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健身器材,具體涉及帶減震性能的戶外滑步機。
背景技術:
戶外健身路徑,像一朵朵盛開的花兒,裝點著現(xiàn)代化的城市,但也要科學使用,不然適得其反,既要活動身子骨兒,又要免受傷害,做到兩全其美,才達到了健身的目的。戶外健身器材力的器械設置,目標群體是大眾,它的廣譜性使其具有簡單、易學、見效快的特點。做到人體與機械的和諧統(tǒng)一,才能有效避免盲目操作造成的運動傷害。戶外滑步機作為一種用于心肺功能鍛煉效果很好的器械,它受到不少使用者和專業(yè)人士的喜愛。盡管不同類型的滑步機其質量和運動舒適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別,但這種機器毫無疑問是鍛煉者進行心肺功能鍛煉的有力武器。
滑步機最大的特點就是人體運用它鍛煉時膝關節(jié)是不存在著力點的。采用滑步機鍛煉,不僅能預防、降低、緩解頸椎病、肩周炎及上背部的疼痛,而且避免了跑步時所產生的沖擊力,更好地保護了關節(jié),從而具備更好的安全系數(shù)。滑步機能鍛煉和刺激坐骨神經(jīng)的調節(jié),增強腰部肌肉的耐力和力量,針對臀部、大腿、側腰及小腹部的刺激,達到塑身的效果。傳統(tǒng)的滑步機容易損傷膝蓋,結構復雜,不易安裝與維護。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xiàn)有戶外滑步機的缺點,目的在于提供帶減震性能的戶外滑步機,解決運動過程不舒適,損傷膝蓋,結構復雜,不易安裝與維護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實現(xiàn):
帶減震性能的戶外滑步機,包括搖臂、前支柱、腳架、后支柱、連接桿、后架和減震器;所述搖臂下端與腳架前端活動連接,搖臂上端與前支柱上端活動連接;所述后架與后支柱上端活動連接;所述腳架后端與后架活動連接;所述連接桿前端與前支柱下端連接,連接桿后端與后支柱下端連接;所述減震器固定于后架與后支柱之間??梢詼p小沖擊力從而減小對膝蓋的反作用力,避免使用者因長期使用損傷膝蓋。
進一步的,為了讓使用者雙腳站于本實用新型,所述搖臂和腳架的數(shù)量均為兩個,兩個所述的搖臂分別設于前支柱的兩側,且每個搖臂對應連接一個腳架。
進一步的,為了易于安裝減震器,所述減震器為單筒充氣式減震器,單筒充氣式減震器結構簡單,重量輕,由于單筒充氣式減震器里面充有高壓氮氣,能減少運動沖擊時的震動達到保護膝蓋的效果,并能夠消除噪聲,讓使用者運動時更加的舒適。
進一步的,為了讓戶外滑步機整體結構穩(wěn)固,還包括固定桿,所述固定桿的一端與前支柱連接中央部位,固定桿的另一端與連接桿中央部位連接形成三角形,因為三角形具有穩(wěn)定性,有著穩(wěn)固、堅定、耐壓的特點。
進一步的,為了讓使用者雙手更好用力,所述搖臂上端固定連接有把手。
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的優(yōu)點和有益效果:使用者在運動過程中會更加舒適,且運動過程中不易損傷膝蓋,整體結構簡單,易于安裝與維護。
附圖說明
此處所說明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進一步理解,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限定。在附圖中: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標記及對應的零部件名稱:
1-搖臂,2-前支柱,3-腳架,4-把手,5-固定桿,6-減震器,7-后架,9-連接桿,10-后支柱。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結合實施例和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方式及其說明僅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定。
實施例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帶減震性能的戶外滑步機包括搖臂1、前支柱2、腳架3、后支柱10、連接桿9、后架7和減震器6;所述搖臂1下端與腳架3前端活動連接,搖臂1上端與前支柱2上端活動連接;所述后架7與后支柱10上端活動連接;所述腳架3后端與后架7 活動連接;所述連接桿9前端與前支柱2下端連接,連接桿9后端與后支柱10下端連接;所述減震器6固定于后架7與后支柱10之間??梢詼p小沖擊力從而減小對膝蓋的反作用力,避免使用者因長期使用損傷膝蓋。為了讓使用者雙腳站于本實用新型,搖臂1和腳架3的數(shù)量分別為2,且前支柱2的左右兩邊分別設有一組搖臂1和腳架3。為了易于安裝減震器6,減震器6為單筒充氣式減震器,單筒充氣式減震器結構簡單,重量輕,由于單筒充氣式減震器里面充有高壓氮氣,能減少運動沖擊時的震動達到保護膝蓋的效果,并能夠消除噪聲,讓使用者運動時更加的舒適。為了讓戶外滑步機整體結構穩(wěn)固,還包括固定桿5,所述固定桿5 的一端與前支柱2連接中央部位,固定桿5的另一端與連接桿9中央部位連接形成三角形,因為三角形具有穩(wěn)定性,有著穩(wěn)固、堅定、耐壓的特點。為了讓使用者雙手更好用力,搖臂 1上端固定連接有把手。
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