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夾指式自動卸甲器,由蓋體、圓柱型瓶體和底座組成,該瓶體具有頂部開口,瓶體頂部與蓋體相連,其特征在于:瓶體與底座通過一個圓形限位滑槽相連,底座內(nèi)設有微型電機和傳動軸,傳動軸與瓶體底部相連;瓶體的內(nèi)壁上均勻設有刷毛,所述刷毛的尖端設有球狀清洗頭,所述清洗頭內(nèi)部填充有吸水材料,該清洗頭表面設有滲出孔;瓶體內(nèi)側底面上還設有一個圓柱狀的抓持部,抓持部的外沿上設有至少7個大小不一的、用于容納手指的凹槽,凹槽的兩側內(nèi)壁上設有硅膠墊,所述抓持部可沿握抓持部所在軸線與瓶體相對旋轉。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夾指式自動卸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蓋體與所述瓶體的頂部開口通過螺紋配合固定。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夾指式自動卸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傳動軸頂部設有一個齒輪,所述瓶體底部設有一個相匹配的齒輪狀凹槽,使得底座與瓶體為可分離的結構。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夾指式自動卸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蓋體和瓶體的材質(zhì)為聚乙烯(PE)材質(zhì)。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夾指式自動卸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水材料為橡膠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