混合兩種單劑,再用水稀釋,以免發(fā)生不良反應,包括有效成分的 破壞與物理性狀的惡化。第一次進行兩種單劑試驗性質的現(xiàn)混現(xiàn)用時,可先在透明的玻璃 容器中試驗少量的混合藥液,觀察是否會有浮油、絮結、沉淀或變色、發(fā)熱、產(chǎn)生氣泡等不正 ?,F(xiàn)象。凡藥液顯示出產(chǎn)生了化學變化或藥液物理性狀有所惡化,這種混配就不可取。水 分散劑的性能和桶混劑性能指標參考表7和表8。
[0103] 表1桶混時農(nóng)藥制劑混用穩(wěn)定性
[0104]
[0105] 吡蚜酮與呋蟲胺混配組合對褐飛虱室內(nèi)毒力試驗
[0106] 本實驗根據(jù)共毒因子法確定A與B混配的最佳配伍,再根據(jù)等效線中相加作用線 的十等分點設定A與B的配比為1:9、2:8、3:7、4 :6、5:5、6:4、7:3、8:2、9:1,然后由毒力測 定結果計算出共毒系數(shù)。共毒因子>20,表示兩單劑混用有增效作用;<-20表示有拮抗作 用,-20~20表示相加作用。共毒系數(shù)多120為增效作用,共毒系數(shù)< 80為拮抗作用,80~ 120為相加作用。
[0107] 供試昆蟲:2006年采自湖南農(nóng)科院試驗田,在未接觸任何藥劑的情況下飼養(yǎng)至 今。
[0108] 生測方法:稻莖浸漬法,連根挖取健壯一致的分蘗盛期至孕穗初期的稻株,洗凈, 剪成約IOcm長的連根稻莖,3株1組,在陰涼處晾至表面無水痕,將稻莖在藥液中浸30s后 取出晾干,以浸漬的脫脂棉包住根部放入一次性塑料杯中,從田間養(yǎng)蟲網(wǎng)的水稻中取標準 一致的3齡中期若蟲,放入水平側放的一次性塑料杯中,每杯20頭,待若蟲全部爬上稻莖或 杯壁后再豎直,剔除機械損傷的個體,并補足20頭,每個濃度重復3次,以清水為對照。接 蟲后放入溫度為27 ±I°C,光周期為L:D= 16: 8h的恒溫人工氣候箱中培養(yǎng)。處理后注意稻 莖根的脫脂棉保濕,防稻莖干枯。檢查時間:殺蟲劑處理168h后檢查結果。
[0109] 吡蚜酮與呋蟲胺不同配比制成同一劑型(懸浮劑,助劑比例采用實施例1中配比)
[0110] 表2吡蚜酮與呋蟲胺不同配比對3齡褐飛虱若蟲的共毒因子
[0114] 由表2、3可以看出,吡蚜酮與呋蟲胺混配的各個比例中,組別1、2、3、4、5、6、7、9的 共毒因子大于20 (見表2),組別1、2、3、5、5的共毒系數(shù)均大于120 (見表3),均有明顯的增 效作用,其中選取7. 41:1,28. 57:1,66. 67:1三個比例做田間試驗。
[0115] 2.田間試驗
[0116] 藥效試驗在湖北省武穴市進行,水稻為中稻,品種岳優(yōu)9113,于2014年9月2日進 行稻飛虱防治實驗,采用WBD-16型背負式噴霧機,將藥液按要求稀釋后進行噴霧,每個小 區(qū)面積為25m2,每畝用水量為45L,每個處理4個重復,噴藥一次,于施藥后3d、7d、14d、21d 調查其防治效果,每個小區(qū)調查5點,每點調查5兜,記錄數(shù)據(jù),分析統(tǒng)計試驗結果并進行差 異顯著性分析。
[0117] 表4吡蚜酮與呋蟲胺不同配比對田間褐飛虱種群的防治效果
[0118]
[0119] 由表4可以看出,吡蚜酮的速效性較差,但是持續(xù)性較好,兩個混配的持續(xù)性也較 好,通過差異顯著性分析,兩個混配對稻飛虱的防治效果與吡蚜酮的對稻飛虱的防治效果 在3天、7和14天天時不存在顯著性差異,即減少用藥量依然可以達到相同的防治效果,但 是在21天后1個混配對稻飛虱的防治效果與吡蚜酮對稻飛虱的防治效果存在顯著性和極 顯著性差異,即在減少用藥量的情況下防效比吡蚜酮要好;同時在3天、7天、15天、21天時 吡蚜酮與呋蟲胺混配制劑對稻飛虱的防效高于吡蚜酮的防效。
[0120] 表5藥劑處理前后葉蟬的百蔸蟲量
[0123] 吡蚜酮與呋蟲胺的混配對葉蟬的防效高于吡蚜酮與呋蟲胺單劑的防效。
[0124] 表6 2012年武穴市褐飛虱對吡蟲啉、噻嗪酮與噻蟲嗪的抗藥性(室內(nèi)飼養(yǎng)5代)
[0125]
[0126] 抗藥性倍數(shù)分級:RRS3,敏感;3<1^〈5,敏感性下降;5<1^〈10,低水平抗藥性 ; 10<RR〈40,中等水平抗藥性;40<RR〈160,高水平抗藥性;RR彡160,極高水平抗藥性。
[0127] 由上表(表6)可知,武穴市褐飛虱田間種群對吡蟲啉、噻嗪酮產(chǎn)生了極高水平的 抗藥性,對噻蟲嗪產(chǎn)生了高水平的抗藥性。由表5、表6可知,吡蚜酮與呋蟲胺混配對吡蟲 啉、噻嗪酮、噻蟲嗪已經(jīng)產(chǎn)生高水平抗性的褐飛虱依然具有較高的防效。吡蚜酮與呋蟲胺對 褐飛虱的增效作用可能原因1.抑制體內(nèi)的主要解毒酶活性;2.兩種藥混合后降低了表面 張力;3.兩種藥混合后提高了對葉片與昆蟲體壁的穿透能力;4.可能產(chǎn)生了新的靶標。
[0128] 表7吡蚜酮?呋蟲胺水分散粒劑性能指標
[0129]
[0134]表10吡蚜酮與呋蟲胺不同配比對抗吡蟲啉與噻嗪酮3齡田間褐飛虱種群若蟲共 毒系數(shù)
[0136]由表10可知,吡蚜酮與呋蟲胺在116. 67:1、75:1、250:1、33. 33:1時,對對抗吡蟲 啉與噻嗪酮3齡田間褐飛虱種群依然具有增效作用,共度系數(shù)均大于120。
【主權項】
1. 一種含吡蚜酮和呋蟲胺的殺蟲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活性成分吡蚜酮和活性成 分呋蟲胺,吡蚜酮和呋蟲胺重量比為7. 41:1~600:1。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吡蚜酮和呋蟲胺的殺蟲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吡蚜酮 和呋蟲胺重量比為7. 41:1~600:1。3.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吡蚜酮和呋蟲胺的殺蟲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吡蚜酮 和呋蟲胺重量比為16. 67:1~266. 67:1。4.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吡蚜酮和呋蟲胺的殺蟲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吡蚜酮 和呋蟲胺重量比為28. 57:1~155. 56:1。5.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吡蚜酮和呋蟲胺的殺蟲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吡蚜酮 和呋蟲胺重量比為44. 44~155. 56。6. 根據(jù)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一種含吡蚜酮和呋蟲胺的殺蟲組合物,其特征在 于:組合物制成乳油、可濕性粉劑、懸浮劑、水分散粒劑、固/固桶混劑、超低容量噴霧劑及 泡騰片劑。7. 根據(jù)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一種含吡蚜酮和呋蟲胺的殺蟲組合物,其特征在 于:組合物制成懸浮劑,懸浮劑物制備方法步驟是: A、 按設計配方稱取原料: 原料質量分數(shù)% 吡蚜酮原藥+呋蟲胺原藥 50 潤濕劑0. 2-5 分散劑〇. 3-5 防凍劑1-10 消泡劑 0. 1-5 增稠劑 〇. 2-5 穩(wěn)定劑 0. 1-10 防腐劑 0. 1-0. 5 溶劑 10-49, 將吡蚜酮原藥與呋蟲胺原藥放入盛放容器中,然后加入潤濕劑、分散劑、防凍劑、增稠 劑,攪拌均勻; B、 高速攪拌預分散25-35min,然后停止攪拌,加入砂磨介質,開始砂磨; C、 至98%以上懸浮顆粒粒徑在0. 1-0. 7 ym之間停止砂磨,過濾,出去玻璃珠,加入消 泡劑、穩(wěn)定劑、防腐劑及溶劑,得到均相制劑; 所述的潤濕劑為十二烷基苯磺酸鈉、Morwet EFW、Terspense4896、二丁基萘磺酸鈉、琥 珀酸二辛酯磺酸鈉、茶枯、GY-W04、濃乳-500、濃乳-700、NP-10、2201中的一種或多種的任 意組合; 所述的分散劑為 GY-D06、Morwet D-425、Morwet D-IKKterspense 2425、terspense 2700、木質素磺酸鈉、萘磺酸鹽縮合物、烷基萘磺酸鹽、磺酰琥珀酸鹽、烷基芳基磺酸鹽、木 質素磺酸鹽、CMC、PVA、PVP、XG中的一種或多種的任意組合; 所述的防凍劑為乙二醇、丙二醇、甘油、二甘醇、丙乙醇、甘油-乙醚雙甘醇中的一種或 二至六種的任意組合; 所述的消泡劑為有機硅酮類、聚醚硅氧烷、c8_1(l的脂肪醇、包和脂肪羧酸及其脂 類、聚合甘油、酯-醚型化合物中的一種或多種的任意組合; 所述的增稠劑為聚乙二醇、黃原酸膠、羧甲基纖維素、聚丙烯酸鈉、氣態(tài)二氧化硅、膨潤 土、硅酸鋁鎂中的一種或多種的任意組合; 所述的穩(wěn)定劑為膨潤土、白炭黑、輕質硅酸鈉中的一種或多種的任意組合; 所述的防腐劑為甲醛、多聚甲醛、苯甲酸鈉、苯甲酸中的一種或多種的任意組合; 所述的溶劑是水、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亞砜、二甲苯、礦物油、植物油中的一種或多種 的任意組合。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含吡蚜酮和呋蟲胺的殺蟲組合物,它包括活性成分吡蚜酮和活性成分呋蟲胺,吡蚜酮和呋蟲胺重量比為7.41:1~600:1。該配方通過吡蚜酮與呋蟲胺之間的合理混配,提高了藥效,延緩褐飛對吡蚜酮和呋蟲胺產(chǎn)生抗藥性的時間,降低了農(nóng)藥的使用量,有效的減輕了對環(huán)境的污染,成本低廉,同時也降低了農(nóng)民的經(jīng)濟負擔,符合可持續(xù)發(fā)展的要求,同時本配方劑型具有高效、安全特點。
【IPC分類】A01N51/00, A01N43/707, A01N25/04, A01P7/04
【公開號】CN104970037
【申請?zhí)枴緾N201510466480
【發(fā)明人】李建洪, 張小磊, 張淑真, 廖遜, 何順, 萬虎
【申請人】華中農(nóng)業(yè)大學
【公開日】2015年10月14日
【申請日】201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