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刺激康復理療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肢體感覺刺激儀。
背景技術:
我們正常人在日常生活中,平均每天要步行6000+步,也就是腳底會接受6000+次刺激,正常人每天需要用手接觸物品上萬次,也就是手部會接受上萬次的刺激,而偏癱患者的刺激幾乎為零,為此,我們的治療師以及患者家人需要每天對患者進行一定量的刺激,以幫助他們進行復蘇,提高感知,而然人為的刺激一方面勞動強度較大,另一方面每天刺激的量也會相對比較少。
技術實現要素:
(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為了克服現有技術不足,現提出一種肢體感覺刺激儀,可以代替人力對偏癱患者進行肢體的刺激康復理療,作用效果好。
(二)技術方案
本實用新型通過如下技術方案實現: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肢體感覺刺激儀,包括肢體固定裝置、活動推板以及控制箱體,所述肢體固定裝置包括分指板、垂直于分指板且對稱設置于分指板兩側的夾板以及用于將夾板與肢體固定的固定綁帶,所述控制箱體前端左右兩側對稱設置有與分指板兩側固定連接的連板,所述連板的中部設置有導軌槽,所述活動推板活動設置于兩塊連板之間且在活動推板兩側設置有能夠沿導軌槽長度方向自由滑動的導軌,所述控制箱體前端設置有一能夠往復運動的導桿,所述導桿前端與活動推板固定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分指板的內側表面設置有多個尼龍扣帶,所述尼龍扣帶包括用于對五個手指進行固定的指部扣帶、用于對掌心進行固定的掌心扣帶以及用于對腕部進行固定的關節(jié)扣帶。
進一步的,所述控制箱體的內部包括有一電機,所述電機的輸出軸端固定有一擺動桿,所述擺動桿的末端鉸接有一從動桿,所述從動桿末端與導桿鉸接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控制箱體的前端設置有容納導桿的導向孔。
進一步的,所述分指板采用硅膠所制而成。
(三)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相對于現有技術,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提到的一種肢體感覺刺激儀,其可以代替人力來給偏癱患者進行肢體刺激康復理療,通過電機控制導桿進行往復運動,同時導桿帶動活動推板對分指板進行一個往復的推動,使得偏癱患者手掌以及腳掌可以收到擠壓刺激,提高患者療效,降低康復治療師的勞動強度。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中A-A視向圖。
圖3是圖1中B-B視向圖。
1-肢體固定裝置;2-活動推板;3-控制箱體;4-連板;11-分指板;12-夾板;13-固定綁帶;21-導軌;31-導桿;32-電機;33-擺動桿;34-從動桿;35-導向孔;41-導軌槽。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如圖1、圖2和圖3所示的一種肢體感覺刺激儀,包括肢體固定裝置1、活動推板2以及控制箱體3,所述肢體固定裝置1包括分指板11、垂直于分指板11且對稱設置于分指板11兩側的夾板12以及用于將夾板12與肢體固定的固定綁帶13,所述控制箱體3前端左右兩側對稱設置有與分指板11兩側固定連接的連板4,所述連板4的中部設置有導軌槽41,所述活動推板2活動設置于兩塊連板4之間且在活動推板2兩側設置有能夠沿導軌槽41長度方向自由滑動的導軌21,所述控制箱體3前端設置有一能夠往復運動的導桿31,所述導桿31前端與活動推板2固定連接。
其中,所述分指板11的內側表面設置有多個尼龍扣帶,所述尼龍扣帶包括用于對五個手指進行固定的指部扣帶、用于對掌心進行固定的掌心扣帶以及用于對腕部進行固定的關節(jié)扣帶;所述控制箱體3的內部包括有一電機32,所述電機32的輸出軸端固定有一擺動桿33,所述擺動桿33的末端鉸接有一從動桿34,所述從動桿34末端與導桿31鉸接連接;所述控制箱體3的前端設置有容納導桿31的導向孔35;所述分指板11采用硅膠所制而成。
本實用新型提到的一種肢體感覺刺激儀,其在具體使用時,其可以針對偏癱患者上肢或者下肢進行刺激,以下我們針對上肢來進行說明,操作時,首先將肢體固定裝置1打開,將分指板11與患者手掌貼合,利用位于分指板11上的尼龍扣帶將手掌與分指板11固定,另外將夾板12分設于上肢兩側,并通過固定綁帶13將夾板12固定牢固,打開位于控制箱體3內部的電機32,電機32帶動擺動桿33實現旋轉運動,擺動桿33與從動桿34鉸接,同時從動桿34又與導桿31鉸接,利用曲柄連桿結構,通過電機32的旋轉運動可以使得導桿31實現前后往復運動,隨著導桿31作用,活動推板2通過其側面的導軌21沿著連板4中部的導軌槽41做前后往復運動,活動推板2擠壓分指板11,可以對偏癱患者手掌進行擠壓,達到刺激的作用,通過該裝置可以代替人工按壓,大大減少勞動力。
上面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和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設計構思的前提下,本領域普通人員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做出的各種變型和改進,均應落入到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本實用新型請求保護的技術內容,已經全部記載在權利要求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