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室內排球網(wǎng)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室內排球網(wǎng)。
背景技術:
目前的室內排球網(wǎng)的兩側的上部和下部分別設有連接繩,由于這些連接繩直接平行于兩側的排球柱連接,由于沒有斜角的連接繩與排球柱連接,長期使用后排球網(wǎng)連接的位置產生變化,從而導致排球網(wǎng)不能正常使用,另外由于連接繩長期直接與排球柱連接,導致連接繩長期磨損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室內排球網(wǎng),它不但連接效果好,保證排球網(wǎng)的正常使用,而且可以避免連接繩損壞。本發(fā)明采用了以下技術方案一種室內排球網(wǎng),它包括排球網(wǎng),在排球網(wǎng)的兩側拉繩組,拉繩組包括上拉繩組、中角繩和下拉繩組,上拉繩組位于排球網(wǎng)側面的上部,上拉繩組包括上拉繩,上拉繩上連接有掛鉤,在上拉繩下面設有若干根向下傾斜的上角繩,中角繩位于排球網(wǎng)側面的中部,下拉繩組位于排球網(wǎng)側面的下部,下拉繩組包括下拉繩,在下拉繩下面設有若干根向上傾斜的下角繩。所述的上拉繩包括保護套和鋼絲繩,保護套套在鋼絲,保護套包括內層和外層,內層為芳綸層,外層為滌綸層或錦綸層。所述的上角繩和下角繩與排球網(wǎng)的連接處分別鉚合有兩個銅扣。所述的排球網(wǎng)的上部和下部都采用折邊縫制。本發(fā)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發(fā)明上拉繩組的上拉繩下面設有若干根向下傾斜的上角繩,中角繩位于排球網(wǎng)側面的中部,下拉繩組的下拉繩下面設有若干根向上傾斜的下角繩,這樣不但連接效果好,避免排球網(wǎng)滑脫,從而保證排球網(wǎng)的正常使用。本發(fā)明的上拉繩包括保護套和鋼絲繩,保護套套在鋼絲,保護套包括內層和外層,內層為芳綸層,外層為滌綸層或錦綸層,可以避免連接繩損壞。
圖I為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在圖I中,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室內排球網(wǎng),它包括排球網(wǎng)1,排球網(wǎng)I的上部和下部都采用折邊縫制,在排球網(wǎng)I的兩側拉繩組,拉繩組包括上拉繩組、中角繩5和下拉繩組,上拉繩組位于排球網(wǎng)I側面的上部,上拉繩組包括上拉繩2,上拉繩2上連接有掛鉤3,上拉繩2包括保護套和鋼絲繩,保護套套在鋼絲,保護套包括內層和外層,內層為芳綸層,外層為滌綸層或錦綸層,在上拉繩2下面設有兩根向下傾斜的上角繩4,上角繩4與排球網(wǎng)I的連接處分別鉚合有兩個銅扣,中角繩5位于排球網(wǎng)I側面的中部,下拉繩組位于排球網(wǎng)I側面的下部,下拉繩組包括下拉繩6,在下拉繩6下面設有若干根向上傾斜的下角繩7,下角繩7與 排球網(wǎng)I的連接處分別鉚合有兩個銅扣,上角繩4和下角繩7與排球網(wǎng)I的連接處分別鉚合有兩個銅扣。
權利要求
1.一種室內排球網(wǎng),其特征是它包括排球網(wǎng)(1),在排球網(wǎng)(I)的兩側拉繩組,拉繩組包括上拉繩組、中角繩(5)和下拉繩組,上拉繩組位于排球網(wǎng)(I)側面的上部,上拉繩組包括上拉繩(2),上拉繩(2)上連接有掛鉤(3),在上拉繩(2)下面設有若干根向下傾斜的上角繩(4),中角繩(5)位于排球網(wǎng)(I)側面的中部,下拉繩組位于排球網(wǎng)(I)側面的下部,下拉繩組包括下拉繩(6 ),在下拉繩(6 )下面設有若干根向上傾斜的下角繩(7 )。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室內排球網(wǎng),其特征是所述的上拉繩(2)包括保護套和鋼絲繩,保護套套在鋼絲,保護套包括內層和外層,內層為芳綸層,外層為滌綸層或錦綸層。
3.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室內排球網(wǎng),其特征是所述的上角繩(4)和下角繩(7)與排球網(wǎng)(I)的連接處分別鉚合有兩個銅扣。
4.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室內排球網(wǎng),其特征是所述的排球網(wǎng)(I)的上部和下部都采用折邊縫制。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室內排球網(wǎng),它包括排球網(wǎng)(1),在排球網(wǎng)(1)的兩側拉繩組,拉繩組包括上拉繩組、中角繩(5)和下拉繩組,上拉繩組位于排球網(wǎng)(1)側面的上部,上拉繩組包括上拉繩(2),上拉繩(2)上連接有掛鉤(3),在上拉繩(2)下面設有若干根向下傾斜的上角繩(4),中角繩(5)位于排球網(wǎng)(1)側面的中部,下拉繩組位于排球網(wǎng)(1)側面的下部,下拉繩組包括下拉繩(6),在下拉繩(6)下面設有若干根向上傾斜的下角繩(7)。本發(fā)明不但連接效果好,保證排球網(wǎng)的正常使用,而且可以避免連接繩損壞。
文檔編號A63B61/04GK102755721SQ201210221448
公開日2012年10月31日 申請日期2012年6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6月30日
發(fā)明者陳瞞 申請人:陳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