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中草藥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治療鼻炎的藥劑。
背景技術:
鼻炎即鼻腔炎性疾病,是病毒、細菌、變應原、各種理化因子以及某些全身性疾病引起的鼻腔黏膜的炎癥。鼻炎的主要病理改變表現為鼻腔黏膜充血、腫脹、滲出、增生、萎縮或壞死等。
鼻炎的主要癥狀為:(1)鼻塞,鼻塞表現為間歇性或交替性;(2)多涕,常為黏液性或黏膿性,偶成膿性;(3)嗅覺靈敏度下降,主要是由于鼻黏膜腫脹、鼻塞,氣流不能進入嗅覺區(qū)域或者是嗅區(qū)黏膜受慢性炎癥長期刺激,嗅覺功能減退或消失導致的;(4)頭痛、頭昏,其中慢性鼻竇炎多表現為頭部出現沉重感;(5)食欲不振、易疲倦、記憶力減退及失眠等。
目前治療鼻炎常用的方法有:口服西藥、口服中成藥、外用滴鼻液、外用噴霧劑、外用鼻貼等??诜幬锶碛盟?,局部起效慢,還存在一定藥物副作用;滴鼻、噴霧劑多為激素及收縮血管藥物,副作用明顯且不能長期應用;通氣鼻貼只是暫時緩解患者的病癥,并不能根治。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現有技術中的不足而提供一種療效好和不易復發(fā)的治療鼻炎的藥劑。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取的具體技術方案是:
一種治療鼻炎的藥劑,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雄黃15~20份,豬膽礬14~24份,瓜蒂6~12份,硼砂3~6份,冰片2~4份和銅綠1~2份。
優(yōu)選的,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雄黃17份,豬膽礬20份,瓜蒂6份,硼砂3份,冰片2份和銅綠1份。
本發(fā)明藥物的制備方法:分別稱量雄黃、豬膽礬、瓜蒂、硼砂、冰片和銅綠,將稱量好的原料混合在一起,攪拌,使原料混合均勻,研磨成細粉,過100目篩制得。
使用方法:患者每天用藥兩次,每次用棉簽蘸取本發(fā)明藥劑吸入鼻孔,7天為一個療程,鼻息肉、空腔積液,一個月為一個療程,連續(xù)用藥。
本發(fā)明所用原料的主要功效:
雄黃:辛苦,溫,入心、肝、胃經。適用功能主治燥濕,祛風,殺蟲,解毒,治疥癬,禿瘡,癰疽,走馬牙疳,纏腰蛇丹,破傷風,蛇蟲蟹傷,腋臭,臁瘡,哮喘,喉痹,驚癇,痔瘺等。
豬膽礬:豬膽汁,味苦咸、寒。入肝、膽、肺、心、大腸經。益肺,補脾,潤燥。治消渴、便秘、黃疸、百日咳、哮喘、泄瀉、痢疾、目赤、喉痹、盯耳、癰腫。明礬,味酸氣寒而無毒。入足太陰脾、足太陽膀胱經。吐利風熱之痰涎,治痰飲,治喉痹癰疽,蛇蟲傷螫。
瓜蒂:苦,寒,有毒。入脾、胃經。吐風痰宿食,瀉水濕停飲。治痰涎宿食,壅塞上脘,胸中痞梗,風痰癲癇,濕熱黃疸,四肢浮腫,鼻塞,喉痹。
硼砂:甘、咸,涼。歸肺、胃經。用于皮膚黏膜的消毒防腐、氟骨癥、足癬、牙髓炎、霉菌性陰道炎、宮頸糜爛、褥瘡、痤瘡、外耳道濕疹、皰疹病毒性皮膚病、癲癇的治療,用于腫瘤的治療。
冰片:味辛、苦,微寒。歸心、肝、肺經。主治熱病高熱神昏,中風痰厥驚癇,暑濕蒙蔽清竅,喉痹耳聾,口瘡齒腫,瘡癰疳痔,目赤腫痛,翳膜遮睛。
銅綠:酸澀,平。入肝、膽經。明目退翳,涌吐風痰,解毒祛腐,殺蟲止癢。主目翳;眼瞼糜爛;中風痰壅;癰疽;鼻息肉;喉痹;牙疳;臁瘡;狐臭;頑癬;痔瘺。外用治鼻瘜肉,眼瞼糜爛,瘡瘍頑癬。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
本發(fā)明鼻炎藥劑具有清熱解毒、開竅醒神、祛腐、斂瘡、修復鼻腔粘膜病變組織的作用。適應癥:急、慢性鼻炎,空腔積液。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進一步闡述本發(fā)明:
實施例 1
一種治療鼻炎的藥劑,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雄黃17g,豬膽礬20g,瓜蒂6g,硼砂3g,冰片2g和銅綠1g。
實施例2
一種治療鼻炎的藥劑,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雄黃19g,豬膽礬24g,瓜蒂10g,硼砂4g,冰片3g和銅綠2g。
實施例3
一種治療鼻炎的藥劑,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雄黃15g,豬膽礬14g,瓜蒂12g,硼砂5g,冰片2g和銅綠1.5g。
實施例4
一種治療鼻炎的藥劑,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雄黃20g,豬膽礬16g,瓜蒂11g,硼砂6g,冰片4g和銅綠2g。
經臨床患者300例應用情況證明,其中男女各150例,最大年齡為60歲,最小年齡為16歲;患者病程最長時間為8年,最短時間為15天。隨訪跟蹤3年,治愈率為97%,有效3%,無效0%,其復發(fā)率低于2%。
其中,治愈 :鼻塞、頭疼、頭脹癥狀消失,停止服藥后3年內無復發(fā);
有效 :鼻塞、頭疼、頭脹癥狀減弱,但未完全消失;
無效 :癥狀無明顯改善或加重。
部分病例如下:
1、王*,女,25歲,表現為鼻塞、頭疼,服用鼻塞片,效果無明顯好轉,服用本發(fā)明藥劑3個療程治愈。
2、李**,男,35歲,表現為鼻塞、頭脹,服用鼻炎靈,效果不好,服用本發(fā)明藥劑4個療程治愈。
3、張**,女,19歲,表現為鼻塞、頭疼、頭脹,服用本發(fā)明藥劑3個療程治愈。
臨床試驗證明,本發(fā)明藥物作用明顯,且未見任何不良反應。
最后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所做的其他修改或者等同替換,只要不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均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權利要求范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