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帶可脫卸護腰的服裝,屬于服裝領域。
背景技術:
健康是當今社會永恒的話題,然而腰痛、坐骨神經(jīng)痛、腰肌勞損、寒性腰痛等疼痛,以及由腰椎增生,腰間盤突出引起的疼痛,由婦科病引起的下腹部疼痛,時常困擾著人們。本發(fā)明涉及的一種帶可脫卸護腰的服裝,該服裝將具有保健功能的生物磁石運用到服裝上,穿著此服裝時,能夠?qū)θ梭w起到保健的功能作用。
現(xiàn)有的服裝不具有可脫卸護腰功能。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帶可脫卸護腰的服裝,以解決現(xiàn)有的服裝不具有可脫卸護腰功能等問題。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一種帶可脫卸護腰的服裝,其結構包括:松緊帶、按扣扣釘、松緊帶一、可脫卸護腰、右松緊帶、右手臂、服裝主體、衣領、左手臂、左松緊帶、拉鏈、松緊帶二、按扣扣帽;所述服裝主體上連接有松緊帶,所述服裝主體上連接有可脫卸護腰,所述可脫卸護腰上連接有按扣扣釘,所述可脫卸護腰上連接有松緊帶一,所述可脫卸護腰上連接有拉鏈,所述可脫卸護腰上連接有松緊帶二,所述可脫卸護腰上連接有按扣扣帽,所述服裝主體上連接有右手臂,所述右手臂上連接有右松緊帶,所述服裝主體上連接有衣領,所述服裝主體上連接有左手臂,所述左手臂上連接有左松緊帶,所述拉鏈由拉鏈齒、拉鏈帶一、拉鏈頭、拉鏈帶二、拉鏈手拉組成。
進一步地,所述可脫卸護腰通過拉鏈與服裝主體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可脫卸護腰與拉鏈帶二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服裝主體與拉鏈帶一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拉鏈帶一上連接有拉鏈齒,所述拉鏈帶二上連接有拉鏈齒。
進一步地,所述拉鏈齒上連接有拉鏈頭。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該一種帶可脫卸護腰的服裝能夠?qū)θ梭w起到保健的功能作用,有助于造血和活血,促進血液循環(huán)和新陳代謝,有效減輕了腰部各種疼痛,有效提高了身體素質(zhì)和人體免疫力,通過可脫卸護腰可在閑置時脫卸,方便該服裝的使用。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yōu)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帶可脫卸護腰的服裝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帶可脫卸護腰的服裝的拉鏈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松緊帶-1、按扣扣釘-2、松緊帶一-3、可脫卸護腰-4、右松緊帶-5、右手臂-6、服裝主體-7、衣領-8、左手臂-9、左松緊帶-10、拉鏈-11、松緊帶二-12、按扣扣帽-13、拉鏈齒-110、拉鏈帶一-111、拉鏈頭-112、拉鏈帶二-113、拉鏈手拉-114。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xiàn)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與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帶可脫卸護腰的服裝,其結構包括:松緊帶1、按扣扣釘2、松緊帶一3、可脫卸護腰4、右松緊帶5、右手臂6、服裝主體7、衣領8、左手臂9、左松緊帶10、拉鏈11、松緊帶二12、按扣扣帽13;所述服裝主體7上連接有松緊帶1,所述服裝主體7上連接有可脫卸護腰4,所述可脫卸護腰4上連接有按扣扣釘2,所述可脫卸護腰4上連接有松緊帶一3,所述可脫卸護腰4上連接有拉鏈11,所述可脫卸護腰4上連接有松緊帶二12,所述可脫卸護腰4上連接有按扣扣帽13,所述服裝主體7上連接有右手臂6,所述右手臂6上連接有右松緊帶5,所述服裝主體7上連接有衣領8,所述服裝主體7上連接有左手臂9,所述左手臂9上連接有左松緊帶10,所述拉鏈11由拉鏈齒110、拉鏈帶一111、拉鏈頭112、拉鏈帶二113、拉鏈手拉114組成,所述可脫卸護腰4通過拉鏈11與服裝主體7連接,所述可脫卸護腰4與拉鏈帶二113連接,所述服裝主體7與拉鏈帶一111連接,所述拉鏈帶一111上連接有拉鏈齒110,所述拉鏈帶二113上連接有拉鏈齒110,所述拉鏈齒110上連接有拉鏈頭112。
在進行使用時,可脫卸護腰4與拉鏈帶二113連接,服裝主體7與拉鏈帶一111連接,拉鏈帶一111與拉鏈帶二113通過拉鏈頭112連接,將可脫卸護腰4連接到服裝主體7上即可開始使用,當不需要護腰時,可通過拉鏈手拉114將拉鏈頭112拉下來,即可將可脫卸護腰4脫卸下來。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nèi)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nèi)。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