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鞋底氣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來放于鞋底以便為腳提供緩沖和支承的氣墊。更具體而言,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氣墊,它具有一個中心空心部分,中心空心部分置于腳輪廓邊緣周圍的豎向較硬的各管狀部分之間并與其相連。
背景技術:
彈性的運動鞋底帶有各種彈性氣墊構件以便用于貯存和吸收穿鞋者的腳上所受的沖擊能。已知的鞋底中包括流體軟囊,流體軟囊中裝有加壓的空氣或者粘性液體或者凝膠以便吸收并貯存能量。
例如,美國專利U.S Patent No.5,406,719中公開了一種帶有加壓氣體的軟囊。軟囊包括一個帶有許多空氣室的腳跟承座。氣室位于腳跟承座的周圍,其它氣室位于腳跟承座的中心。當氣體壓力隨著施加于氣室上的載荷而增大時,氣室中的氣體為腳提供緩沖。本專利示出的中心氣室與側向氣室連通,從而使得各個氣室中的內(nèi)部氣體壓力相同。
美國專利U.S.Patent No.5,353,459也示出了一種用于墊著腳跟的軟囊。軟囊具有一個馬蹄形腔室,馬蹄形腔室環(huán)繞著軟囊周邊延伸,繞著軟囊的后部從中部向外側延伸。在馬蹄形狀中是一個中央腔室。如同719′專利公開內(nèi)容中一樣,腔室的硬度通過改變其中的氣體壓力而控制。
美國專利U.S.Patent No.4,183,156中公開了一種鞋內(nèi)底形內(nèi)墊,內(nèi)墊帶有形成氣墊彈簧的互連的腔室。這些腔室中有兩個腔室為管狀,繞鞋內(nèi)底的腳跟的側邊和后部延伸。其余兩個管狀腔室位于繞腳跟側邊延伸的腔室之間。
利用氣體或其它流體來使腳減震的緩沖軟囊具有許多缺點。這些軟囊常常會隨時間的流逝而泄漏、而氣體單元特別易于隨著軟囊不斷地使用而發(fā)生壓力損耗。而且軟囊容易被尖銳的物體刺穿。一旦軟囊被刺破,其內(nèi)裝物質就會自由逃逸,因而軟囊就會停止有效地減震。此外隨著時間的流逝,裝有流體的軟囊也易于發(fā)生彈出和/或壓縮現(xiàn)象。由于內(nèi)裝流體的壓力或粘度會發(fā)生變化,因而在不同溫度下大多數(shù)軟囊的性能會顯著不同。另外,由于軟囊中的流體會平衡軟囊的各腔室內(nèi)的壓力,因而腔室的一部分發(fā)生壓縮只會將流體迫向腔室的另一部分,從而削弱了對軟囊的局部變形、進而對其減震作用的控制。
其它已知的鞋底利用彈性結構,該彈性結構取決于結構的壁、而非其中所裝的流體,由此緩沖穿鞋者的腳上受到的沖擊。例如,美國專利U.S.Patent 5,255,451中講到了一種帶有一個由多個起伏部分構成的內(nèi)墊的鞋底。美國專利U.S.Patent No.4,774,774示出了一種由蜂窩狀結構構成的鞋中底。此外,美國專利U.S.Patent No.4,342,158講到了一種帶有一個位于鞋底腳跟中的錐形盤簧構件的鞋底。
這些利用壁來承受減震載荷的現(xiàn)有技術的氣墊一般位于腳的較大部分面積上。現(xiàn)有的氣墊沒有利用裝滿流體的軟囊所提供的特定形狀。
因此,就需要提供一種能克服現(xiàn)有技術裝置的缺點的腳底氣墊。例如,理想的是,利用氣墊的壁而非其內(nèi)盛物質來承受它所受到的大部分沖擊載荷,并且可準確控制氣墊的不同部分的硬度。
發(fā)明概述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鞋底所用的氣墊。氣墊包括彈性的、承載的第一和第二空心管狀壁,它們的結構形狀適于支承并墊著穿鞋者的腳的邊緣。管狀壁構成了第一和第二管狀部分,其中一個管狀部分大致沿穿鞋者的腳的橫側延伸,另一個大致沿穿鞋者的腳的中間側延伸。
氣墊還具有一個彈性的承載的中心壁,它的結構形狀適于支承并墊著大致位于腳寬度方向上的中心處的腳的橫向中心部分,中心壁形成了一個空心中心部分,且位于管狀部分之間并與該管狀部分相連。
氣墊的優(yōu)選實施方案提供了一個連接部分,在其中中心壁和第一管狀壁相連接從而使中心壁和第一壁中的其中一個的豎向變形被傳遞至另一個。在連接部分中,中心壁和第一壁的豎向相隔的凸起部分通過豎向相隔的連接壁相連接。至少一塊連接壁將彼此相鄰的凸起壁連在一起。因此,豎向變形通過連接壁在中心部分和第一管狀部分的被連接壁之間傳遞。
氣墊的優(yōu)選實施方案的連接部分位于穿鞋者的腳的腳跟沖擊區(qū)域,在一步踏步過程中,它首先受到所產(chǎn)生的集中載荷。如果氣墊用于穿鞋者的腳跟,連接部分的位置就會相對于延伸穿過腳跟部分的縱向中心線橫向偏心。另外,連接部分的結構和尺寸優(yōu)選地也適于靠近于在踏步過程中受到最大載荷作用的穿鞋者的腳的沖擊路徑。
如果中心壁和管狀壁并未連接,優(yōu)選實施方案則具有一個將中心部分和第一管狀部分連起來的凹槽部分。由于該部分下凹并且優(yōu)選地根本不具有任何明顯豎向相隔的壁,因此豎向變形在鄰近凹槽部分設置的中心壁和第一管狀壁的部分之間基本上被隔離。
本發(fā)明特別適用于鞋底的腳跟部分。在這種結構方案中,第一管狀部分沿腳跟部分的側邊緣和后邊緣延伸以便支承穿鞋者腳跟的側邊緣和后邊緣。兩個管狀部分在腳跟的后部相連,一起形成了基本連續(xù)地沿腳底腳跟的整個輪廓延伸的單個管狀部分。氣墊的中心部分優(yōu)選地在中心部分的后部與管狀部分相連,使中心壁和管狀壁構成了一個從水平面向上傾斜的下表面。
中心和管狀壁優(yōu)選為弓形。因此,中心和管狀部分沿橫向和豎向平面都具有橢圓形的橫截面。在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中心和管狀部分的豎向高度基本相同。中心部分的中線到側邊的寬度比管狀部分的中線到側邊的至少一個寬度要大。優(yōu)選地,中心部分的寬與高的縱橫比最大可達約2至4之間,而第一管狀部分的縱橫比大約在0.75至1.5之間。
為了使氣墊的壁得到加強,管狀壁和中心壁中至少有一個優(yōu)選地具有橫向延伸而過的肋。如果壁的厚度基本一致,在與肋相反的壁的一側上會形成槽。
氣墊優(yōu)選地為由一塊模制塑料材料制成的整體式結構,豎向管狀部分比中心部分更硬一些。由于其形狀的原因,較硬的管狀部分使穿鞋者的腳穩(wěn)定于中心部分上。
由于氣墊的支承作用由承載的中心和管狀壁自身提供,因此氣墊內(nèi)所留的空氣優(yōu)選地都未被加壓,而是處于大氣壓下。這就減少了與現(xiàn)有技術的流體或氣體加壓軟囊相關的問題。
氣墊在鞋底內(nèi)優(yōu)選作為中底安放,而還有一個外底安放于氣墊下方以與地面接觸。然而在某些實施方案中,氣墊自身也可用作外底。
附圖簡述
圖1是帶有本發(fā)明的氣墊的一只左鞋底的一部分的剖面?zhèn)纫晥D;圖2是氣墊的頂視圖3是氣墊沿圖2的Ⅲ-Ⅲ線的剖面正視圖;圖4是足狀的踏步腳印的頂視圖;而圖5是氣墊的側視圖。
優(yōu)選實施方案詳述圖1示出了一種鞋底,它在鞋底的腳跟部分16中使用了本發(fā)明的氣墊10的優(yōu)選實施方案。鞋底包括一個中底12和一個外底14。在這個實施方案中,氣墊10是中底12的一部分,但其下側局部露出,可以與地面接觸,從而也起到外底的作用。
參照圖2,氣墊具有一個外管狀部分24,外管狀部分24包括一個中間管狀部分18和一個側邊管狀部分20,它們由彈性承載管狀壁19構成。管狀部分18和20沿鞋底足形的中間和側緣延伸。在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管狀部分18和20基本沿足形的腳跟部分的中間和側緣延伸。管狀部分18和20還沿腳跟的后緣22延伸,一起優(yōu)選地形成單個基本連續(xù)的外管狀部分24。所形成的管狀部分24沿腳跟的輪廓基本連續(xù)地呈U形延伸。形成外部分24的壁19的結構和尺寸適于支承腳的邊緣并緩沖其上面所產(chǎn)生的沖擊,例如行走、跑動或跳躍所產(chǎn)生的沖擊。
一個空心中心部分26位于中間和側邊部分18和29之間并與其相連。中心部分26由彈性的承載中心壁28構成。優(yōu)選地,中心壁28與管狀壁19沿整個中心部分26與管狀部分24相鄰接的位置、即在中心部分26的中間、側邊和后邊緣處相連。中心壁28的結構和尺寸適于支承并墊著腳、這里是指腳跟的中心部分。
壁28和19自身承擔著施加于氣墊10上的大多數(shù)載荷。因此,優(yōu)選地,并不需依靠氣墊10內(nèi)的空氣或其它材料來支承或墊著腳。氣墊的壁28和19提供了氣墊的大部分支承。盡管氣墊內(nèi)可能會留有空氣或其它材料,但是最優(yōu)選地是,這些材料并未提供顯著的支承或緩沖作用。
氣墊10還具有在中心和管狀部分26和24之間延伸的凹槽部分30。凹槽部分30將中心和管狀部分26和24連起來,卻隔離了鄰近于凹槽部分30的管狀壁19和中心壁28的部分之間的豎向變形。
如圖3所示,管狀壁19具有豎向相隔的凸起部分32,而中心壁具有豎向相隔的凸起部分34。在本文中“凸起”這個詞的意思包括壁的上部和下部,而并非僅僅指向氣墊的頂部。由于管狀壁19的凸起部分32與中心壁28的凸起部分34相隔開,因而基本上沒有豎向的壓縮作用通過凹槽部分30在其間傳遞。
再次參照圖2,氣墊10還包括一個連接部分36,它有至少一個從凹槽部分30上突出的壁,優(yōu)選地將氣墊10的凹槽部分30隔開。連接壁36將中心凸起部分34與管狀凸起部分32連起來,從而使豎向變形可在管狀壁19與中心壁28之間傳遞。
連接部分36使得當氣墊10在靠近連接部分36的中心或管狀部分26、18或20處受到?jīng)_擊時,能量可由中心壁28和管狀壁18和20二者共同存儲和吸收。連接部分36的位置優(yōu)選地選定成能夠在靠近鞋底上沖擊的公共區(qū)域處增強緩沖作用。當氣墊被置于鞋底的腳跟時,連接部分36優(yōu)選地置于腳跟的后部,大致與本領域內(nèi)已知的腳跟沖擊區(qū)域52對齊,在下文中將進行說明。
本領域內(nèi)眾所周知的是,在踏步過程中,特別是當穿鞋者在跑動時,穿鞋者的腳基本沿圖4中所示的沖擊路徑66沖擊著鞋底。沿鞋底的沖擊路徑66為S形,從腳跟向鞋底的腳形82的前腳部分延伸。該路徑66最先且最大地受到作用在鞋底上的沖擊所產(chǎn)生的載荷。腳跟沖擊區(qū)域52就是鞋底腳跟處的區(qū)域,眾所周知,它受到由穿鞋者的腳所施加的最先且最大的沖擊。
如圖2中所示,氣墊被置于鞋底中,并使腳跟沖擊區(qū)域52位于直線54和56后所確定的區(qū)域中。在為9.5號鞋制做的優(yōu)選氣墊10中,直線54和56在離氣墊10的后端約23至31mm處與氣墊10的中心線38相交。這個距離隨鞋碼不同而改變。直線54從與中心線38垂直的水平線60向前成大約25°的角度58沿橫向延伸。優(yōu)選地,角度58大致位于12°至36°之間,例如位于20°至30°之間,角度58最優(yōu)選為25.5°左右。直線56在直線60之后與其成為5°的角度62在中間延伸。優(yōu)選地,角度62介于約0°至25°之間,例如1°至10°之間,最優(yōu)選為約4.5°。這樣,大致相對于腳跟沖擊區(qū)域52居中設置的連接部分36就側向偏離于中心線38。
由于中心和管狀部分26和24為空心,中心部分26就形成了一個中心內(nèi)部腔室40,而管狀部分24形成了一個管狀內(nèi)部腔室42。中心和管狀腔室40和42通過連接部分36的內(nèi)部而連通。在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管狀和中心壁19和28相連接,以便在其間傳遞豎向變形,而連接部分36已將內(nèi)部腔室40和42連通。然而,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如果需要,腔室40和42在內(nèi)部可以隔開。此外,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空心中心和管狀壁28和19可以裝入可變形的填充材料,如泡沫材料、凝膠或鞋底中常用的其它材料。
另外,優(yōu)選地,中心和管狀壁28和19還包括橫向穿過中心和管狀部分26和24延伸的加強肋44。應當明白為清楚起見圖3中并未示出加強肋44。由于所示實施方案的氣墊10的壁19和28的厚度基本均勻一致,肋44和壁19和28的相對另一側上形成槽46。肋44增大了壁19和28的抗彎剛度。各肋44彼此相距越近、厚度越大、其從壁19和28的表面的其余部分延伸得越遠,則壁19和28的剛度就越大。優(yōu)選地,肋44的寬度介于大約1-4mm之間,彼此相距約6-18mm。
盡管各肋可以相互平行,但優(yōu)選地,各肋沿大體與圖4中所示的跑動沖擊路徑66垂直的方向延伸。所示實施方案的肋44與垂直于沖擊路徑66的直線70所成的角68優(yōu)選小于約40°,更優(yōu)選地小于約20°。
如圖1中所示,底部中心壁28包括一個鋸齒狀部分64,它的深度基本與肋44相同。因此,肋44并未延伸過該鋸齒狀部分64.在其它實施方案中,附加的外底材料可以固定于鋸齒狀部分64上,或者鋸齒狀部分64上可展示裝飾圖案或商標。圖2所示的鋸齒狀部分64為橢圓形。
沿圖2的在橫向與豎向穿過氣墊10的平面Ⅲ-Ⅲ所剖開的氣墊10的優(yōu)選剖面形狀在圖3中清楚示出。中心和管狀壁28和19均為弓形。中心壁28優(yōu)選地形成一個卵形或橢圓形橫截面。與中心壁28的橫截面相比,管狀壁19的優(yōu)選的橫截面大體為圓形。由于具有這樣的形狀,因此氣墊10可以貯存能量并將能量返回至穿鞋者。中心壁28的較寬的水平凸出部分34使得中心部分的剛度要低于管狀部分24。在形狀適合于腳跟的氣墊10的最寬部分處,中心部分26具有最大寬度74,優(yōu)選地,它比從中間管狀部分18的中間邊緣到側向管狀部分20的側邊緣的氣墊10最大寬度84大約50%左右,更優(yōu)選地比氣墊10的最大寬度84大約60%左右。優(yōu)選地,中間和側向管狀部分18和20的其中一個的寬度至少約為氣墊10最寬處的中心部分26的寬度的15%,更優(yōu)選地約為20%。
另外,在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中心和管狀部分26和24的豎向高度72基本相同。每個氣墊部分18和20的縱橫比被定義為氣墊部分24和26的寬度74和75與其高度72的比值。管狀部分18和20的縱橫比穿過其中心軸線測定。中心部分26的縱橫比最大值介于大約2至3之間,優(yōu)選為2.6左右。管狀部分24的縱橫比沿氣墊10的側向和中間邊緣大約介于0.75至1.5之間,優(yōu)選為1左右。
與中心部分26相比,管狀部分24的剛度更高,這正是所需的,因為這可以在沖擊過程中將腳朝向中心部分26穩(wěn)定。由于在沖擊過程中,中心壁28沿豎向的變形比管狀部分19要大,因此在每次邁步過程中,氣墊10都會將腳引向中心部分26,從而減少了受傷的可能性。
參照圖5,氣墊10的前部(包括中心和管狀壁28和19)具有一個圓形前邊緣76。圓形邊緣76有利于在邁步過程中鞋底的縱向中心部分發(fā)生彎曲。另外,由于下部后表面76向上與水平面成約為10°的角度80,因而氣墊10的后部在豎向上更薄。角度80使外底的腳跟抬起以便增大穿鞋者跑動時的舒適性。
氣墊10優(yōu)選地作為單塊整體結構吹塑而成。HYTREL HTR 5612是一種用于吹塑的聚酯彈體,由Dupont銷售,它是氣墊10的結構所用的優(yōu)選材料。非常適用于體吹塑氣墊10的其它材料具有比較高的熔化粘度。最優(yōu)選的氣墊材料優(yōu)選的泊松比為0.45左右,撓曲模量為124Mpa左右,硬度為D等級的50。當進行將材料壓縮至原始厚度的50%并持續(xù)48小時后再釋放的壓縮試驗時,材料優(yōu)選地基本能完全恢復。優(yōu)選的HYTREL材料在壓縮試驗后能恢復至離原始厚度1%的范圍之內(nèi)。中底內(nèi)底和外底的其余部分安放于中底上方以便靠近于腳,它們由常規(guī)的材料制成。
由于吹塑過程的結果,留下了一個空心短柱48,在制造過程中空氣通過它吹入。短柱48優(yōu)選地被密封住,以防在每次邁步時由于空氣通過短柱吸入和排出而使氣墊10發(fā)出噪音。短柱48的密封也可防止行走路面上的水或其它流體進入氣墊10。如果短柱48自身并未密封,可以利用鞋底的鄰近材料50來封住短柱的開口。如上所述,盡管一旦短柱48被密封住時氣墊10內(nèi)會留有空氣,但為腳提供主要支承和緩沖的是氣墊10的壁19和28、而非所存留的空氣。如果存留有空氣的話,則空氣優(yōu)選未被加壓太多。
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想象出多種變形和改型。例如,替代實施方案中可以不帶有加強肋,或者可以設計用于鞋底的前腳區(qū)域或其它區(qū)域。所有這些改型都包含于以下權利要求的真實思想和范圍內(nèi)。
權利要求
1.一種鞋底所用的氣墊,氣墊包括彈性的、承載的第一和第二空心管狀壁,它們的結構形狀適于支承并墊著穿鞋者的腳為其提供緩沖,并各自構成第一和第二管狀部分,其中一個管狀部分大體沿穿鞋者的腳的橫側延伸,另一個大體沿穿鞋者的腳的中間側延伸;以及彈性的、承載的中心壁,它們的結構形狀適于支承并墊著腳的橫向中心部分為其提供緩沖,中心壁構成一個空心中心部分并位于第一和第二管狀部分之間且與其相連。
2.權利要求1的氣墊,還包括一個連接部分,它與中心壁和第一壁相聯(lián)以便將中心壁和第一壁連接,從而使中心壁和第一壁中的一個的豎向變形能被傳遞至另一個。
3.權利要求1的氣墊,其特征在于,管狀壁和中心壁被設計用于為穿鞋者的腳跟提供支承和緩沖作用。
4.權利要求1的氣墊,其特征在于,中心部分和管狀部分的豎向高度大致相同。
5.權利要求1的氣墊,其特征在于,第一和第二管狀部分分別具有第一和第二寬度,而中心部分的中心寬度要大于第一和第二寬度中的至少一個。
6.權利要求1的氣墊,其特征在于,中心壁和管狀壁為弓形,從而使中心部分和管狀部分沿在橫向和豎向上延伸的平面具有橢圓形橫截面。
7.權利要求6的氣墊,其特征在于,中心部分的寬與高的中心縱橫比的最大值可達約2至4之間;而第一管狀部分的寬與高的第一縱橫比大約介于0.75至1.5之間。
8.權利要求1的氣墊,其特征在于,管狀壁和中心壁中的至少一個帶有橫向延伸的肋,該肋的結構和尺寸適于增大壁的剛度。
9.權利要求8的氣墊,其特征在于,管狀壁和中心壁中的至少一個的厚度基本均勻一致并在其一側上形成大致橫向延伸的槽,該槽在管狀壁和中心壁中的至少一個的相對一側上形成了肋。
10.權利要求1的氣墊,其特征在于,中心壁和管狀壁為由單塊模制塑料材料制成的整體式結構。
11.權利要求1的氣墊,其特征在于,管狀部分沿豎向的剛度大于中心部分以便將穿鞋者的腳朝向中心部分穩(wěn)定。
12.權利要求1的氣墊,其特征在于,封閉于中心部分和管狀部分中的空氣基本處于大氣壓下。
13.一種鞋底所用的氣墊,氣墊包括彈性的、承載的第一和第二空心管狀壁,它們的結構形狀適于為穿鞋者的腳的邊緣提供支承和緩沖,并各自構成第一和第二管狀部分,其中一個管狀部分大體沿穿鞋者的腳的橫側延伸,另一個大體沿穿鞋者的中間側延伸;彈性的、承載的中心壁,它的結構形狀適于為腳的橫向中心部分提供支承和緩沖,中心壁構成一個空心中心部分,其位于第一和第二管狀部分之間并與其相連;以及連接部分,它與中心壁和第一壁相連以便將中心壁和第一壁連接,從而使中心壁和第一壁中的一個的豎向變形能被傳遞至另一個。
14.權利要求13的氣墊,其特征在于,中心壁和第一壁包括豎向相隔的凸起部分,而且連接部分具有豎向相隔的連接壁,至少一個連接壁將由彼此相鄰的凸起壁構成的至少一對被連接壁連接在一起,從而使豎向變形能通過連接壁在中心部分和第一管狀部分的這對被連接壁之間傳遞。
15.權利要求13的氣墊,還包括一個將中心部分和第一管狀部分連起來的凹槽部分,以便在鄰近于凹槽部分的中心部分和第一管狀部分的各部分之間使豎向變形基本隔離開。
16.權利要求13的氣墊,其特征在于,連接部分的結構形狀和尺寸適于沿穿鞋者的腳的沖擊路徑放置。
17.權利要求13的氣墊,其特征在于,連接部分的結構形狀和尺寸適于安放于穿鞋者的腳的腳跟沖擊區(qū)域。
18.權利要求17的氣墊,其特征在于,連接部分相對于延伸穿過穿鞋者腳跟的縱向中心線橫向設置。
19.權利要求13的氣墊,其特征在于,連接部分相對于氣墊在橫向上偏心放置。
20.一種鞋底所用的氣墊,氣墊包括彈性的、承載的第一和第二空心管狀壁,它們的結構形狀適于為穿鞋者的腳跟的邊緣提供支承和緩沖,并各自構成第一和第二管狀部分,其中一個管狀部分大體沿穿鞋者的腳跟的橫側延伸,另一個大體沿穿鞋者的腳跟的中間側延伸;以及彈性的、承載的中心壁,它的結構形狀適于為腳跟的橫向中心部分提供支承和緩沖,中心壁構成一個空心中心部分,位于第一和第二管狀部分之間并與其相連。
21.權利要求20的氣墊,其特征在于,其中一個管狀部分沿穿鞋者的腳跟的后邊緣延伸以便支承著穿鞋者的腳跟的后邊緣。
22.權利要求21的氣墊,其特征在于,管狀部分在穿鞋者的腳跟的后部連接在一起,從而使第一和第二管狀部分一起構成了基本連續(xù)地沿穿鞋者腳跟的大致整個輪廓延伸的單個管狀部分。
23.權利要求20的氣墊,其特征在于,中心部分在其后部與管狀部分相連。
24.權利要求20的氣墊,其特征在于,中心壁和管狀壁形成了一個下表面,它在穿鞋者的腳跟下方的后部從水平面向上傾斜。
25.一種鞋底,包括一個包括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墊的中底;以及一個安放于中底下方以便與地面接觸的外底。
26.一種鞋底,包括一個包括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氣墊的中底;以及一個安放于中底下方以便與地面接觸的外底。
27.一種鞋底,包括一個包括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氣墊的中底;以及一個安放于中底下方以便與地面接觸的外底。
全文摘要
一種鞋底所用的氣墊,帶有彈性的、承載的弓形第一壁(19)、第二壁(19)和中心壁(28)。第一和第二壁(19)為管狀,其結構形狀適于為腳的邊緣提供支承和緩沖。
文檔編號A43B13/20GK1283967SQ98813511
公開日2001年2月14日 申請日期1998年12月4日 優(yōu)先權日1997年12月5日
發(fā)明者E·M·哈蒙-維斯, S·M·麥多維爾 申請人:新平衡運動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