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可提高穩(wěn)定性的橢圓機,包含一個機架、一個軸設于該機架的擺動單元、一個軸設于該擺動單元的踏板單元、一個提供所述踏桿產(chǎn)生擺動阻尼的阻尼單元、一個導引單元及一個彈性單元,該橢圓機的特征在于:
該機架,包括一個底座及一個固接于該底座的支撐件,該底座具有一對沿一個橫軸向延伸的導引件;
該擺動單元,包括一對軸設于該支撐件且能相對于該機架產(chǎn)生往復擺動的擺臂,所述擺臂各具有一個樞接于該支撐件的樞接部及一個相反于該樞接部的擺動部;
該踏板單元,包括一對分別樞設于所述擺臂的踏桿,所述踏桿各具有一個樞接于所對應的擺動部的前端部及一個相反于該前端部的后端部;
該阻尼單元,能提供所述踏桿產(chǎn)生擺動阻尼,并具有一個轉輪,該轉輪具有一支軸設于該機架的轉軸;
該導引單元,包括一對連接于轉軸兩端且分設于該轉輪兩側的曲柄及一對分別樞接于所述曲柄的導引架,所述導引架各具有一個能滑動且套設于所述導引件的導輪及一個設于該導輪與所述曲柄之間且供所述踏桿能相對滑動的支撐部,所述支撐部位于所述踏桿的前端部與該后端部之間;
該彈性單元,包括一對分別連接于該機架與所述踏桿之間的彈性件,所述彈性件的彈力使所述踏桿的后端部恒保持朝該底座趨近的趨勢,且使所述踏桿恒保持抵靠于所述支撐部的趨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可提高穩(wěn)定性的橢圓機,其特征在于:該機架的底座具有一個前側及一個相反于該前側的后側,該支撐件位于該前側,所述彈性件為彈力繩,各具有一個連接于該機架的前側的固定端部及一個連接于所對應的踏桿的后端部的拉掣端部。
3.如權利要求1所述可提高穩(wěn)定性的橢圓機,其特征在于:該導引單元的所述導引架還分別具有一支呈彎曲狀的導桿,所述導輪軸設于所述導桿的末端,且所述支撐部呈滾輪狀,且軸設于所述導輪內(nèi)側的該導桿上。
4.如權利要求3所述可提高穩(wěn)定性的橢圓機,其特征在于:該機架的導引件呈長桿狀,該導引單元的所述導輪跨設于所述導引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