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皮和獸皮的酶法脫毛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使用谷氨酰內肽酶(glutamyl endopeptidase)使獸皮和皮(hidesandskins)上的毛發(fā)變松的方法。此外,其涉及更加迅速和環(huán)保的皮革準備(beamhouse)方法。
背景技術:
傳統(tǒng)的皮革準備工藝或濕加工清潔獸皮或皮,使其適于進一步加工如復鞣(retanning),油濕化(fat liquoring),染色(dyeing)和涂飾(finishing)。皮革準備工藝包括浸濕(去除污物和重新氫化)、脫毛(去除毛發(fā),傳統(tǒng)為浸灰(liming)工藝的一部分),石灰化(去除毛發(fā)和釋放脂肪和蛋白質,以及溶脹膠原結構),去肉(fleshing)(去除脂肪組織),剖皮(splitting)(水平切割為粒面剖層皮(grainsplit)和肉面剖層皮(fleshsp I it)),脫灰(deliming)(釋放石灰并降低pH),酵解軟化(bating)(去除蛋白質,無用物質(scut)去除,和打開纖維),酸洗(pickling)(將pH值降低至3左右)和制革(皮或獸皮基質的穩(wěn)定化)的步驟。該 工藝的產物通常稱作藍濕皮(wet-blue)。在皮革工業(yè)中,已經使用酶約100年(Uhl ig, Industrial Enzymes andtheirapplicationl998 第 5. 9 節(jié),John Weiley&Sons 出版)。目前,在浸濕、脫毛、酵解軟化和去油脂中,酶的使用已經獲得相對成功(Thanikaivelan等,2004,Trend inBiotechnology22, 181-187)。從外表面和毛囊適當去除毛發(fā)對于確保軟和平滑表面的粒面(grain)以及確保皮革顏色的均勻性而言非常重要。最常實踐的獸皮和皮的脫毛方法是使用石灰和硫化鈉的化學工藝。估計少于2%的皮革準備工廠(beamhouse)使用酶進行脫毛。硫化物主要通過切割角蛋白分子的二硫鍵而起作用。該作用受氫氧化鈣(石灰)輔助,后者通過泡脹和釋放纖維間的非膠原蛋白來弱化(loosen)膠原結構。該工藝為常規(guī)的溶毛(hair-burn)或制衆(zhòng)(pulping)系統(tǒng)。已知酶脫毛方法為常規(guī)化學工藝的環(huán)保替代品。酶脫毛的實例描述于US3, 840,433, US4, 636,222,W01994/06942,US5, 834,299 和 W02008/093353。酶消化毛球的基細胞以及馬爾比基氏(malphigian)層(表皮最內側的兩層)的細胞。接著,以對最外側的鞘進行的攻擊和后續(xù)的內根鞘(inner root sheath)和部分未完全角質化的毛發(fā)的分解使毛發(fā)松弛。用于脫毛的酶一般為蛋白水解性的,其催化蛋白質的降解??墒褂玫牡鞍酌傅膶嵗秊榛蚨嗷蛏佥^粗的、細菌或真菌來源的、含有不同肽酶活性的蛋白酶提取物,以及更純的蛋白酶如彈性蛋白酶、枯草桿菌蛋白酶、胰蛋白酶、胰凝乳蛋白酶、天冬氨酸蛋白酶、半胱氨酸蛋白酶和金屬蛋白酶。然而,因為獸皮和皮主要由膠原構成,其易受蛋白酶的降解,因此當使用蛋白酶時存在對皮或獸皮粒面破壞的風險。此外,蛋白酶可能無法完全去除毛發(fā),留下不期望的殘梗(stubble),以及潛在地在皮或獸皮上留下不均勻的顏色。需要繼續(xù)努力設計理想的用于脫毛的酶,其提供充分的毛發(fā)去除和對皮革的最小破壞。此外,亦期望得到更加環(huán)境友好的皮革準備工藝。發(fā)明詳述本發(fā)明的一個方面是使用谷氨酰內肽酶以使皮和/或獸皮上的毛發(fā)松弛,這導致皮革中改善的毛發(fā)、毛發(fā)根和毛乳頭的去除。本發(fā)明一個進一步的方面是修飾的毛發(fā)準備工藝,其包括谷氨酰內肽酶脫毛步驟。該修飾的工藝減少了加工時間,而且還允許減少或避免污染性化學品如硫化物和石灰。定義術語“谷氨酰內肽酶”意指一種肽酶,優(yōu)選為一種絲氨酸內肽酶,其在谷氨酸殘基(取決于緩沖液,在一定程度上在天冬氨酸殘基)的羧基端側切割。歸類為EC3. 4.21. 19酶或EC3. 4. 21. 82酶的肽酶為谷氨酰內肽酶。然而,歸類在這些EC分類之外的酶亦可為谷氨酰內肽酶。可通過測試其相對于非Glu-1 -Xaa,切割Glu-1 -Xaa的偏好性來評估一種肽酶是否為谷氨酰內肽酶。用于鑒定一種絲氨酸內肽酶是否為適于本發(fā)明的谷氨酰內肽酶的篩選測定法描述于實施例1的方法。該測定法亦適于鑒定谷氨酰內肽酶活性。術語“分離的多肽”意指相對于見于自然界的多肽通過人力純化的多肽。在一個方面,如通過SDS-PAGE確定,所述多肽為至少1%純,例如至少5%純,至少10%純,至少20%純,至少40%純,至少60%純,至少80%純,和至少90%純。優(yōu)選地,本發(fā)明的分離的多肽是分離的肽酶。術語“LVU”或“ Ldhlein-Volhard單位”是蛋白酶活性的量度。一個LVU是在本文中設定的條件(50mg/ml溶于水的酪蛋白,pH用NaOH調整至8. 2,溫度37°C,pH8. 2和反應時間為60分鐘)下降解1. 725mg酪蛋白的酶量。該反應通過添加HCl終止,并將未降解的酪蛋白用硫酸鈉沉淀。在樣品濾過物重新滴定中堿(NaOH)的消耗減去空白濾過物的重新滴定中堿(NaOH)的消耗,為蛋白酶活性的直接量度。受降解并因此無法沉淀的酪蛋白越多,在回滴定(back titration)中需要的 NaOH越多。(A. Kiintzel:GerbereichemischesTaschenbuch,第 6 版,p. 85, Dresden und Leipzig, Germany, 1955)。術語“成熟多肽”意指在翻譯和任何翻譯后修飾如N端加工、C端截短、糖基化、磷酸化等之后最終形式的多肽。成熟多肽可取決于其表達的宿主而變化。在一個方面,所述成熟多肽是SEQ ID NO:1的氨基酸95至316或SEQID NO: 2的氨基酸89至303或SEQ IDNO: 3的氨基酸94至313或SEQ ID NO:4的氨基酸93至314或SEQ ID NO: 5的氨基酸69至 288 或 SEQ ID NO: 5 的氨基酸 69 至 336,SEQ ID NO: 6 的氨基酸 121 至 342,SEQ ID NO: 7的氨基酸97至318或SEQ ID NO:8的氨基酸169至355。術語“序列同一性”用于本文中描述兩個氨基酸序列之間相關性。就本發(fā)明而言,兩個氨基酸序列之間的序列同一性程度使用如EMBOSS軟件包(EMBOSS :歐洲分子生物學開放軟件套組(The European Molecular Biology OpenSoftware Suite), Rice 等,2000,Trends Genet. 16:276-277)的Needle程序(優(yōu)選為3. 0. 0版或之后的版本)中執(zhí)行的Needleman-Wunsch 算法(Needleman 和 Wunsch, 1970, J. Mol. Biol. 48 443~453)確定的。所用的可選參數為缺口開放罰分(gap open penalty) 10,缺口延伸罰分(gap extensionpenalty) 0. 5,和EBL0S UM62 (BL0SUM62的EMBOSS版)取代矩陣。使用標記為“最長同一性”的Needle輸出(使用-nobrief選項獲得)作為百分比同一丨I"生并如下計算(相同的殘基X100)/(比對長度-比對中缺口總數)
術語“基本上純的多肽”意指按照與其天然或重組結合的其它多肽材料的重量計含有最多10%,最多8%,最多6%,最多5%,最多4%,最多3%,最多2%,最多1%和最多0. 5%的制備物。優(yōu)選地,所述多肽按制備物中存在的總多肽材料的重量計為至少92%純,例如至少94%純,至少95%純,至少96%純,至少97%純,至少98%純,至少99%純,至少99. 5%純,和100%純。本發(fā)明的多肽優(yōu)選為基本上純的形式。這可通過例如,藉由公知的重組方法或藉由經典的純化方法來制備所述多肽來實現。谷氨酰內肽酶本發(fā)明提供了用于使獸皮或皮上的毛發(fā)松弛的酶方法,其包括在水溶液中用谷氨酰內肽酶處理獸皮或皮。該針對谷氨酸的特異性活性已在脫毛中證明是優(yōu)點。用谷氨酰內肽酶的處理甚至在毛囊中(在此毛發(fā)一般難以用酶處理去除)亦導致有效的毛發(fā)去除。因為谷氨酸殘基亦存在于膠原中,令人驚訝的是,考慮到該有效的毛發(fā)去除,仍觀察到用谷氨酰內肽酶處理的皮和獸皮上非常低程度的粒面損傷(graindamage)。毛發(fā)的松弛是脫毛工藝的一部分。一旦毛發(fā)的外側和內側根鞘的角蛋白結構被弱化,其會變得松弛,并更易受機械作用以及進一步的酶或化學作用。毛發(fā)是否松弛可通過手動刮擦,例如,用指甲或其它硬質材料刮擦該皮或獸皮來進行評估若毛發(fā)脫落,則可認為其松弛。其亦可通過電子顯微術來評估,即其鞘與未經處理的獸皮或皮的鞘相比是否顯示破壞(break down)的跡象。在本發(fā)明的方法中,所述谷氨酰內肽酶以有效量使用,其為與經受不含谷氨酰內肽酶的相同處理的皮或獸皮相比,實現毛發(fā)松弛效果的量。技術人員會理解提供毛發(fā)松弛效果所需的谷氨酰內肽酶的量可根據使用的谷氨酰內肽酶的比活性以及處理條件而變動。對于合適的條件,包括pH范圍、漂洗組合物(float composition)、漂洗體積(floatvolume)、其它酶活性和溫育時間的建議在下文“脫毛”部分討論。這些條件可同等地適用于松弛毛發(fā)的方法。可在這些變化`條件下對谷氨酰內肽酶的有效量的鑒定進行優(yōu)化,這被認為是本領域技術人員的常規(guī)工作。在本發(fā)明的一個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谷氨酰內肽酶的量在5至IOOOmg純酶蛋白/kg毛皮或皮的范圍,更優(yōu)選在10至900mg純酶蛋白/kg毛皮或皮的范圍,更優(yōu)選在10至900mg純酶蛋白/kg毛皮或皮的范圍,更優(yōu)選在15至800mg純酶蛋白/kg毛皮或皮的范圍,更優(yōu)選在20至700mg純酶蛋白/kg毛皮或皮的范圍,更優(yōu)選在25至600mg純酶蛋白/kg毛皮或皮的范圍,更優(yōu)選在30至500mg純酶蛋白/kg毛皮或皮的范圍,更優(yōu)選在35至400mg純酶蛋白/kg毛皮或皮的范圍,甚至更優(yōu)選在40至300mg純酶蛋白/kg毛皮或皮的范圍,甚至更優(yōu)選在50至200mg純酶蛋白/kg毛皮或皮的范圍,甚至更優(yōu)選在60至IOOmg純酶蛋白/kg毛皮或皮的范圍,和最優(yōu)選在40至80mg純酶蛋白/kg毛皮或皮的范圍。具有谷氨酰內肽酶的多肽可分離或獲得自任何屬的微生物。就本發(fā)明而言,用于本文涉及給定的來源的術語“獲得自”應意指由多核苷酸編碼的多肽由該來源或由其中插入來自該來源的多核苷酸的菌株產生。在一個方面,獲得自給定來源的多肽分泌至胞外。在一個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所述谷氨酰內肽酶是基本上純的多肽。所述谷氨酰內肽酶可以是細菌多肽。例如,所述谷氨酰內肽酶可為具有谷氨酰內肽酶活性的來自革蘭氏陽性細菌如芽孢桿菌屬(Bacillus)、梭菌屬(Clostridium)、腸球菌屬(Enterococcus)、地芽抱桿菌屬(Geobacillus)、乳桿菌屬(Lactobacillus)、乳球菌屬(Lactococcus)、海洋芽抱桿菌屬(Oceanobacillus)、葡萄球菌屬(Staphylococcus)、鏈球菌屬(Streptococcus)、或鏈霉菌屬(Streptomyces)的多肽;或具有谷氨酰內肽酶活性的來自革蘭氏陰性細菌如彎曲桿菌屬(Campylobacter)、大腸桿菌(E. coli)、黃桿菌屬(Flavobacterium)、梭桿菌屬(Fusobacterium)、螺桿菌屬(Helicobacter)、泥桿菌屬(Ilyobacter)、中慢生根瘤菌屬(Mesorhizobium)、奈瑟氏菌屬(Neisseria)、假單胞菌屬(Pseudomonas)、紅小梨形菌屬(Rhodopirellula)、沙門氏菌屬(Salmonella)、堆囊粘細菌屬(Sorangium)或脲原體屬(Ureaplasma)多肽。在一個方面,所述谷氨酰內肽酶來源于芽孢桿菌屬,更優(yōu)選來源于選自下組的菌種嗜堿芽孢桿菌(Bacillus alkalophilus)、解淀粉芽孢桿菌(Bacillusamyloliquefaciens)、短芽抱桿菌(Bacillus brevis)、錯樣芽抱桿菌(Bacilluscereus)、環(huán)狀芽抱桿菌(Bacillus circulans)、克勞氏芽抱桿菌(Bacillus clausii)、凝結芽抱桿菌(Bacillus coagulans)、堅強芽抱桿菌(Bacillus firmus)、Bacillushalmapalus、堀越氏芽抱桿菌(Bacillus horikoshii)、燦爛芽抱桿菌(Bacillus lautus)、遲緩芽抱桿菌(Bacillus lentus)、地衣芽抱桿菌(Bacillus licheniformis)、巨大芽抱桿菌(Bacillus megaterium)、短小芽孢桿菌(Bacillus pumilus)、嗜熱脂肪芽孢桿菌(Bacillus stearothermophilus)、枯草芽抱桿菌(Bacillus subtilis)或蘇云金芽抱桿菌(Bacillus thuringiensis)?;蛘撸龉劝滨入拿缚蓙碓从谶x自下組的菌種破傷風梭菌(Clostridium tetani)、Mesorhizobium lotil、纖維堆囊粘細菌(Sorangiumcellulosum)、Rhodopirel lula baltica、金黃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aureus)、表皮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epidermidis)、似馬鏈球菌(Streptococcusequisimilis)、釀胺鏈球菌(Streptococcus pyogenes)、乳房鏈球菌(Streptococcusuberis)、馬鏈球菌獸痕亞種(Streptococcus equi Zooepidemicus)、不產色鏈霉菌(Streptomycesachromogenes)、除蟲鏈霉菌(Streptomyces avermitilis)、天藍鏈霉菌(Streptomycescoelicolor)、弗氏鏈霉菌(Streptomyces fradiae)、灰色鏈霉菌(Streptomyces griseus)或淺青紫鏈霉菌(Streptomyces Iividans) □適于在本發(fā)明中使用的谷氨酰內肽酶可根據實施例1的方法鑒定。在本發(fā)明的一個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所述谷氨酰內肽酶具有至少10的谷氨酰內肽酶比例。在一個實施方案中,所述谷氨酰內肽酶是SEQ ID NO:1中所示的地衣芽孢桿菌谷氨酸特異性(glu-specific)蛋白酶,優(yōu)選為SEQ ID NO:1的成熟谷氨酰芽孢桿菌,更優(yōu)選為SEQ ID N0:1的氨基酸95至316。在一個進一步的實施方案中,所述谷氨酰內肽酶與SEQID NO:1的成熟多肽,優(yōu)選與SEQ ID NO:1的氨基酸95至316具有至少60%,例如至少65%,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序列同一性,其中所述多肽具有谷氨酰內肽酶活性。編碼SEQID N0:1的DNA的克隆以及SEQ ID N0:1的表達描述于EP482879。來自地衣芽孢桿菌的谷氨酰內肽酶亦描述于US4,266,031 和 W01991/13554。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所述谷氨酰內肽酶為SEQ ID N0:2中所示的來自短小芽孢桿菌Ja96的谷氨酸特異性蛋白酶,優(yōu)選為SEQ ID NO: 2的成熟谷氨酰內肽酶,更優(yōu)選為SEQID N0:2的氨基酸89至303。在一個進一步的實施方案中,所述谷氨酰內肽酶與SEQ IDNO:2的成熟多肽,優(yōu)選與SEQ ID NO: 2的氨基酸89至303具有至少60%,例如至少65%,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序列同一性,其中所述多肽具有谷氨酰內肽酶活性。編碼SEQID NO:2的DNA的克隆以及SEQ ID NO:2的表達描述于W001/16285,其中SEQ ID NO: 12對應于本申請的SEQ IDNO: 2。SEQ ID NO: 2 亦可作為 UNIPROT 登錄號 Q2HXL7 獲得。Miyaji 等,2006J. Jpn. Ass.Food Preserv. Sc1. 32:5-11亦描述了該谷氨酰內肽酶的純化和表征。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所述谷氨酰內肽酶為SEQ ID N0:3中所示的來自枯草芽孢桿菌的谷氨酸特異性蛋白酶,優(yōu)選為SEQ ID NO:3的成熟谷氨酰內肽酶,更優(yōu)選為SEQ IDNO:3的氨基酸94至313。在一個進一步的實施方案中,所述谷氨酰內肽酶與SEQ ID NO:3的成熟多肽,優(yōu)選與SEQ ID NO: 3的氨基酸89至303或94至313具有至少60%,例如至少65%,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序列同一性,其中所述多肽具有谷氨酰內肽酶活性。US5,589,383的
圖14公開了對應于SEQ ID N0:3的DNA和蛋白序列,并表征了所述多肽。此外,其克隆和表達還描述于W02001/16285,其中SEQID NO: 14對應于本申請的SEQ ID N0:3。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所述谷氨酰內肽酶為SEQ ID N0:4中所示的來自地衣芽孢桿菌的谷氨酸特異性蛋白酶,優(yōu)選為SEQ ID NO:4的成熟谷氨酰內肽酶,更優(yōu)選為SEQ IDNO:4的氨基酸93至314。在一個進一步的實施方案中,所述谷氨酰內肽酶與SEQ ID NO:4的成熟多肽,優(yōu)選與SEQ ID NO: 4的氨基酸93至314具有至少60%,例如至少65%,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序列同一性,其中所述多肽具有谷氨酰內肽酶活性。編碼SEQID N0:4的DNA的克隆以及SEQID N0:4的表達描述于W001/16285,其中SEQ ID N0:6對應于本申請的SEQ ID N0:4。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所述谷氨酰內肽酶為SEQ ID NO:5中所示的來自金黃色葡萄球菌的谷氨酸特異性蛋白酶,優(yōu)選為SEQ ID N0:5的成熟谷氨酰內肽酶,更優(yōu)選為SEQID NO: 5的氨基酸69至288或SEQ ID NO: 5的氨基酸69至336。在一個進一步的實施方案中,所述谷氨酰內肽酶與SEQ ID NO:5的成熟多肽,優(yōu)選與SEQ ID N0:5的氨基酸69至288或SEQ ID NO: 5的氨基酸69至336具有至少60%,例如至少65%,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序列同一性,其中所述多肽具有谷氨酰內肽酶活性。SEQ ID NO:5的谷氨酰內肽酶可根據UNIPROT登錄號P0C1U8獲得,且其克隆和表達描述于JP4211370和描述于Carmona和gray, 1987,NuclAcid Res, 15:6757。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所述谷氨酰內肽酶為SEQ ID N0:6中所示的來自堀越氏芽孢桿菌的谷氨酸特異性蛋白酶,優(yōu)選為SEQ ID N0:6的成熟谷氨酰內肽酶,更優(yōu)選為SEQID N0:6的氨基酸121至342。在一個進一步的實施方案中,所述谷氨酰內肽酶與SEQ IDNO:6的成熟多肽,優(yōu)選與SEQ ID NO:6的氨基酸121至342具有至少60%,例如至少65%,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序列同一性,其中所述多肽具有谷氨酰內肽酶活性。編碼SEQID NO:6的DNA的克隆以及SEQ ID N0:6的表達描述于W001/16285,其中SEQ ID N0:4對應于本申請的SEQ IDN0:6。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所述谷氨酰內肽酶為SEQ ID N0:7中所示的來自地衣芽孢桿菌的谷氨酸特異性蛋白酶,優(yōu)選為SEQ ID NO:7的成熟谷氨酰內肽酶,更優(yōu)選為SEQ IDNO:7的氨基酸97至318。在一個進一步的實施方案中,所述谷氨酰內肽酶與SEQ ID NO:7的成熟多肽,優(yōu)選與SEQ ID NO: 7的氨基酸97至318具有至少60%,例如至少65%,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序列同一性,其中所述多肽具有谷氨酰內肽酶活性。編碼SEQID NO:7的DNA的克隆以及SEQID NO:7的表達描述于W02001/16285,其中SEQ ID NO: 10對應于本申請的SEQ ID NO: 7。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所述谷氨酰內肽酶為SEQ ID N0:8中所示的來自灰色鏈霉菌的谷氨酸特異性蛋白酶,優(yōu)選為SEQ ID NO:8的成熟谷氨酰內肽酶,更優(yōu)選為SEQ IDNO:8的氨基酸169至355。在一個進一步的實施方案中,所述谷氨酰內肽酶與SEQ ID NO:8的成熟多肽,優(yōu)選與SEQ ID NO: 8的氨基酸169至355具有至少60%,例如至少65%,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序列同一性,其中所述多肽具有谷氨酰內肽酶活性。編碼對應于SEQ ID N0:8的蛋白序列的基因的克隆和表征公開于 Sidhu S. S. , Kalmar, G. B, Borgford T. J. : Characterization ofthe gene encoding the glutamic-acid-specific protease ofStreptomyces griseus.Biochem. Cell. Biol. 71:454-461(1993)。SEQ ID NO:1至8的谷氨酰內肽酶彼此之間的序列同一性如下所示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使得獸皮或皮上的毛發(fā)松弛的方法,包括在水溶液中用有效量的谷氨酰內肽酶處理所述獸皮或皮。
2.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溶液的pH在5.5至12. 5的范圍,優(yōu)選在6至12的范圍,更優(yōu)選在6. 5至11的范圍,更優(yōu)選在7至10的范圍,更優(yōu)選在7. 5至9. 5的范圍,最優(yōu)選在8至9的范圍。
3.權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所述谷氨酰內肽酶處理在5.5至10的pH范圍進行,接著逐漸將PH增加至高于11。
4.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的方法,其中所述谷氨酰內肽酶處理進行I至5小時,優(yōu)選1.5至4小時,更優(yōu)選2至3小時,且最優(yōu)選1. 5至2. 5小時。
5.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的方法,其中所述處理在蛋白酶,優(yōu)選絲氨酸蛋白酶(EC3. 4. 21)存在下進行。
6.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處理用谷氨酰內肽酶作為唯一的蛋白酶活性來源進行。
7.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的方法,其中所述谷氨酰內肽酶具有至少10的谷氨酰內肽酶比例。
8.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的方法,其中所述谷氨酰內肽酶來源于芽孢桿菌屬的細菌。
9.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的方法,其中所述谷氨酰內肽酶選自具有谷氨酰內肽酶活性并包含與SEQ ID NO:l、2、3、4、5、6、7或8之一的成熟多肽具有至少60%序列同一性,優(yōu)選至少65%,更優(yōu)選至少70%,更優(yōu)選至少75%,更優(yōu)選至少80%,更優(yōu)選至少85%,更優(yōu)選至少90%,更優(yōu)選至少95%,更優(yōu)選至少96%,更優(yōu)選至少97%,更優(yōu)選至少98%,更優(yōu)選至少99%序列同一性的多肽。
10.一種用于將獸皮或皮脫毛的方法,其包括下述步驟 a)在水溶液中用有效量的a-淀粉酶處理獸皮或皮;和 b)在水溶液中用有效量的谷氨酰內肽酶使毛發(fā)松弛。
11.權利要求10的方法,其中步驟a)中的a-淀粉酶處理進行I至6小時。
12.權利要求10至11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步驟a)中的a-淀粉酶處理是浸泡步驟。
13.權利要求12的方法,其中浸泡進行I至5小時,優(yōu)選1.5至5小時,甚至更優(yōu)選I至4小時,且最優(yōu)選約2至3小時。
14.權利要求10至13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步驟a)中的a-淀粉酶處理在蛋白酶,優(yōu)選絲氨酸蛋白酶(EC3. 4. 21)存在下進行。
15.權利要求10至14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步驟b)中的毛發(fā)松弛根據權利要求2至8任一項進行。
16.權利要求10至15任一項的方法,其中對權利要求10步驟b)之后獲得的毛皮進行硫化物處理或用其它蛋白二硫鍵還原化合物處理。
17.權利要求10至16任一項的方法,其中在用硫化物處理或用其它蛋白二硫鍵還原化合物處理之前將步驟b)之后獲得的毛皮去肉和剖皮(split)。
18.權利要求16或17的方法,其中硫化物以0.1%至1. 5%每kg毛皮的范圍使用。
19.權利要求16至18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硫化物處理與浸灰劑組合進行。
20.權利要求19的方法,其中所述浸灰劑以0.1%至2. 5%每kg毛皮的范圍使用。
21.權利要求10至15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毛發(fā)的松弛或去除不使用硫化物。
22.權利要求10至15或21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毛發(fā)的松弛或去除不用浸灰劑。
23.權利要求10至22任一項的方法,其中對權利要求10的步驟b)之后獲得的毛皮進行機械毛發(fā)去除步驟。
24.—種用于制備藍濕皮(wet blue)的方法,其包括下述步驟 a)污物浸泡; b)包含a-淀粉酶和潛在的蛋白酶的浸泡; c)在水溶液中用有效量的谷氨酰內肽酶脫毛; d)對c)中獲得的毛皮去肉和剖皮(split); e)脫灰;和 f)酸洗和制革(tanning)。
25.權利要求24的方法,其中在步驟d)之前或步驟d)之后引入用浸灰劑和/或硫化物和/或其它蛋白二硫鍵還原化合物的處理。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將獸皮或皮加工成皮革的方法,其包括在浸泡步驟中用糖酶處理獸皮或皮。本發(fā)明可實現最優(yōu)的纖維打開,導致較短時間期間,并同時不導致松弛的粒面,且同時最大程度減少污染或對環(huán)境的影響。
文檔編號C14C1/06GK103069014SQ201180040708
公開日2013年4月24日 申請日期2011年6月22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6月22日
發(fā)明者N.H.澤倫森, T.霍夫, P.R.奧斯特加爾德, P.卡斯蘭德 申請人:諾維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