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抗癌藥物組合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抗癌藥物組合物,具體涉及一種含有牛蒡苷元和鉬類藥物的抗癌藥物組合物。
背景技術:
目前,癌癥是當前嚴重影響人類健康、威脅人類生命的主要疾病之一。癌癥與心腦血管疾病和意外事故一起,構(gòu)成當今世界所有國家三大死亡原因。因此,世界衛(wèi)生組織和各國政府衛(wèi)生部門都把攻克癌癥列為一項首要任務。世界上治療癌癥的方法主要有三種,一是采用手術切除法,切除病變組織,防止癌細胞擴散;二是采用化療或放療,以殺死癌細胞; 三是用藥物治療。采用手術切除的方法增加了病人的痛苦,傷其元氣,費用巨大。用化療或放療的方法,在殺死癌細胞的同時,也傷及紅細胞和白細胞,病人苦不堪言。非小細胞肺癌為最常見的肺癌病理類型,約占肺癌的85%左右。非小細胞肺癌又包括鱗狀上皮細胞癌、腺癌和大細胞癌等幾種類型,非小細胞癌的癌細胞生長緩慢,惡性程度相對低些,擴散轉(zhuǎn)移發(fā)生的較晚。臨床上非小細胞肺癌的治療主要包括外科手術治療、放射治療、化學治療、中醫(yī)藥治療以及以分子靶向治療為代表的新型治療方法,但是非小細胞肺癌對化療、放療的敏感性差,尋找有效的治療方法是當前非小細胞肺癌治療亟需解決的問題。牛蒡子為菊科植物牛蒡的干燥成熟果實,是常用中藥,具有疏散風熱、宣肺透疹、 解毒利咽的功能,用于風熱感冒、咳嗽痰多、麻疹、風疹、咽喉腫痛、癢腮丹毒、癰腫瘡毒。該中藥含有木脂素類化合物,主要是牛蒡苷(arctiin)和牛蒡苷元(arctigenin)等。據(jù)文獻報道,牛蒡苷元比牛蒡苷具有更強的生物活性,比如顯著的抗菌、抗病毒、抗腫瘤、抗PAF 受體及鈣拮抗活性。王潞等在《牛蒡子苷及牛蒡苷子苷元的藥理作用研究進展》(中草藥, 第39卷第3期,2008年,467-450頁)公開了牛蒡苷元具有抗肺癌的活性。以4-硝基喹啉-N-氧化劑為引發(fā)劑,以甘油為促進劑誘發(fā)大鼠肺癌,進行大鼠肺癌的二相癌變試驗,結(jié)果表明牛蒡苷元具有抗大鼠肺癌的活性。但是該文獻及其它現(xiàn)有文獻沒有公開牛蒡苷元具有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活性。自從1967年人們發(fā)現(xiàn)順鉬有抗癌活性以來,鉬類金屬抗癌藥物的應用和研究得到了迅速發(fā)展,臨床上常用的鉬類抗癌藥物有順鉬、卡鉬、奧沙利鉬、吡鉬(Picoplatin) 等。順鉬抗癌活性高,毒副作用主要是腎毒性和惡心嘔吐??ㄣf是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發(fā)上市的第二代鉬類抗癌藥物??ㄣf溶解度比順鉬高16倍;毒副作用低于順鉬,主要毒副作用是骨髓抑制。臨床上可以用于治療非小細胞肺癌、肝胚細胞瘤、膀胱癌、子宮癌、食道癌、頭頸部癌和胃癌??ㄣf的臨床用法為靜脈注射或靜脈滴注,用藥前用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濃度為0. 15-10mg/ml。推薦給藥劑量為200-400mg/m2,每4周給藥1次,也可采用每次60mg/m2,每天1次,連續(xù)5天,間隔4周重復1次,以給藥2 4次為一療程。奧沙利鉬為第三代鉬類抗癌藥物,是第一個顯現(xiàn)對結(jié)腸癌有效的絡鉬類烷化劑及在體內(nèi)外均有廣譜抗腫瘤活性的鉬類抗癌藥。奧利沙鉬對大腸癌、非小細胞肺癌、卵巢癌及乳腺癌等多種腫瘤細胞株,包括對順鉬和卡鉬耐藥株均有顯著的抑制作用。在單獨或聯(lián)合用藥時,推薦劑量為按體表面積一次130mg/m2,加入250 500ml5%葡萄糖溶液中輸注2_6小時。沒有主要毒性出現(xiàn)時,每3周給藥1次。吡鉬是一種新一代有機鉬藥物,它對于多種惡性腫瘤的治療都具有良好前景。吡鉬對于多種癌癥或腫瘤的治療都展現(xiàn)出良好前景,所述癌癥或腫瘤包括小細胞肺癌、結(jié)腸直腸癌和激素抵抗性前列腺癌?!抖辔髯仙即悸?lián)合奧沙利鉬治療晚期非小細胞肺癌的臨床觀察》(現(xiàn)代腫瘤醫(yī)學, 2010年01月,第18卷第01期第100-101頁)公開了多西紫杉醇每周給藥聯(lián)合奧沙利鉬一線治療晚期非小細胞肺癌的技術方案,第一天和第八天給藥多西紫杉醇35mg/(m2 ·(!),每次靜脈滴注池;每三周給藥一次奧沙利鉬130mg/(m2 ·(!),總有效率為51. 4%。在此給藥方案中,多西紫杉醇和奧沙利鉬是按照順序依次單獨給藥的??紤]到因劑量疊加帶來的不良反應,同時給藥多西紫杉醇和奧沙利鉬的技術方案是不合適的。
發(fā)明內(nèi)容
為了更好地對非小細胞肺癌進行實施治療,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抗癌藥物組合物, 該藥物組合物中含有牛蒡苷元和鉬類抗癌藥物。所述的鉬類抗癌藥物包括卡鉬、奧沙利鉬或吡鉬。本發(fā)明將牛蒡苷元、卡鉬、奧沙利鉬或吡鉬分別單獨給藥用于治療小鼠非小細胞肺癌后,發(fā)現(xiàn)牛蒡苷元對小鼠的非小細胞肺癌有一定的治療效果,與模型組相比具有顯著性差異。為此本發(fā)明提供了牛蒡苷元在醫(yī)藥領域的一種新應用,即牛蒡苷元可以作為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藥物使用,牛蒡苷元單獨給藥用于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有效劑量為 0.l-100mg/kg。本發(fā)明將上述藥物組合物注射給藥用于治療小鼠的非小細胞肺癌,該藥物組合物中含有牛蒡苷元和鉬類抗癌藥物,所述的鉬類抗癌藥物包括卡鉬、奧沙利鉬或吡鉬。其中牛蒡苷元的有效劑量為0. l-100mg/kg,卡鉬的有效劑量為0. 01-50mg/kg,奧沙利鉬的有效劑量為0. l-100mg/kg,吡鉬的有效劑量為0. l-50mg/kg。給藥時間和給藥次數(shù)需要根據(jù)醫(yī)生對病情的診斷結(jié)果而定。將對小鼠的非小細胞肺癌的治療方案應用于人身上,所有藥物對人的有效劑量可以通過該藥物對小鼠的有效劑量進行換算,這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是顯而易見的。當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含有牛蒡苷元和卡鉬時,牛蒡苷元與卡鉬的重量比為 (0.01-100) 1,此時牛蒡苷元和卡鉬的組合物在抑制非小細胞肺癌方面效果極其顯著, 與單獨給藥牛蒡苷元或卡鉬相比,在抑制非小細胞肺癌方面具有協(xié)同作用。當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含有牛蒡苷元和奧沙利鉬時,牛蒡苷元與奧沙利鉬的重量比為(0.005-5) 1,此時牛蒡苷元和奧沙利鉬的組合物在抑制非小細胞肺癌方面效果極其顯著,與單獨給藥牛蒡苷元或奧沙利鉬相比,在抑制非小細胞肺癌方面具有協(xié)同作用。當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含有牛蒡苷元和吡鉬時,牛蒡苷元與吡鉬的重量比為 (0.01-100) 1,此時牛蒡苷元和吡鉬的組合物在抑制非小細胞肺癌方面效果極其顯著, 與單獨給藥牛蒡苷元或吡鉬相比,在抑制非小細胞肺癌方面具有協(xié)同作用。另外,發(fā)明人還驚奇的發(fā)現(xiàn),無論卡鉬、吡鉬和奧沙利鉬等鉬類藥物的劑量高低, 甚至在鉬類藥物劑量很低的情況下,只要是牛蒡苷元和鉬類藥物聯(lián)合使用,該藥物組合物對人肺癌A549細胞裸鼠移植瘤生長的抑制作用都十分的明顯,并且顯著高于單獨使用的高劑量的鉬類藥物。為了更好的表達該藥物組合物的形式,本發(fā)明提供了含有牛蒡苷元和鉬類藥物的微乳制劑和注射制劑,所述的鉬類藥物為卡鉬、奧沙利鉬或吡鉬。微乳制劑和注射制劑均可以按照常規(guī)制備方法進行制備,制備的微乳制劑的平均粒徑為15nm-80nm??傊景l(fā)明提供的藥物組合物同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突出的優(yōu)勢第一,現(xiàn)有技術大都采用兩種或幾種抗癌藥物按照順序先后依次給藥,而本發(fā)明將兩種抗癌藥物制備成一種藥物制劑同時給藥,極大地方便患者使用,提高了疾病治療的順應性。第二,與單藥或其它聯(lián)合用藥相比,本發(fā)明提供的藥物組合物在治療非小細胞肺癌方面具有顯著的協(xié)同抗癌作用。第三,牛蒡苷元與鉬類抗癌藥物聯(lián)合同時使用具有突出的特點。從天然植物牛蒡子中提取獲得的牛蒡苷元,毒性低,并且一旦與鉬類抗癌藥物(尤其是卡鉬、奧沙利鉬或吡鉬)聯(lián)合使用,無論鉬類藥物的劑量高低,該組合物在治療非小細胞肺癌方面表現(xiàn)出驚人的抗癌活性。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通過具體實施方式
進一步描述本發(fā)明,本發(fā)明不僅僅限于以下實施例。實施例1本發(fā)明藥物組合物微乳制劑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抗癌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含有牛蒡苷元和鉬類抗癌藥物。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鉬類抗癌藥物為卡鉬。
3.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牛蒡苷元與卡鉬的重量比為 (0.01-100) 1。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鉬類抗癌藥物為吡鉬。
5.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牛蒡苷元與吡鉬的重量比為 (0.01-100) 1。
6.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鉬類抗癌藥物為奧沙利鉬。
7.如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牛蒡苷元與奧沙利鉬的重量比為 (0. 005-5) 1。
8.權(quán)利要求1-7任一所述藥物組合物在制備治療非小細胞肺癌藥物中的應用。
9.如權(quán)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是微乳制劑,平均粒徑為 15-80nm。
10.如權(quán)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是注射劑。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屬于醫(yī)藥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抗癌藥物組合物,它含有牛蒡苷元和鉑類的抗癌藥物。本發(fā)明所述的鉑類藥物為卡鉑、吡鉑或奧沙利鉑。與單藥相比,本發(fā)明提供的藥物組合物在抑制非小細胞肺癌方面具有協(xié)同作用。
文檔編號A61K31/365GK102309493SQ20101023250
公開日2012年1月11日 申請日期2010年7月11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0年7月11日
發(fā)明者姚景春, 趙志全 申請人:山東新時代藥業(y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