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簡易型戶外坐式臂力鍛煉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戶外用身體鍛煉器械,尤其涉及一種戶外臂力鍛煉器。
背景技術:
坐式臂力鍛煉器械多使用于室內(nèi),通常結構比較復雜,價格也比較昂貴,而戶外的坐式臂力鍛煉器以自身重量作為鍛煉載體的較多,且結構同樣較為復雜,價格也偏高。
實用新型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且經(jīng)久耐用的戶外坐式臂力鍛煉器。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簡易型戶外坐式臂力鍛煉器,包括一和地面固接的立柱及固接于立柱下側(cè)的座椅,所述的座椅前部設有一擋板,所述的立柱上部通過一和立柱連接的延伸塊連接有兩根平行排列、且和立柱垂直的連接桿,兩根連接桿頭部各自通過轉(zhuǎn)動銷連接有一上部帶重塊、下部帶手柄的杠桿式轉(zhuǎn)動桿;所述的重塊同時和延伸塊相接觸。作為改進,所述的的重塊外側(cè)設有一橡膠塊。作為進一步改進,所述的手柄上通過扭簧還連接有一握力鍛煉桿。采用以上的技術措施后,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優(yōu)點:鍛煉者可坐在座椅上,兩手握住手柄將杠桿式轉(zhuǎn)動桿向內(nèi)拉,則杠桿式轉(zhuǎn)動桿通過轉(zhuǎn)動銷以杠桿原理將作為負重載體的重塊向外側(cè)拉,以此來鍛煉手臂力量;在進行該運動時,兩腳要蹬住擋板,以防止身體前傾;重塊外側(cè)所設的橡膠塊可使重塊碰觸延伸塊時有緩沖的作用,且能降低碰觸時的聲音;手柄上通過扭簧所設的握力鍛煉桿還可讓鍛煉者鍛煉兩手的握力。
圖1所示的是本實用新型的側(cè)面外觀結構圖。圖2所示的是本實用新型的正面外觀結構圖。其中:1、立柱;2、座椅;3、擋板;4、連接桿;5、轉(zhuǎn)動銷;6、重塊;7、手柄;8、杠桿式轉(zhuǎn)動桿;9、橡膠塊;10、扭簧;11、握力鍛煉桿;12、延伸塊。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地說明。由圖1和圖2可知,該簡易型戶外坐式臂力鍛煉器包括一和地面固接的立柱I及固接于立柱I下側(cè)的座椅2,在座椅2前部設有擋板3,立柱I上部通過一和立柱I連接的延伸塊12連接有兩根平行排列、且和立柱I垂直的連接桿4,兩根連接桿4頭部各自通過轉(zhuǎn)動銷5連接有一上部帶重塊6、下部帶手柄7的杠桿式轉(zhuǎn)動桿8 ;該重塊6同時和延伸塊12相接觸,在重塊6外側(cè)設有一橡膠塊9 ;在手柄7上通過扭簧10還連接有一握力鍛煉桿11。[0013]本實用新型的戶外坐式臂力鍛煉器是這樣使用的:鍛煉者可坐在座椅2上,兩手握住手柄7將杠桿式轉(zhuǎn)動桿8向內(nèi)拉,則杠桿式轉(zhuǎn)動桿8通過轉(zhuǎn)動銷5以杠桿原理將作為負重載體的重塊6向外側(cè)拉,以此來鍛煉手臂力量;在進行該運動時,兩腳要蹬住擋板3,以防止身體前傾;重塊6外側(cè)所設的橡膠塊9可使重塊6碰觸延伸塊時12時有緩沖的作用,且能降低碰觸時的聲音;手柄7上通過扭簧10所設的握力鍛煉桿11還可讓鍛煉者鍛煉兩手的握力。實際制造時,本實用新型的坐式臂力鍛煉器除了橡膠塊為非金屬外,其余部件皆為金屬材質(zhì)。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變型,這些改進和變型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簡易型戶外坐式臂力鍛煉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和地面固接的立柱及固接于立柱下側(cè)的座椅,所述的座椅前部設有一擋板,所述的立柱上部通過一和立柱連接的延伸塊連接有兩根平行排列、且和立柱垂直的連接桿,兩根連接桿頭部各自通過轉(zhuǎn)動銷連接有一上部帶重塊、下部帶手柄的杠桿式轉(zhuǎn)動桿;所述的重塊同時和延伸塊相接觸。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簡易型戶外坐式臂力鍛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的重塊外側(cè)設有一橡膠塊。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簡易型戶外坐式臂力鍛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手柄上通過扭簧還連接有一握力鍛煉桿。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簡易型戶外坐式臂力鍛煉器,包括一和地面固接的立柱及固接于立柱下側(cè)的座椅,所述的座椅前部設有一擋板,立柱上部通過一和立柱連接的延伸塊連接有兩根平行排列、且和立柱垂直的連接桿,兩根連接桿頭部各自通過轉(zhuǎn)動銷連接有一上部帶重塊、下部帶手柄的杠桿式轉(zhuǎn)動桿;重塊同時和延伸塊相接觸。手柄上通過扭簧還連接有一握力鍛煉桿。本實用新型的最大優(yōu)點是結構簡單、使用方便且經(jīng)久耐用。
文檔編號A63B21/045GK202961706SQ20122056477
公開日2013年6月5日 申請日期2012年10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0月31日
發(fā)明者王京雨 申請人:王京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