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籃球服上衣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服裝技術領域,具體地說是指籃球服上衣。
背景技術:
籃球服是運動員進行籃球運動時穿著的服裝.一般包括籃球服上衣和短褲。一般使用具有良好透氣、疏水性的面料,不會影響運動員的身體活動,不易產生靜電,重量輕。以籃球服上衣為例,一般都是單一的面料制成,其包括上衣本體和固定于上衣本體的標志,該標志一般制成阿拉伯數(shù)字、企業(yè)的Logo、線條等造型,如肖恩·巴蒂爾的籃球服上衣上印有“31”字樣。目前這些標志一般采用布制品、塑料以及皮革等材料制成,這些材料制成的標志表面不具有反光效果,標志不醒目,無法起到很好的宣傳效果。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提供籃球服上衣,其主要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上衣本體上的標志不夠醒目缺點。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籃球服上衣,包括上衣本體和固定于上衣本體的標志,所述標志為由標志本體以及涂覆在標志本體表面的熒光油墨層構成的自發(fā)光標志。前述自發(fā)光標志包括兩條豎線條、一條橫線條以及一條呈U字形狀的彎曲線條,該兩豎線條相隔分布于上衣本體的前面,該橫線條和彎曲線條分布于上衣本體的背面,并且橫線條位于彎曲線條上方。前述自發(fā)光標志呈阿拉伯數(shù)字造型。由上述對本實用新型結構的描述可知,和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優(yōu)點本上衣本體上的標志米用自發(fā)光標志,標志本體表面為一層突光油墨層,突光油墨層在光照環(huán)境下可長時間自發(fā)光,使得貼標更加醒目,更引人注目,容易吸引人們的目光,起到了很好的廣告宣傳效果,而且使得上衣本體更加的美觀。
圖I是實施例一中上衣本體正面的示意圖。圖2是實施例一中上衣本體背面的示意圖。圖3是實施例一中的自發(fā)光標志的結構剖視圖。圖4是實施例二的示意圖。圖5是實施例三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參照附圖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一[0017]參照圖I、圖2和圖3?;@球服上衣,包括上衣本體I和固定于上衣本體的標志,所述標志為由標志本體20以及涂覆在標志本體20表面的熒光油墨層21構成的自發(fā)光標志,該自發(fā)光標志包括兩條豎線條22、一條橫線條23以及一條呈U字形狀的彎曲線條24。所述兩條豎線條22位于上衣本體I的前面,并且其沿上衣本體I長度方向相隔分布;所述橫線條23和彎曲線條24分布于上衣本體I的背面,并且橫線條23位于彎曲線條24上方。所述熒光油墨層21主要成分是熒光顏料,熒光顏料屬功能性發(fā)光顏料,當外來光(含紫外光)照射時,能吸收一定形態(tài)的能,而激發(fā)光子,以低可見光形式將吸收的能量釋放出來,從而產生不同色相的熒光現(xiàn)象。熒光油墨是由熒光顔料與高分子樹脂連接料、溶劑和助劑配比,經研磨制得,該熒光油墨的制得方法為常見生產エ藝,在此不再詳述其生產過程。實施例ニ參照圖4。本實施例和實施例一的實施方式基本相同,不同之處在于本自發(fā)光標志 2呈企業(yè)的Logo造型。實施例三參照圖5。本實施例和實施例一的實施方式基本相同,不同之處在于本自發(fā)光標志2呈阿拉伯數(shù)字造型。上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但本實用新型的設計構思并不局限于此,凡利用此構思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非實質性的改動,均應屬于侵犯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的行為。
權利要求1.籃球服上衣,包括上衣本體和固定于上衣本體的標志,其特征在于所述標志為由標志本體以及涂覆在標志本體表面的熒光油墨層構成的自發(fā)光標志。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籃球服上衣,其特征在于所述自發(fā)光標志包括兩條豎線條、一條橫線條以及一條呈U字形狀的彎曲線條,該兩豎線條相隔分布于上衣本體的前面,該橫線條和彎曲線條分布于上衣本體的背面,并且橫線條位于彎曲線條上方。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籃球服上衣,其特征在于所述自發(fā)光標志呈阿拉伯數(shù)字造型。
專利摘要籃球服上衣,包括上衣本體和固定于上衣本體的標志,所述標志為由標志本體以及涂覆在標志本體表面的熒光油墨層構成的自發(fā)光標志。本上衣本體上的標志采用自發(fā)光標志,標志本體表面為一層熒光油墨層,熒光油墨層在光照環(huán)境下可長時間自發(fā)光,使得貼標更加醒目,更引人注目,容易吸引人們的目光,起到了很好的廣告宣傳效果,而且使得上衣本體更加的美觀。
文檔編號A41D27/08GK202407152SQ20112056695
公開日2012年9月5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2月30日
發(fā)明者許志達 申請人:泉州匹克鞋業(y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