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抗拉結構的帶輪廓的流體填充室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流體填充室(33),其可以結合到鞋類物品和其它產(chǎn)品中,該流體填充室可以包括外部阻擋物(40)、第一抗拉結構(50a)和第二抗拉結構(50b)。第一抗拉結構和第二抗拉結構中的任何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織物抗拉構件(51a、52a、53a,51b、52b、53b)。第一抗拉結構和第二抗拉結構可以定位在通過外部阻擋物界定的內部空腔內且可以結合到外部阻擋物。第一抗拉結構和第二抗拉結構可以在外部阻擋物的彼此流體相通的不同區(qū)域中結合到外部阻擋物。第一抗拉結構可以具有比第二抗拉結構的高度大的高度。進而,抗拉結構之間的相對位置和高度差可以賦予室輪廓。
【專利說明】具有抗拉結構的帶輪廓的流體填充室
[0001]背景
[0002]鞋類物品通常包括兩個主要元件:鞋面和鞋底結構。鞋面由被縫合或膠著地結合在一起以在鞋類的內部形成用于舒適且牢固地容納足部的空腔(void)的多種材料元件(例如:織物、泡沫、皮革和合成皮革)形成。穿過材料元件的踝開口提供了空腔的入口,從而有助于足部進入空腔和從空腔移除。此外,鞋帶用于改變空腔的尺寸并將足部固定在空腔內。
[0003]鞋底結構毗鄰鞋面的下部分定位并且通常定位在足部和地面之間。在包括運動鞋類的許多鞋類物品中,鞋底結構常規(guī)地結合有鞋內底、鞋底夾層和鞋外底。鞋內底是定位在空腔內并且毗鄰空腔的下表面定位以增強鞋類舒適性的薄的可壓縮構件。可以固定到鞋面的下表面并從鞋面向下延伸的鞋底夾層形成鞋底結構的中間層。除減弱地面反作用力(即,為足部提供緩沖)之外,鞋底夾層可以例如限制足部運動或賦予穩(wěn)定性。可以固定到鞋底夾層的下表面的鞋外底形成鞋類的與地面接觸的部分(ground-contacting portion)并且通常由包括紋理以改進附著摩擦力的耐用且耐磨的材料形成。
[0004]常規(guī)的鞋底夾層主要地由延伸鞋類的整個長度和寬度的發(fā)泡聚合物材料例如聚氨基甲酸酯或乙烯醋酸乙烯酯形成。在一些鞋類物品中,鞋底夾層可以結合有增強鞋類的舒適性或性能的多種另外的鞋類元件,包括板、調節(jié)器、流體填充室、耐用元件或運動控制構件。在一些構型中,例如,這些另外的鞋類元件中的任何可以定位在鞋底夾層與鞋面之間或定位在鞋底夾層和鞋外底之間、可以嵌入在鞋底夾層內,或者可以被鞋底夾層的發(fā)泡聚合物材料包封。雖然許多常規(guī)的鞋底夾層主要由發(fā)泡聚合物材料形成,但是流體填充室或其他的非泡沫結構可以形成一些鞋底夾層構型的一部分或大部分。
[0005]概述
[0006]下文公開了可以結合到鞋類物品和其它產(chǎn)品中的流體填充室的各種特征。在一種構型中,流體填充室包括外部阻擋物、第一抗拉結構和第二抗拉結構。外部阻擋物界定內部空腔且具有第一區(qū)域和第二區(qū)域,該第一區(qū)域和第二區(qū)域流體相通。第一抗拉結構定位在內部空腔內、在第一區(qū)域中結合到外部阻擋物且具有第一高度。第二抗拉結構定位在內部空腔內、在第二區(qū)域中結合到外部阻擋物且具有第二高度。第一高度大于第二高度。
[0007]在又一種構型中,鞋類物品結合有鞋底結構,該鞋底結構包括鞋底夾層和鞋外底。鞋底夾層包括流體填充室。流體填充室包括外部阻擋物、第一抗拉結構和第二抗拉結構。外部阻擋物具有上部分、相對的下部分以及周邊邊緣。第一抗拉結構定位在外部阻擋物內。第二抗拉結構定位在外部阻擋物內。鞋外底固定到鞋底夾層且形成鞋類的與地面接觸的表面的至少一部分。第一抗拉結構在靠近第二抗拉結構的第一部分處具有第一高度,且第二抗拉結構在靠近第一抗拉結構的第二部分處具有大于第一高度的第二高度。室的定位在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間的區(qū)域實質上沒有內部結合部(interior bond)。
[0008]在另一種構型中,鞋類物品結合有鞋底結構,該鞋底結構包括鞋底夾層和鞋外底。鞋底夾層包括流體填充室。流體填充室包括外部阻擋物、第一抗拉結構和第二抗拉結構。第一抗拉結構在室的第一區(qū)域中定位在外部阻擋物內且具有第一高度。第二抗拉結構在室的第二區(qū)域中定位在外部阻擋物內,第二區(qū)域與第一區(qū)域流體相通且具有大于第一高度的第二高度。鞋外底固定到鞋底夾層且形成鞋類的與地面接觸的表面的至少一部分。第二抗拉結構定位在鞋類的至少鞋跟區(qū)中,且第一抗拉結構定位在第二抗拉結構后面。
[0009]在又一種另外的構型中,鞋類物品結合有鞋底結構,該鞋底結構包括鞋底夾層和鞋外底。鞋底夾層包括流體填充室。流體填充室包括外部阻擋物、第一抗拉結構和第二抗拉結構。外部阻擋物具有上部分、相對的下部分以及周邊邊緣。第一抗拉結構在室的第一區(qū)域中定位在外部阻擋物內且具有第一高度。第二抗拉結構在室的第二區(qū)域中定位在外部阻擋物內,第二區(qū)域與第一區(qū)域流體相通且具有小于第一高度的第二高度。鞋外底固定到鞋底夾層且形成鞋類的與地面接觸的表面的至少一部分。第一抗拉結構定位在鞋類的至少鞋中部區(qū)中,且第二抗拉結構定位在第一抗拉結構前面。
[0010]在還有的其它另外的構型中,鞋類物品結合有鞋底結構,該鞋底結構包括鞋底夾層和鞋外底。鞋底夾層包括流體填充室。流體填充室包括外部阻擋物、第一抗拉結構、第二抗拉結構和第三抗拉結構。外部阻擋物具有上部分、相對的下部分以及周邊邊緣。第一抗拉結構在室的第一區(qū)域中定位在外部阻擋物內。第二抗拉結構在室的第二區(qū)域中定位在外部阻擋物內。第三抗拉結構在室的第三區(qū)域中定位在外部阻擋物內。鞋外底固定到鞋底夾層且形成鞋類的與地面接觸的表面的至少一部分。第一區(qū)域位于室的最后面的區(qū)中且具有第一高度。室的第二區(qū)域位于室的最后面的區(qū)和室的最前面的區(qū)之間且具有大于第一高度的第二高度。室的第三區(qū)域位于室的最前面的區(qū)中且具有小于第二高度的第三高度。
[0011]在所附權利要求中特別地指出了表征本發(fā)明的方面的益處和新穎性特征。然而,為了獲得對這些益處和新穎性特征的增加理解,可參考描述和圖示了與本發(fā)明有關的各種構型和概念的以下描述性內容和附圖。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當結合附圖閱讀時,前述概述和以下詳細描述將被更好地理解。
[0013]圖1是結合有流體填充室的鞋類物品的外側面正視圖。
[0014]圖2是鞋類物品的如通過圖1的剖面線2-2所定義的剖視圖。
[0015]圖3A-3B是相應于圖2且描繪鞋類物品的另外的構型的剖面圖。
[0016]圖4是室的透視圖。
[0017]圖5是室的分解透視圖。
[0018]圖6是室的俯視圖。
[0019]圖7是室的外側面正視圖。
[0020]圖8A-8D是室的如通過圖6中的剖面線8A-8A至8D-8D所定義的剖視圖。
[0021]圖9是可以用于制造室的工藝的模具的透視圖。
[0022]圖10A-10E是模具的側面正視圖,描繪了在制造室的工藝中的步驟。
[0023]圖1IA-1IE是模具的如通過圖10A-10E中的剖面線11A-11A至11E-11E所定義的示意性剖視圖,描繪了在用于制造室的工藝中的步驟。
[0024]圖12A-12H是相應于圖6且描繪了室的另外構型的俯視圖。
[0025]圖13A-13E是相應于圖8D且描繪了室的另外構型的剖視圖。
[0026]圖14是相應于圖8C且描繪了室的另外構型的剖視圖。
[0027]圖15是相應于圖8B且描繪了室的另外構型的剖視圖。[0028]圖16A-16B是結合有流體填充室的其它物品的透視圖。
[0029]圖17是流體填充室的可選擇的構型的俯視圖。
[0030]圖18是室的可選擇的構型的內側面正視圖。
[0031]詳細描述
[0032]以下的討論和附圖公開了流體填充室的各種構型及用于制造室的方法。雖然參照具有適合于跑步的構型的鞋類公開了室,但是與室相關的概念可以應用于寬范圍的運動鞋類的樣式,包括例如籃球鞋、交叉訓練鞋、足球鞋、高爾夫球鞋、登山鞋和靴子、滑雪和滑雪板靴、英式足球鞋、網(wǎng)球鞋和步行鞋。與室相關的概念還可以與通常被認為是非運動的鞋類類型一起使用,包括禮服鞋、休閑鞋和涼鞋。除鞋類之外,室可以結合到其他類型的服裝和運動裝備中,包括用于諸如足球和曲棍球的運動的頭盔、手套和保護性墊料。相似的室還可以結合到在家庭用品和工業(yè)產(chǎn)品中利用的緩沖物和其他的可壓縮結構中。因此,包含本文公開的概念的室可以與多種產(chǎn)品一起使用。
[0033]一般的鞋類結構
[0034]在圖1-3B中,鞋類物品10被描繪為包括鞋面20和鞋底結構30。為了參照的目的,鞋類10可以大致分為三個區(qū)域:鞋前部區(qū)11、鞋中部區(qū)12和鞋跟區(qū)13,如圖1中所示的。鞋前部區(qū)11大體上包括鞋類10的相應于腳趾以及將跖骨與趾骨連接的關節(jié)的部分。鞋中部區(qū)12大體上包括鞋類10的相應于足部的足弓區(qū)域的部分。鞋跟區(qū)13大體上包括鞋類10的相應于足部的后部部分的部分,包括跟骨。區(qū)11-13不意在劃分鞋類10的精確區(qū)域。而是,區(qū)11-13意在代表鞋類10的大體區(qū)域以幫助以下的討論。除被應用到鞋類10之外,區(qū)11-13還可應用到鞋面20、鞋底結構30及其個別的元件。鞋類10還包括外側面14和內側面15,如圖2-3B所示的。外側面14和內側面15還延伸穿過區(qū)11-13中的每一個且相應于鞋類10的相對側面。與區(qū)11-13 —樣,側面14和15表示鞋類10的大體區(qū)域以幫助以下的討論,且除應用到鞋類10以外,側面14和15還可應用到鞋面20、鞋底結構30及其個別的元件。
[0035]鞋面20被描繪為具有結合有多種材料兀件(例如織物、泡沫、皮革和合成皮革)的實質上常見的構型,該多種材料元件被縫合、粘附、結合或以其他方式聯(lián)結到一起以形成用于牢固地且舒適地容納足部的內部空腔??梢躁P于鞋面20來選擇和定位材料元件,以選擇性地賦予例如耐久性、透氣性、耐磨性、柔性和舒適性的性質。鞋跟區(qū)13中的踝開口 21提供內部空腔的入口。此外,鞋面20可以包括鞋帶22,鞋帶22用于以常規(guī)的方式改變內部空腔的尺寸,從而將足部固定在內部空腔內并且有助于足部進入內部空腔和從內部空腔移除。鞋帶22可以延伸穿過鞋面20中的孔,且鞋面20的舌狀部分可以在內部空腔和鞋帶22之間延伸。鞋面20還可以結合有鞋墊(sockliner) 23,鞋墊23定位在鞋面20中的空腔內且毗鄰足部的足底(即,下)表面定位以增強鞋類10的舒適性??紤]到本申請的各個方面主要地涉及鞋底結構30,鞋面20可以呈現(xiàn)上文討論的一般構型或實際上任何其他常規(guī)的或非常規(guī)的鞋面的一般構型。因此,鞋面20的總體結構可以顯著地變化。
[0036]鞋底結構30固定到鞋面20且具有在鞋面20和地面之間延伸的構型。因此,實際上,鞋底結構30被定位為在足部和地面之間延伸。除減弱地面反作用力(即,為足部提供緩沖)之外,鞋底結構30可以提供附著摩擦力、賦予穩(wěn)定性并限制各種足部運動,例如內旋。鞋底結構30的主要元件是鞋底夾層31和鞋外底32。鞋底夾層31可以結合有聚合物泡沫材料,例如聚氨基甲酸酯或乙烯醋酸乙烯酯。鞋底夾層31還可以結合有流體填充室33。除聚合物泡沫材料和室33之外,鞋底夾層31可以結合有增強鞋類10的舒適性、性能或地面反作用力衰減性質的一個或多個另外的鞋類元件,包括板、調節(jié)器、耐用元件或運動控制構件。
[0037]可以不存在于鞋類10的某些構型中的鞋外底32固定到鞋底夾層31的下表面上且形成鞋類10的與地面接觸的表面的至少一部分。鞋外底32可以由提供用于接合地面的耐久且耐磨的表面的橡膠材料形成。此外,鞋外底32還可以具有紋理以增強鞋類10和地面之間的附著摩擦力(即,摩擦力)性質。在另外的構型中,且取決于鞋底夾層31結合有聚合物泡沫材料、室33或兩者的方式,鞋外底32可以單獨地固定到聚合物泡沫材料、單獨地固定到室33或固定到聚合物泡沫材料和室33兩者。
[0038]由于結合到鞋類10中,室33具有從鞋前部區(qū)11至鞋跟區(qū)13且還從外側面14至內側面15延伸穿過實質上整個鞋類10的形狀,從而具有相應于足部的輪廓且實質上在整個足部的下方延伸的形狀。因此,當足部定位在鞋面20內時,室33在足部的下方延伸,以在各種步行活動比如跑步和走路期間衰減在鞋底結構30被壓縮在足部和地面之間時所產(chǎn)生的地面反作用力。在其他的構型中,室33可以延伸穿過少于整個鞋類10。例如,室33可以只延伸穿過鞋前部區(qū)11、或只延伸穿過鞋中部區(qū)12、或只延伸穿過鞋跟區(qū)13。可選擇地,室33可以只延伸穿過鞋類10的外側面14或僅延伸穿過鞋類10的內側面15。室33還可以延伸穿過區(qū)和側面的任意組合。也就是說,在各種構型中,室33可以延伸穿過鞋類10的任意部分。
[0039]如圖1-3B中所描繪的,室33定位在鞋底夾層31的聚合物泡沫材料下方,且固定到聚合物泡沫材料并固定到鞋外底32。然而,在一些構型中,室33可以位于鞋底夾層31的聚合物泡沫材料上方、位于鞋底夾層31的聚合物泡沫材料的層之間、至少部分地通過鞋底夾層31的聚合物泡沫材料封裝,或甚至實質上被鞋底夾層31的聚合物泡沫材料圍繞或完全地封裝在鞋底夾層31的聚合物泡沫材料內,如圖3A所描繪的。在其它構型中,室33可以固定到板23或鞋底夾層31內的其它結構。在另外的構型中,可以不存在鞋底夾層31的聚合物泡沫材料,且室33可以固定到鞋面20和鞋外底32兩者。因此,室33的整體形狀及室33結合到鞋類10中的方式可以顯著地變化。
[0040]盡管室33被描繪且討論為鞋類10內的密封室,但是室33也可以是鞋類10內的流體系統(tǒng)的部件。更具體地,泵、管道及閥可以與室33聯(lián)結,以提供用來自于鞋類10的外部或鞋類10內的儲存器的空氣使室33加壓的流體系統(tǒng)。作為示例,室33可以結合在Passke等人的美國專利第7,210,249號和Dojan等人的美國專利第7,409,779號中公開的流體系統(tǒng)中的任一種來使用。
[0041]室構型
[0042]在圖4-8D中分別地描繪了以適合于鞋類應用的初始構型的室33。室33具有帶輪廓的構型(contoured configuration),且當結合到鞋類10中時,室33相應于實質上整個鞋類10。當足部定位在鞋面20內時,室33在足部的下方延伸,以便在各種步行活動比如跑步和走路期間,衰減在鞋底結構30被壓縮在足部和地面之間時所產(chǎn)生的地面反作用力。在其他的構型中,室33可以具有交替延伸,比如例如在足部的足前部區(qū)或足部的足跟區(qū)的下方延伸。此外,盡管室33被描繪成暴露在鞋類10的外側面14和內側面15兩者上,但是在鞋類10的一些構型中,鞋底夾層31的聚合物泡沫材料可以形成鞋底夾層31的側壁的至少一部分。
[0043]室33的主要元件為外部阻擋物40和抗拉結構50a_50d。阻擋物40 (a)形成室33的外部,(b)限定容納加壓流體和抗拉結構50a-50d兩者的內部空腔,且(c)提供用于將加壓流體保留在室33內的耐用的密封阻擋物。阻擋物40的聚合物材料包括:(a)朝著鞋面20定向的第一阻擋物部分41,第一阻擋物部分41可以形成阻擋物40的上部分;(b)朝著鞋外底32定向的相對的第二阻擋物部分42,第二阻擋物部分42可以形成阻擋物40的下部分;以及(c)圍繞室33的周邊并且在阻擋物部分41和42之間延伸的周邊邊緣43。
[0044]如圖4-8D中所描繪的,抗拉結構50a_50d定位在內部空腔內且可以為抗拉構件,比如織物抗拉構件。在其他構型中,抗拉結構可以包括不是織物抗拉構件的元件,比如在Peyton的序列號為12/630,642的美國專利申請以及Peyton的序列號為12/777,167的美國專利申請系列中公開的栓系元件(tether element)中的任一種。在一些構型中,抗拉構件50可以由泡沫抗拉構件形成或形成為包括泡沫抗拉構件,泡沫抗拉構件比如在Schindler的美國專利第7,131,218號、Schindler等人的美國專利第7,588, 654號及Schindler等人的美國專利第7,591,919號中公開的泡沫抗拉構件中的任何。
[0045]抗拉結構50a_50d可以分別包括上抗拉層51a_51d、相對的下抗拉層52a_52d以及在抗拉層51a-51d和52a-52d之間延伸的多個連接構件53a_53d。上抗拉層51a_51d固定到第一阻擋物部分41的內表面且下抗拉層52a-52d固定到第二阻擋物部分42的內表面。連接構件53a-53d可以包括由各種材料形成的紗線、纖維或細絲,且可以以相對稀疏的密度、相對緊密的(packed)密度或任意其它密度跨過抗拉結構52a_52d的長度和寬度定位。盡管下文更加詳細地討論,但是可以利用粘合劑結合或熱結合,以將抗拉結構50a_50d固定到阻擋物40??估Y構50a-50d可以定位在室33的不同區(qū)域中且可以具有不同的高度。
[0046]寬范圍的聚合物材料可以被用于阻擋物40。在選擇用于阻擋物40的材料時,可以考慮材料的工程性質(例如,抗拉強度、拉伸性質、疲勞特性、動態(tài)模量和損耗角正切)以及材料阻止阻擋物40所包含的流體擴散的能力。當例如由熱塑性氨基甲酸乙酯形成時,阻擋物40可以具有約1.0毫米的厚度,但是厚度可以例如從小于0.25變化至大于2.0毫米。除熱塑性氨基甲酸乙酯外,可以適合于阻擋物40的聚合物材料的示例包括聚氨基甲酸酯、聚酯、聚酯型聚氨基甲酸酯和聚醚型聚氨基甲酸酯。阻擋物40還可以由包括熱塑性聚氨基甲酸酯和乙烯-乙烯醇共聚物的交替層的材料形成,如在Mitchell等人的美國專利第5,713,141號和第5,952,065號中所公開的。還可以利用基于該材料的變化形式,其中中心層由乙烯-乙烯醇共聚物形成,Btt鄰于中心層的層由熱塑性聚氨基甲酸酯形成,并且外層由熱塑性聚氨基甲酸酯和乙烯-乙烯醇共聚物的再磨研材料形成。用于阻擋物40的其它合適的材料是包括氣體阻擋材料和彈性材料的交替層的柔性微層膜,如在Bonk等人的美國專利第6,082,025號和第6,127,026號中公開的。另外的合適材料在Rudy的美國專利第4,183,156號和第4,219,945號中公開。另外的合適材料包括含有晶體材料的熱塑性薄膜,如在Rudy的美國專利第4,936,029號和第5,042,176號中公開的,以及包括聚酯多元醇的聚氨基甲酸酯,如在Bonk等人的美國專利第6,013,340號、第6,203,868號和第6,321, 465號中公開的。[0047]可以利用各種工藝來制造室33。一般而言,制造工藝包含(a)將形成阻擋物部分41和42及周邊邊緣43的一對聚合物片材固定到抗拉結構50a-50d的相對側(即,固定到抗拉層51a-51d和52a-52d),以及(b)形成周邊結合部44,周邊結合部44聯(lián)結聚合物片材的周邊且可以圍繞周邊邊緣43延伸。周邊結合部44被描繪為毗鄰室33的上表面,但其可以定位在室33的上表面和下表面之間,或可以毗鄰室33的下表面。熱成型工藝還可以包含Ca)將抗拉結構50a-50d定位在室33內,以及(b)將抗拉結構50a_50d結合到阻擋物物部分41和42中的每一個。盡管大體上全部熱成型工藝可以用模具來進行,如在下文更加詳細地描述的,但是工藝的各個部分或步驟中的每一個可以在形成室33時單獨地進行。也就是說,可以利用各種其它方法來形成室33。
[0048]為了有助于抗拉結構50a_50d和阻擋物40之間的結合,聚合物補充層可以被應用到抗拉層51a-51d和52a-52d中的任何。當加熱時,補充層軟化、熔化或以其他方式開始改變狀態(tài),使得與阻擋物部分41和42的接觸引起來自于阻擋物40和補充層中的每一個的材料混合或以其他方式彼此聯(lián)結。因此,在冷卻時,補充層與阻擋物40永久地聯(lián)結,從而將抗拉結構50a-50d與阻擋物40聯(lián)結。在一些構型中,熱塑性的線或條可以存在于抗拉層51a_51d和52a_52d內,以有助于與阻擋物40的結合,如在Thomas等人的美國專利第7,070,845號中所公開的,或者可以使用粘合劑使阻擋物40固定到抗拉結構50a_50d中的任何。
[0049]在熱成型工藝后,或作為熱成型工藝的一部分,流體可以被注入到內部空腔中并被加壓在零和三百五十千帕(即,約每平方英寸五十一磅)或更大之間。加壓流體將向外的力施加在阻擋物40上,這趨向于分開阻擋物部分41和42。然而,抗拉結構50a-50d固定到阻擋物部分41和42中的每一個,以便在加壓時將預期形狀強加在室33上。更具體地,通過加壓流體施加在阻擋物40上的向外的力,延伸穿過內部空腔的連接構件53a-53d被受拉地放置,從而防止阻擋物40向外擴張且使得室33保持預期形狀。周邊結合部44聯(lián)結聚合物片材以形成防止流體逃逸的密封件,而抗拉結構50a-50d防止阻擋物40由于流體的壓力而造成的向外擴展或以其它方式的擴張。也就是說,抗拉結構50a-50d有效地限制室33的擴展,以保持阻擋物部分41和42的預期形狀。
[0050]多個連接構件53a_53d中的每一個內的連接構件的長度在整個抗拉結構50a_50d上是大體上恒定的,這賦予抗拉層51a_51d和52a_52d中的每一個平行的構型。然而,在一些構型中,多個連接構件53a-53d中的至少一個內的連接構件的長度可以變化,以賦予室33帶輪廓的構型。例如,由于多個連接構件53a-53d中的每一個內的連接構件的長度不同,室33可以是錐形的或可以形成凹陷部。帶輪廓的抗拉結構的示例在Dua的序列號為12/123,612的美國專利申請和Rapaport等人的序列號為12/123,646的美國專利申請中公開。此外,抗拉結構50a-50d可以包括抗拉構件,比如織物抗拉構件。也就是說,抗拉結構50a-50d中的至少一個的一部分可以由織物抗拉構件形成??椢锟估瓨嫾梢宰蚤g隔織物的較大元件切割或由間隔織物的較大元件形成??蛇x擇地,例如通過如Dua的序列號為12/123,612的美國專利申請中的橫編工藝(flat-knitting process),抗拉元件51a_51d和52a-52d中的每一個可以形成為具有各種構型。
[0051]合適地配置的抗拉結構50a_50d可以具有一系列構型中的任何,包括在Dua的美國專利申請第12/123,612號、Rapaport等人的美國專利申請第12/123,646號及Peyton的美國專利申請第12/630,642號中公開的一系列構型。在一些構型中,室33可以結合有允許個人調節(jié)流體壓力的閥或其它結構。此外,室33可以結合到根據(jù)例如穿著者的跑步方式或體重來改變阻擋物40內的壓力的流體系統(tǒng)中,該流體系統(tǒng)類似于在Dojan等人的美國專利第7,409,779中公開的流體系統(tǒng)。
[0052]如圖4-8D中所描繪的,室33及室33內的抗拉結構50a_50d大體上在整個鞋類10上延伸??估Y構50a-50d定位在室33的不同區(qū)域中,或定位在形成室33的外部且界定室33內的內部空腔的阻擋物40的不同區(qū)域中??估Y構50a定位在室33的第一區(qū)域中,或者定位在阻擋物40的第一區(qū)域中且在內部空腔內。抗拉結構50b定位在室33的第二區(qū)域中,或者定位在阻擋物40的第二區(qū)域中且在內部空腔內??估Y構50b大體上位于鞋類10的鞋跟區(qū)13中,且抗拉結構50a在抗拉結構50b后面??估Y構50c定位在室33的第三區(qū)域中,或者定位在阻擋物40的第三區(qū)域中且在內部空腔內。抗拉結構50c至少部分地定位在鞋類10的鞋中部區(qū)12。抗拉結構50c包括外側段(lateral segment)55a和相似范圍的內側段55b。最后,抗拉結構50d定位在室33的第四區(qū)域中,或者定位在阻擋物40的第四區(qū)域中且在內部空腔內??估Y構50d定位在抗拉結構50c前面且至少部分地定位在外側段55a和內側段55b之間。第一區(qū)域、第二區(qū)域、第三區(qū)域和第四區(qū)域彼此流體相通。
[0053]此外,抗拉結構50a_50d中的每一個可以具有與其他抗拉結構50a_50d的高度不同的高度??估Y構50a具有比抗拉結構50b的高度小的高度。抗拉結構50b具有比抗拉結構50c的高度大的高度。最后,抗拉結構50c具有比抗拉結構50d的高度大的高度。轉而,抗拉結構50a-50d的相對位置和高度差賦予鞋類10帶輪廓的構型。如圖4-8D中所描繪的,抗拉結構50a-50d的相對位置和高度差賦予包括鞋跟斜面和鞋前部袋狀物的輪廓。
[0054]如圖4-8D中所描繪的,抗拉結構50a_50d彼此毗鄰。也就是說,抗拉結構50a_50d緊挨著彼此定位,使得每一個抗拉結構50a-50d的至少一部分直接接觸其它抗拉結構50a-50d中的一個或多個或者與其它抗拉結構50a-50d中的一個或多個最低限度地隔開。然而,在一個抗拉結構50a-50d具有比另一個附近的抗拉結構50a-50d的高度大的高度的情況下,室33的在具有較大高度的抗拉結構的區(qū)域中的一部分可以具有由具有較小高度的附近抗拉結構所施加的形狀,而不是由具有較大高度的抗拉結構所施加的形狀。因此,在一些構型中,抗拉結構可以被間隔開,且抗拉結構在其中被間隔開的區(qū)域中的室33的一部分仍然可以具有由具有較小高度的附近抗拉結構所施加的形狀。
[0055]在一些構型中,外部阻擋物的一個或多個部分可以形成為包括模制高度梯度(molded height gradient)。定位在結合不同高度的抗拉結構的兩個區(qū)域之間的模制高度梯度可以將在充氣的室的兩個區(qū)域之間賦予的高度差集中在室的一個阻擋物部分上。在各種構型中,阻擋物部分41或42可以模制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為在至少部分地緊鄰至少兩個抗拉結構處,比如在抗拉結構之間的位置處,包括模制高度梯度58。例如,如圖4-8D所描繪的,第二阻擋物部分42形成為包括緊鄰抗拉結構50b和50c且在抗拉結構50b和50c之間定位的模制高度梯度58。反過來,室33的結合有抗拉結構50b的區(qū)域和室33的結合有抗拉結構50c的區(qū)域之間的在第二阻擋物部分42上的高度差可以大于在第一阻擋物部分41上的高度差。因此,模制高度梯度58可以將室33的結合有抗拉結構50b和50c的不同區(qū)域之間的從室33向外延伸上的變化集中在室33的下表面處。
[0056]盡管在圖4-8D中被描繪成包括四個抗拉結構50a_50d,但是室33的各種構型可以包括較少的抗拉結構。在一些構型中,室33可以結合有至少第一抗拉結構和第二抗拉結構。室33的抗拉結構可以定位在室33的不同區(qū)域中,或者定位在阻擋物40的不同區(qū)域中且在內部空腔內,并且室33的抗拉結構可以具有不同的高度。例如,室33可以結合有定位在第一區(qū)域中且具有第一高度的第一抗拉結構,且可以結合有定位在第二區(qū)域中且具有第二高度的第二抗拉結構,第一高度大于第二高度。在一些構型中,第一抗拉結構和第二抗拉結構可以各自為帶輪廓的、錐形的或以其它方式形成為具有多于一個高度的單一抗拉結構的一部分,其中第一抗拉結構通過至少一個內部結合部至少部分地與第二抗拉結構分開。也就是說,第一抗拉結構中的某一部分和第二抗拉結構的某一部分可以通過至少一個內部結合部至少部分地分開。
[0057]可選擇地,第一抗拉結構可以在靠近第二抗拉結構的第一部分處具有第一高度,且第二抗拉結構可以在靠近第一抗拉結構的第二部分處具有第二高度,第二高度大于第一高度。也就是說,盡管第一抗拉結構和第二抗拉結構兩者可以具有大體上扁平的構型,但是第一抗拉結構和第二抗拉結構中的任一個或兩個可以是帶輪廓的,或者可以以其他方式具有多于一個高度,且第二抗拉結構的至少在靠近第一抗拉結構的一個點處的高度可以大于第一抗拉結構的至少在靠近第二抗拉結構的一個點處的高度。
[0058]室33也可以實質上沒有內部結合部,S卩,沒有與室33的周邊邊緣向內隔開的結合部。因此,第一抗拉結構所定位的室33的第一區(qū)域和第二抗拉結構所定位的室33的第二區(qū)域可以流體相通。例如,室33可以實質上沒有第一抗拉結構的靠近第二抗拉結構的第一部分和第二抗拉結構的靠近第一抗拉結構的第二部分之間的內部結合部。
[0059]可選擇地,室33可以包括第一抗拉結構的靠近第二抗拉結構的第三部分和第二抗拉結構的靠近第一抗拉結構的第四部分之間的至少一個內部結合部。也就是說,室33可以在第一抗拉結構和第二抗拉結構之間的一個區(qū)域處實質上沒有內部結合部,但是室33可以在第一抗拉結構和第二抗拉結構之間的第二區(qū)域處包括一個或多個內部結合部。
[0060]類似地,盡管在圖4-8D中被描繪成包括四個抗拉結構50a_50d,但是結合到鞋類物品中的室33的各種構型可以包括較少的抗拉結構,且那些抗拉結構在室33內的位置和相對高度也可以變化。在鞋類的一些構型中,室33可以結合有第一抗拉結構和第二抗拉結構,第一抗拉結構在靠近第二抗拉結構的第一部分處具有第一高度,第二抗拉結構在靠近第一抗拉結構的第二部分處具有第二高度,第二高度大于第一高度。
[0061 ] 在這樣的構型中,第一抗拉結構可以至少部分地定位在鞋類的鞋跟區(qū)中,且第二抗拉結構可以至少部分地定位在鞋類的鞋中部區(qū)中。
[0062]可選擇地,在這樣的構型中,第二抗拉結構可以定位在鞋類的至少鞋跟區(qū)中,且第一抗拉結構可以定位在第二抗拉結構后面。這樣的構型還可以包括定位在外部阻擋物內的在靠近第二抗拉結構的第三部分處具有第三高度的第三抗拉結構,第三高度小于第二高度,且第三抗拉結構定位在第二抗拉結構前面。
[0063]作為另一種可選擇方案,在這樣的構型中,第一抗拉結構可以定位在鞋類的至少鞋中部區(qū)中,且第二抗拉結構可以定位在第一抗拉結構前面。這樣的構型的第一抗拉結構還可以包括外側段和內側段,且第二抗拉結構可以至少部分地定位在外側段和內側段之間。
[0064]在鞋類的其它構型中,室33可以結合有在第一區(qū)域中具有第一高度的第一抗拉結構和在第二區(qū)域中具有第二高度的第二抗拉結構,第二高度大于第一高度。在這樣的構型中,第二抗拉結構可以定位在鞋類的至少鞋跟區(qū)中,且第一抗拉結構可以被定位在第二抗拉結構后面,作為鞋類的鞋跟斜面結構的一部分。
[0065]在鞋類的一些構型中,室33可以結合有在第一區(qū)域中具有第一高度的第一抗拉結構和在第二區(qū)域中具有第二高度的第二抗拉結構,第二高度小于第一高度。在這樣的構型中,第一抗拉結構可以定位在鞋類的至少鞋中部區(qū)中,且第二抗拉結構可以定位在第一抗拉結構前面。
[0066]在鞋類的其它構型中,室33可以結合有在室33的第一區(qū)域中定位在外部阻擋物內的第一抗拉結構、在室33的第二區(qū)域中定位在外部阻擋物內的第二抗拉結構以及在室33的第三區(qū)域中定位在外部阻擋物內的第三抗拉結構。在這樣的構型中,第一區(qū)域可以位于室的最后面的區(qū)中且可以具有第一高度,室的第二區(qū)域可以位于室的最后面的區(qū)和室的最前面的區(qū)之間且可以具有大于第一高度的第二高度,且室的第三區(qū)域可以位于室的最前面的區(qū)中且可以具有小于第二高度的第三高度。這樣的構型中的第二抗拉結構還可以包括外側段和內側段,且第三抗拉結構可以至少部分地定位在外側段和內側段之間。
[0067]換而言之,在各種構型中,具有不同高度的兩個或更多的抗拉結構可以結合到室33的不同區(qū)域中。一個或多個抗拉結構可以定位在室33的鞋跟區(qū)中或在鞋中部區(qū)中或在鞋前部區(qū)中,且一個或多個其他的抗拉結構可以定位在室33的不同區(qū)域中。此外,結合到室33中的抗拉結構可以具有各種形狀。例如,在各種構型中,抗拉結構可以具有外側段或內側段,其中抗拉結構的一個或多個內側部分或外側部分相對于抗拉結構的多個中心部分,即抗拉結構的外側部分和內側部分之間的抗拉結構的部分,進一步向前、進一步向后或進一步向前且向后地延伸。
[0068]上文描述的室33的各種構型可以結合到多種其它產(chǎn)品中的任一種或鞋類物品中,比如衣服、運動設備、緩沖物及其它可壓縮結構。通過將具有不同高度的多個抗拉結構結合到室33的不同區(qū)域中,可以改變室33的一種或多種性質,比如室33的柔性、剛度、硬度、拉伸響應、可壓縮性或力衰減性質。此外,可以在不使用其自身是錐形的或帶輪廓的抗拉結構的情況下賦予室33錐形或輪廓。
[0069]制造工藝
[0070]盡管可以利用各種制造工藝來形成室33,但是現(xiàn)在將討論合適的熱成型工藝的示例。參考圖9,可以在熱成型工藝中使用的模具60被描繪成包括上模具部分61和下模具部分62。模具60用于由被模制且結合以界定阻擋物部分41和42及周邊邊緣43的一對聚合物片材來形成室33,且熱成型工藝將抗拉結構50a-50d固定在阻擋物40內。更具體地,模具60 (a)賦予聚合物片材中的一個聚合物片材形狀以便形成第一阻擋物部分41、(b)賦予聚合物片材中的另一個聚合物片材形狀以便形成第二阻擋物部分42、(c)賦予聚合物片材形狀以便形成周邊邊緣43并形成用來聯(lián)結聚合物片材的周邊的周邊結合部44、(d)將抗拉結構50a-50d定位在室33內以及(e)將抗拉結構50a_50d結合到阻擋物部分41和42中的每一個。
[0071]在這個示例性制造工藝中,抗拉結構50a_50d中的每一個可以是織物抗拉構件。在其它制造工藝中,抗拉結構50a-50d中的每一個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織物抗拉構件,且還可以包括不是織物抗拉構件的一個或多個元件,比如栓系元件。[0072]制造工藝的準備中,可以得到并組織形成室33的各種元件。例如,形成阻擋物40的上聚合物層71和下聚合物層72可以被切割成所需形狀??估Y構50a-50d在制造工藝的這個階段中處于壓縮狀態(tài)下,其中織物層51a-51d和52a-52d毗鄰于彼此地放置且連接構件53a-53d處于收縮狀態(tài)下。在完成該制造工藝時,當室33被加壓時,抗拉結構50a_50d被受拉地放置,這使織物層51a-51d和52a-52d彼此隔開且引起連接構件53a_53d變直。
[0073]在制造室33時,上聚合物層71、下聚合物層72及抗拉結構50a_50d中的一個或多個被加熱至有助于部件之間的結合的溫度。根據(jù)用于抗拉結構50a-50d和形成阻擋物40的聚合物層71和72的特定材料,合適的溫度可以在120至200攝氏度(248至392華氏度)或更大的范圍內??梢岳酶鞣N輻射加熱器或其它裝置來加熱室33的部件。在一些制造工藝中,模具60可以被加熱,使得模具60和室33的部件之間的接觸使部件的溫度升高至有助于結合的水平。
[0074]加熱后,室33的部件定位在模具部分61和62之間,如圖1OA和圖1lA所描繪的。為了正確地定位部件,可以利用梭狀框架(shuttle frame)或其它裝置。一旦定位,模具部分61和62就朝向彼此平移并且開始閉合在部件上,使得(a)上模具部分61接觸上聚合物層71、(b)下模具部分62的下脊部64接觸下聚合物層72,且(c)聚合物層71和72開始圍繞抗拉結構50a-50d彎曲以便延伸到模具60內的腔中,如圖1OB和圖1lB所描繪的。部件從而被相對于模具60定位且已經(jīng)發(fā)生初始的成形和定位。
[0075]在圖1OB和圖1lB中所描繪的階段中,空氣可以從圍繞聚合物層71和72的區(qū)域穿過模具部分61和62中的各個真空口部分地排出。排出空氣的目的是將聚合物層71和72拉動成與模具60的各個輪廓接觸。這確保了聚合物層71和72按照模具60的輪廓恰當?shù)爻尚?。注意到,聚合物?1和72可以拉伸以便圍繞抗拉構件50a-50d延伸并且延伸到模具60中。與室33中的阻擋物40的厚度相比,聚合物層71和72可以呈現(xiàn)更大的初始厚度。聚合物層71和72的初始厚度和阻擋物40的最終厚度之間的這種差異可能由于在熱成型工藝的該階段中發(fā)生的拉伸而發(fā)生。
[0076]被多個彈簧66支撐的可移動插入物65可以壓下以將特定程度的壓力置于部件上,從而使聚合物層71和72結合到抗拉結構50a-50d的相對表面。可移動插入物65包括由下聚合物層72形成周邊邊緣43的周邊壓痕67??梢苿硬迦胛?5還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高度梯度68。在室33膨脹之前,高度梯度68可以在室33的一個或多個不同區(qū)域中賦予室33的表面高度差。進而,在室33膨脹后,這樣的高度差可以在室33的該表面處集中室33的不同區(qū)域之間的高度變化。在模具60的一些構型中,可以不存在可移動插入物65和彈簧66,且諸如周邊壓痕67和高度梯度68的特征部可以代替地結合到下模具部分62中。而且,在模具60的一些構型中,諸如周邊壓痕67和高度梯度68的特征部的部分也可以結合到上模具部分61上,或者代替地結合到可移動插入物65或下模具部分62中。
[0077]隨著模具60進一步閉合,上模具部分61和脊部64使上聚合物層71結合到下聚合物層72,如圖1OC和圖1lC所描繪的,從而形成周邊結合部44。而且,脊部64的延伸遠離抗拉結構50a-50d的部分形成聚合物層71和72的其它區(qū)域之間的結合部,有助于充氣導管73的形成。
[0078]為了提供用于將聚合物層71和72拉動成與模具60的各個輪廓接觸的第二方式,在聚合物層71和72之間且緊鄰抗拉結構50a-50d的區(qū)域可以被加壓。在這個方法的準備階段期間,注射針可以定位在聚合物層71和72之間,且注射針可以定位為使得脊部64在模具60閉合時包圍注射針。然后氣體可以從注射針噴射出,使得聚合物層71和72接合脊部64。從而,可以在聚合物層71和72之間形成充氣導管73(參見圖10D)。然后氣體可以穿過充氣導管73,從而進入且加壓緊鄰抗拉結構50a-50d且在聚合物層71和72之間的區(qū)域。結合真空,內部壓力確保聚合物層71和72接觸模具60的各個表面。
[0079]如上文討論的,聚合物材料的補充層或熱塑性線可以應用到織物層51a_51d和52a-52d,以便有助于抗拉結構50a-50d和阻擋物40之間的結合。由可移動插入物65施加在部件上的壓力確保了補充層或熱塑性線與聚合物層71和72形成結合部。
[0080]當完成結合時,模具60被打開,且室33和聚合物層71和72的多余部分被移除并被允許冷卻,如圖1OD和IlD中所描繪的。流體可以通過充氣針和充氣導管73注射到室33中。在離開模具60時,抗拉結構50a-50d保持在壓縮構型下。然而,當室33被加壓時,流體將向外的力置于阻擋物40上,這趨向于分開阻擋物部分41和42,從而使抗拉結構50a-50d受拉地放置且賦予室33帶輪廓的構型。此外,利用密封工藝,以在加壓后密封毗鄰室33的充氣導管73。然后移除聚合物層71和72的多余部分,從而完成室33的制造,如圖1OE和圖1lE所描繪的。作為可選擇的方案,充氣和移除多余材料的順序是可以顛倒的。作為工藝中的最后步驟,室33可以被檢測且然后結合到鞋類10的鞋底夾層31中。
[0081]另外的構型
[0082]如圖4-8D中所描繪的,抗拉結構50a_50d中的每一個延伸遍及室33的一組不同區(qū)域中的一個。換而言之,抗拉結構50a-50d的從其周邊向內定位的部分沒有被內部結合部中斷。然而,在其它構型中,內部結合部可以延伸穿過縫隙,比如室33的抗拉結構中的孔。例如,如圖12A中所描繪的,內部結合部56a-56c延伸穿過抗拉結構50b_50d中的縫隙57a-57c,以使第一阻擋物層41聯(lián)結到第二阻擋物層42。
[0083]如圖4-8D中所描繪的,抗拉結構50a_50d彼此毗鄰,且室33實質上沒有在抗拉結構50a-50d之間的內部結合部。在其它構型中,抗拉結構之間的內部結合部可以延伸穿過抗拉結構中的縫隙,比如抗拉結構中的孔或凹部。例如,如圖12B中所描繪的,內部結合部56a從周邊結合部44向內穿過抗拉結構50a中的縫隙57a延伸到室33的內部??估Y構50a形成為具有在第一部分處的第一高度和在第二部分處的第二高度,第二高度大于第一高度,且內部結合部56a使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分開。此外,內部結合部56b延伸穿過具有凸形形狀且由抗拉結構50a和抗拉結構50b中的凹部配合地形成的縫隙57b,且內部結合部56c延伸穿過具有非凸形形狀且由抗拉結構50b和抗拉結構50c中的凹部配合地形成的縫隙 57c。
[0084]如圖4-8D中所描繪的,抗拉結構50a_50d中的每一個具有實質上扁平的構型且結合有相對一致的高度的連接構件53a-53d。在其它構型中,連接構件53a-53d中的任何的長度可以變化,或者一個或多個抗拉結構可以是帶輪廓的、錐形的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為具有多于一個高度。例如,如圖12C和圖13A中所描繪的,抗拉結構50b的輪廓制定成在鞋跟區(qū)13中具有比在鞋中部區(qū)12和鞋前部區(qū)11中的高度大的高度。
[0085]如圖4-8D中所描繪的,抗拉結構50a_50d緊挨著彼此定位,使得每一個抗拉結構50a-50d的部分直接地接觸其它抗拉結構50a-50d或與其它抗拉結構50a_50d最低限度地隔開。在其它構型中,縫隙或間隔可以至少部分地使抗拉結構分開。例如,如圖12D和圖13B中所描繪的,縫隙57a使抗拉結構50a與抗拉結構50b分開,縫隙57b使抗拉結構50b與抗拉結構50c分開,且縫隙57c使抗拉結構50c與抗拉結構50d分開。
[0086]如圖4-8D中所描繪的,抗拉結構50c包括相似范圍的外側段55a和內側段55b。在其它構型中,定位在室33的其它區(qū)域中的抗拉結構可以具有外側段或內側段,且可以具有不同范圍的外側段和內側段。例如,如圖12E中所描繪的,抗拉結構50b具有朝向室33的鞋前部區(qū)11且朝向室33的最后面的區(qū)兩者延伸的外側段和內側段。此外,抗拉結構50c的外側段55a和內側段55b具有不同的范圍。
[0087]如圖4-8D中所描繪的,室33及室33內的抗拉結構50a_50d實質上延伸遍及整個鞋類10。在其它構型中,室33和室33內的抗拉結構可以延伸穿過鞋類10的任意區(qū)域或區(qū)。例如,如圖12F中所描繪的,室33和室33內的抗拉結構50a和50b被配置為延伸遍及鞋類10的整個鞋跟區(qū)13。在這樣的構型中,抗拉結構50b可以被配置為延伸遍及室33的另外的區(qū)域或區(qū),比如鞋中部區(qū)12和鞋前部區(qū)11,一直到室33的整個長度??蛇x擇地,如圖12G中所描繪的,室33和室33內的抗拉結構50c和50d被配置為延伸遍及鞋類10的整個鞋中部區(qū)12和鞋前部區(qū)11。在這樣的構型中,抗拉結構12c可以被配置為延伸遍及室33的另外的區(qū)域或區(qū),比如鞋跟區(qū)13,一直到室33的全部長度。在其它構型中,室33和室33內的抗拉結構可以延伸遍及鞋類10的整個外側面14、鞋類10的整個內側面15或鞋類10的側面14和15中的任意區(qū)域或區(qū)。
[0088]此外,室33的一個或多個區(qū)可以形成或成型為容納鞋類物品10的另外的部分。例如,在其中室33相應于實質上整個鞋類10的實施方式中,腔可以在室33的鞋中部區(qū)12中形成來容納電氣或電子設備。
[0089]如圖4-8D中所描繪的,抗拉結構50a_50d以實質上連續(xù)的方式延伸遍及室33的整個中心部分,該中心部分與周邊邊緣43以小的量向內隔開且延伸遍及室33的大部分。換而言之,抗拉結構50a-50d實質上延伸遍及室33內的內部空腔的大部分。在其它構型中,抗拉結構可以延伸遍及小于室33內的大部分內部空腔的部分。例如,如圖12H中所描繪的,抗拉結構50a和50b延伸遍及室33的鞋跟區(qū)13、鞋中部區(qū)12和鞋前部區(qū)11的部分,且室33已經(jīng)形成為在抗拉結構50a和50b沒有延伸穿過的鞋跟區(qū)13和鞋前部區(qū)11的部分中包括內部結合部56a和56b。
[0090]如圖4-8D中所描繪的,室33的第二阻擋物部分42形成為包括在室33的結合有抗拉結構50b的區(qū)域和室33的結合有抗拉結構50c的區(qū)域之間的模制高度梯度58。在其它構型中,室33可以形成為包括在室33的任意不同區(qū)域之間的模制高度梯度。例如,如圖13C中所描繪的,第二阻擋物部分42不包括在室33的結合有抗拉結構50b和50c的區(qū)域之間的模制高度梯度。反而,第二阻擋物部分42包括在室33的結合有抗拉結構50a和50b的區(qū)域之間和在室33的結合有抗拉結構50c和50d的區(qū)域之間的模制高度梯度58。
[0091]如圖4-8D中所描繪的,不同高度的抗拉結構50a_50d可以是不同高度的織物抗拉構件。在其它構型中,抗拉結構可以由堆疊的抗拉構件形成。此外,具有不同高度且結合到室33的不同區(qū)域中的不同的堆疊抗拉結構可以形成為結合有相同抗拉構件的不同部分。例如,如圖13D中所描繪的,抗拉結構50a-50d中的每一個包括作為其結構的一部分的織物抗拉構件,該織物抗拉構件延伸跨過且穿過室33的與抗拉結構50a-50d相關的所有不同區(qū)域,且抗拉結構50a-50c中的每一個另外包括作為其結構的一部分的另一種織物抗拉構件。在一些構型中,抗拉結構可以包括非織物抗拉構件和堆疊的織物抗拉構件。相應地,堆疊的抗拉結構一般可以采用任意堆疊的構型的形式,比如在2010年11月2日提交的標題為 “Fluid-Filled Chamber With A Stacked Tensile Member” 的美國專利申請12/938,175中所公開的堆疊構型,且堆疊的抗拉結構可以包括不是織物抗拉構件的元件,比如在Peyton的序列號為12/630,642的美國專利申請和Peyton的序列號為12/777,167的美國專利申請中所公開的拴系元件中的任何。
[0092]如圖4-8D中所描繪的,抗拉結構50a_50d的相對位置和高度差給予包括鞋跟斜面和鞋前部袋狀物的輪廓。在其它構型中,室33內的抗拉結構的相對位置和高度差可以賦予其它特征部的輪廓。例如,如圖13E中所描繪的,抗拉結構50a-50e的相對位置和高度差賦予室33錐形的構型。在另一個示例中,如圖14中所描繪的,抗拉結構50a和50b的相對位置和高度差賦予室33中間-外側錐形(medio-lateral taper),其可以起到居中地定位弓形支撐物的作用。在另外的示例中,如圖15中所描繪的,抗拉結構50a和50b的相對位置和高度差賦予室33鞋跟杯的構型。
[0093]如圖4-8C中所描繪的,室33適合于在鞋類中使用。在其它構型中,室33可以適合于在其它產(chǎn)品中使用,比如衣服、運動設備、緩沖物及其它可壓縮結構。例如,如圖16B中所描繪的,室233可以結合到頭枕200中。在另一種示例中,如圖16B中所描繪的,室333可以結合到座椅緩沖物300中。
[0094]不同高度的抗拉結構還可以被包括在其它流體填充室中。例如,如圖17和圖18中所描繪的,抗拉構件450a-450e已經(jīng)與其它元件一起被包括在流體填充室433中。室433包括凹進區(qū)域446和結合區(qū)448。室433還包括抗拉構件450a_450e,抗拉構件450a_450e的高度可以不同,抗拉構件450a-450e進而可以賦予室433輪廓。此外,室433包括具有第一窗區(qū)域457a_457d和相對的第二窗區(qū)域458a_458d兩者的窗部分,窗區(qū)域可以具有不同程度的向外突出,包括在室433的外側面和內側面之間的變化。
[0095]在上文中和在附圖中參考各種構型公開了本發(fā)明。然而,本公開內容的目的是提供與本發(fā)明相關的各種特征和概念的示例,而不是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相關領域的技術人員將意識到,可以對上文描述的構型做出多種變化和修改,而不偏離如由所附權利要求限定的本發(fā)明的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流體填充室,包括: 外部阻擋物,其界定內部空腔,所述外部阻擋物具有第一區(qū)域和第二區(qū)域,所述第一區(qū)域和第二區(qū)域流體相通; 第一抗拉結構,其定位在所述內部空腔內且在所述第一區(qū)域中結合到所述外部阻擋物,所述第一抗拉結構具有第一高度;以及 第二抗拉結構,其定位在所述內部空腔內且在所述第二區(qū)域中結合到所述外部阻擋物,所述第二抗拉結構具有第二高度, 其中,所述第一高度大于所述第二高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流體填充室,其中所述第一抗拉結構和所述第二抗拉結構中的至少一個包括織物抗拉構件。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流體填充室,其中所述第一抗拉結構和所述第二抗拉結構各自為單一抗拉結構的部分且由至少一個內部結合部至少部分地分開。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流體填充室,其中所述第一抗拉結構毗鄰所述第二抗拉結構。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流體填充室,其中所述第一抗拉結構和所述第二抗拉結構中的至少一個具有帶輪廓的構型。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流體填充室,其中所述外部阻擋物形成為包括至少部分地緊鄰所述第一抗拉結構和所述第二抗拉結構兩者定位的模制高度梯度。
7.一種結合有鞋底結構的鞋類物品,所述鞋底結構包括: 鞋底夾層,其包括流體填充室,所述流體填充室包括: 外部阻擋物,其具有上部分、相對的下部分及周邊邊緣, 第一抗拉結構,其定位在所述外部阻擋物內,以及 第二抗拉結構,其定位在所述外部阻擋物內;以及 鞋外底,其固定到所述鞋底夾層,所述鞋外底形成所述鞋類的與地面接觸的表面的至少一部分; 其中(a)所述第一抗拉結構在靠近所述第二抗拉結構的第一部分處具有第一高度,且所述第二抗拉結構在靠近所述第一抗拉結構的第二部分處具有比所述第一高度大的第二高度,并且(b)所述室的定位在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之間的區(qū)域實質上沒有內部≤口口卻。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一抗拉結構和所述第二抗拉結構中的至少一個包括織物抗拉構件。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一抗拉結構和所述第二抗拉結構各自為單一抗拉結構的部分,且在第三部分處所述第一抗拉結構通過至少一個內部結合部在第四部分處與所述第二抗拉結構分開。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一部分毗鄰所述第二部分。
11.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一抗拉結構和所述第二抗拉結構中的至少一個具有帶輪廓的構型。
12.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上部分和所述下部分中的至少一個形成為包括至少部分地緊鄰所述第一抗拉結構和所述第二抗拉結構兩者定位的模制高度梯度。
13.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一結構至少部分地定位在所述鞋類的鞋跟區(qū)中,且所述第二結構至少部分地定位在所述鞋類的鞋中部區(qū)中。
14.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二結構定位在所述鞋類的至少鞋跟區(qū)中,且所述第一抗拉結構定位在所述第二抗拉結構后面。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鞋底結構還包括定位在所述外部阻擋物內的第三抗拉結構,所述第三抗拉結構在靠近所述第二抗拉結構的第三部分處具有第三高度,所述第三高度小于所述第二高度,且所述第三抗拉結構定位在所述第二抗拉結構前面。
16.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一抗拉結構定位在所述鞋類的至少鞋中部區(qū)中,且所述第二抗拉結構定位在所述第一抗拉結構前面。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一抗拉結構包括外側段和內側段,且所述第二抗拉結構至少部分地定位在所述外側段和所述內側段之間。
18.—種結合有鞋底結構的鞋類物品,所述鞋底結構包括: 鞋底夾層,其包括流體填充室,所述流體填充室包括: 外部阻擋物,其具有上部分、相對的下部分以及周邊邊緣, 第一抗拉結構,其在所述室的第一區(qū)域中定位在所述外部阻擋物內,所述第一抗拉結構具有第一高度,以及 第二抗拉結構,其在所述室的第二區(qū)域中定位在所述外部阻擋物內,所述第二區(qū)域與所述第一區(qū)域流體相通, 且所述第二抗拉結構具有大于所述第一高度的第二高度;以及鞋外底,其固定到所述鞋底夾層,所述鞋外底形成所述鞋類的與地面接觸的表面的至少一部分; 其中所述第二抗拉結構定位在所述鞋類的至少鞋跟區(qū)中,且所述第一抗拉結構定位在所述第二抗拉結構后面。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一抗拉結構和所述第二抗拉結構中的至少一個包括織物抗拉構件。
20.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一抗拉結構毗鄰所述第二抗拉結構。
21.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上部分和所述下部分中的至少一個形成為包括至少部分地毗鄰所述第一抗拉結構和所述第二抗拉結構兩者定位的模制高度梯度。
22.—種結合有鞋底結構的鞋類物品,所述鞋底結構包括: 鞋底夾層,其包括流體填充室,所述流體填充室包括: 外部阻擋物,其具有上部分、相對的下部分及周邊邊緣, 第一抗拉結構,其在所述室的第一區(qū)域中定位在所述外部阻擋物內,所述第一抗拉結構具有第一高度,以及 第二抗拉結構,其在所述室的第二區(qū)域中定位在所述外部阻擋物內,所述第二區(qū)域與所述第一區(qū)域流體相通,且所述第二抗拉結構具有小于所述第一高度的第二高度;以及鞋外底,其固定到所述鞋底夾層,所述鞋外底形成所述鞋類的與地面接觸的表面的至少一部分; 其中所述第一抗拉結構定位在所述鞋類的至少鞋中部區(qū)中,且所述第二抗拉結構定位在所述第一抗拉結構前面。
23.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一抗拉結構和所述第二抗拉結構中的至少一個包括織物抗拉構件。
24.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一抗拉結構毗鄰所述第二抗拉結構。
25.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上部分和所述下部分中的至少一個形成為包括至少部分地緊鄰所述第一抗拉結構和所述第二抗拉結構兩者定位的模制高度梯度。
26.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一抗拉結構包括外側段和內側段,且所述第二抗拉結構至少部分地定位在所述外側段和所述內側段之間。
27.一種結合有鞋底結構的鞋類物品,所述鞋底結構包括: 鞋底夾層,其包括流體填充室,所述流體填充室包括: 外部阻擋物,其具有上部分、相對的下部分以及周邊邊緣, 第一抗拉結構,其在所述室的第一區(qū)域中定位在所述外部阻擋物內, 第二抗拉結構,其在所述室的第二區(qū)域中定位在所述外部阻擋物內,以及 第三抗拉結構,其在所述室的第三區(qū)域中定位在所述外部阻擋物內;以及 鞋外底,其固定到所述鞋底夾層,所述鞋外底形成所述鞋類的與地面接觸的表面的至少一部分; 其中(a)所述第一區(qū)域位于所述室的最后面的區(qū)中且具有第一高度,(b)所述室的所述第二區(qū)域位于所述室的所述最后面的區(qū)和所述室的最前面的區(qū)之間且具有大于所述第一高度的第二高度,且(C)所述室的所述第三區(qū)域位于所述室的最前面的區(qū)中且具有小于所述第二高度的第三高度。
28.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一抗拉結構、所述第二抗拉結構和所述第三抗拉結構中的至少一個包括織物抗拉構件。
29.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一抗拉結構毗鄰所述第二抗拉結構。
30.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二抗拉結構毗鄰所述第三抗拉結構。
31.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上部分和所述下部分中的至少一個形成為包括至少部分地緊鄰所述第二抗拉結構和所述第三抗拉結構兩者定位的模制高度梯度。
32.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二抗拉結構包括外側段和內側段,且所述第三抗拉結構至少部分地定位在所述外側段和所述內側段之間。
33.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室的定位在所述第二區(qū)域和所述第三區(qū)域之間的區(qū)域實質上沒有內部結合部。
【文檔編號】A43B13/20GK103561602SQ201280013184
【公開日】2014年2月5日 申請日期:2012年3月7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3月16日
【發(fā)明者】弗雷德里克·J·杜簡, 丹妮爾·L·泰勒, 柯凡·L·趙, 克拉斯·P·哈森伯格 申請人:耐克國際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