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治療膽道蛔蟲病的中藥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治療膽道蛔蟲病的藥物,尤其涉及一種以植物中草藥為原料制成的治療膽道蛔蟲病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制成有效成分的原料藥按下述重量為:大黃4-8克,生姜8-12克,大棗10-14克,半夏3-7克,花椒6-10克。本發(fā)明根據(jù)中醫(yī)辨證理論,組方簡單,易于取材,造價低,療效高,無任何毒副作用。由于具有溫中散寒,除濕止痛,殺蟲解毒的功效,因此患者均有療效,具有廣譜的實用性,能有效地治療膽道蛔蟲病。
【專利說明】一種治療膽道蛔蟲病的中藥
所屬【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fā)明屬于一種中藥,具體地是一種治療膽道蛔蟲病的中藥。
【背景技術】
[0002]膽道蛔蟲病是似蚓蛔線蟲寄生于人體小腸或其他器官所引起的最常見寄生蟲病。蛔蟲從小腸逆行進入膽道,引起膽管和奧狄括約肌痙攣,以患者突然發(fā)作的上腹部疼痛為主要臨床特征?;紫x進入膽道后,多數(shù)停留在膽總管,因膽囊管與膽總管之間角度較大,蛔蟲很少進入膽囊,但可鉆入左右肝膽管之中。咳嗽、咳痰、咯血、發(fā)熱、畏寒,乏力,伴胸悶、氣促等類似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癥狀。目前治療膽道蛔蟲病一般是目前靠西藥,副作用大,依賴性強,導致藥量越來越大,造成惡性循環(huán)。
[0003]現(xiàn)在大多使用西醫(yī)方法治療,不能去根,容易反復,中藥治療初期感冒較西醫(yī)最大的優(yōu)點在于,從病理上根治。因此本發(fā)明特進一步優(yōu)選采用了一種治療膽道蛔蟲病的中藥。
【發(fā)明內(nèi)容】
[0004]本發(fā)明之目的,本發(fā)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本發(fā)明由以下重量份的組份組成?’大黃4-8克,生姜8-12克,大棗10-14克,半夏3-7克,花椒6_10克。
[0005]本發(fā)明優(yōu)選由以下重量份的組份組成:大黃6克,生姜10克,大棗12克,半夏5克,花椒8克。
[0006]本發(fā)明所選組分之一大黃:瀉下攻積,清熱瀉火,涼血解毒,逐瘀通經(jīng)。還有止血、保肝、降壓、降低血清膽固醇等作用。
[0007]本發(fā)明所選組分之二生姜:發(fā)汗解表,溫中止嘔,溫肺止咳,解魚蟹毒,解藥毒。
[0008]本發(fā)明所選組分之三大棗:補中益氣,養(yǎng)血安神。用于脾虛食少,乏力便溏,婦人臟躁;消炎,止血,止瀉。
[0009]本發(fā)明所選組分之四半夏:燥濕化痰;降逆止嘔;消痞散結。主治:咳喘痰多;嘔吐反胃;胸脘痞滿頭痛眩暈;夜臥不安;癭瘤痰核;癰疽腫毒。
[0010]本發(fā)明所選組分之五花椒:辛溫有毒,有芳香健胃,溫中散寒,除濕止痛,殺蟲解毒,止癢解腥之功效;主要治療嘔吐,風寒濕痹,齒痛等癥。
[0011 ] 將精選好的上藥洗凈加水煎服。
[0012]本發(fā)明使用方法:直接取煎好的中藥,每日2-3次,4-5天既有明顯效果,7-9天即可痊愈。
[0013]本發(fā)明根據(jù)中醫(yī)辨證理論,組方簡單,易于取材,造價低,療效高,無任何毒副作用。由于具有溫中散寒,除濕止痛,殺蟲解毒的功效,因此患者均有療效,具有廣譜的實用性。 【具體實施方式】
[0014]將精選好的上藥洗凈加水煎服。直接取煎好的中藥,每日2-3次,4-5天既有明顯效果,7-9天即可痊愈。
[0015]應用本發(fā)明臨床試驗:
[0016]1、病例資料
[0017]患者病例100例,其中男60例,女40例,年齡在20_60歲之間。
[0018]2、診斷標準
[0019]膽道蛔蟲病:咳嗽、咳痰、咯血、發(fā)熱、畏寒,乏力,伴胸悶、氣促等類似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癥狀。
[0020]3、治療方法
[0021]將精選好的上藥洗凈加水煎服。直接取煎好的中藥,每日2-3次,4-5天既有明顯效果,7-9天即可痊愈。
[0022]4.療效判定標準
[0023]有效:咳嗽、咳痰、咯血、發(fā)熱、畏寒,乏力,伴胸悶、氣促等類似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癥狀緩解。
[0024]治愈:咳嗽、咳痰、咯血、發(fā)熱、畏寒,乏力,伴胸悶、氣促等類似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癥狀咳嗽、咳痰、咯血、發(fā)熱、畏寒,乏力,伴胸悶、氣促等類似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癥狀消失。
[0025]5.結果
[0026]膽道蛔蟲病患者使用本發(fā)明4-9天`,有效100例,治愈95例,治愈率95%,有效率100%。
【權利要求】
1.一種治療膽道蛔蟲病的中藥,其特征在于它由以下重量份的組份組成:大黃4-8克,生姜8-12克,大棗10-14克,半夏3-7克,花椒6_10克。
2.根據(jù)權利要求書I所述的一種治療膽道蛔蟲病的中藥,其特征在于它由以下重量份的組份組成:大黃6克,生姜10克,大 棗12克,半夏5克,花椒8克。
【文檔編號】A61P33/10GK103845709SQ201210532470
【公開日】2014年6月11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1月29日
【發(fā)明者】趙驍棟 申請人:趙驍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