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肩周炎術后活動度的鍛煉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件、牽引件和拉手;
所述固定件,用于將該裝置固定在高于鍛煉者身高的位置,下側與所述牽引件連接;
所述牽引件,用于保護和限制鍛煉者肩部的活動度,上側與所述固定件連接,中部或者下側與所述拉手連接;
所述拉手,用于鍛煉者抓持進行肩部的上抬動作,設置至少一個并且設置在所述牽引件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用于肩周炎術后活動度的鍛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手設置兩個以上時,從所述牽引件下側向上等距布設。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一種用于肩周炎術后活動度的鍛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包括U型角鐵和兩個開口,所述U型角鐵扣掛在高處,所述開口水平設置在所述U型角鐵上方。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一種用于肩周炎術后活動度的鍛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牽引件包括第一連接帶和第二連接帶,按扣和不少于一組開孔,所述按扣設置在所述第一連接帶和第二連接帶的一端,所述第一連接帶和第二連接帶在按扣的配合下分別與所述開口連接,所述開孔帶有環(huán)形墊片,所述開孔按照預定的間距對稱設置在所述第一連接帶和第二連接帶上,所述開孔與所述拉手相對應,所述拉手通過螺釘在所述開孔的配合下與所述第一連接帶和第二連接帶連接固定。
5.一種用于肩周炎術后活動度的鍛煉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件、牽引件和拉手;
所述固定件,用于將該裝置固定在高于鍛煉者身高的位置,下側的左右兩端分別與所述牽引件連接;
所述牽引件,用于保護和限制鍛煉者肩部的活動度,兩個牽引件的上側分別與所述固定件連接,中部或者下側分別與所述拉手連接;
所述拉手,用于鍛煉者抓持進行肩部的外展動作,每個牽引件上設置至少一個拉手。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一種用于肩周炎術后活動度的鍛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手設置兩個以上時,從所述每個牽引件下側向上等距布設。
7.根據(jù)權利要求5或6所述一種用于肩周炎術后活動度的鍛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包括U型角鐵和兩個開口,所述U型角鐵扣掛在高處,所述開口水平設置在所述U型角鐵上方。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一種用于肩周炎術后活動度的鍛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牽引件包括第一連接帶和第二連接帶,按扣和不少于一組開孔,所述按扣設置在所述第一連接帶和第二連接帶的一端,所述第一連接帶和第二連接帶在按扣的配合下分別與所述開口連接,所述開孔帶有環(huán)形墊片,所述開孔按照預定的間距對稱設置在所述第一連接帶和第二連接帶上,所述拉手通過螺釘在所述開孔的配合下與所述第一連接帶和第二連接帶連接固定。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肩周炎術后活動度的鍛煉裝置的鍛煉方法,其特征在于,該鍛煉方法為:鍛煉者面向、側向或者背向站立在該裝置前方,上肢抓緊位于牽引帶最下方的拉手,緩慢向上一個拉手移動,當達到鍛煉者極限時,鍛煉者屈膝下蹲斜壓上肢3-5次。
10.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用于肩周炎術后活動度的鍛煉裝置的鍛煉方法,其特征在于,該鍛煉方法為:鍛煉者面向或者背向站立在該裝置前方,上肢分別抓緊位于牽引帶最上方的拉手,兩側上肢同時緩慢向下一個拉手移動,當達到鍛煉者極限時,鍛煉者同時向兩側展開上肢3-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