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包邊機壓腳,其特征在于:自下而上依次包括第一壓腳機構和與之連接的第二壓腳機構,其中所述第一壓腳機構采用聚四氟乙烯PTFE材質制備而成,所述第二壓腳機構采用塑料材質制備而成;所述第一壓腳機構和/或所述第二壓腳機構包括本體和與之連接的第一翹板、第二翹板,所述第一翹板和所述第二翹板均設置在所述本體的同一側,并且在二者之間形成一個夾持槽。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包邊機壓腳,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翹板的長度小于或者等于所述第一翹板的長度。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包邊機壓腳,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翹板沿著所述本體的一個側邊延伸出,其頭部向上彎曲;所述第二翹板為板狀,其沿著所述本體的中部延伸出來,整體與所述第一翹板平行設置。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包邊機壓腳,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壓腳機構上還設有一安裝部,所述安裝部設置在所述本體中部,其上設有一個或者多個安裝孔。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包邊機壓腳,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壓腳機構上還設有一翹邊,該翹邊設置在所述本體遠離所述第一翹板和所述第二翹板的一端處,并且該翹邊向上延伸。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包邊機壓腳,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所述第一翹板和所述第二翹板一體成型。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包邊機壓腳,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壓腳機構和所述第二壓腳機構粘結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