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接電構造的發(fā)光積木及其供電座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發(fā)光積木,更具體地涉及一種具接電構造且在插楔時同時構成電 源連接,從而對內部發(fā)光組件供電的發(fā)光積木。
背景技術:
隨著科技與工業(yè)的快速發(fā)展,新興的玩具相較于傳統(tǒng)兒童玩具提供了更活潑生動 的娛樂效果。盡管如此,某些傳統(tǒng)兒童玩具仍深獲家長及幼兒的青睞,例如積木即是一個顯 著的例子。積木是一種用來訓練幼兒手眼協(xié)調能力的玩具,由于玩法沒有一定的規(guī)則,因而 可以促進幼兒的創(chuàng)造力。積木的形狀有很多種,可以由幼兒選擇使用不同形狀的積木來拼 組出需要的型體,因此可以幫助幼兒發(fā)揮其想象力,而兼具娛樂與益智效果,故其至今仍廣 受歡迎。如上所述,就積木本身而言原已具備寓教于樂的效果,但在形式上應可更為生動, 以吸引幼兒注意,進而促使幼兒愿意甚至喜歡拼組積木。例如讓積木可以發(fā)光,透過會發(fā)光 的設計,很容易地即可引起幼兒的注目。然而積木是簡易拼組玩具,如何讓構造不過于復 雜,又可達到令積木發(fā)光的目的,則有待開發(fā)一積極可行的技術方案。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接電構造的發(fā)光積木,可在拼組堆砌積木時,在各 積木之間構成電源傳輸通道,并點亮積木內部安裝的光源,以進一步提升積木的娛樂效果。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具接電構造的發(fā)光積木,包括一積木塊,呈中空狀并具備透光性,該積木塊具有一頂部及一底部,該頂部上形成 有至少兩個向上突出的環(huán)狀插楔部,該底部形成有至少兩個楔孔,該楔孔對應于頂部的插 楔部;至少兩個接電模塊,分設于該積木塊內,每一接電模塊包括有一正極導電件及一 負極導電件,該正導電件兩端分別形成一第一正極接觸部及一第二正極接觸部,該負導電 件兩端分別形成一第一負極接觸部及一第二負極接觸部,該正、負極接觸部分別位于積木 塊上的插楔部、楔孔內側;至少一個發(fā)光組件,設于該積木塊內,該發(fā)光組件與一個以上接電模塊的正、負導 電件連接;當積木塊的插楔部、楔孔相互插楔時,一積木塊的插楔部插入另一積木塊的楔孔 時,插楔部內的第一正極、負極接觸部將分別與楔孔內側的第二正極、負極接觸部構成電接 觸,從而構成一電源供應通道,當其中一積木塊與電源連接或直接內設電源,則所有相互堆 砌且構成電連接的積木塊均可點亮內部的發(fā)光組件,從而在堆砌積木之余可增進其視覺效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發(fā)光積木供電座,用以對積木塊供應電源。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發(fā)光積木供電座,主要是在一中空狀的供電座頂部形成有一個以上的插楔部,該插楔部與上述積木塊底部所設的楔孔匹配,該供電座 上的插楔部內分設有一正電極片及一負電極片,該正、負電極片分別與一個以上的電池連 接,供分別對應于積木塊底部所設楔孔內側的第二正極、負極接觸部;該供電座所設電池的電力可經(jīng)由其正、負電極片送至積木塊內的接電模塊,進而 對積木塊內設的發(fā)光組件供電,并使其發(fā)光。通過以下的描述并結合附圖,本發(fā)明將變得更加清晰,這些附圖用于解釋本發(fā)明 的實施例。
線路圖。
部
部
圖1為本發(fā)明第一較佳實施例的立體圖。 圖2為本發(fā)明第一較佳實施例另一角度的立體圖。 圖3為本發(fā)明第一較佳實施例的剖視圖。 圖4A 4C為本發(fā)明第一較佳實施例各接電模塊與發(fā)光:
圖5為本發(fā)明第一較佳實施例的組合剖視圖。 圖6為本發(fā)明第二較佳實施例的剖視圖。 圖7為本發(fā)明第二較佳實施例的組合剖視圖。 圖8為本發(fā)明第三較佳實施例的立體圖。 圖9為本發(fā)明第四較佳實施例的立體圖。 圖中各附圖標記說明如下 10,10,積木塊 20固定柱 21正導電件極管間不同連接方式的
22負導電件
31 34 42 51
發(fā)光二極管 開關
正電極片 正導電件
521第一負極接觸部
11插楔部 201上固定部 211第一正極接觸部
221第一負極接觸部
32電路板 40供電座 43負電極片 511上接電銷 522第二負極接觸部
12楔孔 202下固定部 212第二正極接觸
222第二負極接觸
33導線 41插楔部 50固定柱 512下接電銷
具體實施例方式現(xiàn)在參考附圖描述本發(fā)明的實施例,附圖中類似的元件標號代表類似的元件。關于本發(fā)明的一較佳實施例,請參閱圖1、圖2所示,主要是使得一積木塊10呈中 空狀并具備透光性,在本實施例中,該積木塊10為矩形立方體而具有一頂部及一底部,該 頂部上形成有至少兩個向上突出的環(huán)狀插楔部11,該底部形成有至少兩個楔孔12,該楔孔 12的孔徑與位置對應于頂部的插楔部11 ;在本實施例中,該積木塊10的頂部共形成有四個 呈矩陣對稱排列的插楔部11,該積木塊10底部也形成四個楔孔12,其排列形式與頂部的插楔部11相同。再請參閱圖3所示,該積木塊10內設有至少兩個接電模塊,該接電模塊的數(shù)量匹 配于插楔部11的數(shù)量,因此本實施例中,積木塊10內計設有四個接電模塊,每一接電模塊 分別在一絕緣的固定柱20內外分設有一正極導電件21及一負極導電件22,在本實施例中, 該固定柱20的上下端分別形成有一上固定部201及一下固定部202,其中,該上固定部201 呈圓盤狀,該固定柱20在上固定部201以上的部穿出于積木塊10的頂部,而上固定部201 擋止于積木塊10的內頂面;固定柱20的下固定部202由固定柱20下端的徑壁向外延伸, 用以固定負極導電件22之用;該正導電件21兩端分別形成一第一正極接觸部211及一第二正極接觸部212,在 本實施例中,該正導電件21的本體呈細桿狀,其以軸向穿設在固定柱20內,而正導電件21 一端的第一正極接觸部211呈平板狀且位于固定柱20的頂面上,第二正極接觸部212呈螺 旋狀,其突出于固定柱20的底面,而位于積木塊10的楔孔12內側。該負導電件22兩端分別形成一第一負極接觸部221及一第二負極接觸部222,在 本實施例中,該負導電件22的本體呈狹長板片狀,其一端的第一負極接觸部221呈碗狀, 具有一外環(huán)壁、一內環(huán)壁及一位于內、外環(huán)壁間的底部,其外環(huán)壁的外徑適匹配于積木塊10 上插楔部11的內徑,進而貼靠在插楔部11的內壁上,第一負極接觸部221呈中空狀,供套 設在固定柱20的上端,本實施例中是在第一負極接觸部221的中央形成一通孔,而其內環(huán) 壁沿通孔孔徑向上延伸,該內環(huán)壁的內徑匹配于固定柱20的外徑,使第一負極接觸部221 得以套設在固定柱20的上端,進而對固定柱20上端構成定位。負導電件22的第二負極接 觸部222經(jīng)彎折而構成一彈片狀,其位于積木塊10上的楔孔12孔緣內側上方處。再者,所述積木塊10內設有一個以上的發(fā)光組件,該發(fā)光組件分別與上述各接電 模塊的正、負導電件21、22連接;在本實施例中,該發(fā)光組件由發(fā)光二極管31構成,該發(fā)光 二極管31設于一電路板32上,該電路板32上設有一組以上的導線33,以透過導線33與一 個以上接電模塊的正、負導電件21、22連接,其一可行的連接方式如圖4A所示,各接電模塊 的正、負導電件21、22以并聯(lián)方式與電路板32上的發(fā)光二極管31連接,因此任一個接電模 塊的正、負導電件21、22接上電源,均可點亮電路板32上的發(fā)光二極管31。所述發(fā)光二極管31的數(shù)量及與各接電模塊正、負導電件21、22的連接方式除如前 述外,也可以如下所述請參閱圖4B所示,前述各接電模塊的正、負導電件21、22各自獨立地連接一發(fā)光 二極管31,以前述實施例為例,該積木塊10內設有四個接電模塊,因此積木塊10內設有四 個發(fā)光二極管31,而當積木塊10任一接電模塊的正、負導電件21、22接通電源,將點亮對應 連接的發(fā)光二極管31。請參閱圖4C所示,前述各接電模塊的正、負導電件21、22成對并聯(lián),且分別與一發(fā) 光二極管31連接,以前述實施例為例,該積木塊10內設有四個接電模塊,且兩兩成對地使 其正、負導電件21、22相互并聯(lián),而成對并聯(lián)的正、負導電件21、22又分別與一發(fā)光二極管 31連接,因此積木塊10內設有二個發(fā)光二極管31 ;當積木塊10其中一接電模塊的正、負導 電件21、22接通電源,將點亮對應連接的發(fā)光二極管31,但不會點亮另一組接電模塊連接 的發(fā)光二極管31。另外,為提供發(fā)光組件所需電源,可在其中一積木塊10內部設置電源,主要是在該積木塊10內設有一個以上的電池(圖中未示),該電池可設在電路板32,電路板32底面 進一步設有一開關擬,該開關34負責發(fā)光二極管31與導線33、電池間的通斷,用以控制該 電池的供電與否;且開關34的位置可相對于積木塊10底部的其中一個楔孔12,以方便使 用者透過楔孔12操作該開關34。除前述供電方式外,積木塊10可與一具備匹配插楔及接電構造的供電座40接合 以取得電源。如圖5所示,該供電座40上具有與前述積木塊10底部所設楔孔12匹配的插 楔部41,插楔部41內分設有一正電極片42及一負電極片43,該正、負電極片42、43的形式 可與積木塊10插楔部11內所設第一正極、負極接觸部211,221相同,正、負電極片42、43 分別與一個以上的電池(圖中未示)連接;當前述積木塊10以其楔孔12套楔于供電座40 的插楔部41時,楔孔12內側的第二正極、負極接觸部212,222均分別與供電座40上的正、 負電極片42、43構成電接觸,因此,供電座40的電池電力可經(jīng)由正、負電極片42、43送至積 木塊10內的接電模塊,進而對積木塊10內設電路板32上的發(fā)光二極管31供電,使發(fā)光二 極管31供電。當積木塊10上插楔另一積木塊10’時,積木塊10除受供電座40供電外,本身的 接電模塊也構成一電力傳輸媒介,使供電座40得以透過積木塊10對另一積木塊10’供電。利用前述設計,當使用者堆砌積木塊10,積木塊10上的任一插楔部11與另一積木 塊10’上的任一楔孔12結合時,隨即接上電源并點亮內部的發(fā)光二極管31,因此可增進拼 組積木時的樂趣,同時也可提升積木拼組后的視覺效果。關于本發(fā)明的又一較佳實施例,請參閱圖6、圖7所示,其基本架構與前一實施例 大致相同,不同處在于該接電模塊上所設正、負導電件的形式在本實施例中,積木塊10內部所設的接電模塊主要是在一固定柱50上分設一正、 負導電件51、52,該固定柱50呈中空狀,又正導電件51主要由一上接電銷511、一下接電銷 512及一彈簧513所組成,該上、下接電銷511、512的一端分別穿出固定柱50的兩端部以 分別構成第一、第二正極接觸部,其另一端分別為彈簧513的兩端所抵掣,因此除構成電性 連接,并賦予上、下接電銷511、512 —伸縮彈性;而彈簧513并與電路板32上的發(fā)光二極管 31構成電連接。負導電件52的一端形成一簧圈狀的第一負極接觸部521,該第一負極接觸部521 的簧圈圓徑由上朝下遞減而呈倒錐狀,且位于上接電銷511的外圍;再者,負導電件52的另 一端彎折構成一彈片狀的第二負極接觸部522,負導電件52的另端部并與電路板32上的發(fā) 光二極管31構成電連接;至于各接電模塊正、負導電件51、52連接發(fā)光二極管31的方式仍可分別如圖 4A 圖4C所示。同樣的,當使用者堆砌積木塊10,積木塊10上的任一插楔部11與另一積木塊10’ 上的任一楔孔12結合時,上層積木塊10’的下接電銷512、第二負極接觸部522將分別與下 層積木塊10的上接電銷511、第一負極接觸部521對應接觸,以構成電源回路,進而點亮內 部對應連接的發(fā)光二極管31。前述積木塊除可為矩形立方體外,也可為其它的幾何形狀,積木塊上的插楔部數(shù) 量也可調整,如圖8、圖9所示的積木塊10呈長方形立方體,其頂部分別形成有二個、八個的 插楔部11,至于其內部構造則與前一實施例相同。
7
以上結合最佳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描述,但本發(fā)明并不局限于以上揭示的實施 例,而應當涵蓋各種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本質進行的修改、等效組合。
權利要求
1.一種具接電構造的發(fā)光積木,包括一積木塊,呈中空狀并具備透光性,該積木塊具有一頂部及一底部,該頂部上形成有至 少兩個向上突出的插楔部,該底部形成有至少兩個楔孔,該楔孔對應于頂部的插楔部;至少兩個接電模塊,分設于該積木塊內,每一接電模塊包括有一正導電件及一負導電 件,該正導電件兩端分別形成一第一正極接觸部及一第二正極接觸部,該負導電件兩端分 別形成一第一負極接觸部及一第二負極接觸部,該正、負極接觸部分別位于積木塊上的插 楔部、楔孔內側;至少一個發(fā)光組件,設于該積木塊內,該發(fā)光組件與至少一個接電模塊的正、負導電件 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接電構造的發(fā)光積木,其特征在于,該接電模塊具有一固定 柱,該正導電件及該負導電件設于該固定柱,且該正、負導電件相分離。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接電構造的發(fā)光積木,其特征在于,該正導電件一端的第一 正極接觸部位于固定柱的頂面上,第二正極接觸部突出于固定柱的底面。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接電構造的發(fā)光積木,其特征在于,該負導電件一端的第一 負極接觸部具有一外環(huán)壁,外環(huán)壁的外徑適匹配于積木塊上的插楔部的內徑,該外環(huán)壁位 于插楔部的內壁上,第一負極接觸部呈中空狀且套設在固定柱的上端。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具接電構造的發(fā)光積木,其特征在于,該接電模塊的固定柱的 上下端分別形成有一上固定部及一下固定部,該上固定部呈圓盤狀,該固定柱在上固定部 以上的部位穿出于積木塊的頂部,而上固定部適擋止于積木塊的內頂面;固定柱的下固定 部由固定柱下端的徑壁向外延伸,用以固定負極導電件。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接電構造的發(fā)光積木,其特征在于,該接電模塊的正導電件 主要由一上接電銷、一下接電銷及一彈簧所組成,該上、下接電銷的一端分別穿出固定柱的 兩端部以分別構成第一、第二正極接觸部,該上、下接電銷的另一端分別為彈簧的兩端所抵 掣;該負導電件的一端形成一簧圈狀的第一負極接觸部,該第一負極接觸部的簧圈圓徑由 上朝下遞減而呈倒錐狀,且位于第一正極接觸部的外圍;負導電件的另一端彎折構成一彈 片狀的第二負極接觸部。
7.如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具接電構造的發(fā)光積木,其特征在于,各接電模塊是 以其正、負導電件相互并聯(lián),且與發(fā)光組件連接;該發(fā)光組件由發(fā)光二極管構成,該發(fā)光二極管設于一電路板上。
8.如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具接電構造的發(fā)光積木,其特征在于,各接電模塊的 正、負導電件各自獨立地與一發(fā)光組件連接;該發(fā)光組件由發(fā)光二極管構成,該發(fā)光二極管設于一電路板上。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具接電構造的發(fā)光積木,其特征在于,該積木塊內設有一個以 上的電池,電路板的底面設有一開關,供控制發(fā)光二極管與電池間的通斷;該開關的位置相對于積木塊底部的其中一個楔孔。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具接電構造的發(fā)光積木,其特征在于,該積木塊內設有一個以 上的電池,電路板的底面設有一開關,供控制發(fā)光二極管與電池間的通斷;該開關的位置相對于積木塊底部的其中一個楔孔。
11. 一種發(fā)光積木供電座,主要是在一中空狀的供電座頂部形成有一個以上的插楔部, 該插楔部與權利要求1至10任一項所述的積木塊底部所設的楔孔匹配,供電座上的插楔部 內分設有一正電極片及一負電極片,該正、負電極片分別與一個以上的電池連接,供分別對 應于積木塊底部所設楔孔內側的第二正極、負極接觸部。
全文摘要
一種具接電構造的發(fā)光積木及其供電座,包括一中空積木塊,該積木塊具有一頂部及一底部,該頂部上形成有二個以上向上突出的環(huán)狀插楔部,其底部形成有二個以上的楔孔,該楔孔對應于頂部的插楔部;積木塊內設有二個以上的接電模塊,該接電模塊主要為以一固定柱分設有一正極導電件及一負極導電件,該正、負導電件之間設有一個以上的發(fā)光組件,正、負導電件之間兩端分別形成第一、第二正極接觸部及第一、第二負極接觸部,該正、負極接觸部分別位于積木塊上的插楔部、楔孔內側,當積木塊的插楔部、楔孔相互插楔后,即同時構成電源連接,并可點亮內部的發(fā)光組件。
文檔編號A63H33/26GK102114352SQ201010617319
公開日2011年7月6日 申請日期2010年12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12月31日
發(fā)明者林嘉彥 申請人:東莞和佳塑膠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