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拖箱用零部件,具體涉及一種可伸縮的作為拉桿應用在拖箱上的拉桿。
背景技術:
拖箱拉桿是拖箱的一個重要零部件,便于拖拉拖箱,對提高拖箱的便攜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F(xiàn)有的拖箱拉桿普遍伸縮式硬桿結構,必須將將箱體傾斜才能實現(xiàn)簡單的拖拉功能,在使用四個萬向輪后利用伸縮式硬桿結構的拉桿還可以實現(xiàn)推拉功能。伸縮式硬桿結構的整體尺寸大,占用了拖箱有限的空間,維護困難,基本無法進行更換,并且對使用者的臂力要求較高。此外,伸縮式硬桿結構的拖箱拉桿不能實現(xiàn)水平拖拉拖箱。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針對上述技術問題提出一種可以實現(xiàn)水平拖拉、并適宜不同用戶使用的設有長度限位的拖箱用柔性拖拉裝置。
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設有長度限位的拖箱用柔性拖拉裝置,包括裝設在拖箱的前端部的基座、拉桿部、拉手以及用于將拉桿部固定設置在基座內(nèi)的連接卡扣;所述連接機構包括設置在所述拉桿部上的多個扣板以及設置在所述基座內(nèi)的與所述扣板匹配的扣座;所述拉桿部包括用于外殼、設置在所述外殼內(nèi)的轉輪、卷設在所述轉輪與外殼之間的卷簧和柔性拉繩,所述卷簧和柔性拉繩分別設置在所述轉輪的兩端,所述卷簧的第一端固定連接在所述外殼上,所述卷簧的第二端與所述轉輪固定連接;所述柔性拉繩的第一端固定連接在所述轉輪上,所述柔性拉繩的第二端穿出設在所述外殼上的拉繩孔向外延伸;所述基座設有限位孔,所述柔性拉繩的第二端穿過所述限位孔與所述拉手連接,并且所述拉手的外形尺寸大于所述限位孔的直徑大??;所述限位孔設有用于限定所述柔性拉繩拉出長度的限位插板,所述基座上設有用于控制所述限位插板的限位按鈕。
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基座設有與所述拉桿部外型匹配的安裝槽,所述安裝槽內(nèi)均勻設有三個扣座,所述拉桿部設有三個與三個所述扣座匹配的扣板。
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外殼包括相互扣合的上殼和下殼,所述上殼和下殼分別開設有用于構成所述拉繩孔的缺口;所述轉輪的一端設有用于容納所述卷簧的容置部,所述容置部內(nèi)設有用于固定連接所述卷簧的第二端的連接板,所述轉輪的另一端設有用于纏繞所述柔性拉繩的卷筒,并且所述轉輪設有貫通兩端的中心通孔;所述上殼設有垂直延伸插入所述中心通孔的中心軸,并且所述中心軸上設有用于固定連接所述卷簧的第一端的連接縫。
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卷筒包括與所述中心通孔同心設置的用于固定連接所述柔性拉繩的第一端的內(nèi)筒和用于卷繞所述柔性拉繩的外筒,并且所述內(nèi)筒和外筒之間設有間隙,所述外筒設有用于穿設所述柔性拉繩的缺口。
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下殼設有垂直延伸插入所述卷筒的限位軸。
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扣板均勻布設在所述下殼上。
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限位軸為空心軸。
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限位插板用于抵住所述柔性拉繩的端部設有粗糙的小鋸齒。
本實用新型通過在拖箱的前端部設置可卷繞伸縮的拉桿,通過柔性拉繩實現(xiàn)拖拉拖箱水平移動,并且整體結構緊湊,相比伸縮式硬桿結構的拉桿極大地減小了體積,并且通過限位插板可以靈活調(diào)整柔性拉繩的拉出長度,方便不同用戶的使用,并且提高了拖箱的可維護性。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中的設有長度限位的拖箱用柔性拖拉裝置的收縮狀態(tài)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中的設有長度限位的拖箱用柔性拖拉裝置的拉伸狀態(tài)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3為圖1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中的基座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實施例獲得其他的實施例。
參照圖1至圖4,一種設有長度限位的拖箱用柔性拖拉裝置,包括裝設在拖箱的前端部的基座1、拉桿部2、拉手3以及用于將拉桿部2固定設置在基座1內(nèi)的連接卡扣;連接機構包括設置在拉桿部2上的多個扣板51以及設置在基座1內(nèi)的與扣板51匹配的扣座52。拉桿部2包括外殼、設置在外殼內(nèi)的轉輪26、卷設在轉輪26與外殼之間的卷簧和柔性拉繩5,卷簧和柔性拉繩5分別設置在轉輪26的兩端,卷簧的第一端固定連接在外殼上,卷簧的第二端與轉輪26固定連接;柔性拉繩5的第一端固定連接在轉輪26上,柔性拉繩5的第二端穿出設在外殼上的拉繩孔向外延伸。
為方便用戶持握柔性拉繩5,設有長度限位的拖箱用柔性拖拉裝置設有拉手3,基座1上設有連通安裝槽11與外界的限位孔12,柔性拉繩5的第二端穿出該限位孔12與拉手3固定連接,并且拉手3的外形尺寸大于該限位孔12的直徑大小。持住拉手3可以將柔性拉繩5拉出,松開拉手3后,柔性拉繩5在卷簧的作用上自動縮進殼體1內(nèi)直至拉手3卡在限位孔12上,方便使用。
由于不同用戶的身高以及手臂長度不一樣,在使用拖箱的時候適配的柔性拉繩5的長度也不一樣,另外根據(jù)拖箱的承載量不同,柔性拉繩5的適配使用長度也不一樣,但是一般結構的柔性拖拉裝置的柔性拉繩只能一次性拉出,無法根據(jù)使用需要調(diào)整柔性拉繩5的拉出長度。因此,為能夠根據(jù)拖箱的使用狀態(tài)靈活調(diào)整柔性拉繩5的拉出長度,限位孔12設有用于限定柔性拉繩5拉出長度的限位插板,基座1上設有用于控制限位插板動作的限位按鈕4。正常情況下,限位插板不干涉柔性拉繩5的伸縮動作,當柔性拉繩5拉出至合適的長度時,按下纖維按鈕4,使得限位插板突入限位孔12內(nèi)并將柔性拉繩5抵至限位孔12的側壁上并卡緊,此時柔性拉繩5被限位插板固定住,無法繼續(xù)拉出或者縮回;當需要將柔性拉繩5縮回或者繼續(xù)調(diào)整拉出長度,再次按動纖維按鈕4即可松開限位插板對柔性拉繩5的限位控制。通過限位按鈕4操作限位插板的動作可以很方便的控制柔性拉繩5的拉出長度,極大地提高了本實用新型的適用性。優(yōu)選的,限位插板用于抵住所述柔性拉繩的端部設有粗糙的小鋸齒,通過小鋸齒結構使得限位插板對柔性拉繩5的卡緊效果更好,提高可靠性。
具體的,拖箱四個邊角均裝設有輪子,即該拖箱可以平放在地面上拖動。本實施例記載的拖拉裝置裝設在拖箱的前端部,柔性拉繩5通過卷簧纏繞設置在外殼內(nèi)的轉輪26上。當需要拖拉拖箱時,持住柔性拉繩5的第二端向外拖拉,將卷繞在外殼內(nèi)的柔性拉繩5全部拉出,此時,柔性拉繩5的可部分拉出全部被拉出外殼,再用力拉扯柔性拉繩5,即可拖拉拖箱移動。由于柔性拉繩5與拖箱的移動方向成一個夾角,使得拖箱前端部的輪子的豎直方向受力,使得拖箱前端部的移動阻力較小,提高了拖箱整體的通過性能。
在一具體實施例中,拉桿部2的外型為圓形柱狀結構,基座1設有與拉桿部2的圓形柱狀外型匹配的圓形安裝槽11,安裝槽11的側壁底部均勻設有三個扣座52,拉桿部2的外側壁設設有三個與該三個扣座52匹配的扣板51。安裝時,將拉桿部2對準并壓入基座1的安裝槽11內(nèi),此時,扣板51扣入扣座52內(nèi),拉桿部2通過連接卡扣固定設置在基座1上。
在一具體實施例中,外殼包括相互扣合的上殼21和下殼22,上殼21和下殼22分別開設有用于構成拉繩孔的缺口;轉輪26的一端設有用于容納卷簧的容置部261,容置部261內(nèi)設有用于固定連接卷簧的第二端的連接板262,轉輪26的另一端設有用于纏繞柔性拉繩5的卷筒263,并且轉輪26設有貫通兩端的中心通孔;上殼21設有垂直延伸插入中心通孔的中心軸23,并且中心軸23上設有用于固定連接卷簧的第一端的連接縫24。優(yōu)選的,扣板51均勻布設在下殼22上。
外殼的上殼21和下殼22組合的外形可以圓形或者方形等規(guī)則外形,也可是其他不規(guī)則外形,但是外殼的上殼21和下殼22組合后形成一個圓柱形腔體,柔性拉繩5、卷簧以及轉輪26等部件都設在該圓柱形腔體內(nèi)。轉輪26的容置部261為圓形槽結構,容置部261的外徑略小于圓柱形腔體的內(nèi)徑,即轉輪26可以在圓柱形腔體內(nèi)自由轉動。卷筒263的外徑小于容置部261的外徑,大概是容置部261外徑的1/2左右,主要有柔性拉繩5的長度和厚度決定。上殼21的中心軸23同時還起到穩(wěn)定卷簧的伸縮狀態(tài)的作用。
在一具體實施例中,卷筒263包括與中心通孔同心設置的用于固定連接柔性拉繩5第一端的內(nèi)筒和用于卷繞柔性拉繩5的外筒,并且內(nèi)筒和外筒之間設有間隙,外筒設有用于穿設柔性拉繩5的缺口。設置內(nèi)筒、外筒結構一方面是方便柔性拉繩5的固定,在柔性拉繩5的第一端設置一個固定圈,可以將固定圈直接掛在內(nèi)筒上。另外可以通過設定內(nèi)筒與外筒之間的間隙的大小改變?nèi)嵝岳K5的纏繞圈數(shù),改變?nèi)嵝岳K5的拉伸速度。
在一具體實施例中,下殼22設有垂直延伸插入卷筒263的限位軸25。通過限位軸25和中心軸23共同限定轉輪26的旋轉狀態(tài),最大限度地保證柔性拉繩5的伸縮動作穩(wěn)定性。優(yōu)選的,限位軸25為空心軸,在提高強度的同時節(jié)約生產(chǎn)原料。
本實用新型通過在拖箱的前端部設置可卷繞伸縮的拉桿,通過柔性拉繩實現(xiàn)拖拉拖箱水平移動,并且整體結構緊湊,相比伸縮式硬桿結構的拉桿極大地減小了體積,并且通過限位插板可以靈活調(diào)整柔性拉繩的拉出長度,方便不同用戶的使用,提高了拖箱的可維護性。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