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修復的脊骨椎間盤系統(tǒng)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公開通常涉及用于減輕椎間盤退變或者損傷的裝置和方法,并且更具體地涉及用于添增或者更換髓核的裝置和方法。在脊柱內部椎間盤起著在脊椎體之間穩(wěn)定并分布力的作用。椎間盤具有髓核,其由纖維化環(huán)(或者環(huán))圍繞并限定。
背景技術:
椎間盤易于損傷和退變。例如,椎間盤脫出通常發(fā)生在當正常磨損或者異常過勞引起椎間盤破裂時。退變的椎間盤疾病通常由自然衰老過程引起,其中該組織逐漸失去其天然水分和彈性,防止退變的椎間盤保持脊椎體的正常分離。脊柱的椎間盤的內部部份不具有由身體的顯著的血液供給。他們的內環(huán)境平衡由進入椎間盤組織的液體的擴散幫助,因此給他們供給營養(yǎng)物質。在某種程度上,這個允許組織成長并修復由由于椎間關節(jié)移動的應力產生的破壞。不論這個過程,在成熟個體中,脊骨椎間盤組織隨時間連續(xù)地退化。退變的椎間盤疾病通常由自然衰老過程引起,其中阻止逐漸失去其天然水分和彈性,使得退變的椎間盤萎縮。十分超前的退變能夠導致脊骨椎間盤脫出或者破裂。除了正常磨損和扯裂之外,椎間盤脫出能夠發(fā)生于異常過勞或者外傷。脊骨椎間盤的脫出能夠導致許多衰弱癥狀,包括頑固性疼痛、虛弱、和感覺缺失。 這些癥狀的治療常常需要外科去除至少一部分脫出的椎間盤,過程被稱為“椎間盤切除術”。通常,單獨椎間盤切除術不能停止在椎間盤切除水平的逐漸退變。通常結合椎間盤切除術實行額外的程序,其目的是將圍繞受影響的椎間盤空間的脊椎體連接在一起。這伴隨著通過將脊椎體的表面敲碎并且插入一塊移植骨除去基板的軟骨部分,移植骨可以是來自骨庫的異體移植物、或者通常從患者的髂脊取得的自身移植物、或者其他適合的材料。然而,融合程序能夠是有問題的。即使當結果良好時,移植或者融合程序在融合完成之前需要相當大的恢復時間?;蛟S更加擔心,融合程序消除了正常的脊柱生物力學。在融合水平的活動范圍被消除,通常因為受影響的椎骨已經有效地接合,從而形成單個骨結構。 因為患者試圖維持相同的整個脊柱總體活動范圍,所以額外壓力施加在鄰近的椎骨的椎間盤上。接著,這可以導致在高于或低于融合點加速的退變,其可以需要附加治療,包括在那些相鄰水平的椎間盤切除術和融合。另外,如果使用異體移植入物,移植程序帶來組織排斥和疾病傳染的一些風險,當使用或者自己的組織時,帶來獲得部位病狀的風險。由于椎間融合的這些困難,已經進行嘗試提供退變的椎間盤疾病的修復的解決方法,其維持患者正常的脊柱生物力學,允許考慮到較短的恢復時間,并且避免獲得和/或移植骨組織中所固有的復雜化。然而,這種植入物的設計和構成不簡單。期望地是,植入物應該準確地放在準備的椎間空間中,并且應該含有相對于每個脊椎體固定不動的元件,以便植入物沒有位移或者移位,可能接觸、磨損、或者破壞脊髓、韌帶、血管及其他軟組織。同時,植入物應該允許脊椎體以這樣的方式關于彼此移動,其提供由健康椎間盤能夠經受的等價運動,并且允許受影響的脊椎關節(jié)以這樣的方式參與同等的脊柱的整個運動,其緊密接近健康脊骨的自由活動。植入物應該是生物相容的,并且避免將有毒或者有害成分引入患者,例如磨損產物的釋放。植入物也應該修復正常椎間盤高度并維持患者的脊柱前凸,并且不應該允許任何顯著的術后沉降(椎間盤進入鄰近脊椎體的突出或者運動)或者放出(椎間盤在椎間盤空間以外的突出或者運動)。植入物應該至少部分由椎間空間中和周圍的軟組織約束,以便允許較簡單且更有效的設計。進一步,這種植入物也應該以類似于自然的脊柱椎間盤的方式理論上提供足夠對施加到其上的振動和應力的彈性和防震。除了上述要求之外,仍舊存在對這樣的裝置的需要,與融合裝置和技術以及現有維持可動性裝置相比,其會減少患者的恢復時間,并且減少在高于或低于植入物的水平的術后退變的出現。也需要這樣的裝置,在植入之前,其不需要任何顯著準備椎間盤空間。也就是說,為了該裝置的適當放置,一些現有裝置需要在植入之前先追成形脊椎終板。因此, 期望提供這樣的裝置,其維持運動并且在植入之前需要相對小的終板成形或者不需要終板成形。然而,期望相同裝置在椎間盤空間內維持適當放置,適當修復正常椎間盤高度并適當維持患者脊椎的脊柱前凸,減小術后沉降或者排出的機會,產生相對小的磨損產物或者沒有產生磨損產物,并且以類似于自然脊柱椎間盤的方式提供足夠減少震動和施加在其上的應力的彈性和防震。滿足這些要求將提供非常高品質的椎間盤,其也易于植入。
發(fā)明內容
本公開提供了修復的脊柱椎間盤系統(tǒng)。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具有髓核組件、錨件、和系鏈,其中髓核組件具有經配置從而嚙合上椎骨的上表面和經配置從而嚙合下椎骨的下表面,錨件經配置從而附著上椎骨或者下椎骨的至少一個前表面,并且系鏈將髓核組件連接到錨件。髓核組件進一步具有大體上位于髓核組件上表面和下表面之間的凹口,并且至少部分系鏈經配置從而位于髓核組件上的凹口中。在本發(fā)明的一些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的實施例中,髓核組件的上表面具有凸形形狀。在本發(fā)明的某些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的實施例中,髓核組件的下表面具有凸形形狀。在本發(fā)明的一些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的實施例中,髓核組件的上表面具有凸形形狀并且髓核組件的下表面具有凸形形狀。在本發(fā)明的某些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的實施例中,髓核組件的矢狀面中具有通常橢圓形的橫截面形狀。在本發(fā)明的一些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的實施例中,髓核組件的橫剖面中具有通常圓形的橫截面形狀。在本發(fā)明的一些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的實施例中,髓核組件的橫剖面中具有通常橢圓形的橫截面形狀并且橫剖面中具有通常圓形的橫截面形狀。在本發(fā)明的一些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的實施例中,髓核組件的矢狀面中至少部分具有通常圓形的橫截面形狀。在本發(fā)明的一些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的實施例中,髓核組件具有鄰近凹口的中心和外部部分,并且當在矢狀面中觀察時,髓核組件在中心的輪廓比其在外部部分的輪廓大。在這些實施例的一些中,髓核組件具有關于髓核的中心固定的中心部分,其中中心部分比外部部分硬。在本發(fā)明的某些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的實施例中,髓核組件具有鄰近凹口的中心部分和外部部分,其中中心部分比外部部分硬。在本發(fā)明一些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的實施例中,系鏈含有至少一些可彎曲的材料。 在本發(fā)明的一些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的實施例中,錨件含有至少一些可彎曲的材料。
在本發(fā)明的某些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的實施例中,系鏈在中心位置連接到錨件。在本發(fā)明的一些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的實施例中,凹口是位于髓核組件的外部周邊上的凹面。在本發(fā)明的一些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的實施例中,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具有髓核組件、和錨件,其中髓核組件具有經配置從而嚙合上椎骨的上表面和經配置從而嚙合下椎骨的下表面,錨組件將髓核組件連接到上椎骨或者下椎骨的至少一個。在這些實施例中,髓核組件進一步具有大體上位于髓核組件上表面和下表面之間的凹口,并且至少部分錨組件經配置從而位于髓核組件上的凹口中。在本發(fā)明的某些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的實施例中,髓核組件的上表面和下表面經配置從而考慮到椎間盤系統(tǒng)的植入,在椎間盤切除術之后沒有準備上椎骨和下椎骨的至少一個。在本發(fā)明的一些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的實施例中,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具有髓核組件、錨件、和系鏈,其中髓核組件具有經配置從而嚙合上椎骨的上表面和經配置從而嚙合下椎骨的下表面,錨經配置從而附著上椎骨或者下椎骨的至少一個的前表面,并且系鏈將髓核組件連系到錨件。在這些實施例中,髓核組件進一步具有大體上位于髓核組件上表面和下表面之間的周邊,并且系鏈至少部分地位于髓核組件的周邊上。在本發(fā)明的一些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的這些實施例中,髓核組件進一步地具有穿孔,其從在或者鄰近接近錨件的周邊的第一點延伸到在或者鄰近大體與第一點相反的其周邊的第二點,并且系鏈從錨件通過穿孔延伸到第二點。在這些實施例的一些中,本發(fā)明的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進一步具有閉鎖機構,其在第二點附著系鏈,其將系鏈維持在或者鄰近第二點的適當位置。本公開的額外的方面和器件從如下所述的具體實施方式
和權利要求中會顯而易見。
圖1是根據本發(fā)明的修復的脊柱椎間盤系統(tǒng)的立體圖;圖IA示出圖1的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的立體圖;圖IB示出根據本發(fā)明的修復的脊柱椎間盤系統(tǒng)的另一個實施例的立體圖;圖IC示出根據本發(fā)明的修復的脊柱椎間盤系統(tǒng)的另一個實施例的立體圖;圖2示出圖1的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的髓核組件的側視圖;圖3示出可以利用圖1的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的脊椎的區(qū)段的立體圖;圖4示出與圖1的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合作的圖3的脊柱的區(qū)段的立體圖;圖5示出根據本發(fā)明的另一個修復的脊柱椎間盤系統(tǒng)的立體圖;圖6是圖5的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的髓核組件的側視圖;圖7是可以利用圖5的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的脊柱的區(qū)段的立體圖;和圖8是本發(fā)明的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的另一個實施例的立體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了提高對本發(fā)明原理的理解,現在將參考附圖中所示的實施例或者實例,并且專用語言會用于同樣的描述。然而,應當理解,本發(fā)明的范圍不是由此限定。所述的實施例中的任何變化和進一步變形,和這里所述的本發(fā)明原理的任何進一步應用是如本發(fā)明所涉及的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預期的。圖1示出根據本發(fā)明的修復的脊柱椎間盤系統(tǒng)100。椎間盤系統(tǒng)100具有髓核組件10和可彎曲的錨組件20。髓核組件10具有經配置從而嚙合上椎骨的上表面11和經配置從而嚙合下椎骨的下表面9。錨組件20經配置從而附著到上椎骨或者下椎骨的至少一個的前表面,并且具有錨件22和系鏈M。系鏈M是材料環(huán)或者材料帶M。期望錨件22或者系鏈M的至少一個具有某種程度的易彎曲性。在一些實施例中,錨件22是由可彎曲的材料制成的張力帶或者張力板,但是能夠是任何類型的板。例如,考慮到在兩個方向上平移的板也會對本發(fā)明行得通。根據本發(fā)明,一旦植入,那么髓核組件10意圖用于存在于兩個鄰近的椎骨之間的椎間盤空間內部,而錨組件20的錨件22意圖用于附著椎骨。如圖1的實施例所示,髓核組件10在其周邊由系鏈M捆綁,其連到錨件22。因此,本發(fā)明的器件是髓核組件10栓系或者系在錨件22上。圖IA示出圖1的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100的另一個視圖。如圖所示,系鏈M也具有長度相對短的材料或者支腿Ma,其幫助系鏈M將髓核組件10連接到錨件22 上。支腿2 也能夠用于幫助髓核組件10的適當放置,并且在這種情況下,為了在錨件22 和髓核組件10之間提供距離的目的。也就是說,如果支腿Ma比給定距離長,那么髓核組件10在椎間盤空間中位于更后面。圖IB示出本發(fā)明的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100B的另一個實施例,其中如果相對地不需要額外距離,那么系鏈M可以例如在點24b直接固定到錨件 22。進一步,圖IC示出本發(fā)明的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100C的再另一個實施例,示出將髓核組件10連接到錨件22的另一種方式。特別是,在實施例100C中,系鏈M依靠多個固定點連接到錨件22。具體地,如圖IC所示,存在兩個支腿Mcl和24c2,從連接髓核組件10的系鏈M延伸到錨件22。在圖1、1B和IC的全部實施例中,系鏈M的易彎曲性可以由系鏈 24圍繞髓核組件10的周邊的部分提供,或者可以由獨特長度部分的材料或者支腿(例如, 24A、2kl、或者Md)或者兩者提供。錨件22可以是張力帶、可彎曲板、可彎曲片狀物或者薄片,然后其以任何已知的方式錨固到脊椎體,例如螺絲、卡釘、粘合劑、或者其他機構。當可彎曲時,系鏈M允許髓核組件10根據需要移動,從而獲得生理學的脊柱運動,但是防止髓核組件10位移超過想要的限制。在圖1、IB和IC的實施例中,錨件22和錨組件20的系鏈M兩者都有非可吸收材料制成,以便其能夠繼續(xù)長期實行其各自的功能。在先前所述的實施例中,髓核組件10在矢狀面和冠狀平面兩者中都具有通常的橢圓形的橫截面形狀(當從側面察看時),并且在橫剖面中具有通常圓形形狀(或者橫截面)(當從上面察看時)。然而,可彎曲錨組件20和髓核組件10的各自形狀能夠變化。例如,在橫剖面中,髓核組件10能夠是圓形、橢圓形、正方形、梯形或者別的形狀。然而,當髓核組件10具有如圖1所示的橢圓形橫截面形狀時(當在矢狀面中察看時),該裝置提供容易的關節(jié)聯(lián)接和鄰近脊椎體的平移。進一步,橢圓形(并且具體地,當在橫剖面中也具有通常的圓形橫截面形狀時)提供大量表面積用于接觸鄰近的椎骨。非常相似髓核組件10接觸的椎骨的部分的較大的表面積,幫助將壓力分布在較寬的面積上,如果髓核組件10具有更少表面積接觸鄰近的椎骨的話。在再其他實施例中,髓核組件10具有類似于配對的脊椎體的自然解剖學的復雜的幾何形狀。進一步,本發(fā)明意圖不需要終板準備或者需要很少的終板準備(例如,成形、外形修復、或者鄰近椎骨的終板的研磨),以便保留盡可能多的骨骼,并且以便使得植入相對簡單并需要較少的步驟。
由于髓核組件10的適當的形狀和材料,本發(fā)明的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也提供了修復椎間盤高度的能力,并且維持鄰近脊椎體的減壓,在該鄰近的脊椎體之間意圖作為修復的椎間盤。髓核組件10能夠按照需要由金屬、聚合物、陶瓷、或者其他生物相容的材料制成。錨件22和系鏈M能夠由從例如固態(tài)聚合物、織物、金屬網、或者其他材料中選定的全部相同材料或者組合制成。本發(fā)明的一個方面是在髓核組件10和錨組件20之間存在易彎曲性。以這種方式,意圖用于系鏈M的材料長期保持可彎曲性,以便保存本發(fā)明的椎間盤系統(tǒng)的運動和適當功能。在一些實施例中,髓核體10由極高分子量聚乙烯(“UHMWPE”)制成,并且系鏈M由編織的或者紡織的UHMWPE織物制成。圖2示出根據本發(fā)明的髓核組件10的側視圖。特別是,圖2示出設計用于保持系鏈M的髓核組件10上的通道12。通道12可以描述為位于關于髓核組件10的周邊的凹口。通常,通道12大體上位于髓核組件10的上表面11和下表面9之間。如圖2所示,通道12 (或者凹口)在矢狀面中具有通常半圓形橫截面形狀。通常,通道12是位于髓核組件 10的外部周邊(或者最外面的周邊)的凹面。如圖1所示,系鏈M具有通常圓形橫截面, 其配對嚙合通道12。然而,注意通道12和相應的系鏈M可以具有不同的形狀,例如兩者都具有大體上矩形形狀的橫截面。與可以充分包含髓核組件10的材料相反,本椎間盤系統(tǒng) 100的系鏈M和關聯(lián)的通道12考慮到增加的易彎曲性或者可調整性。進一步,這種設置考慮到相對簡單的制造和髓核組件10到錨件22的緊固嚙合。圖3示出脊柱的區(qū)段,并且特別是其中可以利用本發(fā)明的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100。 具體地,圖3示出植入脊椎體VBl和VB2之間的椎間盤空間50的椎間盤系統(tǒng)100。在脊椎體VBl和VB2之間實行椎間盤切除術之后,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100可以植入,以便髓核組件 10和系鏈M占據結果的椎間盤空間50??商鎿Q地,可以發(fā)生程序和結果的一些變化。例如,一部分環(huán)或者全部環(huán)可以保持,并且環(huán)內部的這種空間可以容納本發(fā)明的椎間盤系統(tǒng) 100的髓核組件10。圖4示出在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100已經植入之后圖3的脊柱的區(qū)段。如所設計的,髓核組件10和系鏈M占據結果的椎間盤空間50,并且意圖用于維持脊椎體VBl和VB2 的終板之間的距離。髓核組件10和系鏈M也意圖用于允許脊椎體VBl和VB2以這樣的方式相對于彼此移動,其提供由健康的椎間盤能夠經受的等價運動,并且受影響的脊椎關節(jié)以這樣的方式參與脊柱的同等的整個運動,其緊密近似健康的脊骨的自由活動。如圖3和 4所示,錨件22具有上部分(或者上部部分)2 和下部分(或者下部部分)22b。如圖所示,錨件22的上部分22a附著在上椎骨VBl的前表面,然而錨件22的下部分22b附著在下椎骨VB2的前表面。錨件22,即為上部分2 和下部分22b或者其他部分,其能夠以任何已知方式附著或者錨固到脊椎體VBl和VB2,例如螺絲、卡釘、粘合劑、或者其他機構。如圖4 所示,螺絲23a和2 用于將錨件22的部分2 和22b分別附著在椎骨VBl和VB2。容納螺絲23a和23b的螺絲孔可以或者可以不提供于錨件22。如圖所示,相對于圖1的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100的實施例,系鏈M的益處或者髓核組件10拴索到錨件22的特定方式各不相同。系鏈M中任何程度的可彎曲性允許髓核組件10根據需要移動,從而獲得生理學的脊柱運動,但是防止髓核組件10位移超過想要的限制。栓系的方式考慮到髓核組件10固定到錨件22的中心點或者中心位置(與長度相比), 艮口,至少關于實施例100和100B,并且用其中存在固定的中心點的根據本發(fā)明的類似實施例。固定的這個單個中心點(與例如長度相比,其為沿著髓核組件10的周邊的點,其中系鏈M附著到錨件2 幫助髓核組件10相對于鄰近的脊椎體VBl和VB2的旋轉和角運動。 圍繞髓核組件10的周邊放置系鏈M的特定方式,并且尤其隨著髓核組件10的通道12,考慮到兩個部分的相對緊固固定,而仍舊獲得剛剛描述的運動益處,并且尤其椎間盤系統(tǒng)100 中比現有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具有更多的易彎曲性和可調整性。讓系鏈M在髓核組件10的周邊上沒有事的系鏈M(及其材料)經受嚴重磨損,限制了任何量的磨損產物。例如,如果系鏈完全圍繞髓核組件10,那么這種系鏈不會受到來自上脊椎體和下脊椎體的負載和來自其的多方向力,由此可能產生顯著的磨損產物。隨著時間,其能夠產生越來越多的磨損產物并且能夠破壞系鏈,而且其按照預期的起作用的能力將被減輕或破壞。此外,其中系鏈完全圍繞髓核的實施例能夠導致在系鏈區(qū)域和圍繞系鏈區(qū)域的組織生長,其能夠導致系鏈的剛性增加、更多磨損產物、隨后的對系鏈和/或髓核組件的破壞、和潛在的運動的較低范圍或者運動損失。本發(fā)明的另一個器件是放射照相標記器能夠容易合并到椎間盤系統(tǒng)100。也就是說,一個或更多放射照相標記器可以置于系鏈M上或者編成系鏈M中。因為系鏈M設計用于位于髓核組件10的周邊,所以這個位置能夠容易地用于指示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100的髓核組件的放置。當部分椎間盤系統(tǒng)100是放射照相的時,這些標記器能夠以X射線或者其他成像技術識別,從而獲得髓核組件10的想要的放置。確定位置的別的選項是椎間盤系統(tǒng)100的其他部分能夠具有放射照相的標記器或者由放射照相的材料制成。例如,部分髓核組件10或者錨件20或者這些整個構件可以具有放射照相的標記器或者部分會哦全部由不透放射性材料制成。圖5示出根據本發(fā)明的修復的脊柱椎間盤系統(tǒng)200。椎間盤系統(tǒng)200具有髓核組件110和可彎曲的錨組件120。錨組件120具有錨件122,并且系鏈IM其類似于椎間盤系統(tǒng)100中的,是材料環(huán)或者材料帶124。期望錨件122或者系鏈IM的至少一個具有某種程度的易彎曲性。在一些實施例中,錨件122是由可彎曲的材料制成的張力帶或者張力板。如同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100,一旦植入,那么椎間盤系統(tǒng)200的髓核組件110意圖用于存在于兩個鄰近的椎骨之間的椎間盤空間內部,而錨組件120的錨件122意圖用于附著鄰近的椎骨。如圖5的實施例所示,髓核組件110在其周邊由系鏈IM捆綁,其固定到錨件122。因此,如同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100,髓核組件110由系鏈IM連接到錨件122,并且因此具有系鏈1 提供的全部伴隨的益處。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200的錨件122和系鏈124 能夠具有與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100的對應器件相同種類的形狀和材料,只要其達到相同的想要的功能。類似,髓核組件10可以根據需要由各種材料制成,例如金屬、聚合物、陶瓷、或者其他生物相容的材料。髓核組件10的形狀也能夠變化,但是如圖5所示,髓核組件110具有指定形狀。也就是說,髓核組件Iio具有中心部分111和外部部分114。如圖6所示,其為髓核組件110的側視圖,髓核組件110在外部部分114的周邊上也具有通道112,其意圖用于為了用于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100的通道12相同的目的。如圖5和6所示,髓核組件110的中心部分111在其外表面具有比髓核組件110 的外部部分114更多的曲線或者弧(當在矢狀面中察看其橫截面時)。以這種方式,中心部分111比外部部分114厚(或者中心部分111在矢狀面中具有更高的豎直高度或者更大輪廓)。如圖5和6所示,髓核組件110具有中心(其通常是中心部分111的中心)和鄰近周邊的外部部分114,并且當在矢狀面中察看時,髓核組件110在其中心具有比在其外部部分 114更大的輪廓。由于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200,期望較厚(或者較高)的中心部分111支撐由椎間盤系統(tǒng)200所經受的大多數軸向負荷,然而外部部分114提供了對當脊柱的該部分經歷彎曲/伸展和側向彎曲運動時經受的負荷的漸進的阻力。以這種方式,外部部分114 能夠作為運動超過中心部分114本身的限制的緩沖。在圖5和6的椎間盤系統(tǒng)200的這種實施例中,中心部分111能夠比外部部分114更硬或者更挺。此外,由于材料具有指定的硬度范圍,運動阻力能夠具體適合于個體患者的需要。無論髓核組件110的橫截面幾何形態(tài), 髓核組件110能夠由具有剛性梯度的均勻材料(例如,在中心最硬,并且逐漸(或者僅僅以梯度)接近周邊變得較軟)、或者具有如上所述不同的材料特性的組件的復合材料制成。例如,由相對的硬質材料組成的中心部分111結合由相對軟的材料組成的外部部分114。由于髓核組件110的這些組合或者特征是示例性的,所以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內預期存在任何組合或者特性。例如,具有由相對軟的材料組成的中心部分111結合由相對硬的材料組成的外部部分114的椎間盤系統(tǒng)200可以更適合于復合鄰近的椎骨的終板的解剖學的器件。另一個系統(tǒng)可以包括材料組合,其中髓核組件110的下部分可以具有與髓核組件110的上部分不同的硬度等級。圖7示出脊柱的區(qū)段,并且特別可以利用本發(fā)明的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200。具體地,圖7示出植入脊椎體VBl和VB2之間的椎間盤空間50的椎間盤系統(tǒng)200。在脊椎體VBl 和VB2之間實行椎間盤切除術之后,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200可以植入,以便髓核組件110和系鏈124占據結果的椎間盤空間50。為了說明前面所述的實施例的變化或者變更的實例,以及不同的實施例可以怎樣被列為本發(fā)明的精神,圖8中示出本發(fā)明的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300的另一個實施例。具體, 圖8示出與如上所述不同的系鏈224的形式。特別是,系鏈2M沒有橫跨髓核組件210的大多數周邊,但是系鏈2M通過從錨件222伸出通過髓核組件210將髓核組件210連系到錨件222,并且維持在部分髓核組件210上的適當位置。髓核組件210具有通道或者穿孔 210h,其從在或者鄰近接近錨件222的髓核組件210的周邊的第一點210a延伸到在或者鄰近大體上與第一點210a相反的髓核組件210的周邊的第二點210b。如圖8所示,系鏈224 從錨件222延伸,經過第一點210a,貫穿穿孔210h,直到其到達第二點210b。如圖8所示,系鏈2M通過位于第二點210b的閉鎖機構224b維持在適當位置,其可以是完成這個功能的任何機構,例如系鏈2M可以連系簡單的繩結。因此,如圖所示,系鏈2M至少部分位于髓核組件210的周邊。即使圖8示出具有與本發(fā)明的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的實施例100、100B、100C不同形式的系鏈2 的實施例300,圖8的實施例300也存在例如圖1和IA的實施例100的相同功能和益處。進一步,按照本發(fā)明的額外的實施例不需要在第二點210b必須閉鎖機構224b。也就是說,這種實施例的實例可以利用類似于圖8的髓核組件210,而且具有例如圖2所示的通道12。在這種實施例中,兩個單獨的系鏈或者系鏈的兩個單獨部分可以從錨件222延伸, 經過第一點210a,貫穿穿孔210h,直到其到達第二點210b。在點210b,兩個單獨的系鏈或者系鏈的兩個單獨部分的每個都彼此偏離并且沿著且在通道中延伸,直到其每個都回到或接近第一點210a,由此通過與通道有效配對捆綁髓核組件。在第一點210a,兩個單獨的系CN 102470036 A說明書8/8 頁
鏈或者每個系鏈的兩個單獨部分可以在或接近第一點210a的適當位置閉鎖。例如,在當兩個單獨的系鏈或者系鏈的兩個單獨的部分在第一點210a會合時的制造階段,然后兩個單獨的系鏈或者系鏈的兩個單獨的部分可以被拉緊,由此將全部系鏈圍繞髓核組件拉緊,并且可以通過在或者接近第一點210a的錨件222中的另一穿孔拉緊。這時,全部系鏈可以用位于與髓核組件的錨件222的側面的閉鎖機構維持在適當位置。例如,簡單繩結或者力學夾可以達到髓核組件到錨件222的這種拴索。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300的髓核組件110、錨件222和拴鎖2M能夠具有與任何前面所述的實施例的對應器件相同種類的形狀和材料,只要其達到相同想要的功能。例如,拴索 2 可以由編織的或者紡織的UHMWPE織物制成。本發(fā)明的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100的益處和其中髓核組件10或者110栓系到錨件 222的特定方式各不相同。系鏈M、1M或者224中任何程度的可彎曲性允許髓核組件10、 110或者210根據需要移動,從而獲得生理學的脊柱運動,但是防止髓核組件10位移超過想要的限制。栓系的方式考慮髓核組件10、110或者210固定到錨件22、122或者222的中心點,即,至少相對于實施例100、100B、200和300,并且根據其中存在固定的中心點的本發(fā)明的類似實施例。固定的這個中心點(與例如長度相反,其為沿著髓核組件10、110或者210 的周邊的點,其中系鏈24、124或者224附著到錨件22、122或者222)幫助髓核組件10、110 或者210相對于鄰近的脊椎體VBl和VB2的旋轉和角運動。圍繞髓核組件10的周邊放置系鏈M或者224的特定方式,并且尤其使用髓核組件10或者110的通道12或者112,考慮到兩個部分的相對緊固固定,而仍舊獲得運動具有剛剛描述的優(yōu)點,并且尤其椎間盤系統(tǒng)100 或者200中比現有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具有更多的易彎曲性和可調整性。進一步,用本發(fā)明的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300和依靠其系鏈2M將髓核組件210連接到錨件222的方式獲得相同運動益處。系鏈M、1M或者2 主要(如果不單獨地)位于髓核組件10、110或者210 的周邊上,沒有使得系鏈M、1M或者224(及其材料)受到嚴重磨損,限制磨損產物的量。 例如,如果系鏈完全圍繞髓核組件10、110或者210,那么這種系鏈將受到來自上脊椎體和下脊椎體的負荷和來自其的多方向力,由此可能產生顯著的磨損產物。隨著時間,其能夠產生越來越多的磨損產物并且能夠破壞系鏈,而且其按照預期的起作用的能力將被減輕或破壞。顯而易見,本發(fā)明的椎間盤系統(tǒng)并且尤其因為其對不需要或者很少需要終板準備,提供了這樣的修復的椎間盤裝置,其與融合技術相比,尤其與現有的可動性裝置相比, 其減少了患者的恢復時間,并且減少在高于或低于植入物的水平的術后退變的出現。此外, 本發(fā)明的椎間盤系統(tǒng)在椎間盤空間50內維持椎間盤(或者髓核組件)的適當放置,修復正常椎間盤高度并且維持患者脊椎的脊柱前凸,減小術后沉降或者排出的機會,創(chuàng)造相對小的磨損產物或者沒有創(chuàng)造磨損產物,并且以類似于自然脊柱椎間盤的方式提供足夠減少震動和施加此外其上的應力的彈性和防震。如上所述的全部調整和替換意圖包括在如下面權利要求單獨限定的本發(fā)明的范圍內。本領域技術人員也應該理解,這些變形和等價構成或者方法偏離本公開的精神和范圍,并且在這里可以作出各種變化、替換、和變更,而不偏離本公開的精神和范圍。此外,如這里所使用的,術語、組件和模塊可以互換。應當理解,例如“上”、“下”、“前”、“后”、“外部”、 “內部”、和“周邊”,全部空間參考只用于說明性的目的,并且能夠在本公開的范圍內變化。
權利要求
1.一種修復的脊柱椎間盤系統(tǒng),所述系統(tǒng)包含髓核組件,具有經配置從而嚙合上椎骨的上表面和經配置從而嚙合下椎骨的下表面, 所述髓核組件進一步地具有大體位于所述髓核組件的上表面和下表面之間的凹口 ;錨件,經配置從而附著所述上椎骨或者所述下椎骨的至少一個;和系鏈,將所述髓核組件連接到所述錨件,其中至少部分所述系鏈經配置從而位于所述髓核組件上的所述凹口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椎間盤系統(tǒng),其中所述髓核組件的上表面具有凸形形狀。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椎間盤系統(tǒng),其中所述髓核組件的下表面具有凸形形狀。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椎間盤系統(tǒng),其中所述髓核組件的上表面具有凸形形狀,并且所述髓核組分的下表面具有凸形形狀。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椎間盤系統(tǒng),其中所述髓核組分的矢狀面中具有通常橢圓形的橫截面形狀。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椎間盤系統(tǒng),其中所述髓核組分的橫剖面中具有通常圓形橫截面形狀。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椎間盤系統(tǒng),其中所述髓核組分的矢狀面中具有通常橢圓形的橫截面形狀并且橫剖面中具有通常圓形的橫截面形狀。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椎間盤系統(tǒng),其中所述髓核組分的矢狀面中至少部分具有通常圓形橫截面形狀。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椎間盤系統(tǒng),其中所述髓核組分具有鄰近所述凹口的中心和外部部分,并且當在矢狀面中觀察時,所述髓核組分在其中心的輪廓比其在所述外部部分的輪廓大。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椎間盤系統(tǒng),其中所述髓核組分具有所述鄰近凹口的中心部分和外部部分,并且其中所述中心部分比所述外部部分硬。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椎間盤系統(tǒng),其中所述髓核組分具有關于所述髓核的中心放置的中心部分,并且其中所述中心部分比所述外部部分硬。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椎間盤系統(tǒng),其中所述系鏈包含可彎曲的材料。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椎間盤系統(tǒng),其中所述錨件包含可彎曲的材料。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椎間盤系統(tǒng),其中所述系鏈在中心位置連接到所述錨件。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椎間盤系統(tǒng),其中所述凹口是位于所述髓核組分的外部周邊上的凹面。
全文摘要
本公開提供了修復的脊柱椎間盤系統(tǒng)。修復的椎間盤系統(tǒng)具有髓核組分、錨件、和系鏈,其中髓核組分具有經配置從而嚙合上椎骨的上表面和經配置從而嚙合下椎骨的下表面,錨件經配置從而附著上椎骨或者下椎骨的至少一個前表面,并且系鏈將髓核組分連系到錨件。在這些實施例中,髓核組件進一步具有大體上位于髓核組件上表面和下表面之間的周邊,并且系鏈至少部分地位于髓核組件的周邊上。在某些實施例中,髓核組件的上表面和下表面經配置從而考慮到椎間盤系統(tǒng)的植入,以便在椎間盤切除術之后,不需要準備上椎骨和下椎骨的至少一個。
文檔編號A61F2/44GK102470036SQ201080033751
公開日2012年5月23日 申請日期2010年7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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