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涉及一種空氣處理裝置。
背景技術:
1、已知有使用紫外線來對空氣進行除菌等的空氣處理裝置。此種空氣處理裝置中,在框體的內部形成處理空間,從導入口向框體的內部導入外部的空氣。并且,對于所導入的空氣,在處理空間中照射來自紫外光源的紫外線等,以進行所導入的空氣的除菌等。并且,通過紫外線進行了除菌等的空氣從排出口排出至框體的外部。
2、在如前所述的空氣處理裝置中,要求在維持除菌性能的范圍內盡可能減少來自紫外光源的紫外線的放射量或發(fā)熱量等,以效率良好地進行空氣處理。
3、[現(xiàn)有技術文獻]
4、[專利文獻]
5、專利文獻1:日本專利特開2015-51268號公報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發(fā)明所要解決的問題]
2、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課題在于提供一種在處理空間中使用紫外線來效率良好地進行除菌的空氣處理裝置。
3、[解決問題的技術手段]
4、根據(jù)實施方式,空氣處理裝置包括框體、風扇及紫外光源。在框體中,形成有向內部導入空氣的導入口及向外部排出空氣的排出口,并且在從導入口直至排出口為止的空氣的路徑中形成處理空間。在處理空間中,與空氣的流動方向正交的剖面積為均勻。風扇通過運轉而在處理空間中以1m3/min以上的流量形成從導入口朝向排出口的空氣流動。紫外光源通過運轉而在與空氣的流動方向正交的剖面上的每1m2的輻射流為6000mw/m2以上的狀態(tài)下,對處理空間放射紫外線。
5、[發(fā)明的效果]
6、通過本發(fā)明,能夠提供一種在處理空間中使用紫外線來效率良好地進行除菌的空氣處理裝置。
1.一種空氣處理裝置,包括: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處理裝置,其中所述紫外光源通過運轉而在每1m2的輻射流為20000mw/m2以下的狀態(tài)下對所述處理空間放射紫外線。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空氣處理裝置,其中所述紫外光源通過運轉而以280nm的峰值波長對所述處理空間放射所述紫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