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打孔工具,具體是一種制作竹制品包裝盒的鉆孔裝置操作平臺。
背景技術:
在對小竹片進行打孔時,一般是工人拿著電鉆鉆孔,或者工人拿著竹片往電鉆上打孔,打孔效率低,小竹片小竹片也不容易定位,不管是拿電鉆還是竹片,工人的操作危險性都很大。而且貼近人體,造成竹粉進入人體,特別進入眼睛時,時很危險的事情。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目的是提供一種構造簡單,造價低廉,使用方便的制作竹制品包裝盒的鉆孔裝置操作平臺。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制作竹制品包裝盒的鉆孔裝置操作平臺,包括架體,所述架體包括上端的平臺和支撐平臺的四個支架,所述平臺一端設有四個鉆頭對準平臺內(nèi)側的電鉆,所述平臺上垂直于電鉆的鉆頭位置上設有活動板,所述活動板與平臺通 過兩根固定在平臺上的固定桿活動連接,所述位于活動板與電鉆之間的固定桿上套有彈簧。
進一步的,所述活動板上開有固定槽,所述固定槽與鉆頭垂直。
優(yōu)選的,所述每兩根支架之間設有加強桿。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發(fā)明通過設置有活動板,可以間接的控制珠片,不用人體接觸或靠近竹片和電鉆,而且設置有彈簧,可以避免來回繁瑣的移動活動板,只需推動就可以,安全,省力,增加了效率。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制作竹制品包裝盒的鉆孔裝置操作平臺示意圖。
其中,1-架體,2-平臺,3-支架,4-活動板,5-固定桿,6-彈簧,7-固定槽,8-加強桿,9-電鉆。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實施例進行詳細說明,但是本發(fā)明可以由權利要求限定和覆蓋的多種不同方式實施。
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公開一種制作竹制品包裝盒的鉆孔裝置操作平臺,包括架體1,所述架體1包括上端的平臺2和支撐平臺的四個支架3,所 述平臺2一端設有四個鉆頭對準平臺內(nèi)側的電鉆9,所述平臺2上垂直于電鉆9的鉆頭位置上設有活動板4,所述活動板4與平臺2通過兩根固定在平臺上的固定桿5活動連接,所述位于活動板4與電鉆9之間的固定桿5上套有彈簧6。
所述活動板4上開有固定槽7,固定槽7固定竹片,所述固定槽7與鉆頭垂直。
所述每兩根支架3之間設有加強桿8。加強架體1的穩(wěn)定性,不易損壞。
運行原理:
生產(chǎn)過程中,生產(chǎn)人員將切好的竹片放置在固定槽7內(nèi),打開電鉆9,手動推動活動板4,電鉆9對放置于活動板4上的竹片進行鉆孔,當鉆孔完成后,由于彈簧6作用,活動板4被彈回,重復進行,進行量產(chǎn)。
以上所述的本發(fā)明實施方式,并不構成對本發(fā)明保護范圍的限定。任何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權利要求保護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