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金鯊魚口服液及制備工藝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天然保健品及制備工藝,尤其涉及一種以鯊魚骨為主要原料的口服液及制備工藝。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fā)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各類生物的保健與治療作用的研究越來越深入。經(jīng)反復科學研究證明,鯊魚是唯一不得癌癥的動物。因此人們對鯊魚的肉、內(nèi)臟、魚翅等已作了進一步的研究和利用,我國一家研究所以鯊魚肝臟內(nèi)提取物制成了抗癌乳膏,但涉及鯊魚軟骨的保健和藥用品仍屬空白。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克服現(xiàn)在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以鯊魚軟骨為主要原料、含有多種營養(yǎng)成分的保健品及制備工藝。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以鯊魚軟骨為主要原料,配以名貴中藥蟲草、西洋參及甘草,再加入一些具有能量物質(zhì)及多種維生素的蜂蜜作為調(diào)味。據(jù)科學分析和中醫(yī)記載鯊魚軟骨含有特殊的活性蛋白,可以抑制腫瘤血管的生成,使腫瘤停止發(fā)育,慢慢縮小;蟲草含有多種氨基酸及微量元素,具有抗癌,滋陰補腎、迅速補充體力,提高機體免疫力等作用;西洋參具有養(yǎng)陰滋肺、提高機體自身抗病能力,強化生命中樞、提神益氣等功效;甘草具有提高免疫能力,調(diào)和人體能力的作用。
其配方為鯊魚軟骨60—68%,蟲草6—19%,西洋參8—10%,甘草2—10%,蜂蜜4—12%。
本發(fā)明金鯊魚口服液采取以下制備工藝1、選擇上等未經(jīng)污染、變質(zhì)的鯊魚軟骨;2、以20—40℃溫開水浸泡10—20分鐘,洗凈撈出,粉碎;3、將粉碎的軟骨,加入一定量的蒸餾水,高壓蒸煮30—90分鐘,至完全液化,獲得鯊魚軟骨液化汁;4、按照一定比例投入蟲草、西洋參、甘草,洗凈切碎,混合,加入一定量的蒸餾水,蒸煮、過濾,制得一次濾液;5、再加入一定量的蒸餾水,蒸煮濾渣,過濾,制得二次濾液;6、加入60—68%鯊骨液化原汁,16—39%的兩次濾液混合液,4—12%蜂蜜及蒸餾水,攪拌10—20分鐘;7、灌裝成為金鯊魚口服液。
本發(fā)明以鯊魚軟骨為主要原料,并配以上等名貴中藥,經(jīng)純天然方法制作,無任何毒副作用。具有抗癌、防癌,提高人體免疫力,強健生命中樞,調(diào)和人體機能等功效,可用于中老年人治癌、防癌的輔助用品,對慢性非特異性腸炎、久病體弱及青少年健體均有一定療效。
結合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描述本發(fā)明金鯊魚口服液采取以下制備工藝1、選擇上等未經(jīng)污染、變質(zhì)的鯊魚軟骨;2、以30℃溫開水浸泡10—20分鐘,洗凈撈出,粉碎;3、加入體積為鯊骨投量(干重)40倍的蒸餾水,高壓蒸煮50—90分鐘,至完全液化,獲得鯊魚軟骨液化汁;4、按照5∶6∶3投入蟲草、西洋參、甘草,洗凈切碎,混合,加入體積為總投料量(重量)20倍的蒸餾水,通過蒸煮、過濾,制得一次濾液;5、再加入體積為濾渣重量20倍的蒸餾水,蒸煮濾渣,過濾,制得二次濾液;6、加入64%鯊骨液化原汁,28%的兩次濾液混合液,8%蜂蜜及蒸餾水,攪拌20分鐘;7、灌裝成為金鯊魚口服液。
權利要求
1.一種金鯊魚口服液,其特征在于采用鯊魚軟骨為主要原料,配以名貴中藥及調(diào)味物,精制而成。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金鯊魚口服液,其特征在于選用的中藥可以是蟲草、西洋參和甘草,蜂蜜作調(diào)味品,配方為鯊魚軟骨60—68%,蟲草6—19%,西洋參8—10%,甘草2—10%,蜂蜜4—12%。
3.一種金鯊魚口服液制備工藝,其特征在于(1)選擇上等未經(jīng)污染、變質(zhì)的鯊魚軟骨;(2)以20—40℃溫開水浸泡10—20分鐘,洗凈撈出,粉碎;(3)將粉碎的鯊魚軟骨,加入一定量的蒸餾水,高壓蒸煮30—90分鐘,至完全液化,獲得鯊魚軟骨液化汁;(4)按照一定比例投入蟲草、西洋參、甘草,洗凈切碎,混合,加入一定量的蒸餾水,通過蒸煮、過濾,制得一次濾液;(5)再加入一定量的蒸餾水,蒸煮濾渣,過濾,制得二次濾液;(6)加入60—68%鯊骨液化原汁,16—39%的兩次濾液混合液,4—12%蜂蜜及蒸餾水,攪拌10—20分鐘;(7)灌裝成為金鯊魚口服液。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金鯊魚口服液制備工藝,其特征在于投入蟲草、西洋參、甘草的比例可以是5∶6∶3。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金鯊魚口服液及制備工藝,是以鯊魚軟骨為主要原料,并配以蟲草、西洋參、甘草等名貴中藥,經(jīng)純天然方法制作,無任何毒副作用。具有抗癌、防癌,提高人體免疫力,強健生命中樞,調(diào)和人體機能等功效,可用于中老年人治癌、防癌的輔助用品,對慢性非特異性腸炎、久病體弱及青少年健體均有一定療效。
文檔編號A61K35/60GK1125605SQ9412016
公開日1996年7月3日 申請日期1994年12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1994年12月30日
發(fā)明者鄭僑輝, 唐曙光 申請人:鄭僑輝, 唐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