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皮革表面噴涂消光劑的制備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FD-5噴涂消光劑的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在皮革生產過程中,由于涂飾材料的作用,皮革表面都比較光亮,但部分消費者對 革制品的表面又有亞光及暗光的要求,為此,在制革過程中必須采用消光材料對皮革表面 進行處理,以達到舒適的視覺效果。
發(fā)明內容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fā)明提出了一種皮革表面噴涂消光劑的制備方法。為保證達到本發(fā)明所設計的效果,方便使用,本發(fā)明的皮革表面噴涂消光劑應按 下述工藝制備(1)按工藝配比稱取下列原料白碳黑、平平加0-25、PMA、苯甲酸鈉、苯酚、沸水;(2)將平平加0-25加入熱水中并加熱至完全溶化;(3)將苯酚鈉加入沸水中并加熱至完全溶化;(4)將苯酚加入熱水中加熱至完全溶化;(5)將PMA配成10%的水溶液;(6)在反應釜內加入沸水,緩緩加入白碳黑;(7)加入平平加0-25水溶液;(8)加入 10% PMA 溶液;(9)加入步驟C3)、步驟(4)所配之溶液,攪拌均勻后出料包裝為產品。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步驟(6)中白碳黑應在30分鐘左右加完,加完 后繼續(xù)攪拌2小時。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步驟(7)中平平加0-25水溶液的濃度為23%。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步驟(8)中加完10% PMA溶液后應繼續(xù)攪拌30 分鐘。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步驟(9)中加完步驟C3)、步驟(4)所配溶液后 應繼續(xù)攪拌30分鐘。本發(fā)明皮革表面噴涂消光劑采取合適的聚合方式,選擇合適的聚合引發(fā)體系,嚴 格控制反應條件,最終獲得適當聚合度的產物;采用最佳的乳化工藝及嚴格控制乳化條件, 以獲得穩(wěn)定的乳液體系;選擇最佳配比以獲得最佳的消光效果;選擇適當的調節(jié)劑,以保 證產品具有穩(wěn)定的消光性能;選擇具有特殊性能的添加劑,以保證產品的貯存穩(wěn)定性。本發(fā)明皮革表面噴涂消光劑具有以下特點1、消光作用明顯,色澤純正;2、涂層具有較強的耐干濕擦性能;
3、除可用于刷涂外,更適宜機械化操作;4、用于暗光型涂飾革的消光處理,光澤柔和;5、手感舒適,成革檔次提高;6、無有機溶劑,無三廢。具體實施方法(1)按工藝配比稱取下列原料(W% );白碳黑、平平加0-25、PMA、苯甲酸鈉、苯酚、沸水;(2)將平平加0-25加入熱水中并加熱至完全溶化;(3)將苯酚鈉加入沸水中并加熱至完全溶化;(4)將苯酚加入熱水中加熱至完全溶化;(5)將PMA配成10 %的水溶液;(6)在反應釜內加入沸水,緩緩加入白碳黑,白碳黑應在30分鐘左右加完,加完后 繼續(xù)攪拌2小時。(7)加入平平加0-25水溶液,平平加0-25水溶液的濃度為23% ;(8)加入10% PMA溶液,加完10% PMA溶液后應繼續(xù)攪拌30分鐘;(9)加入步驟( 、步驟(4)所配之溶液,加完后應繼續(xù)攪拌30分鐘。攪拌均勻后 出料包裝為產品。
權利要求
1.一種皮革表面噴涂消光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列步驟組成(1)按工藝配比稱取下列原料白碳黑、平平加、PMA、苯甲酸鈉、苯酚、沸水;(2)將平平加0-25加入熱水中并加熱至完全溶化;(3)將苯酚鈉加入沸水中并加熱至完全溶化;(4)將苯酚加入熱水中加熱至完全溶化;(5)將PMA配成10%的水溶液;(6)在反應釜內加入沸水,緩緩加入白碳黑;(7)加入平平加0-25水溶液;(8)加入10%PMA溶液;(9)加入步驟(3)、步驟(4)所配之溶液,攪拌均勻后出料包裝為產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步驟(6)中白碳黑應在30分鐘左右加完,加完后繼 續(xù)攪拌2小時。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步驟(7)中平平加0-25水溶液的濃度為23%。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步驟(8)中加完10%PMA溶液后應繼續(xù)攪拌30分鐘。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步驟(9)中加完步驟C3)、步驟(4)所配溶液后應繼 續(xù)攪拌30分鐘。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布了一種皮革表面噴涂消光劑的制備方法。其制備方法由下列步驟組成將平平加O-25加入熱水中并加熱至完全溶化;將苯酚鈉加入沸水中并加熱至完全溶;將苯酚加入熱水中加熱至完全溶化;將PMA配成10%的水溶;在反應釜內加入沸水,緩緩加入白碳黑;加入平平加O-25水溶液;加入10%PMA溶液;加入苯酚鈉溶液、加入苯酚溶液攪拌均勻后出料為產品。具有以下特點消光作用明顯,色澤純正;涂層具有較強的耐干濕擦性能;除可用于刷涂外,更適宜機械化操作;用于暗光型涂飾革的消光處理,光澤柔和;手感舒適,成革檔次提高;產品的貯存穩(wěn)定性好;無有機溶劑,無三廢。
文檔編號C14C11/00GK102041326SQ200910036060
公開日2011年5月4日 申請日期2009年10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10月16日
發(fā)明者陳杰 申請人: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