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治療脾虛型功能性消化不良的中藥制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中藥制劑,尤其涉及一種治療脾虛型功能性消化不良的中藥制劑。
背景技術(shù):
功能性消化不良,又稱非潰瘍性消化不良,其患病率高達20 30%,占消化科門診量的50%左右。其發(fā)病機制尚未明了,西醫(yī)藥治療療效尚不確切。隨著胃動力藥物的發(fā)展,雖然取得一定療效,但均有不同程度的副作用,影響其臨床應(yīng)用,其遠期療效亦不能肯定。中醫(yī)根據(jù)其臨床表現(xiàn)認為功能性消化不良屬“胃痛”、“痞滿”、“噯氣”、“反酸”、“嘈雜” 范疇。多因飲食不節(jié),勞累過度,情志所傷,損傷脾胃,導致脾胃虛弱,運化失司,升降失常, 氣機阻滯引起胃腸運動功能紊亂而病。目前,治療功能性消化不良癥主要是辯癥施治,西藥治療副作用大,復發(fā)率高;中藥治療雖然副作用小,但現(xiàn)在還缺乏治療效果較理想的中藥。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治療脾虛型功能性消化不良的中藥制劑,針對脾虛型功能性消化不良病癥形成的原因,選擇具有健脾益氣,行氣消積,調(diào)理氣機的中藥制成湯劑。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shù)方案實現(xiàn)的,該治療脾虛型功能性消化不良的中藥制劑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藥制成白術(shù)9-15份、白芍7-12份、蓮子9-15份、薏苡仁9_15份、 砂仁9-11份、升麻7-9份、黃芪10-13份、肉桂9-12份、沉香5_9份、枳實9_12份、大黃5_9 份、蒼術(shù)5-9份、厚樸10-13份、藿香7-9份、澤瀉3-5份。優(yōu)選的,該治療脾虛型功能性消化不良的中藥制劑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藥制成白術(shù)12份、白芍9份、蓮子12份、薏苡仁12份、砂仁10份、升麻8份、黃芪12份、肉桂10份、 沉香7份、枳實11份、大黃7份、蒼術(shù)8份、厚樸12份、藿香8份、澤瀉4份。將上藥按常規(guī)煎制方法制成湯劑。方中白術(shù)、蓮子、薏苡仁、蒼術(shù)、砂仁、藿香、澤瀉健脾益氣,化濕開胃,補胃止瀉, 燥濕利水,滋補元氣;枳實、大黃、厚樸攻積滯,清濕熱,行氣消積,降逆平喘;升麻、肉桂清熱解毒,升舉陽氣、散寒止痛,活血通經(jīng);白芍養(yǎng)血柔肝,緩中止痛;黃芪益氣固表、斂汗固脫;沉香降氣溫中,暖腎納氣。臨床資料1、一般資料所選106例病例均來自2007年6月至2008年9月到我院就診病例, 其中男48例,女58例,年齡17 64歲,平均40. 5歲。病程最長12年,最短1. 5個月。隨機分成兩組治療組56例,其中男沈例,女30例,平均年齡40. 5歲,平均病程3年。對照組50例,其中男21例,女四例,平均年齡41歲,平均病程2. 8年。兩組在性別、年齡、病程各方面都具可比性。2、入選標準①持續(xù)性反復發(fā)作的上腹痛或不適;②或具有下列癥狀之一項或數(shù)項,即餐后飽脹、腹部脹氣、噯氣、早飽、惡心、嘔吐、燒心、胸骨后痛、反胃;③上述癥狀持續(xù)4周以上;④1個月內(nèi),經(jīng)胃鏡、B超和實驗室檢查排除消化性潰瘍、胃新生物和肝膽胰等器質(zhì)性疾病。并符合《中藥新藥臨床研究指導原則》中中藥新藥治療脾虛證的臨床研究。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治療脾虛型功能性消化不良的中藥制劑,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藥制成白術(shù)9-15份、白芍7-12份、蓮子9-15份、薏苡仁9_15份、砂仁9_11份、升麻7-9份、黃芪10-13份、肉桂9-12份、沉香5-9份、枳實9_12份、大黃5_9份、蒼術(shù)5_9份、厚樸10-13 份、藿香7-9份、澤瀉3-5份。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治療脾虛型功能性消化不良的中藥制劑,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藥制成白術(shù)12份、白芍9份、蓮子12份、薏苡仁12份、砂仁10份、升麻8 份、黃芪12份、肉桂10份、沉香7份、枳實11份、大黃7份、蒼術(shù)8份、厚樸12份、藿香8份、 澤瀉4份。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治療脾虛型功能性消化不良的中藥制劑,針對脾虛型功能性消化不良病癥形成的原因,選擇具有健脾益氣,行氣消積,調(diào)理氣機的中藥白術(shù)、白芍、蓮子、薏苡仁、砂仁、升麻、黃芪、肉桂、沉香、枳實、大黃、蒼術(shù)、厚樸、藿香、澤瀉制成湯劑。經(jīng)臨床對比試驗證明,該中藥制劑對脾虛型功能性消化不良的治愈率達到60.7%,總有效率達到96.4%,明顯高于對照組,同時,復發(fā)率低,治療成本低,值得臨床推廣應(yīng)用。
文檔編號A61P1/14GK102205084SQ201110122699
公開日2011年10月5日 申請日期2011年5月4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1年5月4日
發(fā)明者劉文生 申請人:劉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