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股動(靜)脈穿刺止血壓迫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是用于人體特殊部位的一種止血護理裝置。
隨著放射介入技術、導管造影技術的廣泛應用,手術穿刺部位的止血包扎方式、包扎效果受到臨床的普遍重視。股動(靜)脈穿刺點位于人體腹股溝處,對穿刺部位的局部包扎目前采用的方法是在穿刺點先用手壓迫十分鐘后進行包扎,即用繃帶捆綁或以膠布固定,為使止血包扎更為有效,常需在包扎處加上砂袋以增加局部壓力。這種方法不僅費時費力,而且往往由于繃帶、膠布松動滑脫而達不到壓迫止血的目的,效果較差。國外設計有金屬止血壓迫器,它為機械外力式結構,由于價格昂貴、器械笨重、使用不方便又是硬性壓迫使人感到不舒適等弊端而難以推廣使用。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避免現(xiàn)有技術中的不足之處,而提供一種能有效進行股動(靜)脈穿刺止血的充氣式壓迫器產(chǎn)品。
可采取下述的技術方案實現(xiàn)目的。在繃帶內(nèi)安裝充氣囊,充氣囊通過管道與充氣球連接,構成充氣式止血壓迫器。
結合附圖、實施例對本技術方案的內(nèi)容作進一步詳述。
圖1是股動(靜)脈穿刺止血壓迫器的前片結構示意圖;圖2是股動(靜)脈穿刺止血壓迫器的后片結構示意圖;圖3的充氣式股動(靜)穿刺止血壓迫器使用狀態(tài)示意圖。
繃帶可為整體結構、也可以是分段式結構,它的作用主要在于形成相對固定的臀圍圈,既起定位作用,又配合充氣囊對股動(靜)脈穿刺點施加壓力。它可以繃帶自身拴結而纏繞于人體相應處,也可在繃帶的端部裝上系帶或尼龍搭扣之類,以它們進行連接。
充氣囊可采用能承受一定壓力、氣密性好的橡、塑之類材料制造,充氣囊通過管道與充氣球連接,還可通過管道連接一壓力表,整個充氣部分結構關系類似血壓計。
附圖中所示的一種股動(靜)脈穿刺止血壓迫器它的繃帶由前、后片兩部分組成。前片1的中部下側有一弧形缺口2,缺口端部處設扣鼻3,在前片繃帶內(nèi)相對人體股動(靜)脈位置處由內(nèi)上向外下斜行對稱各裝一雙管充氣囊4,充氣囊的一管接充氣球5,另一管接壓力表6,并在前片的外表面縫訂尼龍正搭扣7。將前片制成長45cm、寬15cm的一字形帶狀構件,在它的外表面即非貼身面沿全長縫訂10cm寬的尼龍正搭扣,弧形缺口寬9cm用以避開恥骨等部位,扣鼻訂在缺口端部處,缺口兩側縫制8×13cm的夾層袋,由內(nèi)上向外下斜行,開口于底邊,內(nèi)裝雙管充氣囊各一個,使用較為理想。后片8的長度≥人體臀圍,在內(nèi)表面端部處縫訂尼龍負搭扣9,其中一端的外表面還縫訂尼龍正搭扣7,并在中部下邊裝有定位用的帶子10。將后片制成長110cm、寬15cm的帶狀構件,于內(nèi)表面即貼身面端部處縫訂10×25cm尼龍負搭扣,其中一端的外表面即非貼身面縫訂10×20cm尼龍正搭扣,后片上的正、負搭扣可以調(diào)整臀圍大小,適應不同體型的人的需要,中部下邊的帶子可相距6cm左右,它用以與前片的扣鼻配合進行連接,定位,防止整個繃帶向上滑動,它配合前片使用較為理想。
使用時,術前將后片置于病人臀髖下面,以有尼龍負搭扣的面貼身置放,中線與人體對正、術后于穿刺點處敷上數(shù)塊紗布,將前片充氣囊對準穿刺點部位置于小腹上,有尼龍正搭扣的面在外用后片兩面均有尼龍搭扣的一端先與前片的尼龍搭扣粘牢,再用扣片的另一端包繞固定,以充氣球向氣囊中充氣至適當壓力;再將后片中部下邊的帶子穿入前片的扣鼻拴住定位。
本止血壓迫器操作簡便,省時省事,經(jīng)臨床實用證明止血效果良好,可在一定范圍內(nèi)調(diào)節(jié)壓力大小,彈性壓迫使用時感覺舒適,醫(yī)患雙方都樂意接受,具有推廣使用價值。
權利要求1.一種止血壓迫器,由繃帶組成,其特征在于它在繃帶內(nèi)安裝充氣囊,充氣囊通過管道與充氣球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止血壓迫器,其特征在于它的繃帶由前、后兩片組成,前片(1)的中部下側有一弧形缺口(2)、缺口端部處設扣鼻(3),在前片繃帶內(nèi)相對人體股動(靜)脈位置處由內(nèi)上向外下斜行對稱各裝一雙管充氣囊(4),充氣囊的一管接充氣球(5),另一管接壓力表(6),并在前片的外表面縫訂尼龍正搭扣(7);后片(8)長≥人體臀圍,在內(nèi)表面端部處縫訂尼龍負搭扣(9),其中一端的外表面還縫訂尼龍正搭扣(7),并在中部下邊裝有定位用帶子(10)。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是用于人體特殊部位的一種止血護理裝置。它在繃帶內(nèi)安裝充氣囊,充氣囊通過管道與充氣球連接,構成充氣式止血壓迫器。它操作簡便,省時省事;經(jīng)臨床驗證止血效果良好,可在一定范圍內(nèi)調(diào)節(jié)壓力,彈性壓迫感覺舒適,醫(yī)患雙方都樂意接受。
文檔編號A61B17/12GK2108522SQ9123199
公開日1992年7月1日 申請日期1991年12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1991年12月14日
發(fā)明者劉格一, 劉偉 申請人:劉格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