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拼裝結構及集成吊頂晾衣架的主機外殼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拼裝結構及集成吊頂晾衣架的主機外殼。所述拼裝結構,包括由一底板、一左傾斜板和一右傾斜板圍合而成的三角形框架結構,所述三角形框架結構的兩個底角均向外側延伸設有卡接部,所述左傾斜板的頂端和右傾斜板的頂端之間形成有缺口;所述左傾斜板的頂端向上延伸設有一左夾持部,所述右傾斜板的頂端向上延伸設有右夾持部,所述左夾持部和所述右夾持部之間形成間隙。本實用新型具有拆裝方便、連接穩(wěn)固和外觀簡潔美觀的特點。
【專利說明】
一種拼裝結構及集成吊頂晾衣架的主機外殼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晾衣架,特別涉及一種拼裝結構及集成吊頂晾衣架的主機外殼。
【背景技術】
[0002]目前,人們在晾曬衣物時,而晾衣桿高高懸掛在天花板下面,往往需要借助于撐衣桿,才能將掛好衣物的衣架放置于晾衣桿上。為此,市場上出現(xiàn)了電動升降的晾衣架,這大大方便了用戶。如中國專利申請?zhí)枮椤?01520250305.8”的實用新型專利公開了一種能夠固定在集成吊頂上的電動晾衣架,包含主機和兩個吊橋,所述兩個吊橋的上端分別與所述主機的兩端轉動連接,下端分別連接晾衣桿,所述電動晾衣架還包含由一體成型的勾把和勾頭構成的四個連接固定件,所述勾把分別與所述主機的底面四角固定連接,各所述勾頭分別勾在集成吊頂的龍骨上。這種結構的晾衣架的主機外殼包括多個側板及面板,面板與側板是通過螺釘固定連接,存在拆裝麻煩的缺點,而且螺釘的存在影響產品的美觀。
【實用新型內容】
[0003]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拆裝方便、連接穩(wěn)固的拼裝結構。
[0004]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采用上述拼裝結構的集成吊頂晾衣架的主機外殼,具有拆裝方便、連接穩(wěn)固和外觀簡潔美觀的特點。
[0005]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所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
[0006]—種拼裝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由一底板、一左傾斜板和一右傾斜板圍合而成的三角形框架結構,所述三角形框架結構的兩個底角均向外側延伸設有卡接部,所述左傾斜板的頂端和右傾斜板的頂端之間形成有缺口;所述左傾斜板的頂端向上延伸設有一左夾持部,所述右傾斜板的頂端向上延伸設有右夾持部,所述左夾持部和所述右夾持部之間形成間隙。
[0007]作為優(yōu)選,所述左夾持部和所述右夾持部互為鏡像。
[0008]作為優(yōu)選,所述右夾持部為頂部向外側彎曲的曲線形板,所述左夾持部和所述右夾持部互為鏡像。
[0009]作為優(yōu)選,所述右夾持部為頂部向外側彎曲的弧形板,所述左夾持部和所述右夾持部互為鏡像。
[0010]作為優(yōu)選,所述右夾持部為頂部向外側彎曲的S形板,所述左夾持部和所述右夾持部互為鏡像。
[0011]作為優(yōu)選,所述左夾持部和所述右夾持部均為采用彈性材料制備而成的板狀結構。
[0012]—種集成吊頂晾衣架的主機外殼,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個底面開口的殼體、兩個本實用新型第一目的所述的拼裝結構和一個面板;
[0013]所述殼體至少包括由頂板、前側板、左側板、后側板和右側板圍合而成的框架結構;所述左側板和右側板的內壁上均向殼體內延伸設有一個支撐板,所述支撐板的下表面設有與所述拼裝結構的卡接部相匹配的卡接槽;所述左側板和右側板的支撐板上分別安裝有一個所述的拼裝結構,所述拼裝結構的卡接部與所述支撐板的卡接槽卡扣連接;
[0014]所述面板包括橫向裝飾板,所述橫向裝飾板的兩端分別向上延伸設有一個豎向卡接板;所述的兩個豎向卡接板分別插接于所述拼裝結構的左夾持部和右夾持部之間形成的間隙中;所述左夾持部和右夾持部之間形成的間隙的寬度小于所述豎向卡接板的寬度,所述左夾持部和右夾持部能夠對豎向卡接板施加夾持力,并且施加的夾持力大于面板自身所受到的重力。
[0015]相比現(xiàn)有技術,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0016]1、本實用新型所述拼裝結構為三角形框架結構,所述三角形框架結構的兩個底角均向外側延伸設有卡接部,所述左傾斜板的頂端和右傾斜板的頂端之間形成有缺口;所述左傾斜板的頂端向上延伸設有一左夾持部,所述右傾斜板的頂端向上延伸設有右夾持部,所述左夾持部和所述右夾持部之間形成間隙。具有拆裝方便、連接穩(wěn)固的特點。
[0017]2、本實用新型所述集成吊頂晾衣架的主機外殼拼裝結構,使用時,只需要將面板的兩個豎向卡接板插接在所述拼裝結構的左夾持部和右夾持部之間形成的間隙中,所述左夾持部和右夾持部能夠對豎向卡接板施加夾持力,并且施加的夾持力大于面板自身所受到的重力,不需要采用螺釘進行固定。因此,本實用新型具有拆裝方便、連接穩(wěn)固和外觀簡潔美觀的特點。
【附圖說明】
[0018]圖1是實施例1所述的拼裝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0019]圖2是實施例1所述的集成吊頂晾衣架的主機外殼的結構示意圖。
[0020]其中,100、拼裝結構;10、底板;20、左傾斜板;30、右傾斜板;40、卡接部;50、左夾持部;60、右夾持部;200、面板;210、橫向裝飾板;220、豎向卡接板;300、左側板;310、支撐板;320、卡接槽。
【具體實施方式】
[0021]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22]實施例1:
[0023]參照圖1,本實施例所述一種拼裝結構100,包括由一底板10、一左傾斜板20和一右傾斜板30圍合而成的三角形框架結構,所述三角形框架結構的兩個底角均向外側延伸設有卡接部40,所述左傾斜板20的頂端和右傾斜板30的頂端之間形成有缺口;所述左傾斜板20的頂端向上延伸設有一左夾持部50,所述右傾斜板30的頂端向上延伸設有右夾持部60,所述左夾持部50和所述右夾持部60之間形成間隙。
[0024]所述右夾持部60為頂部向外側彎曲的S形板,所述左夾持部50和所述右夾持部60互為鏡像。所述左夾持部50和所述右夾持部60均為采用彈性材料制備而成的板狀結構。
[0025]參照圖2,一種集成吊頂晾衣架的主機外殼,包括一個底面開口的殼體、兩個所述的拼裝結構100和一個面板200;
[0026]所述殼體至少包括由頂板、前側板、左側板300、后側板和右側板圍合而成的框架結構;所述左側板300和右側板的內壁上均向殼體內延伸設有一個支撐板310,所述支撐板310的下表面設有與所述拼裝結構100的卡接部40相匹配的卡接槽320;所述左側板300和右側板的支撐板310上分別安裝有一個所述的拼裝結構100,所述拼裝結構100的卡接部40與所述支撐板310的卡接槽320卡扣連接;
[0027]所述面板200包括橫向裝飾板210,所述橫向裝飾板210的兩端分別向上延伸設有一個豎向卡接板220;所述的兩個豎向卡接板220分別插接于所述拼裝結構100的左夾持部50和右夾持部60之間形成的間隙中;所述左夾持部50和右夾持部60之間形成的間隙的寬度小于所述豎向卡接板220的寬度,所述左夾持部50和右夾持部60能夠對豎向卡接板220施加夾持力,并且施加的夾持力大于面板200自身所受到的重力。
[0028]實施例2:
[0029]本實施例的特點是:所述右夾持部為頂部向外側彎曲的弧形板,所述左夾持部和所述右夾持部互為鏡像。其他與實施例1相同。
[0030]其他實施例:
[0031]作為優(yōu)選,所述左夾持部和所述右夾持部均為采用具有彈性的金屬材料或塑料或其他彈性材料制備而成的板狀結構。
[0032]上述實施方式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不能以此來限定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基礎上所做的任何非實質性的變化及替換均屬于本實用新型所要求保護的范圍。
【主權項】
1.一種拼裝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由一底板、一左傾斜板和一右傾斜板圍合而成的三角形框架結構,所述三角形框架結構的兩個底角均向外側延伸設有卡接部,所述左傾斜板的頂端和右傾斜板的頂端之間形成有缺口;所述左傾斜板的頂端向上延伸設有一左夾持部,所述右傾斜板的頂端向上延伸設有右夾持部,所述左夾持部和所述右夾持部之間形成間隙。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拼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夾持部和所述右夾持部互為鏡像。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拼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右夾持部為頂部向外側彎曲的曲線形板,所述左夾持部和所述右夾持部互為鏡像。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拼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右夾持部為頂部向外側彎曲的弧形板,所述左夾持部和所述右夾持部互為鏡像。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拼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右夾持部為頂部向外側彎曲的S形板,所述左夾持部和所述右夾持部互為鏡像。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拼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夾持部和所述右夾持部均為采用彈性材料制備而成的板狀結構。7.—種集成吊頂晾衣架的主機外殼,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個底面開口的殼體、兩個如權利要求1-6任意一項的所述的拼裝結構和一個面板; 所述殼體至少包括由頂板、前側板、左側板、后側板和右側板圍合而成的框架結構;所述左側板和右側板的內壁上均向殼體內延伸設有一個支撐板,所述支撐板的下表面設有與所述拼裝結構的卡接部相匹配的卡接槽;所述左側板和右側板的支撐板上分別安裝有一個所述的拼裝結構,所述拼裝結構的卡接部與所述支撐板的卡接槽卡扣連接; 所述面板包括橫向裝飾板,所述橫向裝飾板的兩端分別向上延伸設有一個豎向卡接板;所述的兩個豎向卡接板分別插接于所述拼裝結構的左夾持部和右夾持部之間形成的間隙中;所述左夾持部和右夾持部之間形成的間隙的寬度小于所述豎向卡接板的寬度,所述左夾持部和右夾持部能夠對豎向卡接板施加夾持力,并且施加的夾持力大于面板自身所受到的重力。
【文檔編號】D06F57/12GK205617114SQ201620373974
【公開日】2016年10月5日
【申請日】2016年4月27日
【發(fā)明人】李志剛, 陳江, 劉曉森
【申請人】東莞市柯洛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