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除油皂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除油皂,該除油皂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天然油脂28-38份;植物提取物16-20份;磺酸?13-18份;保濕成分3-6份;環(huán)氯丙烷12-14份;山梨醇2-4份;硅酸鈉2-3份;碳酸鈉8-11份。該除油皂以天然油脂為主要油溶性成分,并添加保濕成分,鎖水效果好,洋甘菊提取物能抗過敏,植物提取物天然不刺激,收縮毛孔,滋潤皮膚。
【專利說明】一種除油皂
【技術(shù)領(lǐng)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除油皂。
【背景技術(shù)】
[0002]皮膚每天都暴露在空氣中,每天化妝容易堵塞毛孔,因此需要卸妝,而卸妝油油性成分很多,油性皮膚的人用卸妝油卸妝之后,雖然可以把妝卸掉,但是皮膚反而出油更多,從而引發(fā)各種皮膚問題。卸妝油中的礦物油易于殘留,長期使用使皮膚干燥,毛孔粗大,皮膚干燥沒有滋養(yǎng)。因此,需要提供一種新的技術(shù)方案來解決上述問題。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為解決上述技術(shù)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一種不傷皮膚的除油皂。
[0004]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shù)方案是:
一種除油皂,該除油皂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
天然油脂28-38份;
植物提取物 16-20份;
磺酸13-18份;
保濕成分3-6份;
環(huán)氯丙烷12-14份;
山梨醇2-4份;
硅酸鈉2-3份;
碳酸鈉8-11份。
[0005]所述天然油脂為棕櫚油或橄欖油。
[0006]所述植物提取物為洋甘菊提取物、薄荷提取物或石榴提取物。
[0007]所述保濕成分包括保濕劑和蘆薈液,所述保濕劑和蘆薈液按重量比為2:1。
[0008]所述保濕劑為甘油、聚乙二醇或三甘醇。
[0009]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該除油皂以天然油脂為主要油溶性成分,并添加保濕成分,鎖水效果好,洋甘菊提取物能抗過敏,植物提取物天然不刺激,收縮毛孔,滋潤皮膚。
【具體實施方式】
[0010]為了加深對本發(fā)明的理解,下面將結(jié)合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jìn)一步詳述,該實施例僅用于解釋本發(fā)明,并不構(gòu)成對本發(fā)明的保護(hù)范圍的限定。
[0011]實施例1
一種除油阜,該除油阜包括以下原料:
天然油脂28克;
植物提取物16 克;
磺酸13克;保濕成分3克;
環(huán)氯丙烷12克;
山梨醇2克;
硅酸鈉2克;
碳酸鈉8克。
[0012]天然油脂為棕櫚油;植物提取物為洋甘菊提取物;保濕成分包括保濕劑和蘆薈液,保濕劑和蘆薈液按重量比為2:1 ;保濕劑為甘油。
[0013]實施例2
一種除油阜,該除油阜包括以下原料:
天然油脂34克;
植物提取物18克;
磺酸16克;
保濕成分5克;
環(huán)氯丙烷13克;
山梨醇3克;
硅酸鈉2克;
碳Ife納9克。
[0014]天然油脂為橄欖油;植物提取物為薄荷提取物;保濕成分包括保濕劑和蘆薈液,保濕劑和蘆薈液按重量比為2:1 ;保濕劑為聚乙二醇。
[0015]實施例3
一種除油阜,該除油阜包括以下原料:
天然油脂38克;
植物提取物20克;
磺酸18克;
保濕成分6克;
環(huán)氯丙烷14克;
山梨醇4克;
硅酸鈉3克;
碳Ife納Ii克。
[0016]天然油脂為棕櫚油;植物提取物為石榴提取物;保濕成分包括保濕劑和蘆薈液,所述保濕劑和蘆薈液按重量比為2:1 ;保濕劑為三甘醇。
[0017]橄欖油是基礎(chǔ)卸妝油,它能提高皮膚的抗氧化機(jī)能,減少黑色素沉淀,改善過敏性膚質(zhì)。
[0018]植物提取物為洋甘菊提取物、薄荷提取物或石榴提取物,天然不刺激,收縮毛孔,滋潤皮膚。
[0019]保濕成分的增加,使得卸妝后的干燥皮膚補(bǔ)充水分,恢復(fù)光澤。
[0020]該除油皂以天然油脂為主要油溶性成分,并添加保濕成分,鎖水效果好,洋甘菊提取物能抗過敏,植物提取物天然不刺激,收縮毛孔,滋潤皮膚。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除油皂,其特征在于:該除油皂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 天然油脂28-38份; 植物提取物 16-20份; 磺酸13-18份; 保濕成分3-6份; 環(huán)氯丙烷12-14份; 山梨醇2-4份; 硅酸鈉2-3份; 碳酸鈉8-11份。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除油皂,其特征在于:所述天然油脂為棕櫚油或橄欖油。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除油皂,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提取物為洋甘菊提取物、薄荷提取物或石榴提取物。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除油皂,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濕成分包括保濕劑和蘆薈液,所述保濕劑和蘆薈液按重量比為2:1。
5.根據(jù)權(quán)利 要求4所述的一種除油皂,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濕劑為甘油、聚乙二醇或三甘醇。
【文檔編號】C11D9/60GK103540454SQ201310537609
【公開日】2014年1月29日 申請日期:2013年11月5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3年11月5日
【發(fā)明者】梅秀芳 申請人:梅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