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再生式冰箱除臭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關于一種利用固體物理吸附劑吸味的冰箱除臭器,特別適用于家用冰箱、冷柜等制冷設備中除臭用。
電冰箱內(nèi)的臭氣不但令人生厭,同時也污染食品。目前有物理吸附、化學反應、電子產(chǎn)生臭氧、紫外線燈等多種除臭方法,其中物理吸附(活性炭)是比較成熟的除臭方法,而市場上吸附型冰箱除臭器卻沒有針對冰箱內(nèi)環(huán)境而設計。明顯存在幾點缺點(1)如果采用強制循環(huán),增加成本使設備復雜,實用價值下降,采用靜態(tài)自然聚散是比較切合實際,但現(xiàn)在市場都是把活性炭裝在一個方盒內(nèi),幾何形狀不合理。(2)沒有一定裝置使吸附器裝在一個最佳位置,使吸附效果下降。(3)受潮后干燥不方便,使吸附劑過早失去作用,而再生操作又繁瑣。
本實用新型之目的是要克服上述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而提供一種再生式冰箱除臭器,能強化除臭效果,方便使用者。
該除臭器的特點是裝在多孔盒體中的固體物理吸附劑內(nèi)埋設有電熱元件,并相應設有電源插接件。
所述的電熱元件包括電熱絲、紅外線發(fā)射元件、電磁產(chǎn)生渦流加熱元件等,采用電熱絲則一般宜套設有絕緣套管,選用的固體物理吸附劑可以是活性炭、沸石、硅膠、多孔陶瓷等。進一步的設計是將多孔盒體設成表面接觸面積較大的形狀,例如扁平長條形,圓柱形等等,多孔盒體上設有掛鉤可方便地懸架在合適的位置,對于冰箱采用旋轉(zhuǎn)式掛鉤更為合適。
電冰箱冷藏室最容易產(chǎn)生臭氣,它的蒸發(fā)器是裝在冷藏室上部,冰箱的擱架是用鋼條圍成方形,方形內(nèi)用鋼條橫成E字形,把扁平形的除臭器用轉(zhuǎn)動的掛鉤使它裝在擱架背面,也就是擱架下面,把這個擱架放在冰箱中間,這樣除臭器正好在蒸發(fā)器下面,除臭器設計長條形是和蒸發(fā)器相適應,電冰箱的冷氣是上下循環(huán)的,扁平的形狀大大地增加了和冷氣的接觸機會,使靜態(tài)自然聚散變成有一定程度強制循環(huán)形式,使除臭效果提高,冰箱內(nèi)環(huán)境復雜而惡劣,固體吸附劑容易受潮和細菌污染。用一個月左右轉(zhuǎn)動旋轉(zhuǎn)式掛鉤放下除臭器,把它插在電流上發(fā)熱元件來加熱,這樣有幾點好處(1)使吸附劑干燥,提高吸附效果;(2)提高溫度改變吸附劑內(nèi)部平衡,以達到再生目的,這個裝置雖然不能對吸附劑完全再生活化,但冰箱是低溫氣相物理吸附,對這種特殊環(huán)境的吸附劑的再生效果還比較好;(3)加溫對細菌有一定的殺傷力。這個裝置不但可以用在家用冰箱、冷柜等制冷設備,改變一下掛鉤結構,還可以用在廚房冰箱及密閉的設備里,并可以與設備配套設置,發(fā)熱溫度要控制好,以不使吸附劑氧化為宜。
以下結合附圖來說明本實用新型,同時給出實施例。
圖1為再生式冰箱除臭器結構視圖。
其中1.多孔盒體;2.電熱絲;3.絕緣套管;4.旋轉(zhuǎn)式掛鉤;5.固體物理吸附劑;6.彈簧;7.電插頭;8.二極管。
如圖所示,多孔盒體(1)表面有許多透氣孔,在盒體(1)上設有旋轉(zhuǎn)式掛鉤(4)用以將整個裝置固定在冰箱擱架上,在本實施例中多孔盒體(1)內(nèi)裝有活性炭,這種固體物理吸附劑(5)內(nèi)埋設電熱絲(2)及其絕緣套管(3),電熱元件的電源插接件可以是插頭(7)或是插座,采用電熱絲(2)則可考慮用二極管(8)降壓,該二極管(8)還可包括發(fā)光指示二極管等電路設置,電熱絲(2)與電插頭(7)導線之間設有抗折彈簧(6)有利于保護導線連接牢度,當然將插座設有多孔盒體(1)上時,可省略一些構件。
權利要求1.一種利用固體物理吸附劑吸味的再生式冰箱除臭器,其特征在于裝在多孔盒體(1)中的固體物理吸附劑(5)內(nèi)埋設有電熱元件,并相應設有電源插接件。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再生式冰箱除臭器,其特征在于多孔盒體(1)形狀為扁平長條形。
3.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再生式冰箱除臭器,其特征在于多孔盒體(1)上設有掛鉤。
4.按照權利要求3所述的再生式冰箱除臭器,其特征在于多孔盒體(1)上的掛鉤為旋轉(zhuǎn)式掛鉤(4)。
5.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再生式冰箱除臭器,其特征在于電熱元件為電熱絲(2)或紅外線發(fā)射元件。
6.按照權利要求4所述的再生式冰箱除臭器,其特征在于電熱元件為電熱絲(2)或紅外線發(fā)射元件。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關于一種利用固體物理吸附劑吸味的再生式冰箱除臭器,其特點是在多孔盒體內(nèi)的固體物理吸附劑中埋設有電熱元件,并相應設有電源插接件。本實用新型結構可提高吸附效果,強化除臭功能,方便使用者。
文檔編號A61L9/00GK2109851SQ9123180
公開日1992年7月15日 申請日期1991年12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1991年12月30日
發(fā)明者楊彩美 申請人:楊彩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