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消除面部雀斑的美容方法及其專用美容滾動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一種美容方法,具體地說涉及一種消除面部雀斑的美容方法及其美容滾動器。
雀斑是一種影響面部美容的色素沉著。隨著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美的追求也強烈,雀斑患者對治療雀斑的效果要求也愈高。市面上的祛斑化妝品對雀斑有一定效果,可一旦停止使用,雀斑不久就會復發(fā);而雀斑的其它療法,如磨削術、激光法、化學剝脫術及傳統(tǒng)的超低溫局部點涂法等,均有治療不徹底。深度難以掌握,易反復發(fā)作,或兼遺留疤痕等缺點,給顧客心理上造成了很大的精神負擔。從而使雀斑成為影響許多人容貌的一塊心頭病。
本發(fā)明的發(fā)明目的是提供一種治療徹底、不留疤痕的消除面部雀斑的美容方法及其美容滾動器。
本發(fā)明的美容方法包括如下步驟(1)顧客清洗面部,取平仰臥位;(2)用75%的酒精給美容滾動器消毒;(3)把固體CO2和液氮按CO2∶N2=1∶5~30混合后裝入儲冷器內;(4)把美容滾動器在儲冷器內浸泡1~60秒,將滾動柱在顧客整個面部連續(xù)滾動,滾動的次數(shù)以滾動過后的皮膚立刻出現(xiàn)薄冰狀,片刻后隱約可見小米粒大小水泡樣為止;(5)滾動完畢平躺30分鐘,半年內避免強日光照射。
本發(fā)明的專用美容滾動器是由手柄和滾動柱組成,其特征在于滾動柱是由金屬制成的,并且滾動柱通過轉軸與手柄相連。
如上所述的手柄可以是木頭或橡膠制成的。
術后反應及注意事項術后5-10min皮膚呈現(xiàn)紅腫,痛感因人而異,但均可忍受,并在30min內消失,故不作處理。3-5天面部開始干燥,起皮,結痂,9天左右痂落而愈。痂落時嚴禁人為撕脫?;謴推?3-6個月)部分顧客面部隱約有不同形狀色素,一般在數(shù)月內消失,不作處理。
本發(fā)明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優(yōu)點操作簡單,安全,成本低廉,治療雀斑徹底,愈后不復發(fā),無任何毒副作用??朔畎呋瘖y品和傳統(tǒng)的治療雀斑技術易遺留疤痕,雀斑反復不愈的缺陷,是雀斑患者的福音。同時對面部皮膚粗糙、無光澤者用此方法也可達到祛除細小皺紋、美白嫩膚之目的。不失為根治雀斑的獨特方法。
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結合
如下圖1是本發(fā)明專用美容滾動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專用美容滾動器的另一結構示意圖。
如圖所示,1是手柄,2是通過轉軸3與手柄1相連的滾動柱,并且該滾動柱是由金屬制成的,4是固定轉軸3的螺母。
實施例1(1)顧客清洗面部,取平仰臥位;(2)用75%的酒精給美容滾動器消毒;(3)把固體CO2和液氮按CO2∶N2=1∶10混合后裝入儲冷器內;(4)把美容滾動器在儲冷器內浸泡60秒,工作人員手拿手柄1,將滾動柱2在顧客整個面部連續(xù)滾動,滾動的次數(shù)以滾動過后的皮膚立刻出現(xiàn)薄冰狀,片刻后隱約可見小米粒大小水泡樣為止;(5)滾動完畢平躺30分鐘,半年內避免強日光照射。
實施例2(1)顧客清洗面部,取平仰臥位;(2)用75%的酒精給美容滾動器消毒;(3)把固體CO2和液氮按CO2∶N2=1∶20混合后裝入儲冷器內;(4)把美容滾動器在儲冷器內浸泡30秒,工作人員手拿手柄1,將滾動柱2在顧客整個面部連續(xù)滾動,滾動的次數(shù)以滾動過后的皮膚立刻出現(xiàn)薄冰狀,片刻后隱約可見小米粒大小水泡樣為止;(5)滾動完畢平躺30分鐘,半年內避免強日光照射。
實施例3(1)顧客清洗面部,取平仰臥位;(2)用75%的酒精給美容滾動器消毒;(3)把固體CO2和液氮按CO2∶N2=1∶30混合后裝入儲冷器內;(4)把美容滾動器在儲冷器內浸泡15秒,工作人員手拿手柄1,將滾動柱2在顧客整個面部連續(xù)滾動,滾動的次數(shù)以滾動過后的皮膚立刻出現(xiàn)薄冰狀,片刻后隱約可見小米粒大小水泡樣為止;(5)滾動完畢平躺30分鐘,半年內避免強日光照射。
權利要求
1.一種消除面部雀斑的美容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1)顧客清洗面部,取平仰臥位;(2)用75%的酒精給美容滾動器消毒;(3)把固體CO2和液氮按CO2∶N2=1∶5~30混合后裝入儲冷器內;(4)把美容滾動器在儲冷器內浸泡1-60秒,將滾動器在顧客整個面部連續(xù)滾動,滾動的次數(shù)以滾動過后的皮膚立刻出現(xiàn)薄冰狀,片刻后隱約可見小米粒大小水泡樣為止;(5)滾動完畢平躺30分鐘,半年內避免強日光照射。
2.一種消除面部雀斑的美容方法的專用美容滾動器,是由手柄(1)和滾動柱(2)組成,其特征在于滾動柱(2)是由金屬制成的,并且滾動柱(2)通過轉軸(3)與手柄(1)相連。
全文摘要
一種消除面部雀斑的美容方法,是采用固體CO
文檔編號A45D44/00GK1320406SQ0010622
公開日2001年11月7日 申請日期2000年4月27日 優(yōu)先權日2000年4月27日
發(fā)明者吳明超, 荊翠萍 申請人:吳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