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玩具,具體地,涉及一種適用于積木人的頸部結構及其玩具。
背景技術:
1、塑料的收縮率是指塑料制件在成型溫度下尺寸與從模具中取出冷卻至室溫后尺寸之差的百分比。它反映的是塑料制件從模具中取出冷卻后尺寸縮減的程度。影響塑料收縮率的因素有:塑料品種、成型條件、模具結構等。不同的高分子材料的收縮率各不相同。其次塑料的收縮率還與塑件的形狀、內部結構的復雜程度、是否有嵌件等有很大的關系。
2、當前的積木人身體配件的制作過程中,尤其是圓柱形結構配件(如頸部等)的制作過程中,假設將其做成實心件,往往會因縮水、形變等出現(xiàn)凹痕產生質量上的瑕疵,為降低縮水帶來的影響,往往采用偷膠的制作方式,將配件的內部掏空,使得整個配件做成薄壁件,薄壁件雖然也存在極微小的縮水,但對外觀質量的影響較小。如圖5、圖6所示,該零件作為人仔的頸部件,上端連接頭部,下端連接其身體部分,該造型需要滿足不論怎么旋轉,脖子需滿足對稱的造型要求,因此無法通過偷膠等方式滿足均勻的壁厚要求,而如果將頸部件做成實心的零件,必然會產生明顯的縮水凹痕、變形等質量瑕疵(圖7中為塑料配件縮水后出現(xiàn)的凹痕),導致頸部件與上、下的連接部分不可避免會產生不均勻的壁厚,影響產品質量。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針對現(xiàn)有技術中的缺陷,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適用于積木人的頸部結構及其玩具。
2、根據(jù)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適用于積木人的頸部結構,包括位于中部的積木體、布置在所述積木體上部的第一拼搭結構以及布置在所述積木體下部的第二拼搭結構;
3、沿軸心方向,所述積木體呈中部內凹兩端外凸的棒狀結構且兩端為對稱的結構;沿軸心方向的周向,所述積木體的外周面呈凹凸相間的外形結構布置,所述積木體的橫截面沿順時針方向從邊部的凹點到下一個凹點形成一個區(qū)域,每個所述區(qū)域中的兩個凹點之間設置一個凸點,所述積木體的橫截面包括n個所述區(qū)域,n為2到10的正整數(shù)。
4、優(yōu)選地,所述積木體的橫截面包括4個所述區(qū)域。
5、優(yōu)選地,所述積木體的橫截面中的任兩個所述區(qū)域呈軸對稱或中心對稱。
6、優(yōu)選地,所述積木體最厚位置的厚度為a,最薄位置的厚度為b,最厚位置與最薄位置的落差為d,則造型優(yōu)化參數(shù)f滿足0.02<f<0.15則在縮水可控的造型優(yōu)化范圍內,其中:
7、
8、優(yōu)選地,所述積木體的最厚位置到最薄位置為平滑過渡的結構。
9、優(yōu)選地,相鄰的兩個凹點或凸點距離橫截面的距離不相等。
10、優(yōu)選地,所述積木體的外周面凹點到凸點呈平滑過渡的外形。
11、優(yōu)選地,所述積木體兩端的棱角處為倒角處理的結構。
12、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拼搭結構為公頭或母頭,所述第二拼搭結構為公頭或母頭。
13、根據(jù)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玩具,包括所述的適用于積木人的頸部結構。
14、優(yōu)選地,包括腰部結構,所述腰部結構包括骨架、能夠拼接在所述骨架后端的后褲件、能夠拼接在所述骨架前端的前褲件以及能夠分別拼接在所述骨架左右兩端的球頭套。優(yōu)選地,骨架的頂部具有第三拼搭結構。優(yōu)選地,第三拼搭結構為公頭或母頭。
15、優(yōu)選地,還包括腰部裝飾件,所述后褲件、前褲件分別拼接在所述骨架上后形成腰褲,所述腰部裝飾件拼接在所述腰褲的外部進而能夠將所述腰褲鎖定。
16、優(yōu)選地,所述前褲件通過拼接后褲件上形成所述腰褲;和/或所述前褲件、后褲件均通過拼接在骨架上形成所述腰褲。
17、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
18、本實用新型通過將脖頸件制作為中間凹兩頭凸的結構,且橫截面的周邊呈凹凸相間的結構,在凹凸的肌理設計上形成了比較明顯的壁厚區(qū)分,在縮水現(xiàn)象發(fā)生時一定程度上引導縮水的方向,與原本的造型形成互補,不會影響產品整體的外觀質量,同時,凹凸的結構設計符合脖頸實際的外形,增強了玩具零件的真實感,既滿足了外形的美觀要求,又能夠使縮水控制在質量要求范圍內,提高了產品的良品率,降低了加工成本。
1.一種適用于積木人的頸部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位于中部的積木體(1)、布置在所述積木體(1)上部的第一拼搭結構(2)以及布置在所述積木體(1)下部的第二拼搭結構(3);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積木人的頸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積木體(1)的橫截面包括4個所述區(qū)域。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適用于積木人的頸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積木體(1)的橫截面中的任兩個所述區(qū)域呈軸對稱或中心對稱。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適用于積木人的頸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積木體(1)最厚位置的厚度為,最薄位置的厚度為,最厚位置與最薄位置的落差為,則造型優(yōu)化參數(shù)滿足0.02<<0.15則在縮水可控的造型優(yōu)化范圍內,其中:?。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適用于積木人的頸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積木體(1)的最厚位置到最薄位置為平滑過渡的結構。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積木人的頸部結構,其特征在于,相鄰的兩個凹點或凸點距離橫截面的距離不相等。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積木人的頸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積木體(1)的外周面凹點到凸點呈平滑過渡的外形。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積木人的頸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積木體(1)兩端的棱角處為倒角處理的結構。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積木人的頸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拼搭結構(2)為公頭或母頭,所述第二拼搭結構(3)為公頭或母頭。
10.一種玩具,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適用于積木人的頸部結構。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玩具,其特征在于,包括腰部結構(4),所述腰部結構(4)包括骨架(41)、能夠拼接在所述骨架(41)后端的后褲件(42)、能夠拼接在所述骨架(41)前端的前褲件(43)以及能夠分別拼接在所述骨架(41)左右兩端的球頭套(44)。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玩具,其特征在于,骨架(41)的頂部具有第三拼搭結構(411)。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2所述的玩具,其特征在于,第三拼搭結構(411)為公頭或母頭。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玩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腰部裝飾件(5),所述后褲件(42)、前褲件(43)分別拼接在所述骨架(41)上后形成腰褲,所述腰部裝飾件(5)拼接在所述腰褲的外部進而能夠將所述腰褲鎖定。
15.根據(jù)權利要求14所述的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褲件(43)通過拼接后褲件(42)上形成所述腰褲;和/或所述前褲件(43)、后褲件(42)均通過拼接在骨架(41)上形成所述腰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