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祛斑儀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美容儀器,尤其是一種美容時祛除人體皮膚黑斑用的儀器。
背景技術(shù):
人的皮膚上經(jīng)常會有先天或后天的色素沉著形成的斑點,色素在皮內(nèi)的深淺不 同、色素的顏色不同,影響皮膚的美觀,所以在美容服務(wù)中祛斑是一個很重要的服務(wù)內(nèi)容。 先天的斑點也有各種不同的顏色,而各種后天紋眉、紋身等,所用的顏料成分不同,紋入的 色素的顆粒大小不同,有時所用的顏料用不同的顏色來配制,比如在原來的黑色基礎(chǔ)上遮 蓋肉色或棕色,這都增加了治療的難度和次數(shù)。 目前祛除斑點大多采用激光祛斑法,即利用20-30納秒級的激光脈沖,瞬間可以 透過皮膚的表皮到達皮膚的深層,使皮膚內(nèi)部的色素顆粒瞬間粉碎,粉碎的色素顆粒會被 人體的巨噬細胞吞噬后,慢慢運走。由于特定波長的激光能通過表皮及真皮層到達病變的 色素組織,只對色素顆粒發(fā)揮作用,所以對皮膚的表皮傷害較少,對皮膚的紋理無明顯的傷 害,皮膚上也輕易不會留疤痕。 但巨噬細胞只有20-50微米大小,并不是所有的色素顆粒都能粉碎到那樣的程 度,余下的無法被吞噬的色素顆粒要再次用激光擊碎。而被吞噬了的色素顆粒也要巨噬細 胞用2-3個月才能運走。所以需要經(jīng)過反復的激光祛除,才能達到徹底的治療,這個過程 中,難免會有表皮細胞組織被激光粉碎并濺出,這些被激光粉碎的碎末濺出時容易粘貼在 激光輸出端的鏡片上面,影響激光祛斑的效果。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在聚焦透鏡與人體皮膚之間形成防護氣層,防護氣層阻隔人 體組織粉末到達聚焦透鏡。
實用新型內(nèi)容( — )要解決的技術(shù)問題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shù)問題是防止人體表皮組織被激光擊碎以后粘貼到聚 焦透鏡表面,以保護聚焦透鏡的精度,保證祛斑效果。
( 二 )技術(shù)方案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以下方案 —種祛斑儀,機體內(nèi)安裝有激光發(fā)生器,機體一端設(shè)有激光輸出口,激光輸出口處 安裝有聚焦透鏡,聚焦透鏡鑲嵌于透鏡座中,其特征在于透鏡座向前方向開有一圈噴氣 孔,所述噴氣孔開口朝向激光照射方向并向聚焦透鏡中心軸傾斜,噴氣孔通過導氣管與安 裝于機體內(nèi)的電動壓氣機連接。當祛斑儀工作時,電動壓氣機產(chǎn)生高壓氣體,通過透鏡座周 邊的一圈噴氣孔噴出的氣流,在聚焦透鏡的鏡片前形成防護氣層,防護氣層能夠阻止人體 組織粉末到達聚焦透鏡。 其中,所述的噴氣孔向聚焦透鏡中心軸傾斜的角度大于45度。這樣氣流在到達人 的皮膚前即已匯集,形成的防護氣層完整嚴密。[0012](三)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在聚焦透鏡與人體皮膚之間形成防護氣層,防止人體表皮組織被激光擊碎以后粘貼到聚焦透鏡表面,以保護聚焦透鏡的精度,使祛斑效果更好。
圖1 :祛斑儀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中,1、機體,2、激光發(fā)生器,3、聚焦透鏡,4、透鏡座,5、噴氣孔,6、導氣管,7、電動壓氣機
具體實施方式以下實施例用于說明本實用新型,但不用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0017] 實施例l 本實施例的祛斑儀,如圖l所示,機體l內(nèi)安裝有激光發(fā)生器2,機體1一端設(shè)有激光輸出口 ,激光輸出口處安裝有聚焦透鏡3,聚焦透鏡3鑲嵌于透鏡座4中,透鏡座4向前方向開有一圈噴氣孔5,所述噴氣孔5開口朝向激光照射方向并向聚焦透鏡中心軸傾斜,噴氣孔5通過導氣管6與安裝于機體內(nèi)的電動壓氣機7連接。當祛斑儀工作時,電動壓氣機7產(chǎn)生高壓氣體,通過透鏡座4周邊的一圈噴氣孔5噴出氣流,在聚焦透鏡的鏡片前形成防護氣層,防護氣層能夠阻止人體組織粉末到達聚焦透鏡.噴氣孔5向聚焦透鏡中心軸傾斜的角度大于45度時,形成的防護氣層效果最好。
權(quán)利要求一種祛斑儀,機體內(nèi)安裝有激光發(fā)生器,機體一端設(shè)有激光輸出口,激光輸出口處安裝有聚焦透鏡,聚焦透鏡鑲嵌于透鏡座中,其特征在于透鏡座向前方向開有一圈噴氣孔,所述噴氣孔開口朝向激光照射方向并向聚焦透鏡中心軸傾斜,噴氣孔通過導氣管與安裝于機體內(nèi)的電動壓氣機連接。
2. 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祛斑儀,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噴氣孔向聚焦透鏡中心軸傾斜的角度大于45度。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祛斑儀,機體內(nèi)安裝有激光發(fā)生器,機體一端設(shè)有激光輸出口,激光輸出口處安裝有聚焦透鏡,聚焦透鏡鑲嵌于透鏡座中,透鏡座向前方向開有一圈噴氣孔,所述噴氣孔開口朝向激光照射方向并向聚焦透鏡中心軸傾斜,噴氣孔通過導氣管與安裝于機體內(nèi)的電動壓氣機連接。噴氣孔噴出的氣流形成防護氣層,防護氣層能夠阻止人體組織粉末到達聚焦透鏡。
文檔編號A61B18/20GK201519195SQ20092027853
公開日2010年7月7日 申請日期2009年11月10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9年11月10日
發(fā)明者段雪民 申請人:段雪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