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女式高跟鞋用防雨鞋套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用新型屬鞋套,尤其是涉及一種防雨鞋套。
背景技術(shù):
在雨雪天氣為方便人們穿著鞋子騎乘電動車、摩托車外出,現(xiàn)常采用在
鞋子上穿套防雨鞋套的方法,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2005201396619提 出了一種無底防雨鞋套,但在實際使用中,發(fā)現(xiàn)在雨雪天氣使用時,因無底, 雨水經(jīng)常通過鞋頭部位滲透至鞋面,不能很好地保護鞋子,防水效果并不盡 如人意,而且目前市場上的有底鞋套,當(dāng)女同志穿高跟鞋使用時,因鞋套后 跟部承受的重力大,鞋套的后跟部極易被磨損破壞,雨水通過破損部位進入 鞋套內(nèi),鞋子被弄濕,仍達(dá)不到防水護鞋的目的。 發(fā)明內(nèi)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女式高跟鞋用防雨鞋套,能有效地達(dá)到防 水護鞋的目的,尤其是女同志穿高跟鞋子在雨雪天騎車外出時,防水護鞋的 效果更好,且穿、脫方便,不易損壞,使用壽命長。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來實現(xiàn)的 一種女式高跟鞋用防雨鞋套,包括 前、后鞋幫和鞋底,前、后鞋幫的—F沿口與鞋底沿口對應(yīng)相連,前、后鞋幫 可制成一體或在鼻梁處相連成一體,其特征是鞋底為軟底,在鞋底的后跟 部開孔,并在孔的周邊安裝彈性帶,該彈性帶可為松緊帶,使孔能彈性擴大 或收縮,這樣女同志穿高跟鞋,在雨雪天用本防雨鞋套時,將鞋子的高跟段 從孔中伸出,彈性帶牢牢地箍住鞋子的高跟段,雨水沿著高跟段淌落,不會 弄濕鞋子;在鞋底上設(shè)置耐磨防水層,以提高防雨鞋套的使用壽命和防水效 果在鞋套的頭部或中段部設(shè)置鞋套身的彈性伸縮段,無論鞋大、鞋小,可 一套多用,通用性強;前、后鞋幫的右端段之間采用可拆連接,該可拆連接 為粘結(jié)或帶結(jié)或扣結(jié),使防雨鞋套穿脫方便,用后洗凈晾干,折疊存放,攜 帶方便。
本實用新型提出的女式高跟鞋用防雨鞋套,結(jié)構(gòu)合理,使用方便,尤其女 同志穿高跟鞋時使用,防水護鞋的效果更好?,F(xiàn)結(jié)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所提出的女式高跟鞋用防雨鞋套作進 一步的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所提出的女式高跟鞋用防雨鞋套的主視示意圖。
圖2是圖l之仰視示意圖。
圖l、圖2中1、鞋幫 2、鞋底 3、伸縮段 4、彈性帶具體實施方式
從圖l、圖2中可以看出, 一種女式高跟鞋用防雨鞋套,包括前、后鞋幫 i和鞋底2,前、后鞋幫1的下沿口與鞋底2沿口對應(yīng)相連,前、后鞋幫l可 制成一體或在鼻梁處相連成一體,其特征是鞋底2為軟底,在鞋底2的后 跟部開孔,并在孔的周邊安裝彈性帶4,該彈性帶4可為松緊帶,使孔能彈性 擴大或收縮,這樣女同志穿高跟鞋,在雨雪天用本防雨鞋套時,將鞋子的高 跟段從孔中伸出,彈性帶4牢牢地箍住鞋子的高跟段,雨水沿著高跟段淌落, 不會弄濕鞋子;在鞋底2上設(shè)置耐磨防水層,以提高防雨鞋套的使用壽命和 防水效果;在鞋套的頭部或中段部設(shè)置鞋套身的彈性伸縮段3,無論鞋大、鞋 小,可一套多用,通用性強;前、后鞋幫1的右端段之間采用可拆連接,該 可拆連接為粘結(jié)或帶結(jié)或扣結(jié),使防雨鞋套穿脫方便,用后洗凈晾干,折疊 存放,攜帶方便。
權(quán)利要求1、一種女式高跟鞋用防雨鞋套,包括前、后鞋幫(1)和鞋底(2),其特征是a、鞋底(2)為軟底,在鞋底(2)的后跟部開孔,并在孔的周邊安裝彈性帶(4),孔能彈性擴大或收縮,彈性帶(4)牢牢地箍住鞋子的高跟段;b、在鞋底(2)上設(shè)置耐磨防水層;c、在鞋套的頭部或中段部設(shè)置鞋套身的彈性伸縮段(3);d、前、后鞋幫(1)的右端段之間采用可拆連接。
2、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女式高跟鞋用防雨鞋套,其特征是該可拆連接為粘結(jié)或帶結(jié)或扣結(jié)。
3、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女式高跟鞋用防雨鞋套,其特征是彈性帶(4)為松緊帶。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女式高跟鞋用防雨鞋套,屬鞋套,其特征是鞋底為軟底,在鞋底的后跟部開孔,并在孔的周邊安裝彈性帶,使孔能彈性擴大或收縮,這樣女同志穿高跟鞋,在雨雪天用本防雨鞋套時,將鞋子的高跟段從孔中伸出,彈性帶牢牢地箍住鞋子的高跟段,雨水沿著高跟段淌落,不會弄濕鞋子;在鞋底上設(shè)置耐磨防水層,在鞋套的頭部或中段部設(shè)置鞋套身的彈性伸縮段,前、后鞋幫的右端段之間采用可拆連接,該可拆連接為粘結(jié)或帶結(jié)或扣結(jié),使防雨鞋套穿脫方便,可一套多用,通用性強,防水護鞋效果好,使用壽命長,用后洗凈晾干,折疊存放,攜帶方便。
文檔編號A43B3/16GK201356105SQ200920143259
公開日2009年12月9日 申請日期2009年3月3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9年3月3日
發(fā)明者肖長江 申請人:肖長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