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植物多酚提取技術(shù)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毛訶子果肉多酚的提取工藝。
背景技術(shù):
毛訶子為使君子科植物毗梨勒Terminalia billerica (Gaertn.)Roxb.的干燥成熟果實。系維醫(yī)、藏醫(yī)、蒙醫(yī)習用藥材。其性平,味苦、澀,具清熱解毒,收斂養(yǎng)血調(diào)和諸藥的功效。其主要用于各種熱癥,瀉痢,黃水病,肝膽病,病后虛弱等。植物多酚多具有較強的抗氧化、抑菌、抗癌、抗老化等生物活性,攝取一定量的植物多酚能夠有效地預防和抑制疾病的發(fā)生。因此,植物多酚已被稱作人類健康的“第7營養(yǎng)素”。
但傳統(tǒng)的多酚提取工藝多采用水煎煮或溶劑浸提法,這些工藝具有效率低、耗能高等缺陷,且多酚提取不完全。所以提高毛訶子果肉多酚提取效率和含量已成為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技術(shù)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shù)問題是克服現(xiàn)有的缺陷,提供了一種毛訶子果肉多酚的提取工藝。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shù)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如下的技術(shù)方案:
一種毛訶子果肉多酚的提取工藝,步驟如下:
將毛訶子果肉粉末加入乙醇水溶液中,超聲波提取5~20分鐘后,收集提取液。
優(yōu)選地,所述乙醇水溶液的乙醇濃度為50~70vt%,料液比為1:25~1:45 g/ml,超聲波功率為240~300w。
更優(yōu)選地,所述乙醇水溶液的乙醇濃度為60vt%,料液比為1:40 g/ml,超聲波功率為300w,提取時間為10分鐘。
與現(xiàn)有技術(shù)相比,本發(fā)明工藝能獲得較高的毛訶子果肉多酚提取效率,節(jié)省了能源,工藝簡單、成本低廉。彌補了毛訶子果肉多酚的提取在植物多酚領域尚屬空白的缺陷,為后期毛訶子果肉多酚的提取分析提供依據(jù)。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對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yōu)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fā)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fā)明。
實施例1
毛訶子果肉粉碎過篩后,按料液比為1:20 (g/ml)將粉末加入乙醇水溶液(乙醇濃度為50vt%)中,超聲波(功率240w)提取5分鐘后,過濾,收集提取液,多酚的提取率為234.9 mg/g(多酚/藥材),采用紫外分光光度法進行測定多酚。
實施例2
毛訶子果肉粉碎過篩后,按料液比為1:20 (g/ml)將粉末加入乙醇水溶液(乙醇濃度為60vt%)中,超聲波(功率270w)提取10分鐘后,過濾,收集提取液,多酚的提取率為283.5 mg/g(多酚/藥材)。
實施例3
毛訶子果肉粉碎過篩后,按料液比為1:20 (g/ml)將粉末加入乙醇水溶液(乙醇濃度為70 vt%)中,超聲波(功率300w)提取20分鐘后,過濾,收集提取液,多酚的提取率為249.1 mg/g(多酚/藥材)。
實施例4
毛訶子果肉粉碎過篩后,按料液比為1:30 (g/ml)將粉末加入乙醇水溶液(乙醇濃度為50vt%)中,超聲波(功率300w)提取5分鐘后,過濾,收集提取液,多酚的提取率為283.8 mg/g(多酚/藥材)。
實施例5
毛訶子果肉粉碎過篩后,按料液比為1:30 (g/ml)將粉末加入乙醇水溶液(乙醇濃度為70vt%)中,超聲波(功率240w)提取10分鐘后,過濾,收集提取液,多酚的提取率為280.1 mg/g(多酚/藥材)。
實施例6
毛訶子果肉粉碎過篩后,按料液比為1:30 (g/ml)將粉末加入乙醇水溶液(乙醇濃度為50vt%)中,超聲波(功率270w)提取20分鐘后,過濾,收集提取液,多酚的提取率為252.5 mg/g(多酚/藥材)。
實施例7
毛訶子果肉粉碎過篩后,按料液比為1:40 (g/ml)將粉末加入乙醇水溶液(乙醇濃度為70vt%)中,超聲波(功率270w)提取5分鐘后,過濾,收集提取液,多酚的提取率為268.9 mg/g(多酚/藥材)。
實施例8
毛訶子果肉粉碎過篩后,按料液比為1:40 (g/ml)將粉末加入乙醇水溶液(乙醇濃度為60vt%)中,超聲波(功率300w)提取10分鐘后,過濾,收集提取液,多酚的提取率為306.2 mg/g(多酚/藥材)。
實施例9
毛訶子果肉粉碎過篩后,按料液比為1:40 (g/ml)將粉末加入乙醇水溶液(乙醇濃度為60vt%)中,超聲波(功率240w)提取20分鐘后,過濾,收集提取液,多酚的提取率為303.6 mg/g(多酚/藥材)。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fā)明,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shù)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shù)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shù)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