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保健飲品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保健飲品,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及其配比制成:茯苓20-35%;薰衣草5-8%;紅棗3-6%;百合10-15%;蜂蜜2-5%;核桃仁10-25%;薄荷5-6%;復原乳3-9%;余量為純凈水。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該飲品根據(jù)一定的比例進行調配,添加的茯苓、核桃仁、玫瑰花提取液等物品,保健效果好,該飲品味道好,不含有添加劑,適合消費者長期飲用,營養(yǎng)豐富。
【專利說明】—種保健飲品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保健飲品。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市場上出現(xiàn)的保健品品種繁多,但是大多數(shù)保健品都添加了一些添加劑,危害了人們的健康。而且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保健越來越重視,隨著市面上出現(xiàn)了眾多的保健食品,但是能達到人們期望的飲品很少。
[0003]因此,為解決上述問題,特提供一種新的技術方案來滿足需求。
【發(fā)明內容】
[0004]本發(fā)明提供一種保健飲品。
[0005]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保健飲品,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及其配比制成:
一種保健飲品,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及其配比制成:
茯苓 20-35% ;
薰衣草 5-8% ;
紅棗 3-6% ;
百合 10-15%;
蜂蜜 2-5% ;
核桃仁 10-25% ;
薄荷 5-6% ;
復原乳 3-9% ;
余量為純凈水。
[0006]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該飲品根據(jù)一定的比例進行調配,添加的茯苓、核桃仁、玫瑰花提取液等物品,保健效果好,該飲品味道好,不含有添加劑,適合消費者長期飲用,營養(yǎng)豐富。
【具體實施方式】
[0007]為了加深對本發(fā)明的理解,下面將結合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述,該實施例僅用于解釋本發(fā)明,并不構成對本發(fā)明保護范圍的限定。
[0008]實施例1
一種保健飲品,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及其配比制成:
茯苓 20% ;
薰衣草5% ;
紅棗 3% ;
百合 10%; 蜂蜜 2% ;
核桃仁 10% ;
薄荷 5% ;
復原乳 3% ;
余量為純凈水。
[0009]實施例2
一種保健飲品,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及其配比制成:
茯苓 28% ;
薰衣草 6% ;
紅棗 4% ;
百合 12%;
蜂蜜 4% ;
核桃仁 18% ;
薄荷 5.5% ;
復原乳 6% ;
余量為純凈水。
[0010]實施例3
一種保健飲品,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及其配比制成:
茯苓35% ;
薰衣草 8% ;
紅棗6% ;
百合15%;
蜂蜜5% ;
核桃仁 25% ;
薄荷6% ;
復原乳 9% ;
余量為純凈水。
[0011]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該飲品根據(jù)一定的比例進行調配,添加的茯苓、核桃仁、玫瑰花提取液等物品,保健效果好,該飲品味道好,不含有添加劑,適合消費者長期飲用,營養(yǎng)豐富。
[0012]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是對本發(fā)明作任何其他形式的限制,而依據(jù)本發(fā)明的技術實質所作的任何修改或等同變化,仍屬于本發(fā)明所要求保護的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保健飲品,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及其配比制成:茯苓20-35% ;薰衣草 5-8% ;紅棗3-6% ;百合10-15%;蜂蜜2-5% ;核桃仁 10-25% ;薄荷5-6% ;復原乳 3-9% ;余量為純凈水。
【文檔編號】A23L2/02GK103907983SQ201310440902
【公開日】2014年7月9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9月25日
【發(fā)明者】倪美香 申請人:蘇州啟翔生物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