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吸塵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電動吸塵器,本發(fā)明的電動吸塵器具備抽吸件主體(10)以及裝卸自如地設置于抽吸件主體(10)的分離抽吸件(9),其中,該抽吸件主體(10)具有用于抽吸灰塵的開口部(14)。分離抽吸件(9)具有照明部,該照明部向分離抽吸件(9)的前方照射光。照明部構成為被配置于在將分離抽吸件(9)安裝到抽吸件主體(10)的狀態(tài)下被抽吸件主體(10)覆蓋的位置。由此,能夠一邊對間隙等窄暗的場所照射光一邊進行除塵。其結果,能夠實現(xiàn)可用性提高的電動吸塵器。
【專利說明】電動吸塵器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在具有自由安裝和拆卸于抽吸件主體的分離抽吸件的抽吸件中 將照明部設置于分離抽吸件的電動吸塵器。
【背景技術】
[0002] 以往,例如在日本特開2008-161472號公報(以下記載為專利文獻1)等中記載了 一種電動吸塵器,即在對家具間的間隙、床下等暗的場所進行除塵時,將對地板用抽吸件的 前方照射光的照明部設置于延長管與地板用抽吸件之間。
[0003] 然而,在上述專利文獻1所記載的以往的電動吸塵器的結構中,在延長管的前端 連接有具有照明部的輔助清掃體。因此,照明部只能對延長管的延長方向照明。也就是說, 存在以下問題:在對家具間的間隙、床下等進行除塵時,當使延長管旋轉時,無法對地板用 抽吸件的操作方向照明。
【發(fā)明內容】
[0004]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能夠可用性良好地對家具間的間隙等暗的場所進行除塵的電動 吸塵器。
[0005] 也就是說,本發(fā)明的電動吸塵器具備:抽吸件主體,其具有用于抽吸灰塵的開口 部;以及分離抽吸件,其裝卸自如地設置于抽吸件主體。分離抽吸件具有向分離抽吸件的前 方照射光的照明部。照明部具備以下結構:配置于在將分離抽吸件安裝到抽吸件主體的狀 態(tài)下被抽吸件主體覆蓋的位置。
[0006] 由此,即使在家具間的間隙等暗的場所,也能夠一邊向除塵方向可靠地照射光一 邊進行除塵。其結果,能夠實現(xiàn)可用性提高的電動吸塵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7] 圖1是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中的電動吸塵器的外觀立體圖。
[0008] 圖2是使該電動吸塵器的地板用抽吸件的分離抽吸件分離的狀態(tài)的外觀立體圖。
[0009] 圖3是該電動吸塵器的分離抽吸件的外觀立體圖。
[0010] 圖4是該電動吸塵器的地板用抽吸件的截面圖。
[0011] 圖5是該電動吸塵器的分離抽吸件的分解立體圖。
[0012] 圖6是設置于該電動吸塵器的分離抽吸件的照明部的局部透視放大圖。
[0013] 圖7是該電動吸塵器的分離抽吸件的分解立體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4] 下面,參照【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中的電動吸塵器。此外,本發(fā)明并不限定于 本實施方式。
[0015] (實施方式)
[0016] 下面,使用圖1至圖5說明本實施方式中的電動吸塵器。此外,以下,以地板移動 型的電動吸塵器為例進行說明,但是,當然并不限定于此。
[0017] 圖1是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中的電動吸塵器的外觀立體圖。圖2是表示使該電動吸 塵器的地板用抽吸件的分離抽吸件分離的狀態(tài)的外觀立體圖。圖3是該電動吸塵器的分離 抽吸件的外觀立體圖。圖4是該電動吸塵器的地板用抽吸件的截面圖。圖5是該電動吸塵 器的分離抽吸件的分解立體圖。
[0018] 如圖1所示,本實施方式的電動吸塵器1至少包括吸塵器主體2、軟管6、延長管4 以及地板用抽吸件3等。軟管6具備手柄5,經(jīng)由軟管接頭7與吸塵器主體2相連接。延長 管4在延長管4的一端側與軟管6的手柄5相連接。地板用抽吸件3經(jīng)由連接管8與延長 管4的另一端側相連接。
[0019] 另外,地板用抽吸件3包括抽吸件主體10、裝卸自如地安裝到抽吸件主體10的大 致中央部后方(包含中央部后方)的分離抽吸件9、分離抽吸件裝卸部11以及連接管8等。 分離抽吸件9在上下和左右方向上轉動自如地支承于連接管8。并且,連接管8裝卸自如地 與延長管4相連接。
[0020] 而且,能夠通過例如用腳等踩踏分離抽吸件裝卸部11來使分離抽吸件9從抽吸件 主體10脫離。另一方面,在使分離抽吸件9與抽吸件主體10的安裝部9a對準的狀態(tài)下壓 入,由此能夠安裝到抽吸件主體10。
[0021] 另外,如圖2所示,在用于安裝分離抽吸件9的抽吸件主體10的安裝部9a中形成 有凸部19,該凸部19在安裝了分離抽吸件9的狀態(tài)下,被嵌入構成圖3示出的凹部的吸氣 口即下表面吸氣口 13。也就是說,分離抽吸件9的凹部被設置于與抽吸件主體10相連接的 分離抽吸件9的連接部端面、例如吸氣口側端面。由此,在將分離抽吸件9安裝到抽吸件主 體10的狀態(tài)下,構成分離抽吸件9的凹部的下表面吸氣口 13被形成于抽吸件主體10的安 裝部9a的凸部19閉塞。
[0022] 另外,如圖3至圖5所示,分離抽吸件9至少包括上蓋28、內管23、下蓋24等。而 且,分離抽吸件9在抽吸件主體10的安裝部9a側具備吸氣口,該吸氣口包括向前方方向開 口的前端吸氣口 12以及向下方方向開口的下表面吸氣口 13。此外,構成吸氣口的、分離抽 吸件9的前端吸氣口 12與下表面吸氣口 13被設置成連續(xù)地從前方向下方開口。
[0023] 另外,如圖4所示,抽吸件主體10在下表面前方具有向左右方向(圖4的紙面垂 直方向)開口的開口部14,在抽吸件主體10內與開口部14連通地形成有吸氣室16。在吸 氣室16中面對開口部14配置有旋轉刷15。旋轉刷15例如通過電動機(未圖示)等驅動 源來進行旋轉驅動,掃除被除塵面的灰塵等。
[0024] 另外,在抽吸件主體10的吸氣室16的大致中央部(包含中央部)設置有抽吸件 吸氣口 17。而且,抽吸件主體10的抽吸件吸氣口 17在將分離抽吸件9安裝到抽吸件主體 10的狀態(tài)下與構成分離抽吸件9的吸氣口的前端吸氣口 12相連通。
[0025] 并且,在分離抽吸件9中,面對下表面吸氣口 13,配置有向分離抽吸件9的前方照 射光的照明部。此外,前方是指分離抽吸件9的前端吸氣口 12所朝向的方向。
[0026] 下面,使用圖5至圖7說明本實施方式的電動吸塵器的照明部附近的結構。
[0027] 圖6是設置于本實施方式中的電動吸塵器的分離抽吸件的照明部的局部透視放 大圖。圖7是該電動吸塵器的分離抽吸件的分解立體圖。
[0028] 如圖5至圖7所示,照明部被配置在被夾持在形成分離抽吸件9的吸氣通路的內 管23與下蓋24之間的印刷電路板21。印刷電路板21大致以密封(包含密封)的方式隔 離地收納于由內管23與形成于下蓋24的遮壁25構成的印刷電路板收納部21a。
[0029] 另外,例如在照明部的下方位置附近的下蓋24的外廓底面配置有由例如尼龍、聚 酯纖維等構成的絨布27等緩沖材料。由此,降低施加給照明部的碰撞。
[0030] 具體地說,如圖6所示,照明部包括安裝于印刷電路板21上的LED22以及透鏡18 等,該透鏡18 -體地形成了前方收納透鏡部18a而后方收納LED22的前端部的筒部18b。照 明部的透鏡18被設置成面對分離抽吸件9的下表面吸氣口 13,與下表面吸氣口 13的周緣 20大致同一面(包含同一面)或者向比下表面吸氣口 13的周緣20更靠下表面吸氣口 13 的內側稍微突出。并且,在照明部的LED22中,以覆蓋除了 LED22的前端部的外周的方式, 例如安裝有構成由聚氨酯泡沫等形成的灰塵進入防止部的灰塵進入防止體26,被壓入到與 印刷電路板21之間。此時,使灰塵進入防止體26的前端與透鏡18的筒部18b的端面進行 密接來進行設置。由此,透鏡18的筒部18b的內壁與LED22的周緣之間的通路被切斷,從 而能夠防止灰塵進入到LED22的前端部。
[0031] 如上所述,構成本實施方式的電動吸塵器。
[0032] 下面,說明上述結構的電動吸塵器的動作和作用。
[0033] 通常,在對地板面等被除塵面進行除塵的情況下,首先,經(jīng)由軟管6和延長管4將 地板用抽吸件3與吸塵器主體2進行連接。而且,對吸塵器主體2的電動鼓風機和地板用 抽吸件3的電動機進行驅動,使旋轉刷15旋轉。由此,一邊通過旋轉刷15來掃除被除塵面 的灰塵,一邊從抽吸件主體10的開口部14抽吸灰塵,在吸塵器主體2中集塵來進行除塵。 [0034] 另一方面,在對家具間的間隙等窄的場所進行除塵的情況下,首先,例如一邊用腳 等踩踏分離抽吸件裝卸部11 一邊拽起延長管4。由此,使分離抽吸件9從抽吸件主體10分 離。而且,從分離抽吸件9的前端吸氣口 12和下表面吸氣口 13的吸氣口抽吸灰塵等來進 行除塵。此時,在使分離抽吸件9從抽吸件主體10分離的狀態(tài)下,點亮設置于分離抽吸件 9的照明部的LED22。而且,從分離抽吸件9的下表面吸氣口 13的壁面經(jīng)由透鏡18來照射 分離抽吸件9的前方。由此,能夠一邊始終用LED22的光照射被除塵面一邊進行除塵。
[0035] 也就是說,在本實施方式中,將照射分離抽吸件9的前方位置的照明部配置在分 離抽吸件9。由此,能夠與延長管4的角度無關地,始終穩(wěn)定地通過照明部來照明被除塵面 的除塵方向而進行除塵。
[0036] 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面對分離抽吸件9的下表面吸氣口 13,在下表面吸氣口 13 的壁面等配置有照明部。因此,照明部的透鏡18不與被除塵面等進行接觸。由此,能夠防 止透鏡18的外表面損傷。并且,能夠防止由分離抽吸件9與被除塵面進行接觸導致的對照 明部的碰撞直接傳輸?shù)秸彰鞑俊F浣Y果,能夠提高照明部的可靠性。
[0037] 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在將分離抽吸件9安裝到抽吸件主體10的狀態(tài)下,在用于 安裝分離抽吸件9的抽吸件主體10的安裝部9a形成的凸部19被嵌入到由分離抽吸件9 的下表面吸氣口 13形成的凹部。此時,抽吸件主體10的凸部19的上表面以及與連接管8 連通的分離抽吸件9內的吸氣通路的下表面大致成為相等(包含相等)的高度。另外,分 離抽吸件9的下表面吸氣口 13的周緣20與凸部19接近并相對置。也就是說,在將分離抽 吸件9安裝到抽吸件主體10的狀態(tài)下,照明部的透鏡18被抽吸件主體10的凸部19覆蓋。 因此,在使用通常的抽吸件主體10進行除塵的情況下,能夠防止由抽吸的灰塵等導致透鏡 18的外表面損傷。
[0038] 并且,能夠縮小形成于分離抽吸件9內的吸氣通路內部的落差和分離抽吸件9的 吸氣通路與凸部19之間的間隙。由此,使流過分離抽吸件9內的吸氣通路的吸入氣流順利 地通過而能夠抑制產(chǎn)生湍流。其結果,能夠使由湍流引起的噪音的產(chǎn)生以及由間隙引起的 集塵性的降低防患于未然。
[0039] 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使透鏡18的外表面形成為與下表面吸氣口 13的周緣20 大致同一面(包含同一面)或者向比下表面吸氣口 13的周緣20更靠下表面吸氣口 13側 稍微突出。由此,能夠防止在透鏡18的外表面以及透鏡18的外表面與下表面吸氣口 13的 周緣20之間積存細塵。并且,即使在透鏡18的表面附著有細塵的情況下,使用者也能夠容 易地進行除塵。另外,例如在僅使用分離抽吸件9來進行除塵的情況下,能夠通過從分離抽 吸件9的吸氣口抽吸的吸入氣流來對附著于透鏡18的外表面的灰塵等進行除塵。
[0040] 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將印刷電路板21配置于用遮壁25大致進行密封(包含密 封)的印刷電路板收納部21a。由此,能夠防止灰塵進入到照明部的內部。
[0041] 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以覆蓋照明部的LED22的外周的方式壓入構成灰塵進入 防止部的灰塵進入防止體26的一端側,使灰塵進入防止體26的另一端側與透鏡18和透鏡 18的周緣的分離抽吸件9進行密接來進行設置。因此,能夠防止灰塵從透鏡18與透鏡18 的周緣之間進入到LED22側。由此,能夠防止照明部的LED22的亮度降低,從而能夠長時間 地以穩(wěn)定的光量的光照明被除塵面。
[0042] 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在位于照明部下方的下蓋24的外廓底面配置有絨布27作 為緩沖材料。因此,能夠降低使用分離抽吸件9進行除塵時的對照明部的碰撞。由此,防止 由碰撞等引起照明部產(chǎn)生故障,從而能夠提高照明部的可靠性。
[0043] 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能夠使分離抽吸件9容易地從抽吸件主體10分離。因此, 在使分離抽吸件9分離的狀態(tài)下,能夠使用設置于分離抽吸件9的照明部,一邊照明窄暗的 場所一邊進行除塵。由此,能夠得到可用性良好的電動吸塵器。
[0044] 此外,在本實施方式中,以面對構成吸氣口的下表面吸氣口 13地形成照明部的例 子進行了說明,但是并不限定于此。例如,如果是能夠朝向要除塵的分離抽吸件9的前方照 射光而在將分離抽吸件9安裝到抽吸件主體10的狀態(tài)下照明部被抽吸件主體10覆蓋的位 置,也可以將照明部設置于其它任意的位置。具體地說,也可以設置于分離抽吸件9的例如 前端吸氣口 12的前端位置,能夠得到相同的作用和效果。
[0045] 如上所述,本發(fā)明的電動吸塵器具備抽吸件主體以及裝卸自如地設置于抽吸件主 體的分離抽吸件,其中,上述抽吸件主體具有用于抽吸灰塵的開口部。分離抽吸件具有照明 部,該照明部向分離抽吸件的前方照射光。照明部也可以具有被配置于在將分離抽吸件安 裝到抽吸件主體的狀態(tài)下被抽吸件主體覆蓋的位置的結構。
[0046] 由此,能夠使用設置于分離抽吸件的照明部,一邊對間隙等暗的場所照射光一邊 進行除塵。另外,向分離抽吸件的前方照射光,因此能夠與延長管的角度無關地,始終照明 除塵方向。并且,在將分離抽吸件安裝到抽吸件主體的狀態(tài)下,照明部被抽吸件主體覆蓋。 因此,在僅使用抽吸件主體進行除塵的情況下,照明部不會與被除塵面等障礙物接觸。其結 果,抑制照明部的損傷,從而能夠維持穩(wěn)定的性能。
[0047] 另外,本發(fā)明的電動吸塵器的分離抽吸件在與抽吸件主體連接的連接部端面具有 凹部,也可以面對凹部配置照明部。由此,在僅使用分離抽吸件進行除塵的情況下,能夠防 止照明部的透鏡等的外表面損傷。并且,能夠防止對照明部的直接碰撞,從而降低碰撞。其 結果,能夠提高照明部的可靠性。
[0048] 另外,本發(fā)明的電動吸塵器也可以構成為:抽吸件主體具有被嵌入到分離抽吸件 的凹部的凸部,凸部覆蓋照明部的外表面。由此,在使用抽吸件主體進行除塵的情況下,通 過凸部來防止所抽吸的灰塵等對透鏡的碰撞,從而能夠防止照明部的透鏡等的外表面損 傷。
[0049] 另外,本發(fā)明的電動吸塵器的照明部也可以至少由發(fā)光源和透鏡構成。由此,能夠 實現(xiàn)小型且緊湊的結構的照明部。并且,能夠通過透鏡來有效地控制從發(fā)光源照射的光的 范圍。
[0050] 另外,在本發(fā)明的電動吸塵器中,面對分離抽吸件的吸氣口地設置照明部,也可以 將面對吸氣口的透鏡的表面配置成與吸氣口的周緣大致同一面或者向吸氣口側突出。由 此,在使用抽吸件主體進行除塵的情況下,能夠防止在透鏡的外表面與透鏡的周緣積存細 塵。并且,即使在透鏡的外表面被弄臟的情況下也能夠容易地進行除塵。另外,在僅使用分 離抽吸件進行除塵的情況下,能夠通過除塵時的吸入氣流,不費事地對透鏡的外表面進行 除塵。
[0051] 另外,本發(fā)明的電動吸塵器也可以在透鏡與發(fā)光源的周緣之間設置防止灰塵進入 的灰塵進入防止部。由此,能夠防止灰塵進入到照明部的發(fā)光源側。其結果,能夠抑制照明 部的亮度降低。
[0052] 另外,在本發(fā)明的電動吸塵器中,也可以將照明部的發(fā)光源安裝到印刷電路板,將 印刷電路板配置于分離抽吸件的印刷電路板收納部。由此,能夠防止灰塵進入到照明部。并 且,能夠減少由照明部的靜電引起的誤動作。
[0053] 另外,本發(fā)明的電動吸塵器還可以在分離抽吸件的照明部的下方位置設置緩沖材 料。由此,能夠降低對在通過分離抽吸件進行除塵時對照明部施加的碰撞。其結果,提高照 明部的可靠性。
【權利要求】
1. 一種電動吸塵器,具備: 抽吸件主體,其具有用于抽吸灰塵的開口部;以及 分離抽吸件,其裝卸自如地設置于上述抽吸件主體, 其中,上述分離抽吸件具有向上述分離抽吸件的前方照射光的照明部, 上述照明部配置于在將上述分離抽吸件安裝到上述抽吸件主體的狀態(tài)下被上述抽吸 件主體覆蓋的位置。
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分離抽吸件配置成在與上述抽吸件主體相連接的連接部端面具有凹部并使上述 照明部面對上述凹部。
3. 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抽吸件主體具有嵌入到上述分離抽吸件的上述凹部的凸部,上述凸部覆蓋上述照 明部的外表面。
4.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照明部至少由發(fā)光源和透鏡構成。
5. 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將上述照明部設置成面對上述分離抽吸件的吸氣口,將面對上述吸氣口的上述透鏡的 表面配置成與上述吸氣口的周緣大致同一面或者向上述吸氣口側突出。
6. 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照明部還在上述透鏡與上述發(fā)光源的周緣之間設置有用于防止進入灰塵的灰塵 進入防止部。
7. 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照明部的上述發(fā)光源被安裝于印刷電路板,將上述印刷電路板配置于上述分離抽 吸件的印刷電路板收納部。
8.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分離抽吸件的上述照明部的下方位置還配置有緩沖材料。
【文檔編號】A47L9/30GK104116464SQ201410172055
【公開日】2014年10月29日 申請日期:2014年4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4月26日
【發(fā)明者】藤原保史, 羽田野剛, 藤田孝一, 金玟洙 申請人:松下電器產(chǎn)業(yè)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