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帶防滑條窗口的鞋底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涉及腳上穿用物,尤其涉及帶有襯墊和在外底中帶有孔洞的腳上穿用物,孔洞被用于觀察襯墊。
背景技術(shù):
制鞋業(yè)一直在研究開發(fā)能融合耐用性、舒適和形象美觀于一體的獨特鞋底結(jié)構(gòu)。實現(xiàn)該目標(biāo)的一個難處在于具有足夠的耐用性的外底材料一般又不具有適宜的彈性以提供所希望的舒適性。已開發(fā)出多種多樣的結(jié)構(gòu)力求解決這一問題,在這些結(jié)構(gòu)中,緩沖襯墊被夾在鞋的內(nèi)底解決這一問題。在這些結(jié)構(gòu)中,緩沖襯墊被夾在鞋的內(nèi)底和耐用的外底之間。外底形成為鞋的穿用表面,它是用具有適宜的柔韌性和耐磨性的材料制成的。外底保護著襯墊使之免于磨損,襯墊是用足以提供所希望的緩沖層的彈性材料制成的。這樣的外底和襯墊綜合在一起提供了既耐用又舒適的鞋底。
帶有緩沖襯墊的鞋底的制造廠家通常在鞋底上設(shè)置透明的或半透明的觀察窗,以便可觀察到在鞋底中的襯墊。通過這些窗不僅可看到襯墊的獨特的設(shè)計式樣,而且也可檢查襯墊任何類型的瑕疵或損壞。1989年7月11日授予Yung-Mao的專利號為4,845,863的美國專利揭示了這樣的一種結(jié)構(gòu),它列舉了幾個帶有外底和緩沖襯墊的鞋底組件的實施例。在第一個實施例中,透明的窗被設(shè)置在鞋底部的側(cè)壁,從而可觀察到緩沖襯墊。窗的開啟削弱了該側(cè)壁,而且會對鞋底部的耐用性和彈性產(chǎn)生不良影響。在第二個實施例中,透明窗被設(shè)置在鞋底部的外底中,從而可觀察到襯墊底面的一小部分。窗被做成凹入外底中,以防止磨損或擦傷,擦傷會使通過窗的觀察變得模糊不清。凹入的窗使鞋底的穿用表面減少。窗的尺寸受到制鞋廠家愿意放棄的穿用面積的制約。
本發(fā)明的披露本發(fā)明解決了如前所述的難題,其中一個鞋底組件包括帶有防止滑條的透明或半透明的窗,它形成了穿用表面的一部分,并使得緩沖襯墊可被觀察到。
該鞋底組件包括一個外底主體,它限定了一個孔洞。透明的或半透明的帶防滑條的襯墊被放置在孔洞中,以提供一個帶防滑條的窗而形成外底穿用表面的一部分。緩沖襯墊被置于帶防滑條的窗的頂上,最好置于外底主體上部中的一個槽中。通過該窗可看到該襯墊,因此顧客/穿用者能更好地評估鞋的結(jié)構(gòu)及其功能。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耐用而舒適的鞋底,它有一個帶防滑條的窗,通過該窗可看見緩沖襯墊而不會減少鞋底的穿用表面。
通過對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的詳細(xì)描述和參見附圖,將更容易地理解和評價本發(fā)明的這些和其它的目的、優(yōu)點及其特點。
附圖簡介
圖1是帶有本發(fā)明外底組件的靴子的透視圖;圖2是該外底組件的底平面圖;圖3是該外底組件的分解透視圖;圖4是沿著圖1中的IV-IV線所取的該靴子的剖面圖;圖5是帶防滑條的窗的底部的透視圖。
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按照本發(fā)明的一個較佳實施例,帶有外底組件的靴子如圖1中標(biāo)號10所示。為了揭示該實施例,將結(jié)合傳統(tǒng)的半高統(tǒng)靴對外底組件14進行闡述。本發(fā)明同樣適于結(jié)合其它類型的腳上穿用物(包括鞋、涼鞋以及其它配有鞋底的鞋類)使用。因此,在本說明書中,概括地涉及配有鞋底的腳上穿用物時,詞“靴”和詞“鞋”可互換地使用。
圖1-5所示的靴子10,一般包括其上部12和底組件13,底組件13依次包括本發(fā)明的外底組件14和附加元件。靴上部12是用傳統(tǒng)材料(例如皮鞋或其他耐用的材料)按傳統(tǒng)方法制成的。上部12的式樣及其被固定到底組件13上的方式取決于靴的設(shè)計而變化。但是,在本較佳實施例中,是用傳統(tǒng)的縫合結(jié)構(gòu)把上部12固定到底組件13上的。在下文中將對其結(jié)構(gòu)更詳細(xì)地予以闡述。
外底組件14包括一個外底主體24,一對透明的或半透明的帶防滑條的觀察窗34和36,和一對襯墊30和32。主體24和窗34、36共同形成了靴10的穿用表面。緩沖襯墊30和32被置于相應(yīng)的帶防滑條的窗34和36的上方。為了改善底組件14的舒適性,緩沖襯墊30和32是用彈性材料制造的。為了改善靴的附著力,一系列的防滑條50從外底主體24的底面40上向下延伸。較優(yōu)選的是,使每根防滑條50的底面52帶有某種結(jié)構(gòu)以便獲得防滑表面。在該較佳實施例中,外底主體24是用既抗油又耐用的不透明的天然或合成樹脂材料制造的。
如圖3中最佳所示的,該外底主體把一對孔洞62和64相應(yīng)地限定在外底主體24的鞋底68和鞋跟部66部位中??锥?2和64的尺寸應(yīng)這樣確定,即它們應(yīng)能把帶防滑條的窗34、36和緩沖襯墊30和32容納在其中。外底主體24也在每個孔洞62和64中限定了相應(yīng)的掛肩部(在說明書其他部分中也稱為開孔)70和72,它們?yōu)閹Х阑瑮l的窗34和36提供了安置和封接的表面。
帶防滑條的窗34和36被外底主體24所固定和支撐(見圖4)。帶防滑條的窗34和36在相應(yīng)的開孔70和72范圍內(nèi),并包括一系列通過外底主體24而向下方延伸的防滑條80。這些防滑條80最好向下方延伸而超過外底基體24的防滑條50。因此,當(dāng)重量施加到靴子10上時,由于迫使帶防滑條的窗34和36向上方彎曲入襯墊30和32中,緩沖作用就產(chǎn)生了。使每根防滑條80的底面82帶有某種紋路以提供一個防滑表面(見圖5)。除了該底面82以外,帶防滑條的窗34和36的剩余部分基本上是無紋路的,從而可清楚地觀察到襯墊。帶防滑條的窗34和36的防滑條80最好被成形并帶有某種紋路以便與外底主體24的防滑條50協(xié)調(diào)配合和/或與之互補。
帶防滑條的窗36被置于外底主體24的腳掌部位68中。最好如圖4和5所示,帶防滑條的窗36包括一個圍繞其外緣延伸的邊緣部分84。該邊緣部分84被膠粘到在孔洞64中的外底主體24的掛肩部65上。帶防滑條的窗36也包括防滑條基底86,它向下延伸大體上填滿開孔72。防滑條基底86使帶防滑條的窗36與開孔72對齊,它強化了帶防滑條的窗36,并對外底主體24提供了側(cè)面的支撐。
帶防滑條的窗34被放置在外底主體24的腳跟部位66中。如同帶防滑條的窗36一樣,帶防滑條的窗34也包括一個邊緣部分88,用于把窗口34固定到外底主體24上,它還包括一個防滑條基底90,用于使窗口34與孔洞70對齊,以及強化窗34,并為外底主體24提供側(cè)面支撐。帶防滑條的窗34還包括一個傾斜的前部邊緣92,它被膠粘到凹入部分62的前壁94上。
帶防滑條的窗34和36是用耐用的、透明或半透明的材料制成的,這種材料應(yīng)是耐磨損的,并通過它能觀察到緩沖襯墊30和32。如前所述,外底主體24形成了外圍穿用表面;而帶防滑條的窗34和36形成了穿用表面的中心部位。但是,其構(gòu)形是可以隨鞋靴的設(shè)計而變化的。
緩沖襯墊30和32可以是本技術(shù)領(lǐng)域中廣為所知的任一種,所取尺寸應(yīng)使其能在相應(yīng)的凹處62和64的范圍內(nèi),在該處,通過帶防滑條的窗34和36可看到它們。緩沖襯墊設(shè)計的變化取決于所希望的彈性和直觀的效果。但是,在該較佳實施例中,一系列橫向肋棱100和102從每個襯墊30和32的底表面上向下方延伸。這些肋棱100向下逐漸斜削到形成一個圓形端,該圓形端與各個帶防滑條的窗的上表面35和37貼合。襯墊32的肋棱100向著后方朝中心腳穹區(qū)25傾斜。襯墊34的肋棱102則向前方也朝著中心腳穹區(qū)25傾斜。在正常行走邁步過程中,鞋底組件14易遭受到向下和向前方向的沖擊力。該沖擊力的方向與肋棱102的傾斜軸一致,而與肋棱100的傾斜軸相交。因此,該沖擊力傾向于使肋棱100橫切于其傾斜角而彎曲,而沿著肋棱102的傾斜角度壓擠肋棱102。由于壓縮肋棱所需要的力要大于使其彎曲的力,所以肋棱102比肋棱100更抗擠壓。由此,鞋底組件的前部比其后跟部提供了更富有彈性的感覺。襯墊30和32最好用微孔閉合的聚氨酯材料或其它有足夠彈性的材料制成。
現(xiàn)對鞋底組件13的其余部分(即除外底組件14外的部分)進行描述。基墊22覆蓋著襯墊30和32,并提供了附加的緩沖?;鶋|22尺寸大小的確定最好能使它延展而全部覆蓋在襯墊30和32上?;鶋|22可在中心腳穹區(qū)25處直接膠粘到外底主體24上。在該較佳實施例中,基墊22是用聚烯烴塑料(EVA)制成的?;鶋|22也可以用其它柔軟的有彈性的材料制成。
鋼制的支承件26延展在基墊22之上,用以支撐靴子的后部區(qū)域以及腳穹。支承26一般為傳統(tǒng)的,最好把它膠粘在鞋內(nèi)底20的底面上從而固定其位置。在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支承件26是鋼制的,并從后跟部位29跨越中心腳穹區(qū)25在基墊22上方縱向延伸。
鞋的內(nèi)底20最好用纖維板或皮革制造,并完全跨越底組件14的上表面而延伸。可以把內(nèi)底20膠粘到基墊22上以防止基墊22收縮折皺。一個周邊肋棱42從內(nèi)底20的底面44向下方延伸。在一個較佳實施例中,肋棱42是用墊熔塑膠制造的,通過膠粘式用其它粘合劑把肋棱22固定到內(nèi)底的底面44上。肋棱42限定了一個向下開口的凹處46,其大小足以夾裹住基墊22?,F(xiàn)在參照見圖4,借助于縫合把肋棱42固定到鞋的上部12上,該縫合穿過肋棱42、鞋上部12和革條16而延伸。革條16的底面和肋棱42被膠粘合到外底主體24的上表面上。
鞋內(nèi)襯底的襯里28覆蓋著內(nèi)底20,以使腳不與鞋底組件13的其它元件接觸。該襯底的襯里28一般是傳統(tǒng)的,它包括一層織物蓋面110,它覆蓋在緩沖材料(例如海綿狀材料)112的上面。該織物蓋面110最好包括一個外周的、邊緣的部分114,它超越緩沖材料112的邊緣而延伸。該邊緣部分114籍助于粘結(jié)或其它粘膠而被固定到鞋內(nèi)底20上。
以上是對本發(fā)明的一個較佳實施例的描述。在不脫離所附的權(quán)利要求限定的精神和范圍的基礎(chǔ)上,還可以做各種各樣的替代和修改,這些替代和修改應(yīng)被認(rèn)為與專利法的原則,包括等同物原則相一致。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腳上穿用物的外底組件,包括一個外底主體,它具有前部和后部,以及一個周圍邊緣部分,所說的外底主體在所說的前部和后部中各限定了一個孔洞,所說的外底包括一系列向下方延伸的防滑條;一對帶防滑條的窗,各自被固定在所說的孔洞之一中,所說的帶防滑條的窗是透明的或半透明的,所說的外底主體和所說的帶防滑條的窗一起限定了一個穿用表面;以及一對緩沖襯墊,各自位于所說的孔洞之一中,并在所說的窗之一的上方,通過所說的帶防滑條的窗至少可部分地看見所說的襯墊。
2.按照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外底組件,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所說的帶防滑條的窗包括一個周圍邊緣部位,所說的一個帶防滑條的窗的所說的邊緣部位被固定到所說的外底主體上并被其所支撐。
3.按照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外底組件,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所說的帶防滑條的窗大體上填滿所說相應(yīng)孔洞。
4.按照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外底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說的一個帶防滑條的窗的所說的防滑條具有紋路以提供一防滑表面,其中所說的一個帶防滑條的窗的所說的防滑條基底沒有紋路,從而通過所說的防滑條基底可容易地觀察到至少一個所說的襯墊。
5.按照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外底組件,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所說的帶防滑條的窗的所說的防滑條向下方延伸到低于所說的外底主體的所說的防滑條,由此,當(dāng)穿用者把重量施加到所說的外底組件上時,所說的一個帶防滑條的窗向上方彎曲從而擠壓至少一個所說的襯墊。
6.一種用于鞋的鞋底組件,包括一個外底,它具有一系列防滑條,并限定了一個開孔;一個在所說的開孔中的帶防滑條的窗,它被固定到所說的外底上,所說的窗包括一系列防滑條,所說的窗是透明的或半透明的,所說的外底的所說的防滑條和所說的帶防滑條的窗的所說的防滑條共同配合而限定了一個穿用表面;以及一個位于所說的帶防滑條的窗上方的襯墊,通過所說的帶防滑條的窗,可至少部分地看到所說的襯墊。
7.按照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鞋底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帶防滑條的窗大體上填滿所說的開孔,以便對所說的鞋底組件提供側(cè)向支撐。
8.按照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鞋底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說的窗包括一個面向所說的襯墊的上表面,所說的上表面沒有紋路,因此,通過所說的帶防滑條的窗可容易地看到所說的襯墊。
9.按照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鞋底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外底還限定了一個第二開孔,其中所說的組件還包括在所說的第二開孔中的一個第二帶防滑條的窗;以及在所說的第二帶防滑條的窗上方的一個第二襯墊,通過所說的第二帶防滑條的窗可看見所說的第二襯墊。
10.按照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鞋底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帶防滑條的窗的所說的防滑條向下方延伸到低于所說的外底的所說的防滑條,由此,當(dāng)穿用者把重量施加到所說的鞋底組件上時,所說的帶防滑條的窗向上方彎曲而擠壓所說的襯墊。
11.按照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鞋底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帶防滑條的窗的所說的防滑條向下方延伸到低于所說的外底的所說的防滑條,由此,當(dāng)穿用者把重量施加到所說的鞋底組件上時,所說的帶防滑條的窗向上方彎曲而擠壓所說的襯墊。
12.一種腳上穿用物的外底組件,包括一個外底主體,包括一個上側(cè)和一個下側(cè),所說的下側(cè)包括在行走期間與地面貼合的一個穿用表面,所說的外底主體限定了一個穿過所說的上側(cè)和所說的穿用表面而延伸的孔洞;一個在所說的孔洞中的緩沖襯墊;以及一個被固定在所說的孔洞中并在所說的襯墊下方的窗,所說的窗是透明的或半透明的,以便通過所說的窗能看到所說的襯墊,所說的窗包括在行走期間與地面貼合的一個穿用表面,所說的窗穿用表面延伸到低于所說的外底主體穿用表面,由此,在行走期間,所說的窗和所說的襯墊被擠壓。
13.按照權(quán)利要求12所述的一種外底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外底主體穿用表面和所說的窗穿用表面兩者都帶有防滑條。
14.按照權(quán)利要求13所述的一種外底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孔洞構(gòu)成了超過四分之一的所說的外底主體穿用表面。
15.按照權(quán)利要求14所述的一種外底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外底主體包括一個在所說的窗外圍附近延伸的掛肩;以及所說的窗被安置和封接在所說的掛肩上。
16.一種鞋,包括一個外底,它具有前部和后部,以及一個外周邊緣部分,所說的外底將一個第一向上開口的凹槽限定在所說的前部中,以及將一個第二向上開口的凹槽限定在所說的后部中,所說的第一凹槽被限定了第一開孔的底壁所部分地限定,所說的第二凹槽被限定了第二開孔的底壁所部分地限定,所說的外底具有頂表面和底表面,以及從所說的底表面向下延伸的一系列防滑條,所說的防滑條形成了穿用表面的第一部分;一個通過所說的第一開孔延伸的第一帶防滑條的窗,所說的第一帶防滑條的窗具有一個外周的邊緣部分,它被固定到所說的外底上并被其所支撐,所說的第一帶防滑條的窗包括一系列向下方延伸的防滑條,所說的第一帶防滑條的窗的所說的防滑條形成了所說的穿用表面的第二部分;一個通過所說的第二開孔延伸的第二帶防滑條的窗,所說的第二帶防滑條的窗具有一個外周邊緣部分,它被固定到所說的外底上并被其所支撐,所說的第二帶防滑條的窗包括一系列向下方延伸的防滑條,所說的第二帶防滑條的窗的所說的防滑條形成了所說的穿用表面的第三部分;一個第一襯墊,配置在所說的第一帶防滑條的窗的上方,通過所說的第一帶防滑條的窗可至少部分地看見所說的第一襯墊;一個第二襯墊,配置在所說的第二帶防滑條的窗的上方,通過所說的第二帶防滑條的窗可至少部分地看見所說的第二襯墊;以及一個上部,被固定到所說的外底的所說的邊緣部分上。
17.按照權(quán)利要求16所述的一種鞋,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所說的帶防滑條的窗包括向下延伸到至少一個所說的開孔中的防滑條基底,所說的防滑條基底大體上填滿所說的一個開孔。
18.按照權(quán)利要求17所述的一種鞋,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所說的帶防滑條的窗的所說的防滑條包括一個底面,它形成了所說的穿用表面的一部分,所說的底面帶有紋路從而提供了一防滑表面;以及其中所說的防滑條基底沒有紋路,因此,通過所說的防滑條基底可清楚地看見至少一個所說的襯墊。
19.按照權(quán)利要求18所述的一種鞋,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外底的所說的每個防滑條都包括一個底面,它形成所說的穿用表面的一部分,至少一個所說的帶防滑條的窗的所說的防滑條向下延伸到低于所說的外底的所說的防滑條的所說的底面,由此,當(dāng)穿用者把重量施加到所說的鞋上時,所說的一個帶防滑條的窗向上彎曲而擠壓至少一個所說的襯墊。
20.按照權(quán)利要求19所述的一種鞋,其特征在于,所說的穿用表面包括由所說的外底的所說的防滑條所限定的一個周圍部分,以及由所說的帶防滑條的窗的所說的防滑條所限定的一個中心部分,由此,所說的帶防滑條的窗的所說的防滑條大體上被所說的外底的所說的防滑條所包圍。
全文摘要
一種腳上穿用物的外底組件,包括一個外底主體(24),一對帶防滑條的窗(34、36),和在窗(34、36)頂上的一對緩沖襯墊(30、32)。帶防滑條的窗(34、36)形成了外底穿用表面的一部分。通過對應(yīng)的帶防滑條的窗可看見每個襯墊(30、32)。帶防滑條的窗(34、36)延伸到低于外底主體(24),因此,沖擊力被窗(34、36)和襯墊(30、32)緩沖。
文檔編號A43B13/18GK1182351SQ96193429
公開日1998年5月20日 申請日期1996年6月20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1995年6月21日
發(fā)明者拉里·W·麥克萊蘭 申請人:沃爾弗林世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