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多功能聽診器聽頭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醫(yī)療器械,具體是一種聽診器聽頭。
背景技術(shù):
目前醫(yī)生用的聽診器聽頭功能單一,尤其是五官科的醫(yī)生,佩戴聽診器外還得攜帶耳檢鏡或鼻檢鏡,攜帶十分不便。
實用新型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攜帶方便的,同時具有聽診、檢耳、測鼻功能的多功能聽診器聽頭。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多功能聽診器聽頭,包括一診斷鏡、一聽頭主體和一連接桿,連接桿3一端連接固定在聽頭主體2上,連接桿3另一端與聽音器導(dǎo)音管連接;聽頭主體2中含有聽頭主體腔10,燈14及開關(guān)控制器4固定于聽頭主體腔10內(nèi);燈14連接開關(guān)控制器4一側(cè),按鈕5通過聽頭主體2上的孔11與開關(guān)控制器4連接,彈簧8一端與蓋帽7固定連接,蓋帽7連接固定于聽頭主體腔10的一個端口;聽頭主體連接頭12與診斷鏡連接頭15是可脫卸連接。
聽頭主體連接頭12與診斷鏡連頭15是錐體配合連接。
使用者在需要檢測耳鼻器官時,需將診斷鏡1安裝聽頭主體2上。使用者首先取下蓋帽7,在聽頭主體腔10內(nèi)安裝電池組6,然后通過蓋帽7及固定在蓋帽7上的彈簧8,將電池組6固定在聽頭主體腔10內(nèi)。通過按動按鈕5,帶動開關(guān)控制器4控制電流,使得燈14亮或暗,燈光通過反射板13反射,再由診斷鏡1的鏡口照射到需要檢測的部位。診斷者可以通過診斷鏡1上的透鏡9觀測耳、鼻等器官。
本實用新型具有的攜帶方便,將聽診器與測鼻、測耳鏡結(jié)合為一體的,醫(yī)生巡診無需攜帶很多檢查工具的優(yōu)點。
圖1為本實用新型立體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剖面圖。
1 診斷鏡 2 聽頭主體 3 連接桿4 開關(guān)控制器 5 按鈕 6 電池組7 蓋帽 8 彈簧 9 透鏡10 聽頭主體腔 11 孔 12 聽頭主體連接頭13 反光板 14 燈 15 診斷鏡連接頭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jié)合圖1、圖2和具體的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一種多功能聽診器聽頭,包括一診斷鏡、一聽頭主體和一連接桿,連接桿3一端連接固定在聽頭主體2上,連接桿3另一端與聽音器導(dǎo)音管連接;聽頭主體2中含有聽頭主體腔10,燈14及開關(guān)控制器4固定于聽頭主體腔10內(nèi);燈14連接開關(guān)控制器4一側(cè),按鈕5通過聽頭主體2上的孔11與開關(guān)控制器4連接,彈簧8一端與蓋帽7固定連接,蓋帽7連接固定于在聽頭主體腔10的一個端口;聽頭主體連接頭12與診斷鏡連接頭15是可脫卸錐體配合連接。
使用者在需要檢測耳鼻器官時,需將診斷鏡1安裝聽頭主體2上。使用者首先取下蓋帽7,在聽頭主體腔10內(nèi)安裝電池組6,然后通過蓋帽7及固定在蓋帽7上的彈簧8,將電池組6固定在聽頭主體腔10內(nèi)。通過按動按鈕5,帶動開關(guān)控制器4控制電流,使得燈14亮或暗,燈光通過反射板13反射,再由診斷鏡1的鏡口照射到需要檢測的部位。診斷者可以通過診斷鏡1上的透鏡9觀測耳、鼻等器官。
權(quán)利要求1.一種多功能聽診器聽頭,包括一診斷鏡、一聽頭主體和一連接桿,連接桿(3)一端連接固定在聽頭主體(2)上,連接桿(3)另一端與聽音器導(dǎo)音管連接;其特征在于聽頭主體(2)中含有聽頭主體腔(10),燈(14)及開關(guān)控制器(4)固定于聽頭主體腔(10)內(nèi);燈(14)連接開關(guān)控制器(4)一側(cè),按鈕(5)通過聽頭主體(2)上的孔(11)與開關(guān)控制器(4)連接,彈簧(8)一端與蓋帽(7)固定連接,蓋帽(7)連接固定于聽頭主體腔(10)的一個端口;聽頭主體連接頭(12)與診斷鏡連接頭(15)是可脫卸連接。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多功能聽診器聽頭,其特征在于聽頭主體連接頭(12)與診斷鏡連頭(15)是錐體配合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醫(yī)療診斷的器械,具體說是一種聽診器聽頭,包括一診斷鏡、一聽頭主體和一連接桿,連接桿(3)一端連接固定在聽頭主體(2)上,連接桿(3)另一端與聽音器導(dǎo)音管連接;聽頭主體(2)中含有聽頭主體腔(10),燈(14)及開關(guān)控制器(4)固定于聽頭主體腔(10)內(nèi);燈(14)連接開關(guān)控制器(4)一側(cè),按鈕(5)通過聽頭主體(2)上的孔(11)與開關(guān)控制器(4)連接,彈簧(8)一端與蓋帽(7)固定連接,蓋帽(7)連接固定于聽頭主體腔(10)的一端口;聽頭主體連接頭(12)與診斷鏡連接頭(15)是可脫卸連接。
文檔編號A61B7/00GK2857825SQ20052011843
公開日2007年1月17日 申請日期2005年9月7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5年9月7日
發(fā)明者單希杰 申請人:單希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