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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筒保持件的飲料形成裝置和方法

文檔序號:1448582閱讀:136來源:國知局
具有筒保持件的飲料形成裝置和方法
【專利摘要】筒容納件可動地安裝到框架并具有開口(3a)以接納筒的一種飲料形成系統(tǒng)(100)和方法。所述筒容納件可布置成容納筒并在打開位置與關閉位置之間移動筒,在所述打開位置所述筒容納件的所述開口定向在向上傾斜位置以接納所述筒,在所述關閉位置,所述開口定向在水平或向下傾斜位置。蓋(4)可布置成在關閉位置覆蓋所述筒容納件,且所述蓋在打開位置可遠離所述筒容納件的開口定位。筒保持件(8)可具有配合部分,所述配合部分在所述筒容納件在所述打開與所述關閉位置運動的至少一部分中將所述筒容納在所述筒容納件開口內。
【專利說明】具有筒保持件的飲料形成裝置和方法

【背景技術】
[0001] 1.發(fā)明領域
[0002]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飲料形成系統(tǒng),諸如使用一次性飲料筒來形成咖啡飲料的咖啡泡 制器。
[0003] 2.相關技術
[0004] 使用用于形成飲料的一次性飲料桶的飲料形成系統(tǒng)是眾所周知的。例如,美國專 利7, 165, 488公開了一種使用用于形成咖啡飲品或其它飲料的筒的飲料制造裝置。該裝置 包括可在向前傾斜位置與堅直位置之間移動的筒容座,在向前傾斜位置,使用者可將筒放 入容座或從容座取出,在堅直位置,容座可與蓋子合作以使用筒來形成飲料。


【發(fā)明內容】

[0005] 本發(fā)明的各方面提供一種可在打開位置與關閉位置之間移動的筒容納件,在所述 打開位置所述筒容納件處于向上傾斜定向以接納筒,在所述關閉位置所述筒容納件處于向 下傾斜定向。這與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筒容納件不同,大部分筒容納件中容納件通常 在打開和關閉位置都定向在至少稍微向上定向,例如以有助于將筒保持在容納件內。
[0006] -方面,飲料形成系統(tǒng)包括:框架,所述框架布置成支承所述飲料形成系統(tǒng)的各部 分;筒容納件,所述筒容納件安裝到所述框架并具有開口以接納并容納筒;以及蓋,所述蓋 布置成在關閉位置覆蓋所述筒容納件的開口。蓋可在打開位置遠離筒容納件的開口定位以 允許筒放入筒容納件內,而在關閉位置仍然覆蓋筒容納件的開口。筒保持件可在所述關閉 位置具有定位在所述筒容納件與所述蓋之間的配合部分,所述筒保持件布置成當所述筒容 納件從所述關閉位置移動到所述打開位置時隨著所述蓋遠離所述筒容納件的運動將所述 筒容納在所述筒容納件開口內。例如,當筒容納件和蓋遠離彼此移動時,筒保持件可有助于 將筒與蓋分開,例如將筒與蓋上的任何入口或出口刺穿件分開,刺穿件刺穿筒以將液體引 入筒和/或從筒取出飲料。
[0007]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筒容納件布置成容納筒并在打開位置與關閉位置之間移動 筒,在所述打開位置所述筒容納件的所述開口定向在向上傾斜位置以接納所述筒,在所述 關閉位置,所述開口定向在向下傾斜位置。例如,所述開口可具有垂直于所述開口平面的軸 線,且當筒容納件在打開位置時,所述軸線布置成在所述水平方向上方成約30 - 50度角 度,且在筒容納件處于所述關閉位置時,所述軸線在所述水平方向下方成約〇 - 20度布置。
[0008] 在一實施例中,筒保持件可安裝成隨蓋相對于筒容納件運動,和/或可布置成相 對于蓋運動。在一實施例中,承載件可以可動地安裝到所述框架,所述蓋附連到所述承載 件,且所述筒承載件可以可動地安裝到所述承載件。例如,承載件和筒容納件可樞轉地安裝 到框架使得承載件布置成在筒容納件在打開與關閉位置之間運動的一部分中隨筒容納件 運動。此外,蓋和筒保持件可安裝到承載件以相對于筒容納件滑動,且彈性件可推壓筒保持 件的配合部分遠離蓋移動,例如隨著蓋遠離筒容納件的運動而彈性推壓筒容納件內的筒遠 離蓋運動。
[0009] 在本發(fā)明的另一方面,飲料形成系統(tǒng)包括框架,所述框架布置成支承所述飲料形 成系統(tǒng)的各部分;筒容納件,所述筒容納件安裝到所述框架并具有開口以接納并容納筒; 以及蓋,所述蓋布置成在關閉位置覆蓋所述筒容納件的開口。蓋在打開位置遠離筒容納件 的開口定位以允許筒放入筒容納件內,而筒容納件在關閉位置時仍然覆蓋開口。筒保持件 可具有布置成隨著所述蓋遠離所述筒容納件的運動而將所述筒容納在所述筒容納件內,所 述筒保持件可安裝成隨著所述蓋相對于所述筒容納件運動。也可采用所描述系統(tǒng)的其它特 征。
[0010] 在本發(fā)明的另一方面,飲料形成系統(tǒng)包括框架,所述框架布置成支承所述飲料形 成系統(tǒng)的各部分;以及筒容納件,所述筒容納件可動地安裝到所述框架并具有開口以接納 筒。所述筒容納件可布置成容納筒并在打開位置與關閉位置之間移動筒,在所述打開位置 所述筒容納件的所述開口定向在向上傾斜位置以接納所述筒,在所述關閉位置,所述開口 定向在水平或向下傾斜位置。蓋可布置成在關閉位置覆蓋所述筒容納件,且所述蓋在打開 位置可遠離所述筒容納件的開口定位,以允許將筒放入所述筒容納件內。筒保持件可具有 配合部分,所述配合部分在所述筒容納件在所述打開與所述關閉位置運動的至少一部分中 將所述筒容納在所述筒容納件開口內;以及入口可布置成向由所述筒容納件容納的筒提供 流體以形成飲料。也可包括上述系統(tǒng)的其它特征。
[0011] 本發(fā)明的這些和其它方面將會從以下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中顯現(xiàn)出來。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 參照附圖描述本發(fā)明的各方面,其中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相同的構件,且附圖 中:
[0013] 圖1是所示實施例中筒保持件處于打開位置的飲料形成系統(tǒng)的立體圖;
[0014] 圖2是筒保持件處于打開位置的圖1的飲料形成系統(tǒng)的側視圖;
[0015] 圖3是筒保持件處于關閉位置的圖1的飲料形成系統(tǒng)的側視圖;
[0016] 圖4是筒保持件處于打開位置的所示實施例中筒保持件和蓋安裝布置的立體圖; [0017] 圖5是筒保持件處于打開位置的圖4的布置的側視圖;
[0018] 圖6是筒保持件處于中間位置的圖4的布置的側視圖;
[0019] 圖7是筒保持件處于關閉位置的圖4的布置的側視圖;
[0020] 圖8是圖6的布置的局部俯視圖;
[0021] 圖9是圖7的布置的剖視圖;
[0022] 圖10是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出口腔室的立體圖;
[0023] 圖11是圖10所示出口腔室的仰視圖;
[0024] 圖12是所示實施例中飲料形成系統(tǒng)的各部件的示意圖;
[0025] 圖13示出說明性飲料筒的分解圖;
[0026] 圖14是圖13的筒的剖視圖;
[0027] 圖15示出圖13筒的試圖,入口和出口構件與筒連通;以及
[0028] 圖16是筒保持件處于關閉位置的圖1的說明性實施例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9] 應當理解為在此參照某些說明性實施例和附圖來描述本發(fā)明的各方面。本文中描 述的說明性實施例不一定要示出本發(fā)明的所有方面,而是用于描述幾個說明性實施例。因 此,并不能以說明性實施例狹隘地解釋本發(fā)明的各方面。此外,應當理解為本發(fā)明的各方面 可單獨使用或以任何適當?shù)慕M合與本發(fā)明的其它方面使用。
[0030] 圖1示出飲料形成系統(tǒng)100的立體圖。盡管可使用飲料形成系統(tǒng)100來形成諸如 茶、咖啡、其它沖劑型飲料、由液體或粉末濃縮物、湯、果汁或干料或其它制成的其它飲料之 類的任何適當?shù)娘嬃希谠撜f明性實施例中,系統(tǒng)100設置成形成咖啡或茶飲料。如本領 域中所已知的那樣,可對系統(tǒng)100提供飲料筒1,且飲料筒用于形成放入使用者的杯子或其 它適當容器2內的飲料。筒1可人工或自動放置在包括飲料形成系統(tǒng)100的該實施例的筒 容納件3與蓋4的筒接納部內。例如,容納件3可以是或包括可放置筒1的圓形、杯形或其 它適當形狀的開口。在該實施例中,筒容納件3包括布置成接納筒1的開口 3a。盡管在該 實施例中,開口 3a尺寸和形狀設置成與筒1的上部配合,但開口 3a也可以其它方式布置, 例如與筒1的下部、側部、底部或其它部分配合。筒1放入筒容納件3時,可手動移動手柄 5以將筒容納件3移動到關閉位置。在關閉位置,蓋4至少部分地覆蓋開口 3a,例如以至少 部分地將筒1封圍在使用該筒形成飲料的腔室內。例如,筒1由筒容納件3保持在關閉位 置時,可將水或其它液體提供給筒1 (例如通過將液體注入筒內部)以形成排出筒1的飲料 并提供到杯子2或其它容器。
[0031]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方面,筒容納件3可移動地安裝到框架(例如包括布置成封圍系 統(tǒng)100的至少某些部件的殼體6)并布置成在打開位置與關閉位置之間容納和移動筒,在 打開位置筒保持件的開口(或筒的蓋子)定向為向上傾斜位置以接納筒,在關閉位置開口 (或筒的蓋子)定向成向下傾斜位置。即,當筒容納件3處于打開位置時,容納件可定向在 向上傾斜位置,例如使得容納件3的開口 3a的平面大致面向上并與水平方向成角度。在圖 2所示的一布置中,該開口可具有垂直于開口 3a的平面的軸線101,且軸線101布置在水平 方向上方約30-50度角度處使筒容納件處于打開位置,但在某些實施例中0-90度之間的其 它角度也是可能的。該布置可提供兩個特征:1)開口 3a存在的方式可允許相對于容納件3 方便放置和/或取出筒1,以及2)容納件3在打開位置可容納筒1而不會使筒1掉出開口 3a。如圖3所示,筒容納件3處于關閉位置時,開口 3a可定向在向下傾斜位置。例如,在關 閉位置,該實施例中開口 3a的軸線101可布置在水平方向下方約10-20度處,但0-90度之 間的其它角度也是可能的。這樣定向筒1可提供以下特征,諸如:1)對于具有杯狀容器和 可刺穿蓋子的筒,將開口的可刺穿蓋子向下布置以允許筒內的飲料更完全地從筒排出(例 如,在蓋子而非容器被刺穿的情況下),2)允許筒內部更好地涌入流體,從而流體可與筒內 的飲料介質完全反應,3)允許筒1的內容物從筒"倒出"(例如,在蓋子被刺穿或從筒移除 且飲品混合物或其它飲料介質從筒倒出到混合腔室、杯子2或其它容器的情況下),4)允許 更方便地將筒頂出(例如,在移除蓋4或將筒在容納件3內保持在位的其它部件的情況下, 允許筒1從容納件3掉出以頂出)等。
[0032] 本發(fā)明的另一方面涉及使殼體限定空腔61 (參見圖1),空腔61布置成當容納件3 處于關閉位置時接納筒容納件3。因此,在打開位置,筒容納件3可定位在空腔61外部,但 在關閉位置,容納件3可接納在空腔61內。該布置可在筒容納件3處于關閉位置時提供更 緊湊的系統(tǒng)100和/或在系統(tǒng)操作期間有助于將筒容納件3與使用者屏蔽開,例如在飲料 形成期間熱水從筒噴濺的情況下。
[0033] 在本發(fā)明的另一方面,筒容納件和蓋布置成使得相對于框架6下推筒容納件會將 筒容納件3從打開位置移動到關閉位置,并使蓋4至少部分覆蓋開口。即,在該說明性實施 例中,使用者可僅僅下推筒容納件3的手柄5以將筒容納件3移動到關閉位置。(在該說明 性實施例中,手柄5相對于筒容納件3固定,且所以下推手柄5也會下推筒容納件3。也可 能有其它手柄布置,尤其是關于本發(fā)明的其它方面,例如手柄5相對于筒容納件3可轉動的 情況下。)該特征為系統(tǒng)100提供關于打開和關閉以形成飲料的構造和操作的簡單性。盡 管根據(jù)本發(fā)明各方面的某些實施例可包括連桿、馬達和用于移動筒容納件3的其它相對復 雜布置,但在該說明性實施例中,使用者僅需下推筒容納件3以將其移動到關閉位置和提 升筒容納件3以將其移動到打開位置。該布置可使系統(tǒng)對用戶來說使用更直觀,例如關閉 諸如門的物件的自然方式是推物件以將其移動到關閉位置。這樣,本發(fā)明的該方面可使系 統(tǒng)100的使用更方便且更不復雜。
[0034] 盡管在該實施例中,使用者可下推筒容納件3以將其關閉,和上提筒容納件3以將 其打開,但根據(jù)本發(fā)明該方面的其它布置也是可能的。例如,盡管使用者可下推筒容納件3 以將其移動到關閉位置,但這種移動可能需要彈簧加載系統(tǒng)并與掣子配合,該掣子可將筒 容納件3保持在關閉位置直到系統(tǒng)100自動釋放掣子為止,允許筒容納件3向上移動到打 開位置而不與使用者相互作用。可例如通過使用者按壓按鈕或以其它方式指示需要形成飲 料而觸發(fā)筒容納件3的這種打開。此外,盡管在該實施例中筒容納件3相對于框架6樞轉 移動,但也可能有其它布置,諸如使筒容納件3相對于框架6垂直移動、相對于框架6垂直 并樞轉移動等。
[0035] 在本發(fā)明的另一方面,蓋可在筒容納件處于關閉位置時至少部分地覆蓋筒容納件 的開口并在筒容納件處于打開位置時遠離開口定位,且蓋可布置成在筒容納件在打開與關 閉位置之間移動的至少一部分中隨著筒容納件移動。例如,當筒容納件從打開位置移動到 關閉位置時,在筒容納件的一部分移動期間,蓋可隨著筒容納件移動,例如以有助于確保筒 不從筒容納件掉出和/或有助于蓋上的一個或多個刺穿元件與筒適當配合。如上所述,在 一實施例中,筒容納件可從打開位置移動到關閉位置,在打開位置,開口定向在向上傾斜位 置,在關閉位置,開口定向在向下傾斜位置。在這種運動中,筒可能有掉出開口的風險,除非 提供某些特征以輔助保持筒與筒容納件配合。盡管可能有其它布置(諸如筒與容納件的摩 擦配合,容納件上的保持凸片等),但在本發(fā)明的一方面,蓋可在其運動的一部分中隨著筒 容納件移動以輔助保持筒與容納件配合。例如,在一實施例中,蓋可在容納件到達關閉位置 之前與筒配合并至少部分地覆蓋容納件的開口。這樣,該系統(tǒng)可確保在容納件到達關閉位 置之前筒與筒容納件和蓋適當配合。此外,或替代地,在筒容納件樞轉運動到關閉位置的同 時蓋隨筒容納件的樞轉運動可允許蓋相對于容納件線性或軸向移動,例如以允許蓋上的刺 穿件與筒適當配合以允許將液體引入筒或從筒接收飲料。否則,在容納件樞轉運動的同時 蓋相對于筒和筒容納件的線性或軸向運動可使蓋上的刺穿件在筒上撕出狹縫或以其它方 式與筒不當配合。
[0036] 圖4示出可用在圖1-3實施例中的筒接納件的說明性實施例的立體圖。盡管包含 本發(fā)明各方面的筒接納件可布置成各種方式,但在該實施例中,筒容納件3通過樞轉銷51 樞轉地安裝到框架6,使得筒容納件3可在打開位置(圖4所示)與關閉位置之間樞轉運動。 蓋4安裝到承載件41,該承載件41在樞軸銷51處相對于框架6可動地安裝并可滑動地安 裝到基部47。具體來說,承載件41的槽42與銷51配合,使得承載件41可沿著槽42相對 于框架6樞轉地且線性地移動。承載件41還可沿基部47內的槽47a滑動。像筒容納件3 一樣,基部47在樞軸銷51處樞轉地安裝到框架,使得基部47可相對于框架6樞轉。承載 件41具有與筒容納件3上的凸輪從動件31 (例如固定銷)配合的凸輪槽43。如下文更詳 細解釋的,凸輪槽43和凸輪從動件31使承載件41和容納件3配合(且因此使基部47與 容納件3配合),從而容納件3的運動引起承載件41 (和基部47)的運動。一對連桿44樞 轉地連接在框架6與承載件41之間。連桿44使承載件41沿槽42運動以使蓋4朝向和遠 離容納件3的開口 3a移動。連桿44還有助于限制承載件41和基部47沿向上方向的樞轉 運動。
[0037] 參見圖5-7描述筒容納件3、蓋4和承載件41、以及基部47在打開與關閉位置之 間的運動。圖5示出圖4的組件的側視圖,筒容納件3處于打開位置,且開口 3a在向上傾 斜位置向上遠離蓋4和承載件41定位以準備接納筒1或使筒1從容納件3取出。承載件 41相對于基部47 (沿溝槽47a)和框架6 (沿槽42)向前移動,使得銷51位于槽42的最左 (后)端。此外,容納件3的凸輪從動件31位于凸輪槽43的上端,且因此承載件41和基部 47位于相對于框架6的最上部位置。從圖5所示的狀態(tài),筒容納件3可向下移動,例如繞銷 51相對于框架6朝向承載件41和基部47樞轉。在朝向關閉位置運動的該起始部分期間, 凸輪從動件31沿凸輪槽43滑動,凸輪槽43形狀做成使得承載件41和基部47相對于框架 6保持大致靜止。
[0038] 在圖6所示打開與關閉位置之間的中間位置,筒容納件3向下樞轉并接納在承載 件41的空間內,使得開口 3a與蓋4相對。當軸線101在水平方向附近時,諸如在水平方向 的約0-10度范圍內的角度時,可到達該中間位置。在該點,凸輪槽42的形狀改變,使得容 納件3向下朝向關閉位置的進一步運動還使得承載件41 (和蓋4)以及基部47向下運動。 (關于銷51的樞轉運動,基部47和承載件41 一起運動。但是,承載件41布置成如上所述 相對于基部47向后/向前滑動。)在該實施例中,凸輪槽42形狀做成承載件41和蓋4隨 著筒容納件3朝向關閉位置運動。于是,當蓋4、承載件41、基部47和容納件3相對于框架 6向下并樞轉運動到關閉位置時,蓋4將保持與開口 3a相對。承載件41的該向下運動還引 起連桿44的運動,連桿44相對于基部47和框架6向后(圖中向左)推動承載件41。即, 承載件41的向下運動使連桿44繞其到框架的連接點逆時針運動,如圖6所示,這將承載件 41向左推,使得槽42沿銷51滑動,且承載件41沿基部47的溝槽47a滑動。該運動使蓋4 朝向開口 3a運動。于是,蓋4可與容納件3內的筒1配合或朝向與筒1配合移動,例如以 有助于將筒1保持在位。因此,蓋4可用作保持件以有助于將筒1在容納件3內保持在位。 因此,即使筒容納件3可移動,使得開口 3a接近向下傾斜位置,蓋4也可有助于將筒1在容 納件3內保持在位。此外,盡管并不要求,該實施例中的蓋4包括刺穿元件45、46,刺穿元件 45、46布置成當蓋4朝向開口 3a移動時刺穿筒1。如下文更詳細描述的,筒通過元件45、46 的刺穿可允許液體輸送到筒1和/或從筒1接收飲料,但并不要求有這種刺穿元件。
[0039] 圖7示出處于關閉位置的筒容納件3。在該位置,承載件41沿槽42向后滑動到 左側,所以銷51位于槽42的前端附近并將筒容納件3向下帶到與基部47的至少一部分接 觸。隨著承載件41向后移動,蓋4布置成至少部分覆蓋開口 3a,例如以與筒1接觸并將筒 保持在位。蓋4可與筒和/或容納件3配合,從而(與筒、容納件3或兩者)形成密封,從 而可在蓋與筒或容納件3之間形成無泄漏連接。如將理解的,連桿44與槽42和銷51幾乎 對準的布置允許連桿44對蓋4朝向容納件3的運動提供良好機械優(yōu)點,允許蓋4以強夾持 力與筒1或容納件3配合。因此,由于使用者在容納件3上施加的相對適度的向下力,可使 蓋4緊密抵靠筒和/或容納件3夾持。該夾持布置可用于形成有助于防止液體和/或飲料 在與蓋4的結合處從筒或容納件3泄漏的無泄漏連接。
[0040] 筒容納件3從關閉位置到打開位置的運動是從打開位置到關閉位置的相對運動 的逆運動。即,在從關閉位置上提筒容納件3時,承載件41和蓋4 (和基部47)繞銷51隨筒 容納件3轉動運動,而連桿44使承件41和蓋4向前運動,所以蓋4遠離開口 3a運動。在 圖6的中間位置,承載件41和蓋4 (和基部47)停止向上運動(至少部分通過連桿44和凸 輪槽43及從動件31的作用),且筒容納件4單獨向上運動到打開位置。由于刺穿元件45、 46在中間位置與筒1脫開,筒和筒容納件3無干涉地自由向上并遠離蓋4運動。
[0041] 當然,諸如其中蓋4不包括刺穿元件45、46,而是包括與面向筒1的蓋表面平齊的 入口和/或出口端口的其它實施例,蓋4在筒容納件3運動的任何部分都無需隨著筒容納 件3運動。而是,蓋可相對于框架6保持固定和靜止,而筒容納件3可單獨運動,例如筒容 納件3可從上部位置樞轉到下部位置,在下部位置開口 3a與固定的蓋4相對。此后,容納 件3可徑向或線性移動,使得蓋4至少部分覆蓋開口 3a。
[0042] 在本發(fā)明的另一方面,筒保持件可布置成在筒容納件從打開到關閉位置的運動的 至少一部分中將筒保持在筒容納件開口內。例如,在其中筒容納件布置成在打開位置與關 閉位置之間移動的實施例中,在打開位置筒容納件的開口定向在向上傾斜位置以接納筒, 在關閉位置,開口定向在水平或向下傾斜位置,筒有可能從開口掉出。筒保持件可包括配合 部分,諸如與筒的頂表面配合的一個或多個指部,這有助于將筒在筒容納件開口內保持在 位。通過使筒保持件與筒的頂表面配合以有助于將筒保持在位,可允許使用者以稍松配合 將筒放入筒容納件的開口內而無需注意當筒容納件移動時筒會從開口掉出。即,盡管在某 些實施例中筒會通過摩擦配合或其它類似布置(筒與筒容納件之間的這種布置可使筒難 以放入筒容納件或從其取出)在筒容納件內保持在位。這可阻礙例如使用之后筒的手動或 自動頂出或其它方式取出操作。相反,不依賴于筒與筒容納件的摩擦配合的筒保持件可使 筒放置/移除更容易,還仍有助于確保筒與容納件適當關聯(lián),例如當筒容納件在打開與關 閉位置之間移動時。
[0043] 如例如圖4-6中可以看出的,系統(tǒng)100可包括在筒容納件3在打開與關閉位置之 間運動的一部分中與筒容納件開口 3a相鄰定位的筒保持件8。在該實施例中,筒保持件8 包括在大約容納件3到達圖6所示中間位置時或在到達中間位置稍早時與開口 3a相鄰定 位的配合部分。因此,當筒容納件接近或到達接近水平位置(使得軸線101接近水平)或其 它位置時,筒保持件8可定位成抑制筒1從開口 3a的運動。在該實施例中,筒保持件8安裝 到承載件41以相對于蓋4和筒容納件3滑動運動。于是,當筒容納件3處于打開位置時, 筒保持件8遠離筒容納件3定位。這可使得筒在容納件3內的放置或筒的取出更容易。盡 管可采用其它合適的布置,但在該實施例中,筒保持件8包括配合部分81和彈性件82 (諸 如彈簧、橡膠帶或其它部件),該配合部分81布置成在承載件4的槽或其它溝槽內移動,彈 性件82將配合部分81偏置以離開蓋4移動。其它可能的布置包括使筒保持件8安裝到蓋 4,使筒保持件安裝到框架6和其它。在另一實施例中,筒保持件8可包括安裝到筒容納件 3并布置成容納件3在打開位置時遠離開口 3a樞轉、而容納件朝向關閉位置移動時朝向開 口 3a樞轉的臂。這種樞轉運動可通過彈簧沿一個方向被驅動且通過與框架6的一部分接 觸沿另一方向被驅動,例如當容納件3相對于框架6移動時。
[0044] 圖8示出在圖6所示中間位置中承載件41、筒容納件3和蓋4的俯視圖。該視圖 示出配合部分81的指部怎樣與開口 3a相鄰定位,例如定位在開口 3a與蓋4之間,以有助 于抑制筒1從容納件3的運動。當筒容納件3進一步朝向關閉位置移動時(參見圖7),蓋 4和配合部分81將通過將承載件41向后滑動的連桿44朝向筒容納件3移動。在某一點, 配合部分81將在筒容納件3到達關閉位置且蓋4定位在開口 3a上方之前與筒1的頂表面 接觸。這可有助于配合部分81將筒1在容納件3內保持在位,且實際上,當承載件41進一 步向后滑動時,彈性件82可在各配合部分81上提供力,該力將筒1彈性夾持在位,直到筒 容納件3到達關閉位置且蓋4壓抵筒的頂表面為止。
[0045] 當然,由于該實施例中的筒保持件8安裝到承載件41,所以筒保持件8布置成在筒 容納件3在打開與關閉位置之間運動的至少一部分中隨筒容納件3移動。隨筒容納件3的 該運動可有助于筒保持件8更好地操作以幫助將筒1保持在位。例如,在運動的其中筒最 可能掉出容納件3的部分,諸如當開口 3a的軸線101接近或落到水平方向下方時筒保持件 8可布置成隨筒容納件3移動。但是,由于保持件8僅在容納件3運動的一部分中隨容納件 3移動,保持件8可遠離容納件3 (或至少遠離開口 3a,像蓋4 一樣)定位以允許接近開口 3a。諸如如上所述保持件8包括安裝到容納件3的臂的其它布置可涉及保持件8總是隨著 容納件3運動,僅仍使保持件8用于在容納件的運動的一部分中將筒限制在容納件3內。
[0046] 當筒容納件從關閉位置朝向打開位置移動時,筒保持件8還可提供將筒1與蓋4 脫開的特征(根據(jù)需要)。例如,在蓋4包括入口和/或出口刺穿元件45、46或其它入口 / 出口探測器的實施例中,筒1可能粘結到刺穿元件45、46或以其它方式趨于保持與蓋4配 合。但,筒保持件8可推壓筒1遠離蓋4移動,將刺穿元件45、46拉出筒1或以其它方式輔 助保持筒與筒容納件3的開口 3a配合。保持件8可在彈性件82的力下對筒1施加偏置, 以有助于將筒脫開并將筒1保持在容納件3的開口 3a內。當然,隨著筒容納件3移動通過 中間位置并朝向打開位置時,筒容納件3會遠離筒保持件8和蓋4移動。但是,可降低筒1 掉出容納件3的風險,例如由于容納件3的開口 3a可能向上傾斜。
[0047] 包括在該說明性實施例中本發(fā)明的一方面為筒保持件可安裝成隨著蓋相對于筒 容納件運動。即,盡管筒保持件可布置成有助于將筒相對于筒容納件保持在位,但保持件可 實際上可布置成隨著蓋移動。該特征可有助于確保當處于打開位置時筒保持件遠離筒容納 件定位,使得保持件不干涉筒在容納件內的放置或筒從容納件的取出。
[0048] 在本發(fā)明的另一方面,筒保持件可具有筒容納件處于關閉位置時定位在筒容納件 與蓋之間的配合部分。該布置可允許更簡單的筒保持件布置,例如與筒頂表面接觸的指部 或其它構件無需從筒容納件與蓋之間的空間縮回或以其它方式移出。盡管在該實施例中, 配合部分81的各指部中定位在筒容納件3與蓋4之間的部分不干涉適當密封(如果存在 筒的話為筒與筒容納件之間或筒與蓋之間,和/或如果不存在筒的話筒容納件與蓋之間) 的形成,可能作出適應以確保形成適當密封,諸如通過使配合部分的一部分接納在蓋的溝 槽或其它特征內和/或將筒布置成變形以適應配合部分。
[0049] 包括在上述實施例中本發(fā)明的另一方面為筒容納件、壁構件和蓋可一起操作以形 成可將筒封圍在其中的腔室。例如,壁構件可安裝到框架(固定的或可動的)并限定腔室的 第一部分,筒容納件可限定腔室的第二部分,且蓋可限定腔室的第三部分。如上文討論的, 筒容納件和蓋可做成相對于框架或相對于彼此可動,但當筒容納件處于關閉位置時且蓋覆 蓋筒容納件的開口時,筒容納件、壁構件和蓋可限定處于封閉狀態(tài)的腔室,在封閉狀態(tài)封圍 由筒容納件保持的筒。使可封圍筒的腔室由三個分開部分形成可提供諸如允許自動筒頂出 的優(yōu)點,更方便清潔筒容納件或腔室的其它部分,和/或更容易制造系統(tǒng)。例如,筒容納件 可限定腔室的頂壁、側壁和后壁,而壁構件限定腔室的底壁,且蓋限定腔室的前壁。因此,筒 容納件可具有完全敞開側(底部),允許更容易觸及筒容納件內部以進行清潔、允許筒從容 納件釋放以掉落穿過敞開底部(例如用于自動頂出)和/或允許筒容納件模制為單個部分 而無需過度復雜或昂貴的加工。此外,通過即使容納件內不存在筒也限定封閉腔室,當筒容 納件處于關閉位置時,腔室可通過將液體引入腔室而進行清潔,例如將熱水注入一個或兩 個刺穿元件45、46。
[0050] 圖9示出筒容納件3、承載件42 (和蓋4)和基部47的剖視圖,筒容納件3處于關 閉位置。在該狀態(tài)下,筒容納件3定位成與基部47的壁構件48接觸,壁構件48形成飲料 形成腔室49的底壁。此外,蓋4定位成覆蓋筒容納件3的開口 3a,且因此封圍腔室49。在 某些實施例中,腔室49可以是基本上水密封的,使得(諸如通過刺穿元件45、46或泄漏筒 1)引入腔室的任何液體不會排出腔室49,或僅通過限定的出口 48a排出腔室49。在該實施 例中,壁構件48布置成使得在關閉位置,壁構件48上的任何液體向前排出到出口 48a,出口 48a形成壁構件48內的通道或槽。出口 48a可將液體引導到出口腔室7,出口腔室7還布 置成從出口刺穿元件45和相關管道接收飲料(共同可形成布置成與筒干涉的出口以從筒 接收飲料)。盡管在該實施例中,示出為與飲料出口一起包括刺穿元件45,但出口無需刺穿 筒,而是可布置成例如經由非刺穿端口或其它布置接收飲料。例如,出口可包括蓋4上布置 成從筒上的開口或其它端口接收飲料的開口?;蛘撸嬃峡膳懦鐾膊⑼ㄈ肭皇?9以經由出 口 48a排出。
[0051] 盡管在該說明性實施例中,腔室由三個可分開部分形成,三個可分開部分都相對 于框架且相對于彼此可動,但也可能有替代布置。例如,當容納件移動到關閉位置時,壁構 件可固定到框架并布置成與筒容納件配合。類似地,筒容納件可做成固定到框架,且蓋和壁 構件可相對于容納件移動以形成腔室,或蓋可做成相對于框架固定,且壁構件和容納件可 動。
[0052] 在本發(fā)明的另一方面,與筒或飲料形成腔室干涉以接收飲料的出口可布置成僅在 筒容納件處于關閉位置時流體聯(lián)接到出口腔室。該布置可允許出口與可動蓋或筒腔室的其 它部分關聯(lián),仍消除出口與出口腔室或將飲料輸送到使用者杯子或其它容器的其它布置之 間柔性管道或其它連接的需要。而是當筒腔室打開時蓋上出口或其它部分之間的流體連接 可能斷開,并在筒腔室閉合時,即系統(tǒng)準備制造飲料時重新連接。
[0053] 在圖9所示該說明性實施例中,出口刺穿元件45包括從蓋4向下延伸的管道并 布置成當筒容納件3處于關閉位置時與出口腔室7的入口開口 71匹配。該管道可布置成 例如通過使管道的一部分穿入入口開口 71而與入口開口 71,且管道上的凸緣或其它密封 件與出口腔室7殼體配合而形成適當密封。管道本身可由諸如硅橡膠的彈性材料制成,以 有助于與入口開口 71形成適當密封和/或適應管道與入口開口 71之間的微小未對準或運 動。當然,也可能有其它布置,且管道無需與入口開口 71形成密封,而是可簡單地將飲料排 出到開口 71。如上所述,筒容納件3的開口使蓋4相對于出口腔室7向上移動,且因此將出 口刺穿元件45和其管道向上遠離入口開口 71移動。于是,管道將僅布置成與入口開口 71 流體連通,蓋4和/或筒容納件3處于關閉位置并準備形成飲料。
[0054] 如上文討論的,用于形成在腔室49內飲料的出口不一定穿過刺穿元件45和相關 管道。例如,飲料可簡單地從筒1排出到腔室49并到達壁構件48。還如圖9中可看出的, 腔室49內的飲料或其它液體可排出到壁構件48的出口 48a,該出口 48a將液體引導到出口 腔室7的排出開口 72。盡管在該實施例中,排出開口 72與飲料從刺穿元件45排出出口腔 室7所通過的出口開口 73分開,但如果需要兩個開口 72、73可組合成一個。
[0055] 在本發(fā)明的另一方面,將飲料輸出到使用者杯子或其它容器的出口腔室可布置成 控制氣泡大小、氣泡體積、氣泡與液體比、飲料流率或其它速度和/或形成飲料時可產生飲 料泡沫的其它特性。即,在某些飲料的形成中,可能產生泡沫或其它氣泡。泡沫形成的方式 可能變化,諸如通過將空氣、蒸汽、液體和/或這些材料的組合引入筒1、使用機械攪打件攪 打飲料以引入氣泡、將飲料通過構造成將空氣注入流動飲料流的文丘里結構等,且在某些 情況下,可能需要控制產生的飲料液體的泡沫量、形成的氣泡的最大尺寸和泡沫的其它特 性。發(fā)明人已理解到所產生泡沫的特性可能通過使用適當構造的腔室來調節(jié),飲料和/或 泡沫通過該腔室通入使用者杯中。在圖10和11進一步示出的一說明性實施例中,流體地 布置在出口腔室7的入口開口 71與出口開口 73之間的立管74可有助于控制泡沫的特性。 此外,包含到出口腔室7的本發(fā)明各方面提供泡沫調節(jié),無論所形成并穿過出口腔室7的飲 料體積如何。(注意圖10的俯視立體圖并不包括限定入口開口 71的出口腔室7的上部。 為了清楚起見已經移除了該上部,但應當理解出口腔室7在入口開口 71與出口開口 73/輔 助出口開口 76之間限定大致封圍空間。)立管74可從出口腔室7的底部向上延伸,并可部 分地圍繞出口開口 73和/或輔助出口開口 76。例如,立管74的一部分74a可定位在入口 開口 71與出口開口 73之間,且另一部分74b可定位在出口開口 73與輔助出口開口 76之 間。立管74的第一部分74a可用于阻塞從入口開口 71到出口開口 73的直接路徑,且因此 延遲氣泡從腔室7的排出。該時間延遲可減小飲料內氣泡的大小,例如因為較大的氣泡可 能往往在比較小氣泡更短的時間內破裂,或具有調節(jié)氣泡大小的其它所需效果。此外,立管 74可強制氣泡穿過第一和第二部分74a、74b之間的相對窄的空間到達出口開口 73,使較大 氣泡破裂或防止較大氣泡排出。在一實施例中,立管74在入口開口 71與出口開口 73之間 的第一部分74a由從腔室7底部向上延伸并相對于彼此成角度連結在一起的兩個平坦堅直 壁形成。
[0056] 立管74的第二部分74b可與第一部分74a分開,并可包括從腔室7底部向上延伸 并完全圍繞輔助出口開口 76的壁構件,使得排出開口 76的液體和/或泡沫需要越過壁構 件。通過有助于抑制液體通到輔助開口 76,第二部分74b可有助于泡沫從出口腔室7排放。 例如,由于泡沫往往比液體輕,且出口開口 73定位在腔室7底部,液體會往往在任何泡沫之 前排出腔室7,將泡沫留在后面積聚起來。但是,由于輔助開口 76定位在開口 73上方并抑 制液體通入輔助開口 76 (例如通過立管的第二部分74b),泡沫可在液體排出開口 73的同時 通過輔助開口 76排出。這可有助于確保比液體飲料輕的泡沫不會捕集在出口腔室7內,而 是經由輔助開口 76排出。泡沫可能不會與很多液體飲料競爭以在輔助開口 76處排出,因 為第二部分74b的壁防止液體移動到輔助開口 76而不越過壁。此外,如果出口開口 73被 無論是顆粒物質、泡沫塊或其它堵塞,輔助出口開口 76可提供飲料排出通道。一個或多個 肋75可從輔助開口 76向下延伸到出口開口 73,由此引導流體從開口 76流到出口開口 73。 這樣,排出輔助開口 76的泡沫、液體或其它材料可與排出出口開口 73的材料合并。也可能 有用于輔助泡沫排出和調節(jié)的其它布置,諸如具有形成在腔室7側壁上的輔助開口 76。該 布置可允許泡沫的優(yōu)先排出,同時消除所示實施例中對壁部分的任何需要。此外,或附加 地,立管各部分的布置和/或出口腔室的其它各方面可有助于在飲料排出出口腔室之前降 低出口開口處飲料的速度。即,飲料在出口開口 73和輔助開口 76處的速度可低于飲料進 入入口開口 71的速度。這可有助于減少當排出出口腔室和過渡到使用者的杯子2或其它 位置時的噴灑和/或飛濺。出口腔室可用作一種減少流量激增或來自出口腔室的飲料流動 的其它變化的一種儲存器或容器,并具有降低飲料流率的總體效果。
[0057] 出口腔室7的另一特征(圖11所示)是出口開口 73包括堅直延伸穿過開口 73并 延伸到開口 73下方的一個或多個肋75。這些肋75可有助于沿所需方向引導液體的流動, 例如沿大致堅直方向(或其它單個方向)向下從而有助于減少飛濺。這些肋75也可有助 于引導開口 73處任何氣泡的形成,例如以有助于降低氣泡形成的可能性,且如果形成任何 氣泡,以有助于限制氣泡大小和/或氣泡形成的面積。因此,例如,這些肋75可刺穿較大氣 泡和/或有助于引導氣泡形成(如果有的話)保持位于出口開口 73周圍。
[0058] 在一實施例中,出口腔室7可做成可從系統(tǒng)100移除,例如用于用不同的出口腔室 7進行更換、清潔和/或互換。例如,出口腔室7可具體設計成用于諸如巧克力的某些飲料 的排出,以及用于這些飲料所需的適當泡沫調節(jié),而另一出口腔室7可設計成用于諸如茶 的其它飲料,以及對這些飲料進行適當?shù)呐菽{節(jié)(例如泡沫去除)。通過更換出口腔室 7,使用者可將系統(tǒng)100構造成形成具有所需特性的飲料。
[0059] 圖12示出在一說明性實施例中,可包括在飲料形成設備100中的各部件的示意性 框圖。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會理解,飲料形成設備100可以以各種不同方式構造,且因此,本 發(fā)明的各方面不應狹義地解釋為僅涉及一種類型的飲料形成設備??赏ㄟ^供給管道111將 來自儲存箱110的水和其它液體提供給泵112(諸如離心泵、活塞泵、螺線管泵、隔膜泵等), 該泵12通過泵管道115將液體泵吸到加熱箱或加熱室118。可通過控制器130控制設備 100的水泵112和其它部件的運行,控制器30例如包括連同適當軟件或其它運行指令的編 程處理器和/或其它數(shù)據(jù)處理裝置、一個或多個存儲器(包括可存儲軟件和/或其它操作 指令的非瞬態(tài)存儲介質)、溫度和液位傳感器、壓力傳感器、輸入/輸出界面、通信總線或其 它鏈路、顯示器、開關、繼電器、觸發(fā)三極管或進行所要求輸入/輸出或其它功能所必需的 各部件。加熱箱118可通過任何適當技術充注所要求量的液體,任何適當技術諸如使泵112 運行預定時段,使用導電探針傳感器或電容傳感器感測加熱箱118內的水位,當液體充注 箱體時探測加熱箱118內的壓力升高,或使用任何其它可行技術。例如,當壓力傳感器探測 到指示水已經達到加熱箱118頂部的壓力升高時,控制器130可探測到加熱箱118已被充 注滿。替代地,控制130可不探測加熱箱118是否充滿,且僅假設一旦第一次填充操作完成 加熱箱118就充滿。
[0060] 如果需要,可通過加熱件123來對箱體進行加熱,加熱件23的運行可以使用來自 溫度傳感器或其它適當輸入裝置的輸入通過控制器130進行控制??赏ㄟ^加熱箱管道119 將加熱箱118內的水分配到筒腔室49或其它飲料形成位置。盡管在該實施例中,管道119 示出延伸到加熱箱118頂部下方,但管道119可布置成任何方式,諸如僅僅連接到加熱箱 118頂部而完全不延伸到加熱箱內。筒腔室49可包括任何飲料形成成分,諸如咖啡粉、茶、 調味飲用混合物或其它物質,以上物質例如可容納在筒1內。可通過用借助空氣泵121提 供的空氣對計量箱加壓而從加熱箱118排出液體,空氣泵121使液體排出管117并排入加 熱箱管道119??梢砸匀魏畏绞教綔y完成從加熱箱118的分配,適當方式諸如通過探測加熱 箱118內的壓降、通過探測加熱箱118內的水位變化使用流量計或使用任何其它可行技術。 或者可通過泵112運行以強制其它液體進入加熱箱118而使液體從加熱箱118排出,由此 使水移出加熱箱118并移入泡制室。可使用流量傳感器或其它適當裝置來確定輸送到箱體 118的液體的量,且因此確定輸送到泡制室的液體的量?;蛘撸?2可以是活塞型、隔膜型 或其它泵,使得可從泵112輸送已知量的液體到加熱箱118,因此使得同樣已知的量被輸送 到筒腔室49。因此,可通過操作泵112將特定量的液體輸送到筒腔室49以將特定量的液 體輸送到加熱箱118??梢栽谌魏芜m當壓力下將液體引入筒1內,例如l-2psi或更高的壓 力。一旦通過泵112的液體遞送完成,則運行空氣泵121以強制空氣進入加熱箱118頂部 內和/或進入管道119內以至少某種程度對管道119和/或筒1清除液體。
[0061] 盡管在該所示實施例中,布置成向飲料形成腔室(筒腔室49)提供液體的液體供 給系統(tǒng)可包括加熱箱118、泵112、儲存箱110和其它部件,但這些部件并不是必需的。而是, 可采用用于向腔室提供液體的任何適當布置,無論是否使用重力、泵、空氣壓力或其它原動 力來移動液體。此外,也不是必需在設置成與飲料介質混合之前加熱液體。而是,可提供液 體以在任何適當溫度形成飲料。
[0062] 一旦筒在關閉位置位于筒腔室49內,則飲料形成系統(tǒng)100可使用筒1來形成飲 料。例如,與蓋4關聯(lián)的一個或多個入口針46可刺穿筒1以將熱水或其它液體注入筒1。 注入的液體可形成所要求的飲料或飲料前體。如本領域所已知的那樣,筒1可采用諸如袋、 袋網(wǎng)、囊、容器或其它的通常已知的任何適當形式。例如,筒1可包括不可滲透的外部罩,在 外部罩內容納有飲料介質,諸如烘烤和研磨的咖啡或其它物質。筒1還可包括過濾器,從而 液體和飲料介質相互作用形成的飲料在分配到容器2之前通過過濾器。如本領域的技術人 員會理解的那樣,袋網(wǎng)形式(例如,具有封住飲料介質的、可滲透過濾紙的相對層)的筒可 使用筒1的外部來過濾形成的飲料。蓋4還可包括一個或多個出口針45或其它構件以在 出口側(根據(jù)需要)刺穿或刺破筒1以允許形成的飲料排出筒1。但也可能有用于飲料出 口的其它布置,例如筒可具有允許飲料進入腔室49并隨后經由出口通道48a排出到出口腔 室7的可滲透部分和其它。此外,不要求入口和/或出口刺穿筒以向筒提供液體或從筒接 收飲料。而是,使用任何合適的端口或其它特征可進行與筒的連通。
[0063] 盡管在上述實施例中,筒容納件和其它可動部分手動驅動,但對于本發(fā)明的各方 面可設想其它布置。例如,可使用機動化的致動件而不是人工操作的手柄來移動筒容納件。 機動化致動件可響應于按鈕操作引起各部件的相對運動,完整飲料形成循環(huán)或其它輸入或 調節(jié)。此外,在不同可動部件以某種方式連接在一起的程度上,這種連接不限于經由凸輪和 凸輪從動件或上述其它構造的配合。還可能有其它設置,諸如一對齒輪或齒條和小齒輪配 合(包括直的或彎曲的齒條構造)。
[0064] 圖13和14示出可用在上述實施例中的筒1的分解圖和側剖視圖。盡管本發(fā)明的 各方面可用于任何合適的筒,或完全沒有筒,但所示的說明性實施例可提供增強飲料形成 系統(tǒng)100的操作的特征。在該實例中筒1可用在飲料機器中以形成任何適當?shù)娘嬃?,諸如 茶、咖啡或其它沖泡型飲料、由液體或粉末濃縮物形成的飲料等。因此,筒1可包含任何適 當?shù)娘嬃辖橘|20,例如咖啡粉、茶葉、干涼茶、粉末飲料濃縮物、干水果萃取物或粉、粉末或 液體濃縮肉湯或其它湯、粉末或液體藥材(諸如粉狀維生素、藥物或其它醫(yī)藥品、營養(yǎng)物質 等)和/或其它飲料形成材料(諸如奶粉或其它奶油、甜料、增稠劑、調味品等)。在一說明 性實施例中,筒1包含飲料介質20,并構造成用于形成咖啡和/或茶飲料的機器,但本發(fā)明 的各方面并不限于該方面。
[0065] 在該說明性實施例中,筒1包括容器12,該容器12包括具有由過濾器30分開的第 一腔室14a和第二腔室14b的內部空間。但是,應當理解,在其它實施例中也可設置內部空 間內的其它附加腔室和/或第一和第二腔室的子部分或區(qū)域。例如,筒可具有由兩個過濾 器分開的三個空間(例如第一過濾器將第一腔室的兩個部分分開,且第二過濾器將第一和 第二腔室分開)等。在另一實施例中,第一腔室或第二腔室可通過將空氣引入飲料內的文 氏管或其它結構分成兩個部分。因此,第一和/或第二腔室可由過濾器、壁、分隔件、通道和 其它結構分隔或以其它方式分成兩個或多個部分或區(qū)域。
[0066] 在該實施例中,容器12可具有截頭錐形杯形狀,具有側壁17和開口 13。但是,在 其它實施例中,容器12可具有槽形、圓錐形或圓柱形形狀,可呈方形或矩形杯、穹頂形杯、 球形或半球形形式或其它適當形式、可具有槽形、波紋形或其它形狀的側壁等。此外,容器 12不一定具有限定的形狀,如某些飲料袋和盒的情況那樣。例如,盡管在該實施例中容器 12具有相對剛性和/或彈性結構,使得容器12趨于保持其形狀,但容器12也可制成具有更 順應和/或可變形結構,例如像由可變形材料片制成的袋狀容器。因此,由容器12限定的 內部空間可僅在圍繞飲料介質、過濾器和/或其它筒部件形成容器材料之后形成,類似于 當兩過濾紙層(容器材料)圍繞咖啡粉甜料連結在一起以形成盒或其它筒形式時形成。
[0067] 如果容器12包括開口 13,則開口 13可由附連到容器12的緣邊19的例如箔片和 聚合物疊層材料的蓋子38關閉。(盡管在該實施例中,緣邊19布置成環(huán)形凸緣狀構件,但 緣邊19也可以其它方式布置。例如,緣邊19可以是側壁17的頂部邊緣而沒有任何凸緣構 件。)容器12和/或蓋子38可提供用于濕氣和/或諸如氧氣的氣體的屏障。例如,容器 12可由聚合物疊層制成,聚合物疊層例如由包括一層聚苯乙烯或聚丙烯和一層EV0H和/或 諸如金屬箔片的其它屏障材料的片材形成。這種結構可提供對于飲料介質20的適當保護, 例如使其免于不希望地暴露于濕氣、氧氣和/或其它材料。但是,應當理解,容器12和/或 蓋38可由其它材料或材料的組合物制成,諸如生物高聚物、可合成聚合物、紙、箔片等。
[0068] 過濾器30可在遠離緣邊19并從其向內間隔開的周界32處附連到蓋子38。此外, 過濾器30可從周界32至少部分延伸到內部空間14內。如上所述,過濾器30可布置在內部 空間14的第一腔室14a和第二腔室14b之間,使得內部空間的第一腔室14a內的液體(例 如與飲料介質20相互作用的液體)流過過濾器30并朝向內部空間14的第二腔室14b流 動,并然后流出容器12。過濾器30可用于從液體去除超過一定尺寸的材料,例如可從第一 腔室14a中的液體去除咖啡粉,允許咖啡飲料穿過過濾器30到達第二腔室14b。例如,過 濾器可包括一片過濾紙,該片過濾紙布置成允許液體和一定大小的溶解和/或懸浮材料穿 過,而防止相對大的顆粒流過過濾器。當然,過濾器30可具有多個級別,例如粗過濾部分和 接著的細過濾部分,粗過濾部分過濾出相對大的顆粒,細過濾部分過濾相對小的顆粒等。此 夕卜,過濾器30可包括用于過濾穿過過濾器30的液體的一個或多個部分,以及不可滲透或以 其它方式限制流動的部分。因此,如果需要,過濾器30可包括兩個或多個獨立的部件。例 如,過濾器30可包括在周界32處附連到蓋子38的剛性不可滲透塑料套筒。在遠離蓋子38 的位置,多孔過濾紙可附連到該套筒。因此,不是過濾器的所有部分都需要對液體可滲透。 過濾器30也可具有有不同滲透性的區(qū)域,例如以有助于將流動朝向過濾器30的一個或多 個區(qū)域引導。例如,圖1中過濾器30的靠近蓋子38的區(qū)域與進一步遠離蓋子38的區(qū)域相 比可具有相對低的滲透性。這可有助于鼓勵飲料介質20朝向過濾器30的下部區(qū)域流過, 可能增進介質20內的材料在液體內的溶解。
[0069] 過濾器30可以還或或替代地用于幫助防止材料從第二腔室14b移動到第一腔室 14a。例如,筒1可在第二腔室14b內包括飲料介質20,且在第一腔室14a內沒有飲料介質 20。在該情況下,過濾器30可有助于防止飲料介質20與刺穿蓋子38以將水或其它液體引 入筒1內的針或其它液體入口接觸。例如,如果允許與針接觸,諸如粉末飲料混合物之類的 某些飲料介質20會阻塞或以其它方式臟污入口針。過濾器30可幫助防止這種接觸,有助 于保持筒的適當操作并制備飲料。
[0070] 在某些實施例中,過濾器30可以是內部空間14內僅有的構件,并將第一腔室14a 與第二腔室14b分開(如圖1-3實施例中所示)。在其它結構中,除了過濾器30之外,諸如 壁、肋或其它結構之類的其它部件可實際上將內部空間14的兩個或多個部分彼此分開。但 是,無論過濾器如何布置,過濾器30的可滲透部分可以是在流動意義上將內部空間14的兩 個或多個部分分開或分隔的唯一部件,例如液體可能需要流過過濾器30的可滲透部分以 從第一腔室14a穿入第二腔室14b。
[0071] 在說明性實施例中,過濾器30可具有大致截頭錐形狀,具有有槽或有褶的側壁和 大致平坦的底部,如圖所示。但是,過濾器30也可具有任何適當?shù)男螤?,諸如圓柱形、方杯 形、穹頂形、扁平片或其它形狀。過濾器30可以任何適當方式附連到蓋子38,諸如通過粘合 齊U、熱焊接、超聲焊接、化學結合、壓接或其它機械結合等。如將理解的那樣,周界32的形狀 至少可取決于過濾器的至少在過濾器30上端處的形狀。在該實施例中,周界32具有圓形, 但卵形、矩形、三角形、不規(guī)則或其它形狀也是可能的。在該說明性實施例中,過濾器30可 包括由聚丙烯和纖維素材料的組合制成的可滲透過濾紙,并可通過熱焊接在過濾器30的 上部處附連至蓋子38。如圖1-3可見,過濾器30的附連到蓋子38的上部可具有從周界32 徑向向外(或其它實施例中向內)延伸的環(huán)形或墊圈狀形狀,但不一定需要這種徑向延伸。 在某些實施例中,過濾器的附連到蓋子38的部分可從周界徑向向外延伸到緣邊19并到緣 邊19上方,使得過濾器30的一部分夾在蓋子38與緣邊19之間。
[0072] 當使用筒1來形成飲料時,可刺穿蓋子38和/或容器以將液體引入筒并從筒接 收飲料。(本文使用的"飲料"是指當液體與飲料介質相互作用時形成的用于飲用的液體 物質。因此,飲料是指準備消費的液體,例如分配到杯子內并準備飲用,以及在消費之前經 受其它過程或處理,諸如過濾或添加調味料、奶油、甜料、其它飲料等的液體。)為了將液體 引入筒內,例如如圖14所示,蓋子38大致被周界32所包圍的一部分可通過入口刺穿構件 46(例如針)刺穿,從而可將水或其它液體噴入筒1內。也可能有其它入口刺穿結構,諸如 多個針、噴頭、非中空針、圓錐、棱錐、刀、刀片等。使用筒的飲料機器可包括相同類型或不同 類型的多個刺穿構件,但本發(fā)明并不限于該方面。在其它結構中,飲料機器可包括形成開口 的刺穿構件(諸如長釘),且此后第二入口構件(諸如管)可穿過形成的孔以將液體引入容 器內(或引導液體流出容器)。在其它實施例中,蓋子38可刺穿或以其它方式有效地打開 以通過在蓋子38外部引入壓力而進行流動。例如,水入口可壓入并密封到蓋子38,在該位 置從外部引入水壓。水壓可使得蓋子38刺穿或以其它方式打開以允許流進入筒1內。在 其它布置中,蓋子38可包括在暴露于適當壓力和/或在與水入口管或其它結構匹配時打開 的閥、管道或其它結構。
[0073] 筒1也可在蓋子38的在周界32外部并與入口開口分開的第二部分處由出口刺穿 構件45 (例如針)刺穿。與入口刺穿結構一樣,該出口刺穿結構也可以任何適當形式變化。 因此,出口刺穿構件45可包括一個或多個中空或實心針、刀、刀片、管等?;蛘撸?可包括 當將液體引入筒內時打開以允許飲料排除但否則保持關閉的閥、隔膜或其它構件(例如保 護飲料介質免受諸如氧氣、濕氣或其它的外部條件的影響)。在該情況下,盡管可以使用,但 不一定需要有用于形成出口開口的刺穿構件,例如以允許閥或其它構件打開。此外,在該說 明性實施例中,刺穿構件45保持在位以在飲料排出形成在容器12或蓋子38內的開口時接 收飲料。但是,在其它實施例中,刺穿構件45可在形成開口之后抽出,允許飲料排除開口并 被接納而刺穿構件45不伸入筒1內。
[0074] 筒1可包括有助于將引入筒內的液體分布到飲料介質和/或有助于阻止流體入口 與飲料介質接觸的構件。在圖13-14中所示的說明性實施例中,筒包括定位在入口 46與飲 料介質20之間的流動分布器33。在該實施例中,流動分布器33用于幫助來流水或其它液 體更均勻地濕潤飲料介質20以及幫助阻止入口 46與飲料介質接觸。當然,不要求執(zhí)行兩種 功能,例如流動分布器33可影響液體進入筒的流動,但不阻止飲料介質與入口接觸。飲料 介質20的更均勻濕潤或其它流動控制可例如通過更完全地將材料溶解在飲料介質20內, 通過改進可溶或不可溶物質從飲料介質20的萃取、通過增大飲料通過過濾器的流量等來 幫助筒形成所要求的飲料。減少飲料介質20與入口 46的接觸可幫助降低入口阻塞的可能 性和/或將飲料介質的一部分留在入口 46上(當入口 46刺穿具有不同類型飲料介質的不 同筒時會影響下一次形成的飲料的味道)。
[0075] 在該說明性實施例中,流動分布器33由可在周界32內的位置處附連到蓋子38的 諸如濾紙的滲透材料形成。因此,流動分布器33可有助于防止來流液體沿單個方向(或兩 個或多個特定方向)流動,這可能使液體"穿過"飲料介質20。這種"穿過"可造成液體不 充分與飲料介質20相互作用的短回路,產生不可接受的劣質產品。但,流動分布器33也可 采用其它形式,諸如防止在飲料介質20上的穿孔盤、防止在飲料介質20上的一片濾紙和其 它形式。
[0076] 如上文討論的且如圖15所示,筒可用于在筒定位成蓋子38位于容器12下方的同 時形成飲料。盡管筒1可在使用時將蓋子38 (例如蓋的一部分)沿水平平面或垂直平面放 置,但上述某些筒保持件布置將蓋子38定位在橫向于水平平面的平面內,例如相對于水平 平面成約70至80度的角Θ的平面內(例如,所以筒保持件開口 3a的軸線101在水平方向 下方約0-20度)。該定向可提供幾個優(yōu)點,包括使得飲料介質能夠更完全濕潤和/或使飲 料從筒更完全排出。圖5中所示的定向可使引入筒內的液體更好地濕潤飲料介質20或與飲 料介質20進行其它相互作用,因為液體可能能夠"涌入"筒1的內部空間,例如用液體填充 第一腔室14a和第二腔室14b的至少一部分,使得所有或大部分飲料介質20飽浸有液體。 筒1可設有與飲料出口分開的通氣口,該通氣口允許當筒填充有液體時從筒釋放氣體。該 通氣口可通過附連到蓋子38或容器并響應于筒1內增加的壓力而打開的單向閥(例如隔 膜、鴨嘴閥或其它閥)來提供、可通過刺穿蓋子38 (如圖15所示)或容器12以允許氣體和 /或液體逸出的刺穿構件54來提供、以及通過其它機構來提供。(盡管構件54描述為為筒 1提供通氣口,但構件54也可附加于或替代為筒通氣而提供其它功能。例如構件54可提 供交替的流體流入和/或流出路徑,和/或可用于將空氣壓力引入筒1內,例如以幫助在飲 料形成循環(huán)結束時將任何殘余飲料壓出筒1。此外,盡管構件54示出為單個刺穿針,但構 件54也可以其它方式像入口構件46和出口構件45那樣布置。例如,構件54可包括一個 或多個刀片、管、刀、實心或中空針等以提供通氣、液體入口和出口、和/或推壓功能。)
[0077] 在橫向于水平方向的平面內具有蓋子38也可允許飲料從筒1更好地排出。即,由 于筒1傾斜,使得筒的一側比另一側低,所以飲料可趨于排除到筒的下側。此外,可在該下 側處或附近形成飲料出口開口,使得可取出筒1內所有或大部分的任何飲料。該結構可提 供至少兩個優(yōu)點,包括減少當使用者從飲料機器取出筒時的液體滴漏或不合要求的泄漏和 /或更完全且有效得使用飲料介質,因為幾乎沒有或沒有飲料會留在筒內。
[0078] 圖16中所示本發(fā)明的另一方面是使系統(tǒng)100開始飲料形成過程的使用者可觸動 按鈕62或其它界面位于筒容納件3上。在該實施例中,觸動按鈕62與手柄5相鄰定位。該 特征可使系統(tǒng)100對于使用者來說操作更方便且更直觀。例如,使用者可能發(fā)現(xiàn)與系統(tǒng)100 的單個部件(筒容納件3)相互作用以打開和關閉、放置和去除筒、并觸發(fā)飲料形成過程的 開始可能比必須與系統(tǒng)100的幾個不同、分開部件相互作用更簡單且更直觀。某些系統(tǒng)100 要求使用者與手柄相互作用,該手柄與筒容納件分開以打開和關閉筒容納件以進行筒的放 置/取出。在某些情況下,使用者可能發(fā)現(xiàn)筒容納件的打開和關閉操作混亂,部分是因為手 柄與筒容納件實體分開。一旦將筒放置好以形成飲料,某些系統(tǒng)可能要求使用者與又一實 體分開一定距離的構件相互作用以開始泡制過程。對于不熟悉這種系統(tǒng)的使用者來說,操 作可能難以成功實現(xiàn)。但是,通過具有筒容納件、手柄和觸動按鈕62都位于一起的相對簡 單且實體緊湊的構造,可使使用者的體驗較容易。在本文描述的各實施例中,使用者可簡單 抬起手柄5和筒容納件3以露出開3a,將筒放入容納件3、按下手柄5以關閉腔室3并然后 按壓相對靠近手柄5定位的觸動按鈕62。在諸如辦公室或飲料自動售賣環(huán)境的公共場合 采用系統(tǒng)100的情況下,操作簡單可能尤其有利,其中使用者規(guī)律或頻繁地與系統(tǒng)100相互 作用。按鈕62可采用任何適當形式,諸如具有布置成由使用者手指按壓的元件的可觸動開 關、觸屏界面、通過電容、電阻、電壓等感測使用者手指存在的元件和其它。
[0079] 已經描述了本發(fā)明的至少一個實施例的幾個方面,但應當理解,對本領域的技術 人員易于進行各種改變、更改和改進。這些改變、更改和改進也意味著本公開的一部分,并 意味著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內。因而,前述說明書和附圖僅是示例性的。
【權利要求】
1. 一種飲料形成系統(tǒng),包括: 框架,所述框架布置成支承所述飲料形成系統(tǒng)的各部分; 筒容納件,所述筒容納件安裝到所述框架并具有開口以接納并容納筒; 蓋,所述蓋布置成在關閉位置覆蓋所述筒容納件的開口,且所述蓋在打開位置遠離所 述筒容納件的開口定位,以允許將筒放入所述筒容納件內; 筒保持件,所述筒保持件具有在所述關閉位置定位在所述筒容納件與所述蓋之間的配 合部分,所述筒保持件布置成當所述筒容納件從所述關閉位置移動到所述打開位置時,隨 著所述蓋遠離所述筒容納件的運動而將所述筒容納在所述筒容納件開口內;以及 入口,所述入口布置成向由所述筒容納件容納的筒提供流體,以形成飲料。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筒容納件布置成容納筒并在打開位置 與關閉位置之間相對于所述框架移動筒。
3.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筒容納件布置成容納筒并在打開位置 與關閉位置之間移動筒,在所述打開位置所述筒容納件的所述開口定向在向上傾斜位置以 接納所述筒,在所述關閉位置,所述開口定向在向下傾斜位置。
4.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口具有垂直于所述開口的平面的軸 線,且當筒容納件處于所述打開位置時,所述軸線在所述水平方向上方成約30 - 50度角度 布置,且當筒容納件處于所述關閉位置時,所述軸線在所述水平方向下方成約0 - 20度布 置。
5.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筒容納件相對于所述框架樞轉地安裝, 以在所述打開與關閉位置之間轉動。
6.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筒容納件包括使用者可操縱的手柄,以 將所述筒容納件在所述打開與關閉位置之間移動。
7.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蓋安裝到所述框架,以相對于所述框架 并相對于所述筒容納件運動。
8.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蓋布置成在所述筒容納件在所述打開 與關閉位置之間運動的一部分中,隨著所述筒容納件并相對于所述框架樞轉運動。
9. 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蓋布置成在所述筒容納件在所述打開 與關閉位置之間運動的一部分中,朝向所述開口并相對于所述框架運動。
10.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筒保持件安裝成隨著所述蓋相對于所 述筒容納件運動。
11. 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筒保持件布置成相對于所述蓋運動。
1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入口的與所述筒對接的一部分安裝到 所述蓋。
13. 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入口的與所述筒對接的所述部分包 括刺穿構件,所述刺穿構件布置成刺穿筒以向所述筒輸送流體。
14.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承載件,所述承載件可動地安裝到 所述框架,其中所述蓋附連到所述承載件,且所述筒承載件可動地安裝到所述承載件。
15. 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件樞轉地安裝到所述框架,且所 述筒容納件樞轉地安裝到所述框架,且其中所述承載件布置成在所述筒容納件在所述打開 與關閉位置之間運動的一部分中,隨著所述筒容納件運動。
16. 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蓋安裝到所述承載件,從而在所述筒 容納件在所述打開與關閉位置之間運動的所述部分中,隨所述承載件和所述筒容納件樞轉 運動,且所述蓋和所述筒保持件安裝到所述承載件以相對于所述筒容納件滑動。
17. 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合部分可滑動地安裝到所述承載 件,且彈性件推壓所述配合部分遠離所述蓋運動。
18.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合部分可滑動地安裝成相對于所述 蓋運動,且彈性件推壓所述配合部分遠離所述蓋運動。
19.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合部分布置成彈性推壓所述筒容納 件內的筒,以隨著蓋遠離所述筒容納件的運動而遠離所述蓋運動。
20. -種飲料形成系統(tǒng),包括: 框架,所述框架布置成支承所述飲料形成系統(tǒng)的各部分; 筒容納件,所述筒容納件安裝到所述框架并具有開口以接納并容納筒; 蓋,所述蓋布置成在關閉位置覆蓋所述筒容納件的開口,且所述蓋在打開位置遠離所 述筒容納件的開口定位,以允許將筒放入所述筒容納件內; 筒保持件,所述筒保持件具有配合部分,所述配合部分布置成隨著所述蓋遠離所述筒 容納件的運動而將所述筒容納在所述筒容納件內,所述筒保持件安裝成隨著所述蓋相對于 所述筒容納件運動;以及 入口,所述入口布置成向由所述筒容納件容納的筒提供流體以形成飲料。
21. 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筒容納件布置成容納筒并在打開位 置與關閉位置之間相對于所述框架移動筒。
22. 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筒容納件布置成容納筒并在打開位 置與關閉位置之間移動筒,在所述打開位置所述筒容納件的所述開口定向在向上傾斜位置 以接納所述筒,在所述關閉位置,所述開口定向在向下傾斜位置。
23. 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口具有垂直于所述開口的平面的 軸線,且當筒容納件處于所述打開位置時所述軸線在所述水平方向上方成約30 - 50度角 度布置,且當筒容納件處于所述關閉位置時,所述軸線在所述水平方向下方成約0 - 20度 角度布置。
24. 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筒容納件相對于所述框架樞轉地安 裝,以在所述打開與關閉位置之間轉動。
25. 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筒容納件包括使用者可操縱的手柄, 以將所述筒容納件在所述打開與關閉位置之間移動。
26. 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蓋安裝到所述框架,以相對于所述框 架并相對于所述筒容納件運動。
27. 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蓋和所述筒保持件布置成在所述筒 容納件在所述打開與關閉位置之間運動的一部分中,隨著所述筒容納件并相對于所述框架 樞轉運動。
28. 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蓋和所述筒保持件布置成在所述筒 容納件在所述打開與關閉位置之間運動的一部分中,朝向所述開口并相對于所述框架運 動。
29. 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筒保持件布置成相對于所述蓋運動。
30. 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入口的與所述筒對接的一部分安裝 到所述蓋。
31. 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入口的與所述筒對接的所述部分包 括刺穿構件,所述刺穿構件布置成刺穿筒以向所述筒輸送流體。
32. 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承載件,所述承載件可動地安裝 到所述框架,其中所述筒容納件可動地安裝到所述框架,所述蓋附連到所述承載件,且所述 筒保持件可動地安裝到所述承載件。
33. 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筒保持件包括成對指部,所述成對指 部布置成與所述筒容納件內的筒的頂表面配合。
34. 如權利要求32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件樞轉地安裝到所述框架,且所 述筒容納件樞轉地安裝到所述框架,且其中所述承載件布置成在所述筒容納件在所述打開 與關閉位置之間運動的一部分中,隨著所述筒容納件運動。
35. 如權利要求34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蓋安裝到所述承載件,從而在所述筒 容納件在所述打開與關閉位置之間運動的所述部分中,隨所述承載件和所述筒容納件樞轉 運動,且所述蓋和所述筒保持件安裝到所述承載件以相對于所述筒容納件滑動。
36. 如權利要求35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合部分可滑動地安裝到所述承載 件,且彈性件推壓所述配合部分遠離所述蓋運動。
37. 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合部分可滑動地安裝成相對于所 述蓋運動,且彈性件推壓所述配合部分遠離所述蓋運動。
38. 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合部分布置成彈性推壓所述筒容 納件內的筒,以隨著所述蓋遠離所述筒容納件的運動而遠離所述蓋運動。
39. -種飲料形成系統(tǒng),包括: 框架,所述框架布置成支承所述飲料形成系統(tǒng)的各部分; 筒容納件,所述筒容納件可動地安裝到所述框架并具有開口以接納筒,所述筒容納件 布置成容納筒并使筒在打開位置與關閉位置之間移動,在所述打開位置所述筒容納件的所 述開口定向在向上傾斜位置以接納所述筒,在所述關閉位置所述開口定向在水平或向下傾 斜位置; 蓋,所述蓋布置成在關閉位置覆蓋所述筒容納件的開口,且所述蓋在打開位置遠離所 述筒容納件的開口定位,以允許將筒放入所述筒容納件; 筒保持件,所述筒保持件具有配合部分,所述配合部分在所述筒容納件在所述打開與 所述關閉位置運動的至少一部分中,將所述筒容納在所述筒容納件開口內;以及 入口,所述入口布置成向由所述筒容納件容納的筒提供流體,以形成飲料。
40. 如權利要求39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口具有垂直于所述開口的平面的 軸線,且當筒容納件處于所述打開位置時,所述軸線在所述水平方向上方成約30 - 50度角 度布置,且當筒容納件處于所述關閉位置時,所述軸線在所述水平方向下方成約0 - 20度 角度布置。
41. 如權利要求39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筒容納件相對于所述框架樞轉安裝, 以在所述打開與關閉位置之間轉動。
42. 如權利要求39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筒容納件包括使用者可操縱的手柄, 以將所述筒容納件在所述打開與關閉位置之間移動。
43. 如權利要求39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蓋安裝到所述框架,以相對于所述框 架并相對于所述筒容納件運動。
44. 如權利要求43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蓋和所述筒保持件布置成在所述筒 容納件在所述打開與關閉位置之間運動的一部分中,隨著所述筒容納件并相對于所述框架 樞轉運動。
45. 如權利要求44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蓋和所述筒保持件布置成在所述筒 容納件在所述打開與關閉位置之間運動的一部分中,朝向所述開口并相對于所述框架運 動。
46. 如權利要求39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筒保持件布置成相對于所述蓋運動。
47. 如權利要求39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入口的與所述筒對接的一部分安裝 到所述蓋。
48. 如權利要求47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入口的與所述筒對接的所述部分包 括刺穿構件,所述刺穿構件布置成刺穿筒以向所述筒輸送流體。
49. 如權利要求39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承載件,所述承載件可動地安裝 到所述框架,其中所述筒容納件可動地安裝到所述框架。
50. 如權利要求49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蓋附連到所述承載件,且所述筒保持 件可動地安裝到所述承載件。
51. 如權利要求39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合部分可滑動地安裝成相對于所 述蓋運動,且彈性件推壓所述配合部分遠離所述蓋運動。
52. 如權利要求39所述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合部分布置成彈性推壓所述筒容 納件內的筒,以隨著所述蓋遠離所述筒容納件的運動而遠離所述蓋運動。
【文檔編號】A47J31/36GK104254266SQ201380018045
【公開日】2014年12月31日 申請日期:2013年2月5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2月9日
【發(fā)明者】G·Y·史密斯, T·陳, K·周, B·李 申請人:庫里格綠山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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