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留置引流針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留置引流針,特別是一種適用于處理閉合性損傷處的積血及積液的留置引流針,屬于醫(yī)療器具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皮膚是覆蓋人體表面的組織,在運動中很容易受到暴力所致的損傷;閉合性損傷是受傷部位的皮膚黏膜保持完整性,深層組織沒有裸露的損傷;或是發(fā)生扭傷時,若關節(jié)超過正常范圍的異常活動而造成關節(jié)附近韌帶與關節(jié)囊的損傷。閉合性損傷通常會出現(xiàn)損傷部位積血積液,關節(jié)腔積液等癥狀,這些液體則需排出體外;又如產生肢體剝脫性的損傷時,需要將皮膚與皮下間的積血積液排出,使皮膚復位并貼緊肌肉而逐漸愈合;這時就需要用到治療這些閉合性損傷的引流針;通常處理以上位置的積血積液時,需要用普通注射器·對局部進行反復穿刺抽吸,需要患者配合操作,且引流不徹底,往往需要多長穿刺,尤其對于兒童不能很好配合,具有很大的危險性;如果使用針管一管一管地抽取,又過于繁瑣,反復穿刺對人體造成了不必要的創(chuàng)傷。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目的是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而提供一種適用于處理閉合性損傷處的積血及積液的留置引流針。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留置引流針,包含針芯、針管;所述針芯設置在針管中;所述針芯的一端設置成尖頭;所述尖頭伸出針管,針芯的另一端與持針柄相連;所述持針柄位于針管的外部;所述靠近針芯的尖頭的一端的針管外壁上設有多個引流孔;所述靠近持針柄的一端的針管上設有導管;所述導管的一端與針管的內部相通,導管的另一端上設有連接帽。優(yōu)選的,所述針芯的尖頭呈三棱形。優(yōu)選的,所述多個引流孔均勻分布。優(yōu)選的,所述多個引流孔均勻分布在針管外壁上。由于上述技術方案的運用,本發(fā)明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優(yōu)點
本發(fā)明方案的留置引流針,通過帶有尖頭的針芯將針管帶入需要引流的位置,再將針芯拔出,使針管留在需要引流處,此時在針管上接入負壓系統(tǒng)即可很方便地進行引流;這種留置引流針使用方便、適用范圍廣,而且操作簡單,針頭可以使用三棱形的設計來減小創(chuàng)傷,針管上設置的引流孔可以使這種留置引流針的引流效果更好;針管與導管配合的引流結構,可以使引流和對受傷部位的沖洗配合進行。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說明
附圖I為本發(fā)明所述的留置引流針的主視圖;附圖2為本發(fā)明所述的留置引流針的局部剖視 其中1、針芯;2、針管;3、持針柄;4、引流孔;5、導管;6、連接帽。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附圖1-2為本發(fā)明所述的一種留置引流針,包含針芯I、針管2 ;所述針芯I設置在針管2中,針管2將針芯I緊縛;針心I為金屬針心,針管2為軟管;所述針芯I尖頭的一端伸出針管2,針芯I的尖頭呈三棱形;所述針芯I的另一端與持針柄3相連;所述持針柄3位于針管2的外部;所述針管2上,靠近針芯I的尖頭的一端設有多個均勻分布的引流孔4 ;所述均布的引流孔4在針管2的外壁上的長度有不同規(guī)格;所述每個引流孔4均為通孔;所述針管2上,靠近持針柄3的一端設有導管5 ;所述導管5的一端與針管2的內部相通,導管5的另一端上設有連接帽6 ;所述導管5或針管2上可以接負壓系統(tǒng)進行引流,或者接生理鹽水等進行沖洗。 本發(fā)明方案的留置引流針,通過帶有三棱形針頭的針芯I將針管2帶入需要引流的位置,再將針芯I拔出,使針管2留在需要引流處,此時在針管上接入負壓系統(tǒng)即可很方便地進行引流;這種留置引流針使用方便、適用范圍廣,而且操作簡單、創(chuàng)傷小,針管2上設置的引流孔4可以使這種留置引流針的引流效果更好;針管2與導管5配合的引流結構,可以使引流和對受傷部位的沖洗配合進行。上述實施例只為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構思及特點,其目的在于讓熟悉此項技術的人士能夠了解本發(fā)明的內容并加以實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凡根據(jù)本發(fā)明精神實質所作的等效變化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留置引流針,其特征在于包含針芯(I)、針管(2);所述針芯(I)設置在針管(2)中;所述針芯(I)的一端設置成尖頭;所述尖頭伸出針管(2),針芯(I)的另一端與持針柄(3)相連;所述持針柄(3)位于針管(2)的外部;所述靠近針芯(I)的尖頭的一端的針管(2)的外壁上設有多個引流孔(4);所述靠近持針柄(3)的一端的針管(2)上設有導管(5);所述導管(5)的一端與針管(2)的內部相通,導管(5)的另一端上設有連接帽(6)。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留置引流針,其特征在于所述針芯(I)的尖頭呈三棱形。
3.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留置引流針,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引流孔(4)均勻分布。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留置引流針,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引流孔(4)均勻分布在針管(2)的外壁上的長度不少于3毫米。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留置引流針,包含針芯、針管;針芯設置在針管中;針芯的一端設置成尖頭;尖頭伸出針管,針芯的另一端與持針柄相連;持針柄位于針管的外部;靠近針芯的尖頭的一端的針管外壁上設有多個引流孔;靠近持針柄的一端的針管上設有導管;導管的一端與針管的內部相通,導管的另一端上設有連接帽;本發(fā)明方案的留置引流針,通過帶有尖頭的針芯將針管帶入需要引流的位置,再將針芯拔出,使針管留在需要引流處并接入負壓系統(tǒng)即可進行引流;針管上設有引流孔可以使引流的效果更好;針管與導管配合的引流結構,可以使引流和對受傷部位的沖洗配合進行;因此,這種留置引流針使用方便、適用范圍廣,而且操作簡單,創(chuàng)傷小。
文檔編號A61M25/06GK102961813SQ20121033225
公開日2013年3月13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9月11日
發(fā)明者劉德俊 申請人:蘇州瑞華醫(yī)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